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贞庵集
卷之十五
作者:闵遇洙
1799年
卷之十六

杂识

余幼嗜书,年今二十有九矣。虽科举之为累,疾病之为患,或不能自力,而计其一岁之中,终日而不执卷者,盖无几焉。是宜有隙文之窥、寸尺之进,而卒如是蒙陋何也?岂非泛滥而不切,驳杂而不一之故欤?

余性不能持久。于书喜涉猎,每一书未竟,辄旁取他书,经史子集纷披于几案之间,而及其神疲气困,掩卷而已茫然矣。夫以博奕之小数,而不专致其心志,则不能也。若书者,贤圣之蕴奥、帝王之事业具在焉,是岂可以卤莽灭裂而望其有得乎?况余年纪渐大,聪明渐减,若又不知自返而循袭旧辙,则虽勤一世以业文字,亦终于此而已。

呜呼!行者必思其息,倦者必求其佚。今余既知其受病之由矣,宜图其救药之术。自今以后,置一书于一室之内,而不以他书间之,朝昼而诵读,暮夜而思绎,凡起居饮食,无适而非是书,使其志力专一,意味浃洽。然后始易以他书,而又如之,则庶几免于博而寡要、劳而少功之讥。

且自祸故以来,意緖零落,科举之业,已不复为累,而又幸赖天之灵,疾病稍以衰减。其能从事于坟典,以偿宿昔之志愿者,实此时为然。又何可因循谬习,卒无所成,以诒穷庐之悔哉?此尤余之所宜自勉也。右,读书自警。

癸丑正月二十六日,展拜金桥先墓。独坐墓侧,默念幼少时,我先子所以怜爱祈望者何如,只今兀然庸人而已。仍自感厉,以为“他日地下,归拜先子,先子问以汝一生所为何事?能无忝所生云尔,则将何辞以对”。念及于此,惶惭靡容,欲自今日,洗濯刻厉,存心处事,不敢为一毫非义,以上孤遗意,下贻生死无穷之悔,馀外世事,尽悠悠也。古人有自誓墓门者,敢用其义,书以识之。○右,墓庐自警。

士之所当为者,唯在居敬穷理,日造高明。而今者日为家私俗累所汩乱,此心非莽莽荡荡,则辄以私小之念,累其胸次。苟每每如是,则将何以为人哉?仍念昔年往拜陶庵从氏,退宿于越房,清晓睡觉而犹卧。从氏忽遣侍宿者北方士人刘惕来诣吾卧处,大声诵横渠“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文。盖虑吾之立心未大,将不免为流俗常人之归,故丁宁警诲若此。而今已四五年之久,尚未能一跃跃出,从氏亦已下世,更无可以警我者矣,怵惕伤痛,不能为怀。候明而起,欲自今洗涤心源,一以横渠之训为标准,从氏之警为针砭,期得免于小人也。以下,日记。

张子曰:“道能物身故大,不能物身而累于身,则藐乎其卑矣。”程子曰:“浩然之气,乃吾气也,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一为私意所蔽,则欿然而馁,知其小也。”真至言哉!

程子言:“周公处己也,夔夔然存恭畏之心;存诚也,荡荡然无顾虑之意。”可谓善形容圣人处变时气像。

朱子廖德明书曰:“圣贤所谓归全安死者,亦曰无失其所受乎天之理,则可以无愧而死耳。”今以是说究之,人受天地之正气而生,一心之内,万理具足。若以小小私欲与俗人讥笑,不敢为自己所当为者,悠悠泛泛,枉过一生,终至于泯灭以死,则岂不可惜,岂不可愧哉?

平居一言一事,皆无所苟,然后死时方无愧怍。

心要虚静明彻,身要平正端直。

《大学》注“实用其力”处,是生死路头。

有过不可不悔,悔不可留着胸中。盖常自不慊,则一向馁矣,曷若洗濯而更始乎?

自己道理至重,他人非笑至轻。若畏人非笑而曲意流徇,不顾自己道理,则何如哉?

一日之内,此心常为主,而遇事随吾分量以应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

虽遇大事变,只当以此心处置了,不可令事变为主而心为客也。

小人情状,无非可恶,而看来只是小也。

一有流徇底意,便流入恶去。

恶恶,然后能好善。

立心于高明广大之域,周旋于人伦礼乐之间,其乐何如哉?

《语类ㆍ先进篇ㆍ从我陈蔡章》,引荀卿言曰:“第作其冠,祌禫其辞,行而趋者,是子张氏之贱儒也;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者,是子夏氏之贱儒也;偸懦惮事,无廉耻而嗜饮食,必曰君子固不用力者,是子游氏之贱儒也。”

三子皆是门高弟,而于荀卿为前辈长德,况三子之格言懿行见于《论语》及他书者,亦岂少哉?今荀卿自负其聪明才气,观三子一二疵病处,而便以冷语抹𢫬之,使人之见此者直认三子为无用可笑之人,其心亦骄愎险薄矣。本其设心,亦必自以为公心论学而已,无许多罪过,而苟以圣人论人之语观之,则类皆公平忠厚,何尝有此等气象哉?荀卿于当世贤儒,既如是侮弄贱弃,则于后来缝掖章甫之流,直视以土芥耳,岂复盈一眦哉?然则一传而至李斯,虽焚经坑儒,而亦莫之恤,何足怪哉?

夫有无君之心而后,陷于弑君篡国之诛;有无礼之心而后,犯于毁冠裂冕之罪;有无贤之心而后,流于焚经坑儒之祸,亦其理一也。然荀卿门诸子中,不讥端木,而只讥颛孙者。盖实心为学,如颜子之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曾子之三省一贯,皆一心乡道,诚意贯彻故也。以荀卿之才气见识,亦岂不知此哉?如子贡之聪悟有得,亦荀卿之所畏。而特颛孙,不免有些向外之心,故荀卿觑破其罅漏而加以讥切。若此三子者,亦有以自取之也。

大抵人之为学,不实则虚,不虚则实。实者出于诚,虚者归于伪,实则无隙可寻,虚则有罅可窥。虽以三子之得圣人依归,一生从事于圣学,而少有差失,如荀卿者已指而议之。况不及三子而徒以学为名者,其心一有不实,则虽能眩于痴呆无能之人,而苟有知识者,其不以为大可观笑乎?

