Help:版权标记 中华文库
| ←版权信息 | 版权标记 |
本帮助页列出中文维基文库现使用和曾使用的版权标签。因为历史原因和版权政策变化,一些标签已不再启用。 维基文库收录的大部分作品属于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如果您确定作品属于公有领域,请按照帮助:公有领域中提供的流程和帮助,选择合适的标签,并将相应模板置于作品页主页面的尾部。[1]本页仅为列表用途,顺序不代表选用优先级别。
未确认版权的作品可以用Template:PD暂作标记,但如果它们不符合维基文库的版权方针,则会被删除。应利用维基百科及其他资源查看有关作品、作者及出版的信息,确定记录及上载的文字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如果某作品需要署名(attribution),应清楚指出作者。请留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 亦要求署名。如某作品合用多个不同类别的标签,则应清楚列出每一个标签及其作者。比如说某作品既属美国的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亦有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便应同时添加{{GFDL}}及PD-US的标签。
对原文不是中文的译文作品,请使用壳模板{{Translation license}},内部再分别指定原文和译文的版权标签。原文和译文要同时符合收录的版权标准。
通用标签
公有领域
| 标签 | 显示效果 | 说明 |
|---|---|---|
| {{PD-old}} | 仅适用非中国古代作品;中国古代作品请选用细分朝代模板 | |
| {{PD-release}} |
|
|
| {{PD-self}} |
|
|
| {{PD-old-assumed}} |
自动模板
此类模板依录入参数不同,而根据当前年份展示不同的文字。
| 标签 | 显示效果 | 说明 |
|---|---|---|
| {{Pd/1923|yyyy}} | 1930年前出版,惟一参数填写作者去世年份 | |
| {{Pd/1996|yyyy}} | 未曾在美国出版,惟一参数填写作者去世年份 | |
| {{PD-anon-expired}} | 1930年前匿名或以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 | |
| {{PD-anon-1996|yyyy}} | 未曾在美国出版,匿名、别名发表。惟一参数填写发表年份 |
知识共享
注意维基文库不接受合理使用的文本。不能使用有禁止商用、禁止修改等限制的版权许可。
| 标签 | 显示效果 | 说明 |
|---|---|---|
| {{CC-BY-4.0}} | ||
| {{Cc-by-3.0}} | ||
| {{CC-by-sa-4.0}} | ||
| {{CC-by-sa-3.0}} | ||
| {{CC-by-sa-2.0}} | ||
| {{CC-zero}} |
其他
| 标签 | 显示效果 | 说明 |
|---|---|---|
| {{GFDL}} | 必须同时有另一个版权许可 |
标记选项
公有领域
一般公有领域作品
- {{PD-self}} - 放弃个人作品的版权暨在公有领域发表作品。
- {{PD-release}} - 查实创作已将完全相似的作品在公有领域发表。
- {{PD-old-assumed}} - 作者逝世年份不可考,但确信已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
- {{PD-old}}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发表,超过100年前死亡的作者的作品。
- {{Pd/1923}}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作品,请注明作者逝世年份,例如{{Pd/1923|1950}}表示1950年逝世,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 {{PD-old-99-1923}} - 作者超过99年前死亡。
- {{PD-old-80-1923}} - 作者超过80年前死亡。
- {{PD-old-75-1923}} - 作者超过75年前死亡。
- {{PD-old-70-1923}} - 作者超过70年前死亡。
- {{PD-old-60-1923}} - 作者超过60年前死亡。
- {{PD-old-50-1923}} - 作者超过50年前死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香港版权条例、澳门第43/99/M号法令、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准用之。
- {{PD-anon-1923}}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匿名或以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的作品。
- {{Pd/1996}} - 用于1931年1月1日起发表,或发表年份不明,作品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的作品,请注明作者逝世年份,例如{{Pd/1996|1940}}表示1940年逝世,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 {{PD-old-100-1996}} - 作者超过100年前死亡。
- {{PD-old-99-1996}} - 作者超过99年前死亡。
- {{PD-old-80-1996}} - 作者超过80年前死亡。
- {{PD-old-75-1996}} - 作者超过75年前死亡。
- {{PD-old-70-1996}} - 作者超过70年前死亡。
- {{PD-old-60-1996}} - 作者超过60年前死亡。
- {{PD-anon-1996}} - 用于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的匿名别名发表作品,请注明作品发表年份,例如{{PD-anon-1996|1940}}表示1940年匿名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 {{PD-anon-80-1996}} - 匿名别名作品超过80年前发表。
- {{PD-anon-70-1996}} - 匿名别名作品超过70年前发表。
- {{PD-anon-60-1996}} - 匿名别名作品超过60年前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 {{PD-PRC-exempt}} - 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不适用于该法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如可能,应使用以下更具体的模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
- {{PD-PRC-CPC}} - 用于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不适用于该法的中国共产党文件。如中共章程以及中共全国党代会报告。
- {{单纯事实消息}}
香港
- {{PD-hk}} - 用于依据香港法例第528章《》,作者已经逝世超过50年;或作者不为人知的作品发布超过50年。另外根据《版权条例》的:
- ,政府人员执行职责过程制作的作品,版权属于政府,直至125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法律条例的版权属于政府,直至刊登宪报后50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立法会制作或在立法会指示或控制下制作的作品,版权属于立法会,直至50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香港便览}}
