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废除六法全书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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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秉常明可抵伦敦 |
按上海《金融日报》(英文名“Financial Daily”,前身是1944年9月6日开始在重庆发行的《金融导报》)第七六二号(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二版(参见)报道录入。另参照训令原文和相关报道,尤其是同样来自旧金山的“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和来自北平的“北平新华电台九日广播”(如同日刊登于上海《和平日报》的《共党废除六法全书》、次日刊登于江阴《正气日报》的《共党废除六法全书》等),校正部分文字,如明显讹作“文明的法律”的“人民的法律”,及补上文末缺漏的标点。 |
【旧金山广播】据北平中共电台报告北平九日消息:华北人民政府在四月一日发出训令,决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六法全书”,弃绝一切反动法令,今后各级人民政府的司法审判,不得再援引其条文,训令指出“国民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封建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统制,与镇压广大人民的反抗是国民党反动派套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枷锁,因此要澈底的全部废除,文明的法律,已有了解放区人民相当长期的统制经验,有的已经硏究好,写在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有的正在创造,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有纲领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的,依从规定,没有规定的,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