《系辞上传》初头小注所引程子说者凡三条,而第二条所云“系辞”者,盖指文王周公所作之辞,非谓孔子所述系辞之传,而载之于此,恐误也。

尝疑朱子《太极图说》注中“阴阳五行,气质交运”者,气则可以运言,而质则不可以运言。《系辞》第一章第一节苏氏说有曰:“阴阳一气也,或为象或为形,所在之不同。故云‘在’者,明其一也。象者,形之精华,发于上者也;形者,象之体质,留于下者也。”此亦可为“气质交运”之证。

水之着地,木之依土,而谓之地成者则易见矣。火金之为天成则不明,盖火之腾焰、金之响空,即天成之也。一二三四五为生之序,而六七八九十皆因五而后得者,翼传详矣。

观物之生长收藏,只是生理流行,则可以验仁之理也。

人物之生,形生卵生而已,形生者皆象天地五行,故卵生者固不灵于形生者也。然观卵之所具者,则体圆而包水,依然是天地混沌意象。至如虫鱼之卵,其数奚啻千亿?而无一不具体圆包水之状,万殊一本之理,此亦可见。

《仪礼ㆍ士冠礼》迎宾,主人每曲揖,后世曲拜之礼,似或由此。

“三揖”注“入门将右曲揖,将北曲揖,当碑揖”,疏曰“碑是庭中之大节,故宜揖”。以是观之,则古人庙庭,本皆有碑,后世庙庭碑,亦是纪事于庙庭本在之碑,非为纪事而别立碑也。如古人墓文,刻于丽牲之石也,古人之不尚浮文而作事简便者,此亦可见。

且古人庙中皆有碑,文有《乌氏庙碑》、《田氏庙碑》,盖时尚如此,至以后不复见。在今日,则惟书院有庙庭碑,家庙则无之矣。

殇服“中从上、中从下”之说,盖所以区处中殇者也。夫殇服降本服一等,故服之重者降为大功,轻者降为小功、缌,或又至于无服。如从父兄弟,本为大功,以其殇丧,故降为小功。而中殇虽年齿差小,犹是逾一纪者,且其亲属为近,恩爱深至,故不忍遽从下而服缌,从上而为小功。盖齐衰之殇,则有中殇七月所谓七月即大功也。,而大功之殇,则既降为小功五月,所谓七月之服,不可援用,故使从上而为小功而已,此所谓“大功之殇,中从上”者也。如从祖兄弟,本为小功,则亲属稍远,恩爱渐替,故只有长殇之缌,而虽其中殇,亦从下而无服,此所谓“小功之殇,中从下”者也。此一段论殇丧本服之中殇也。

若妻之于夫党,已是从服之降等,故于其中殇,必须齐衰之降者,然后从上而服大功,若其大功之降者,则从下而服小功。齐衰夫之兄弟之子女、大功夫之伯叔父母,则此其于情理浅深,酌得详密者也,此一段论妻为夫党服之中殇也。

《周礼ㆍ小宗伯》“吉凶五服”,王公卿大夫士之服,《家礼ㆍ成服》条“五服之人各服其服”,自斩衰至缌。

《祭义》“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反古者,尊祖也;复始者,亲祢也。

“报以二礼”注“二礼谓朝践之礼与馈熟之礼也”。考《周礼ㆍ司尊彝》,朝践者,荐血腥酌醴,始行祭事,盖降神之节也;馈熟者,盖馈献之礼也。

“君皮弁素积,朔月月半,君巡牲,所以致力,孝之至也”,小注方氏说有曰:“先王父天母地,则以子道自处焉。推以及于山川社稷,亦由是也。故凡所以事鬼神之道,皆称孝焉,《论语》曰‘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也。”《论语》所谓“致孝鬼神”,若不专指宗庙,而并及山川社稷,则“孝”字可疑,而得此说,其义可通矣。

读《舜典》“惇德允元”,此与《论语》“泛爱亲仁”之意相似,盖圣贤之言无不同也,而“难壬人”即“放远佞”之意。

太牢是牛一羊一豕一耶?抑牛为太牢,羊为小牢耶?《召诰》“郊用二牛,社用牛羊豕”,固有王氏所谓“于尊,以简为诚”者。而《洛诰》“文王武王一”,则命周公之礼,盛于宗庙欤?

《诗序ㆍ汾沮洳》篇曰:“此诗,刺俭也。其君俭以能勤,刺不得礼也。”朱子辨之曰:“此未必为其君而作。崔灵恩《集注》‘其君作君子’,义虽稍通,然未必序者之本意也。”灵恩萧梁时人,著《诗集注》,见《文献通考》、《经籍考》。

《大学序》“司徒”,官名,故以“职”言之;“典乐”,职责,故以“官”言之,盖互言以相足也。

《大学》八条目,大分之则修己治人而已,然修己又是治人之本。故于修己上,又细分之。

以“穷理”属知,“正心”属行。物之理与吾心之理为一,故举“穷理”二字,以该“格致”;意者心之发,心者身之主,故举“正心”二字,以该“诚意”、“修身”。盖“穷理正心修己治人”八字,包括《大学》八条目,而界限各各分明也。

“以著大学之明法”,盖谓著列学校大学,指学校也。明法于经一章也。

孔子说“诚意”,曾子以为“毋自欺”;孔子说“正心”,曾子以为“有所忿懥恐惧,不得其正”,此便是传得其宗处。他弟子虽闻诚意、正心说,少间便向别处走。

“惑世诬民,充塞仁义”,并指权谋术数之说、百家众技之流。

“晦盲”者,道不明也;“否塞”者,道不行也。“反复”谓不明故不行,不行故不明也。

胡云峯言:“《大学》不言性,故《序》中言性特详;《中庸》不言心,故《序》中言心特详。”盖学之为道,惟在复其本性,故朱子于凡论学处,必先言性,次言气禀所拘,终言学而复其初,如《小学题辞》、《行宫便殿奏箚》、《尤溪县学记》,皆用此例。《大学序》亦不过依此例,言所以设学之意。若必以为言性以补经传之阙,则意却拘滞。

以此推之,则《中庸》之言“人心道心”,亦由于将发明“中”字,故必言“执中”,言“执中”则不得不以“人心道心”为本也。且《章句》以中和为性情之德,程子亦以为传授心法,岂可以经文偶无心字,而谓《中庸》不言心乎?

