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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标签

    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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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release}}


    {{PD-self}}


    {{PD-old-assu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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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显示效果 说明
    {{Pd/1923|yyyy}} 1930年前出版,惟一参数填写作者去世年份
    {{Pd/1996|yyyy}} 未曾在美国出版,惟一参数填写作者去世年份
    {{PD-anon-expired}} 1930年前匿名或以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
    {{PD-anon-1996|yyyy}} 未曾在美国出版,匿名、别名发表。惟一参数填写发表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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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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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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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D-self}} - 放弃个人作品的版权暨在公有领域发表作品。
    • {{PD-release}} - 查实创作已将完全相似的作品在公有领域发表。
    • {{PD-old-assumed}} - 作者逝世年份不可考,但确信已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
    • {{PD-old}}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发表,超过100年前死亡的作者的作品。
    • {{Pd/1923}}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作品,请注明作者逝世年份,例如{{Pd/1923|1950}}表示1950年逝世,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 {{PD-anon-1923}}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匿名或以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的作品。
    • {{Pd/1996}} - 用于1931年1月1日起发表,或发表年份不明,作品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的作品,请注明作者逝世年份,例如{{Pd/1996|1940}}表示1940年逝世,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 {{PD-anon-1996}} - 用于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的匿名别名发表作品,请注明作品发表年份,例如{{PD-anon-1996|1940}}表示1940年匿名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会自动显示以下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 {{PD-hk}} - 用于依据香港法例第528章《》,作者已经逝世超过50年;或作者不为人知的作品发布超过50年。另外根据《版权条例》的:
      • ,政府人员执行职责过程制作的作品,版权属于政府,直至125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法律条例的版权属于政府,直至刊登宪报后50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立法会制作或在立法会指示或控制下制作的作品,版权属于立法会,直至50年后年终方为完结,否则不属公有领域。
    • {{香港便览}}

    澳门

    中华民国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以下部份作品可能不合{{PD-PRC-exempt}},所以在中国大陆可能有版权。中华民国法规,请尽量用以下模版。

    • {{PD-ROC-exempt}} - 用于依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下列各款︰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法规
    • {{中华民国宪法}} - 用于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中华民国宪法及类似性质公文。(要放在页面顶端。)
      • {{中华民国紧急命令}} - 用于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中华民国总统紧急命令。
      • {{中华民国大法官解释}} - 用于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之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解释。
    公文

    古代中国

    日本公有领域

    • {{日本法}} - 用于依据日本《著作权法》第13条,没有著作权的日本宪法、法令等文件。
    • {{PD-Japan}} - 用于依据日本《著作权法》有关保护期的规定,著作权已经过期的作品。

    联合国公有领域

    • {{PD-UN}} - 用于联合国放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美国公有领域

    • {{PD-1996}} - 用于因为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国家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也不曾在美国发表,所以在美国也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
    • {{PD-USGov}} - 由美国联邦政府整个创造的作品。这些作品不适用版权。
    • {{PD-US-expired}} - 用于1931年1月1日以前出版,所以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但在其他国家地区可能仍有版权。例如,作者若尚未逝世超过50年,在两岸四地通常仍有版权,所以请美国以外用户,特别注意。适当时,请用{{Pd/1923}}。

    韩国公有领域

    • {{PD-KRGov}} - 用于韩国政府作品,韩国宪法/法律。

    俄罗斯公有领域

    • {{PD-Russia}} - 用于1954年前(二战退伍兵为1950年前)的作品,俄罗斯著作权法规定。
    • {{PD-RU-exempt}} - 用于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作品及官方象征,俄罗斯民法规定。

    印度公有领域

    • {{PD-India}} - 用于作者逝世日期为1966年前的印度作品。

    德国公有领域

    自由协议

    GNU协议

     
    • {{GFDL}} - GNU自由文档协议
      • {{GFDL-small}} - 较小突出版的GFDL模板。
    • {{GFDL_1.2}} - GNU自由文档协议1.2
    • {{GPL}}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 {{LGPL}} -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 这个协议是不赞成的

    知识共享

     

    非自由文本

    标签 显示效果 说明
    {{Not-PD-US-old|yyyy|yyyy}}
    {{Not-PD-US-anon|yyyy}}
    {{PD}}

    创建新的标签和子分类

    如果您上传了相关的不少文本,您应该考虑为它们创建新的标签和子分类。

    1. 首先创建模板。例如Template:Asdf,假设这是一个快速宣告共有领域的草稿模板。
    2. 把该模板分类。比如分类到Category:Asdf
    3. 编辑该分类并加以说明。
    4. 在分类编辑里加上模板标签。如加上{{Template notice|Asdf}}
    5. 把该分类进行分类。如分类到Category:Public domain images

    完成。你所要做的就是用 {{Asdf}}给你复制校订的文字加标签。这些文本会在Category:Public domain的子目录Category:Asdf images下显示。

    文本模板通告

    每个版权标签如{{PD-old}}都应当对应一个分类。将这样的标签置于文本可以自动归集到该分类下,因为模板中含有这个分类。以用{{PD-old}}为例,用模板Template:notice来表示{{notice|PD-old}}可以使每个这样的分类都有这样的通告:

    注释

    1. 单个作品如有子页面,子页面一般无需重复添加版权标签。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