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废止六法全书_(立报)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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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海《立报》(英文名“Lih Pao”,自称小型报,小报大办,取大报重视内外严肃新闻、小报版式小语言浅近之长,舍大报内容繁复、小报重视娱乐之短,取舍稿件精炼内容缩减篇幅,1946年8月16日转由时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工部副部长、国民政府(行政院)社会部组织训练司司长、社会部京沪办事处特派员、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工运党团指导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工人福利委员会(工福会乃前者对外公开名义,其经费列入上海市社会局预算)主任委员、上海市护工总队总队长陆京士任立报馆社长,转为事实上其官办的,而仍自称民间的,宣称是劳工的报纸)第六〇八九(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版(参见或)报道录入。《立报》刊登的“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关于“北平中共电台”(指北平新华广播电台)九日广播“中共当局”(指华北人民政府)于四月一日起废止南京政府六法全书及一切其他法律的报道的版本,与其它“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版本相比,除删去末尾“因此等法律‘旨在保障封建地主,洋行大板(华北人民政府原文用词是“买办”),官僚资本,幷剥夺平民之利益’。”一节外,在格式、标点、文字、字形选用等方面也有细微不同。 |
【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北平中共电台九日广播:中共当局于四月一日起,废止南京政府所核定之六法全书,及一切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