读《大学》第一大文,“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至于”之“至”,误书以“止”。考之《大全ㆍ经筵讲义》、《仪礼经传通解ㆍ大学》篇,皆作“至”,“止”字之误无疑。而顷年以此议于陶庵从氏,则犹以“止”字为不误,且言作“止”字尤着实有味。盖承讹袭谬之久,虽贤智之见,犹如是听莹,可叹。

“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所以释“必至于是”之意,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所以释“不迁”之意也。盖天理之所以迁变,皆由于人欲,则必无一毫之存留,然后方可谓不迁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即“明明德于天下”之意;“其本乱”以下,即“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之意,注所谓“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云者,政以此也。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贪,让之反;戾,仁之反。人君苟贪利而肆虐,则未有不致乱者也,贪戾二字,已含下章财货好恶意思。一国之兴仁兴让,由于吾之仁让;一国之作乱,由于吾之贪戾,仁让贪戾亦在于吾所行之如何尔。

所谓“机,发动所由也”,“所由”二字,下得精密。然则为人上者,可不谨其所由哉?

帅天下以仁”之仁字,含让字意;“帅天下以暴”之暴字,并包贪戾之意。“恕”字兼有仁让两字之义,与贪戾者正相反,仁、暴下,以恕字统言之甚好。

“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以“所谓”二字观之,当是古语,“一言偾事”,如“一言丧邦”之类;“一人定国”,如“一正君而国定”之类。

孟子曰:“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盖人心驰骛飞扬,不能适轻重长短之宜,故性情不得其正。

乐之所以教人,正欲使学乐者朝夕从事于音响节奏之间,急也不得,慢也不得,如是既久,则自然得性情之正。乐既废,则惟涵泳中和,乃是乐意思,而可以得性情之正。性情既正,则人之道得矣,如此然后方可以复性情也。

顷有人问:“《孟子》末章云:‘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馀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在文王时,周公即是圣人,召公宜贤于散宜生,而不言于见知之科,而以言之,何也?”余曾未思量,故答以不能知而曰:“周公则是文王之子,其为圣,盖父子相传,则不可以见知为言故耶?”

偶阅孔颖达论《易》之说,以为“卦辞,文王所作;爻辞,周公所作,后儒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然则易之爻辞,盖亦是文王本意,故但言文王也,此亦可为《孟子》末章不言周公之证也欤!若召公之与散宜生,则其德之高下,无可考证,亦有未可臆断者也。

班固曰:“六艺之文,《乐》以和神,《诗》以正言,《礼》以明体,《书》以广听,《春秋》以断事,而《易》为之原。”盖以六经谓之六艺,与《周礼》礼乐射御书数之六艺,自不同也。古人多有言六艺文字者,盖指其六经文字也。

王遗帝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帝览不悦曰:“外夷无礼之书,边臣当逆拒之,不当闻朝廷。”自古如此者多,近日事亦可慨然。

余幼时见人读《平淮西碑》者,以“故有河阳怀”者,谓“乌重胤河阳有去思,故益与之。”余以为“此只是地名,《范睢传》所谓‘伐怀’之怀也。怀河内地,故益重胤河阳怀也。若看作去思之怀,则恐于文势有不然者”,其人不肯从。后见《唐书ㆍ令狐楚传》,有曰“擢河阳怀节度使”,则怀之为地名,盖无疑。

前日辞疏用“执宪”字,盖持平称以“持宪”,掌令称以“掌宪”,则执义称以“执宪”,宜无所妨故也。然未记古书有“执宪”云者,故疑之。偶阅类聚书,有曰:“《南史》张绾为中丞,武帝宣旨曰‘唯在执宪直绳’。”是则“执宪”二字,已于史书中有之也。

近世大臣子为台职,则辄以父为大臣子为台官辞避。元和杜佑之子从郁为左补阙。时崔群韦贯之等奏曰:“父为宰相而子为谏官,若政有得失,不可使子论父。”于是改除他官,盖自古已如此也。

明道李仲通墓志,于其起头,便曰“予友”,其终也,又曰“仲通平生相知之深者,莫如予”,一篇之中,屡致伤惜之意。而于其间,有曰:“中外数百口,上爱下信,人无间言。群从聚居,臧获使令者众,虽驭之过严,不能使之无犯。唯偶为仲通所责,则其人必惭怅累日,痛自饬励。”此与明道主簿上元时,谢师宰明道假公仆,掘桑白皮曰“伯淳所使人不欺,故假之”云者,俱是至诚感人之效也。仲通之能为明道友、明道之深加伤惜,有以也。余则在下者多怨多叛,览此有愧,辄识之。

欧阳公《诗谱序》,有曰“予疑之失既多,然不敢轻易者,意其为说不止于笺传,而恨已不得尽见二家之书,未能遍通其旨。夫不尽见其书,而欲折其是非,犹不尽人之辞,而欲断其讼之曲直,其能果于自决乎?其能使之必服乎”云云。此见其心之公而可为看人文字之法也。又其序末端,有曰:“尽其说而有所不通,然后得以论正。”其语意与《泷冈阡表》中所述崇公之言“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者,略相似,可谓善继志者也。

曾见《朱子年谱》,以朱子韦斋以天何所附者,见于八岁读《孝经》之条,而曰“不知其为何年,故附见于此”云云。《语类ㆍ卫灵公篇ㆍ颜渊问为邦章》第六条曰“某五六岁时,心便烦恼个天体是如何?外面是何物”云云,然则当为五六岁也。

人有疑内外艰之当换称者,《疑礼问解》已有所辨。而偶阅《朱韦斋墓记》,既曰“承事公卒,贫不能归,因葬其邑”,其下又曰“绍兴四年,丁内艰”,则其以母丧为内艰,见于朱子文字者已如此。

朱子《跋泰山秦篆谱》云:“刘子驹丈多闻彊记,清贫苦节。少仕州县,遇故家子孙,辄引避。”《箚疑》云:“刘子驹,似是刘安世刘挚之子孙。”

皇明南京礼部侍郞孙陞,其处义亦善。按史云:“馀姚人,前死事都御史之子。宸濠之难,终身不作‘宁’字,亦不为人作寿文,世称笃行君子。”夫人有至痛,易于日远日忘,而此人独能如此,今日祸家子弟可以为则矣。