澳门
- {{PD-MacaoGov}} - 用于依据澳门第43/99/M号法令(规范著作权的法令)第六条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官方作品。
- {{PD-Macao-exempt}} - 用于依据澳门第43/99/M号法令(规范著作权的法令)第五条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中华民国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以下部份作品可能不合{{PD-PRC-exempt}},所以在中国大陆可能有版权。中华民国法规,请尽量用以下模版。
- {{PD-ROC-exempt}} - 用于依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下列各款︰
法规
- {{中国大理院解释}} - 用于中国大理院解释。中国大理院成立于清末。民国16年(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年代久远以及司法性质,所以中国大理院司法解释在属于公有领域。(要放在页面顶端。)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 - (要放在页面顶端。)
-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字解释}} - (要放在页面顶端。)
-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解释}} - (要放在页面顶端。)
- {{中华民国法律}} - 用于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中华民国法律,但历史条文请考虑用以下模版。
-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 用于已经废止之中华民国法律。
- {{中华民国停止适用法律}} - 用于已经停止适用法律之中华民国法律。
- {{中华民国法律非现行条文}} - 用于任何中华民国法律非现行条文。
公文
- {{中华民国布告}} - 公文程式条例 (民国17年)第二条第四款叫做“布告”的公文。
- {{中华民国令}} - 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公文。
古代中国
- {{西周作品}}
- {{先秦作品}}
- {{秦朝作品}}
- {{汉朝作品}}
- {{西汉作品}}
- {{东汉作品}}
- {{三国作品}}
- {{蜀汉作品}}
- {{曹魏作品}}
- {{东吴作品}}
- {{晋朝作品}}
- {{东晋作品}}
- {{西晋作品}}
- {{十六国作品}}
- {{南北朝作品}}
- {{刘宋作品}}
- {{南齐作品}}
- {{南梁作品}}
- {{南陈作品}}
- {{隋朝作品}}
- {{唐朝作品}}
- {{五代作品}}
- {{前蜀作品}}
- {{宋朝作品}}
- {{北宋作品}}
- {{南宋作品}}
- {{宋末元初作品}}
- {{辽代作品}}
- {{金朝作品}}
- {{元朝作品}}
- {{元末明初作品}}
- {{明朝作品}}
- {{明末清初作品}}
- {{清朝作品}}
日本公有领域
联合国公有领域
- {{PD-UN}} - 用于联合国放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美国公有领域
- {{PD-1996}} - 用于因为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也不曾在美国发表,所以在美国也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
- {{PD-USGov}} - 由美国联邦政府整个创造的作品。这些作品不适用版权。
- {{PD-US-expired}}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出版,所以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但在其他国家地区可能仍有版权。例如,作者若尚未逝世超过50年,在两岸四地通常仍有版权,所以请美国以外用户,特别注意。适当时,请用{{Pd/1923}}。
韩国公有领域
- {{PD-KRGov}} - 用于韩国政府作品,韩国宪法/法律。
俄罗斯公有领域
- {{PD-Russia}} - 用于1954年前(二战退伍兵为1950年前)的作品,俄罗斯著作权法规定。
- {{PD-RU-exempt}} - 用于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作品及官方象征,俄罗斯民法规定。
印度公有领域
- {{PD-India}} - 用于作者逝世日期为1966年前的印度作品。
德国公有领域
- {{PD-GermanGov}} - 用于,德国著作权法规定。
自由协议
GNU协议
- {{GFDL}} - GNU自由文档协议
- {{GFDL-small}} - 较小突出版的GFDL模板。
- {{GFDL_1.2}} - GNU自由文档协议1.2
- {{GPL}}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 {{LGPL}} -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 这个协议是不赞成的。
知识共享
- {{CC-by}} - 署名
- {{CC-by-2.0}} - 署名 2.0
- {{CC-by-3.0}} - 署名 3.0 通用
- {{CC-by-4.0}} - 署名 4.0
- {{cc-by-2.5-cn}} - 署名 2.5 (中国大陆)
- {{CC-sa}} - 保持一致
- {{CC-by-sa}}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 {{CC-by-sa-2.0}}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2.0
- {{CC-by-sa-3.0}}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
- {{CC-by-sa-4.0}}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
非自由文本
| 标签 | 显示效果 | 说明 |
|---|---|---|
| {{Not-PD-US-old|yyyy|yyyy}} | ||
| {{Not-PD-US-anon|yyyy}} | ||
| {{PD}} |
创建新的标签和子分类
如果您上传了相关的不少文本,您应该考虑为它们创建新的标签和子分类。
- 首先创建模板。例如Template:Asdf,假设这是一个快速宣告共有领域的草稿模板。
- 把该模板分类。比如分类到Category:Asdf。
- 编辑该分类并加以说明。
- 在分类编辑里加上模板标签。如加上{{Template notice|Asdf}} 。
- 把该分类进行分类。如分类到Category:Public domain images。
完成。你所要做的就是用 {{Asdf}}给你复制校订的文字加标签。这些文本会在Category:Public domain的子目录Category:Asdf images下显示。
文本模板通告
每个版权标签如{{PD-old}}都应当对应一个分类。将这样的标签置于文本可以自动归集到该分类下,因为模板中含有这个分类。以用{{PD-old}}为例,用模板Template:notice来表示{{notice|PD-old}}可以使每个这样的分类都有这样的通告:
注释
- ↑ 单个作品如有子页面,子页面一般无需重复添加版权标签。
参见
- 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 维基文库:版权讨论
- Help:作者页面#版权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