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案二七六(一九七〇)
一九七〇年一月三十日


  安全理事会,

  重申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大会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承认纳米比亚人民有自由独立之不可剥夺权利,

  重申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大会决议案二一四五(二十一),联合国在该决议案中决定结束西南非委任统治,对该领土迳负直接责任,至其独立为止,

  重申安全理事会一九六九年三月二十日决议案二六四(一九六九),该决议案承认结束上述委任统治,并请南非政府立即将其行政当局撤出该领土,

  重申南非法律推广在该领土内施行,以及南非政府继续拘禁、审讯乃至宣判纳米比亚人,实为非法行为,重大侵犯有关纳米比亚人之权利、世界人权宣言及现由联合国直接负责之该领土国际性地位,

  覆按安全理事会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二日决议案二六九(一九六九)

  一.严厉谴责南非政府拒绝遵守大会及安全理事会有关纳米比亚之决议案;

  二.宣告南非当局继绩留驻纳米比亚,实属非法,故南非政府在委任统治结束后,以纳米比亚名义或对纳米比亚所采一切行为,均属非法,均应无效;

  三.复宣告南非政府对理事会决议之顽抗态度,有损联合国之权威;

  四.认为南非政府蔑视联合国有关决议案及联合国宪章而继绩占领纳米比亚,对纳米比亚人民之权益有严重后果;

  五.促请所有国家,尤其在纳米比亚有经济及其他利益之国家勿与南非政府进行任何与本决议案正文第二段不合之交易;

  六.决定依暂行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设立理事会专设小组委员会,商同秘书长负责研究鉴于南非公然拒绝撤出纳米比亚应如何使理事会之有关决议案包括本决议案在内得以根据宪章之有关规定切实执行之方法,并于一九七〇年四月三十日以前提出建议;

  七.请所有国家以及各专门机关与其他有关之联合国机关向上述小组委员会,提供其执行本决议案规定所需之一切情报及其他协助;

  八.复请秘书长对小组委员会办理工作,给予一切协助;

  九.决定一俟小组委员会提出建议,即恢复纳米比亚问题之审议。


第一五二九次会议以十三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二(法兰西、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