《朱子大全》赋。《感春》“毕藏发春”:《尔雅》有“秋为白藏,冬为玄英”之文,则“毕藏云云”,似是秋冬毕而为春之意。

“乐吾”至“终极”为一句,“忧子”至“永伤”为一句,则音节虽长,意贯而韵协,恐不必引文为例。以下,《朱子大全箚疑》签录。

诗。《拟古八首》:《文选》中拟古之作,于其题下,注以“行行重行行”、“青青陵上柏”云云,则拟古,盖拟《古诗十九首》者也。此诗亦有《十九》诗体裁、意致,不全拟陈子昂《感遇》也。

《送王季山赴龙溪》“玄默罢弹”:宓子贱居官清净,弹琴而邑自治,今季山躬修玄默,则琴亦不弹,盖谓季山之必能善治邑也。注以“玄默”二字之出于,迤逦于贾生宣室,则恐太深。

《知郡傅丈载酒襆被》“方外客”:先生之自称方外客,恐无意谓,恐是九日山僧有来会者,故诗意如此。第三、第五、第六句,似皆有此意。

《蒙轩》“先贤”:昔贤多作座右铭者,此必南轩蒙轩有座右铭,而其义多取伊川《蒙卦》《易传》,故诗云“铭坐仰先贤”。

《斋居感兴》“冠伦魁”:《扬子法言ㆍ五百篇》有“冠乎群伦”之文,盖圣人首出群类之义也。先生引之,以喩科第居魁者,即冠伦之魁,而世人争先也。

“一原”:《阴符经》有“绝利一原,用师十倍”之文。朱子解以“绝利者,绝其二三;一原者,一其本原。岂惟用兵?凡事莫不皆然。倍,如事半功倍之倍”。此诗所云“发愤永刊落,奇功收一原”者,即“绝利一原”之义,而“奇功”字,尤与“功倍”之“功”合。且先生书牍中援用“绝利一原”处多,此诗引用此文,无可疑。

《庚子应诏封事》“屯田民兵”:虽相为表里,既是两项,则注中合而一之,可疑。

《戊申封事》“鬻卖辟阙”:或云:“《左传》以辟为墓,辟阙,盖犹今之墓上阁,而用于山陵者也。”山陵既罢之后,山陵诸使鬻卖其材以自利也。

“注堂奥之说”:若指辛丑延和之奏,则必不但曰“已陈于前”而已。今以“已陈于前”者观之,则似指此封事中所论“天下大本”一段内所云“修齐之无效、近习之用事”云云也。

《癸未垂拱奏箚》“举而措之”:以《大学》注“齐家以下,举此措之”云者观之,则此箚所谓“举而措之”者,盖上接“身修”而言也。然身之所以修,深探其本,则在乎格物致知,而《箚疑》以“举其格致者而行之”为言,似少曲折也。

《延和奏箚》“便文”“为意”:劝喩上户,必取怨谤,故本非官吏所乐为。今若有此指挥,则便文自营之人必将凭借于此,泛然不以为意也。

《经筵讲义》“释其名义”:“臣又尝窃谓”一段,盖次于“臣某曰大学者”一段之下而备言小学、大学之名义,末又以“释其名义如右”结之。“如右”云者,“以上”之谓也。先生之明其精蕴在于下方,则岂曰“如右”云耶?《箚疑》所谓“谦辞”者,可疑。

《乞拨赐检放合纳苗米充军粮状》“除接”:“除”字意,当止“措置”,而此以为止“检放”,可疑。

《奏救荒事宜状》“六县”:上文既曰“绍兴八邑,馀姚上虞稍熟”,又曰“除馀姚上虞”,则此六县,当为山阴会稽诸暨嵊县新昌萧山

《奏台州免纳丁绢状》“拖照案例”:似谓以典级等供辞,引而旁照于文案式例也。

《按唐仲友第三状》“通委诣实”:“供”,供辞之供;“通”,一通之通,所谓“供通”,似是“供辞一通”云者也。然则“通”字当属上句,“委”字当属下句。而“委”是上“委实利便”、“委是刻急”之委,盖“委”字即公事行用之字,后世犹然。

“乞候以闻”:即上《第一状》末端“臣今一面躬亲前去,审究虚实,别具奏闻”及《第二状》末端“其不公不法事件,臣当一面审实以闻”者,所谓“两次具状”者,即指此也。

“引问”:此似是其父见客之时,则立于屏侧;其父引问公事之时,则环于坐隅之意。

《第四状》“外人使用”:此似是十八宣教逾滥王静事,外人初不知,及其到家宿卧,四更方回之后,外人始得知之,自此多有犯罪者托王静以关节说与宣教,故王静因此“得钱使用”云者。

《第六状》“剩下二两”:此是元宵放灯时所用蜡烛,则下岂云“不曾递出烧点”耶?盖“剩下”云者,非优入之谓也,必是仲友于元宵所用蜡烛外,取其馀剩,为四两烛、三两烛、二两烛合七百八十条。此则纳之大橱而安顿,不曾烧点,盖夤缘入己,以为后用也。

《乞加封陶威公状》:按此文末端,既曰“欲乞朝廷特赐庙额,以表忠义,更不别赐爵号”云尔,则以此文为“乞加封”者,恐失点检,似当作“乞赐陶威公庙额状”。

《论差役利害状》“臣僚便申”:“以避谓富者”,盖避他人之谓之富也。

《乞致仕状》“蓦越”:谓不复经由建宁府,而直披诉于朝廷也。

书。《答刘平甫》“论古音”:似是材老弹琴,自欲为古调,而谓他人当以今调弹琴也。

《与魏元履》“比收馀矣”:“已”字当句,“收敛已”云者,犹言收敛毕也。以“已”字解作“已尽于偿债”者,恐未然。

“事体不同”:“事体与昔不同”云者,盖泛论朝廷事势,与前不同也。至“此事”二字,方说社仓,而《箚疑》以为社仓事体,恐未然。

《答张敬夫》“引此”:议者之引《春秋》,窃揣其意,必引《春秋》书葬,以为葬礼之重若此,故圣人必谨书之,此可为祈请之义也。朱子则以为不讨贼则不书葬是《春秋》大义,此为今日义理,何可以平时书葬为祈请之端耶?

