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中华文库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的版本 |
指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多由国统区报纸以该标题刊登的,“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关于“北平中共电台”(指北平新华广播电台)九日广播“中共当局”(指华北人民政府)于四月一日起废止南京政府六法全书及一切其他法律的报道。 |
-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益世报):4月10日刊登于上海《益世报》第一〇〇八号第一版的报道
-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新闻报):4月10日刊登于上海《新闻报》第一万八千六百二十九号第二版的报道
-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铁报):4月10日刊登于上海《铁报》复刊第一一九七号第一版的报道
-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立报):4月10日刊登于上海《立报》第六〇八九第一版的报道,和其他同标题的报道相比,删去了末尾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