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废止六法全书_(铁报) 中华文库
中共废止六法全书 中华民国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
按上海《铁报》(小报,1945年10月10日复刊后,由中国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毛子佩任发行人)复刊第一一九七号(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版报道录入。《铁报》刊登的“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关于“北平中共电台”(指北平新华广播电台)九日广播“中共当局”(指华北人民政府)于四月一日起废止南京政府六法全书及一切其他法律的报道的版本,与其它“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版本相比,在格式、标点、文字、字形选用等方面有细微不同。 |
(合众社旧金山九日电)北平中共电台九日广播,中共当局于四月一日起废止南京政府所核定之六法全书及一切其他法律。因此等法律“旨在保障封建地主,洋行大板,官僚资本,幷剥夺平民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