《答张敬夫》“经贷命”:于罪在当死,而情或不至于死者,用肉刑,以全生而禁非。横渠《理窟》,亦曰:“肉刑犹可用于死刑。今大辟之罪,如伤旧主者死,军人犯逃走亦死,以此比刖足,彼亦自幸免死,人观之,更不敢犯。今之妄人往往轻视其死,使之刖之,亦必惧矣,此亦仁术。”《周礼》篇。

《答张敬夫》“四牍”:即南轩所上奏牍也。

《与建宁傅守箚子》“糜谷之害”:程子亦云:“村酒肆,要之蠹米麦,聚闲人,妨农工,致词讼,藏贼盗,州县极有害。”

《答郑自明》“只此一病”:即指上文“人主之未能端本清源、修德立政”者。

《答詹帅》“衡论”:老苏文有《权书》、《衡论》,既与权互举,则恐只是权衡之义。

《答詹帅》“大事”:杜预《春秋传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大事之名由于此。

《与陈宪箚子》“乞照施行”:盖陈宪初欲究治黄尉,忽然中变,故先生作书如此。所云“初不谓其别有他罪,乞照已行事理施行”者,即指初头究治之事,未必其为旧例也。

“遂且引却”:详此文义,先生于陈宪,则不能遽尔妄发,故姑此引疾而求去之意也。然则“却”字,当作语助辞,“引却”之意,似当止“衰病”。

《与留丞相》“元丰”:此既是元丰绍圣便相传袭之注,则当曰“元丰王安石吕惠卿用事时,绍圣章惇蔡京用事时”。

《与赵尚书》“尺度”:当解作尺与度,而度为去声。

《与赵尚书》“本所拳拳”:盖尊主庇民之功皆是,只以恢复一事当之,恐不周遍。

《答李季章》“不可一日不葺理”:盖用《左传》“虽一日必葺”之语,谓东府未去之前,虽一日,不可不尽一日之责耳。《箚疑》所云“承上文故宇凄凉而言”云者,有未可晓。

《答汪尚书》“注语此太高”:“俟其廓然而一悟”者,禅学之说也;“潜翫积累,各有浅深”者,儒者格致之说也。禅学之说,有顿悟险绝之病,与儒学从容积累之功大有不同者,而近世儒者语格致工夫,似亦太高云尔,则此文势非以廓然一悟为太高也。盖以儒者论格致之说不免有太高处为病,而此注直以廓然一悟为太高,恐非本旨。儒者格致之说,未免太高者,如谢上蔡“一处理通,而触处皆通”之说也。

《答汪尚书》“通书研味”:汪尚书则执迹而论之,以先生所谓二受学于濂溪为过,谓其所闻于濂溪者,不过如孔子之于老聃郯子苌弘也。先生则以《通书》、《太极图》之属,知二之于濂溪,实有师承授受之妙,故请书暇日研味于二书也。

《答汪尚书论家庙》“夏四庙至子孙而五”:出《王制》疏文。《箚疑》当释而不释,今见于下。《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注曰:“此制。则五庙,无太祖,与二昭二穆而已。”疏曰:“按《礼纬》:五庙,亲庙四,始祖庙一。四庙,至子孙五。五庙,至子孙六。六庙,至子孙七。”

盖谓不立太祖庙,故时只有高、曾、祖、祢四亲庙而已。而历太康仲康王相少康,则之四亲庙皆已祧去,亦在二昭二穆之外,则亦将不祭,而为其功德之大,故特立其庙于二昭二穆之上,所谓至子孙而五也。若成汤则立四亲及庙,以备五庙之数,而至子孙,则又祀成汤,故谓六也。武王则立文王王季太王公叔亚圉后稷为六庙,而至成王,则又祀武王,故曰至子孙而七也。

《礼纬》及之说,二先生皆弃不用《正蒙ㆍ王禘篇》、《大全ㆍ禘祫议》。,而此书引之者,特欲见古者立庙之制,递迁以上,以备其七庙五庙之数,非谓预立太祖庙,以准拟于将来也耶?宜更详之。

《答张钦夫》“不易处”:恐是难处之意,今解作“不轻易议处”,则语意反疏。

《与张敬夫》“见得不得”:本文之义,盖谓孟子见得天理分明,故所以闲先圣之道,而辨异端、辟邪说,自然如此,住不得云尔,则《箚疑》所释“谓若云云”,有未可晓者。

《答张敬夫》“虽列非之”:上蔡言仁,专以知仁为说,五峯门人亦多如此。南轩初亦如是看,故此录所释多此意,是以先生之言如此。

《答张敬夫》“周子剩语”:中、正、仁、义,皆有动静,则只曰“主静”,而中、正、仁、义在其中矣,更列四者,便为剩语。周子所以必列四者之目,盖以四者之中,正、义为静,中、仁为动,故圣人主乎正、义,行乎中、仁也。易有对待,又有流行,此以流行者言耳。朱子看作流行之体,而南轩则看作对待,故所论不同如此。

《答张敬夫》“令尹浅迫”:盖以“未知”之知,作“知仁”之知,殆不成文理。

《答张敬夫》“盖所实也”:《箚疑》所云“与《中庸》注不同”者,固可疑。而但此下文,又有“以此状性之体段,则为未发之中;以此形道,则为无过不及之中”之语,正以无过不及之中,对着未发之中说,此又可疑。

《答张敬夫集大成说》“金玉有功”:先生所谓“金、玉二字,正是譬喩亲切有功”者,盖上所云“始穷其然而缕析毫分者智也,终备于身而浑然一贯者圣也”者也。先生虽以此为譬喩亲切,然《孟子》本注,只作始、终之义,却与南轩说无异,岂先生自见其说之不稳,而舍己见而从南轩耶?先生之弗得弗措,舍己从人,此亦可见。

“外来意思”,盖谓本义外别般意思也。

《答张敬夫论中庸说》:程子以人之前知者,谓“用则知,不用则不知”。南轩之论《中庸》“至诚前知”之义也,便有程子所云“用而后知”之嫌,故发明之,以为“不用而自知”。先生言“此言实生于程子所言之嫌,而程子之言初不谓至诚前知,则未足为嫌”云尔。

《答张敬夫》“难言”:先生说得共父病痛只如此,过此则有难言者,大抵于人之过失,尽底说得,有不易故也。

《答张钦夫论仁说》“发明四端”:《箚疑》此段之释,有可疑者。盖仁是体也,恻隐是用也。仁包义、礼、智,则恻隐之包羞恶、恭敬、是非,自可易晓。而但先生仁说,初本不言仁包义、礼、智为体,而只言恻隐之包羞恶、恭敬、是非,故南轩以为疑。先生又答以无可疑者,而曰“前说之失,在于不曾分体用也”,又曰“今已改正”。今考《大全》所载仁说,有曰“仁之体”、“仁之用”云者,则盖改正者如此也。

“注无所改去”:《仁说》,乃先生所著,而今见于《大全》者也。盖南轩见先生《仁说》,而论其差处,然实非有差谬者,故先生明其不然。观乎第一条论天地生物为心、第二条论不忍之心包四者,可见矣。今《箚疑》以为南轩《仁说》,岂或别有所据耶?

《答吕伯恭》“擿其邪伪”:擿,字书同摘,搔也、投也。又音惕,挑发也,《汉书》有云“自相纠擿”。然则“擿其邪伪”云者,盖谓挑发其议论中邪伪处也,非用搔与投之义,谓当逐去邪伪之人,而《箚疑》所释如此,更详之。

《答吕伯恭》“所至可阙”:《中庸》二十章“知仁勇”注,有以其分而言,以其等而言,两下开说者,所谓“以其分而言”者,即东莱之说也,所谓“以其等而言”者,即龟山之说也,先生所以两下开说者,即此书所谓“两说皆不可废”之意也。《箚疑》“所至止可阙”与“各有所主”,所释似皆未甚显焕。

《答吕伯恭五十二》“一体胖合”:《仪礼ㆍ丧服传》:“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季四体也。”“一体牉合”,盖出于此,而此“胖”字,当是“牉”字之误。

《答吕伯恭九十七别纸》“有精神而醇”:是康节之诗。

《答吕伯恭九十八别纸》“性与处也”:浩然之气,古无此语,而孟子创说,故曰“面生”。

《答刘子澄》“数大之类”:先生于《知言疑义》,以“天理人欲,同体异用”云者,为与“性无善恶”相类。此数大节目中,既举“性无善恶”,则所谓“同体异用”者,包在其中,恐不必疑。

《答陆子美》“圣贤”:“干称父,坤称母”,出《说卦》,而张子因之,故云圣贤。此注,恐未然。

《答陆子静》“莫知所决”:书以为“吾辈虽自谓其理已明,安知非私见诐说?而一唱百和,莫知其非”云云,又曰“同志之间,力相切磋,归于一是”云云,而实自是己见而暗讥先生。故先生答以“此言则是,而是非所在,果安所决耶?愿有以深察而实践也”。

“不肯道”:先生以“无极”二字为说出人不敢说底道理,故书谓“人有甚不敢道处?吾圣门正不肯如此说耳”云云,故先生答之如此。

《答陈同甫》“二公议论”:祭文有曰“盖尝欲整两而下,庶几及见三代之英。岂曰自我?成之在兄”云云。

《答陈同甫》“来教累纸”以下,以上文观之,即其别纸也,“答陈同甫”四字,恐是衍。

《与范直阁》“理会八达”:是《集注》“一理浑然,泛应曲当”之意。

“忠恕言外”:是《集注》“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之意。此注所谓“与《集注》不同”者,更详之。

“岂有二言哉”:下章有“非谓忠恕为二”云者,所谓“岂有二言”,亦此意也。

《与刘共父》“正在于此”之“此”,当以机心、阴谋言。

《答韩无咎》“有得于斯”云云,所以斥苏子由张子韶所谓“佛学有得于形而上”者。

和靖两书”:和靖曰:“程先生平生用意,惟在《易传》,求先生之学者,观此足矣。《语录》之类,出于学者所记,所见有浅深,故所记有工拙,盖未能无失也。”又谓祁宽曰“汝与其读他书,不若专读《易》;与其看伊川杂说,不若专看伊川《易传》”云云。

《答袁机仲别幅》:此下第二书有“画成一图,先列定位,而后别以旧图之失及今者所论之意,随事贴说,有不尽者,则别为数条,以附于后”之语。然则图子,即所谓“画成一图”者;别幅,即所谓“别为数条”者。若以图子移置别幅之上,则恐当并原书移之,使图子在原书之下、别幅之上也。

《答袁机仲图下三》“但详之凿”:“序说”,盖《易说》序文也。“诸篇”云者,序文非止一篇也。诸篇皆以易说,为依经说理,而不惑于诸儒臆说之凿,此为一书要切之旨也。今以诸篇止之凿为序说中语,恐于文义未然。

《答赵提举》“经言”:谓《易经》之言,而不外一理。“是皆一说”云者,为赵公乐浑全忌剖析之语也。

《答江元适》“又曰体中心”:“又曰”之意,止“之远”。“可谓切中”、“可谓善补”之云,皆先生之言也。

《答江元适》“会通不同”:江公有志于求仁,故先生以为“大致规模不能有异,而然其无极之说,近于;精义之名,不免外义。且‘反身自认、存真合体’之云,皆有径求简易、揠苗助长之病”,故先生之答如此。

《答林峦》“说”:道不可擅而有也,固将与天下共之,故修礼以示之中,修乐以导之和,此修道之教也。游氏说。道者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先王为之防范,使过不及者取中焉。所以教也,谓之修者,盖亦品节之而已。杨氏说。《箚疑》只记说。

《答许顺之十三》“所论不活”:“活”是活动之意,恐不必著个“快”字。

“此说”:先生用力于敬,真实有得,然后始知从前论敬者亦是漫,且如是说去者,与今日所见浅深不同云云,盖欢喜之意也。

《答许顺之二十》“不须不同”:旧说,疑先生旧说也。先生因顺之之问《孟子》,自理会,旧说数条,始觉有太高之弊。故欲顺之以此为戒,理会平易切近处,而不复如前好高也。然则气质不同,恐非顺之之语也。

《答许顺之二十一》“要须说”:先生旧说,从诸家说,故不免有病。今始正之,“要须说”以下,乃定论也。

《答王近思》“苏氏违言”:苏氏曰:“之事远矣,传失其辞。意其出也,父子之间,有间言焉,若申生之事欤!不若是,则又何恶之可念哉?”见《论语或问》。先生于《或问》此章,亦以怨为之怨,与《集注》不同,此即《或问》之说。

《答范伯崇》“苏氏之说”:苏氏“未尝无诗而夫子不取”之说可取,而不察先儒所谓无诗者,非谓诗不复作也,亦以夫子不取,故云然而非之。故先生以其太快,不耐咀嚼,而谓之有病也。

《答范伯崇》“易指见矣”:“圣人作易”之易,不可舍卦爻而言,则此说与《语类》说,未见有不同也。

《答何叔京二十四》“上下主宾”:自太极之不杂阴阳者而言,则太极为上,中、正、仁、义为下;自太极之不离阴阳者而言,则正、义,太极之静,而中、仁,太极之动,静为主而动为宾也。注中中、仁为上,至下、宾为静,可疑。《易ㆍ恒卦》本义,有曰“动静相生,循环之理,然必静为主也”,此亦静为主、动为宾之证。

《答何叔京三十一》“主于减反为文”:此段,似是论程子所云“礼乐只在进反之间,便得性情之正”者。

《答程允夫》“指顾须索”:盖责允夫不虚心逊志,而索见《集解》要切处一二事,其气象轻肆也。“指顾”亦形容轻肆之意,盖允夫学,故发于辞气者如此,先生发其病而箴之。

《答程允夫》“索孟子之瘢”:此因允夫之言而讥之,则“”字,恐不必改作“”字。

《答程允夫》“一铭”:“有见处,然后操存”,先生初年说,《艮斋铭》亦此意。此论本于胡子,而先生后以先知后敬为未当。

《答程允夫》“此恐言之”:“诚敬不足以言”,恐未安。伊川,有诚与诚之之异,先生之意以为不可以诚敬之力言也,非谓外诚敬而求圣人也。

《答胡广仲》“谓必于此”:“先知后敬”,胡子《知言》之论,而胡氏诸人皆祖述之,南轩“先察识后涵养”云者,亦此意也。先生始尝同之,旋改之,屡辨其不然,此其一也。

《答胡广仲》“不可同日而语”:观过之说,广仲则以为观己之过,朱子则以为观人之过,自不相同。

“与彼亦何异”:广仲之意,以观之者为仁,又嫌其同于释氏观心之说,乃曰“释氏所观者非过,则与圣人所谓观过者不可同日而语”云。而乃广仲所以释观过之义者,不在于迁善改过,而只在于“观”之一字,则与释氏所谓“反思思底”者,指意正同,盖释氏此言,亦观心之法也。若圣人之意,只在于观,则凡有观,皆可以知仁,何必以观过为言耶?广仲之言,失圣人本旨,同于释氏,而反讥释氏,是何异同浴而讥裸耶?朱子之意,恐是如此。而今曰“不改此过,则与释氏无观过之功者何异”,恐未然也。

释氏此同”:“忘山川城邑之盛”云者,推演之过,而差却本义。

“《易传ㆍ大有卦》”:传曰“元者,物之先也,物之先,岂有不善者乎?事成而后有败,败非先成者也;兴而后有衰,衰固后于兴也;得而后有失,非得,何以有失也?至于善恶、治乱、是非,莫不皆然”云云。舍此而以《大ㆍ象》释之,恐误。

《答吴晦叔》“《孟子》、《尚书》”:以《孟子》七、八月为改月之证,以《尚书》“秋大熟”为不改时之证,今以《尚书》不改月为言,可疑。下注,方言之不改月之证。

《答吴晦叔》“注事亲事也”:所以然、所当然,皆理也。然所当然,就事上说;所以然,就理上说。庆源辅氏说,见《孟子集注》。故《孟子》“知觉”注,亦曰“知,谓知其事之所当然;觉,谓悟其理之所以然”,正与此同,非谓当然者事而非理也。《语类》十八卷,亦以所以然为指理而言,所当然为指事而言。其与陈安卿问答,亦未见其与此不同也。

太极者理也,阴阳者气也。然理有以不杂乎气而言者,有以不离乎气而言者,故“易有太极”注,曰“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眹之目”,象数未形,其理已具者,不杂乎阴阳者也;形器已具,其理无眹者,不离乎阴阳者也。《太极图说》注,亦曰“造化之枢纽,品汇之根柢”,所谓“造化枢纽”,即象数未形其理已具之谓也;所谓“品汇根柢”,即形器已具其理无眹之谓也。《大学或问》又以所以然、所当然为穷理之目,其原盖出于此。《中庸》“费隐”亦此意,故朱子于其隐也,每以所以然为言。是皆两下说破,而初非有二事也,但有微显浅深之异耳。

“实下立心”:实下工夫,并指两语。防患,应巧言令色;立心,应刚毅木讷。戒巧令,防患之术;务敦朴,立心之方。

《答吴晦叔》“《复》非不同”:“所以阴阳者道”,亦程子语,晦叔引之,以证其说。南轩晦叔书,有所以“复”之说,或晦叔南轩说,质于先生也。

《答石子重》“大抵寡过”:若谓因耕老事,遂有此言则可,若以此言谓微指耕老不可遽当师道,则恐非本义。

《答石子重》“学习”:《论语或问》及《大全》三十一卷与南轩书,皆以“学”为未知求知、未能求能之事,“习”为习其所知之理、所能之事,而此则以学属知,以习属能,恐是未定之说。

颜子事”。考《精义》,杨氏曰“颜子请问其目,学也,请事斯语,则习矣”,此注,未知何据也。

《答石子重》“以上止同”:先生以“未见其止”之“止”,谓与“吾止”之“止”同,则正是《论语》本注之义,而与子重所谓“止于所止”之意不同,何以言初年所见之同耶?

“慎独须贯动静”:《中庸》“慎独”虽属于动,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即无事时慎独,恐宜活看。

“指心指杀”:充之之言也,似谓“独”字是指心而言者,而不言“心”而言“独”者,盖恐说破“心”字也。“似不止言耶”,先生辨其不然也。

《答石子重十一》“上蔡之说尤有病”:《集注》以“动容貌”一段作工夫说,却与谢氏说同,此即初说。

《答李伯谏》“全不管着此”:“着”字下当句,“此”字下句,绝恐未然。

《答林择之十一》“真实不诳语”:先生入道次第,其说甚长,尽可翫绎。今只以救择之之偏为言,恐欠商量。

《答林择之十五》“空留王命”:择之岂遽以子思为空留也?况孟子自言客之为我谋不及子思,则何尝以子思为空留也?盖择之之意以为泄柳空留、子思行道,故孟子答客如此者,亦以行道自任,不欲空留也。先生答以缪公之待子思泄柳,虽有差等,盖皆出于诚意,故皆能安之,不可以空留行道别之,孟子只谓缪公出于诚意,而今客非有王命耳。

《答蔡季通》“本隐至隐”:“本隐之显”四字,出《史记》。

《答蔡季通》“出幽迁乔”:似是去罪籍而复旧官之意。

《答方伯谟》“之说”:先生与吕伯恭书,亦以说为可从,伊川说为义理虽长,而文义未妥。杨氏苏氏说,并见《集注》。

《与方伯谟十三》“所闻”:似指伯谏禅学良可尚,似亦反语以讥之也。

《答江德功》“听讼句乎”:德功为“新民”之说曰“不求为新民,而专求之德化”,故先生辨之矣。其于“听讼”之说亦然,故请其并详之,或说恐是。

“度物其方”:《章句》曰“矩,所以为方也”,无“之器”二字。不言“之器”二字者,即先生答德功之意也,《箚疑》著“之器”二字者,恐失照检。

《答江德功》“诚者可晓”:“诚”是实理,故体物而不可遗,“敬”字之义,则不可以是为训,故先生非之。《箚疑》所释,更详之。

《答江德功十一》“岐而为二”:“不可为首”、“不为首”是岐而为二也。

《答汪太初》“杂者似博”:恐当作“博者似杂”。

《答黄商伯》“曲直稼穑”一段,只说“五行各一其德”之意,末端疑有脱简。

程子之论”:商伯所问有曰“但张子‘神与性乃气所固有’之语”云云,则《箚疑》所录张子之说,似非商伯本指。

《答詹元善》“终更”二字,出《汉书ㆍ段会宗传》,盖边吏三岁一更故也。

《答黄直卿》“道丧并丧”:上文《虞礼》条云“以卒哭、祥、禫附之,而篇目下注云卒哭、祥、禫附”。故于此又欲以道丧附于《奔丧》,而《奔丧》篇目下注以道丧附;以吊丧附于《居丧记》,而《居丧记》篇目下注以吊丧附,此其类例甚明也。今谓道丧之意,止于并丧,已不可晓,且“恐更有说”云云,殊无来历。盖并丧则勉斋已附入于《虞礼》下,故不与道丧、吊丧并论,而只曰“恐更有说,所取疏略”云云耳。

“初见放此”:《仪礼通解》并载笺注,故于初见处笺注尽载之下,着圈而注之曰“某章某章放此”云尔。今曰“初见处注其尾曰重出”,若尔则考之他书,皆于再见处书以重出,未尝于初见处书重出,恐其不然。且既书重出,而又曰某章某章放此,亦似重叠,宜更详之。

《答吕子约》“两端”:子约所问,既有两端,而先生答以“今日两端之论,恐亦坐此”云云,则非与说各执一端而为两端也。

《答吕子约》“不平”:子约之问,有曰“似未平正”,故先生以不平答之。

《答吕子约二十五》“斩钉截铁”:恐只是用力截断之意。

《答吕子约三十八》“不得一说”:先生答南轩书,以《复》见天地之心,为静中之动,则择之疑其未当。故先生于《论性答稿序》,自言“其未为有失,而词意未具。疑之虽过,察之亦密”,盖善其疑之也。是以《中庸或问》及此书,专以《坤卦》为未发,而《复卦》属之已发,所论异同,恐无可疑。但此所引邵子诗,于《易》则系于《复》之《初九》之下,与此不同。然以先生“知觉不昧则《复》”之语观之,则亦不相碍矣,更详之。

《答吕子约四十》“不可概用也”:自形而上者而言之,则理为体而事物为用;自形而下者而言之,则事物为体而理之发见为用。今子约概以形而上者为体,天下达道为用,语意偏枯,故先生非之。此段注释,于其两句,一是而一非之,有若子约所言之病专在下句者然,恐未安。

《答吕子约四十二》“却皆不错”:叔昌之弟所刻和靖书,有“所以”字,故先生辨其非程子本旨。其后见和靖所书他本,则无“所以”字。然既于一本误书,则盖亦未免错会师旨而然也。此段之意,恐只如此。

《答吕子约四十三》“却不更端”:子约之意,非以戒惧属静,谨独属动也,盖不欲戒惧、谨独分为二事,而以谨独牵连于戒惧说了。如此则偏于静一边,且文势重复繁冗,故先生非之。此注有未可晓者。

《答吕子约四十六》“自反而缩”:子约问目欲舍本章“自反而缩”,而用《坤》之“直方”,故先生答之如此。

“数说是别”:子约历举二所论“朝闻夕死”之义,而疑《集注》所云“事物当然之理”六字不足以究其义。故先生又历举二说中“礼”、“法”、“道”、“理”等字,问其是同是异者。盖以其为说虽异,而其义则同,“事物当然之理”六字,包得诸说尽了。既辨其同异,则自当知之,故不明言其曲折。今以病子约之混说为释,恐未然。

《答吕子约四十七》“恐是奈何”:子约方在筠州,欲舍问学工夫,专做操存工夫,故先生引苏黄门事而曰“今若只管回头转脑,则不知不觉入禅学去”云云。此注所谓“勿管回头转脑向学也”,恐非本义。

《答王子合十一》“克己亦由静而后动”:子合必以为“先生《太极图说》注,既举程子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为言,则周子之必言主静者何也”,故先生之答,首尾皆言主静之意。冬春、贞元,既皆有先后,而又如克复之后则属静,为仁则属动,精一之后则属静,执中则属动,虽动静循环,无非至理,而但看《太极图》中说起处,则静先而动后,可知也。

本文“春秋冬夏”,恐当作“春夏秋冬”。

“前段”:《易》则以继善属阳,成性属阴,而明道以继善谓犹水流就下而言之于成性之后,故子合疑之。先生答以“自成性以后而言,则发用者属继善,成就者属成性,又自为阴阳。而念念事事,无不如此,与前段此书第一条。动静阴阳之说相似,细推则可见”云尔。《箚疑》以“前段谓生之谓性止不是性也一段”,若是则上下文意,皆不通,恐未然。先生《太极说》,有曰“始于阳成于阴,本于静流于动者,人道也”,当与上条及此条参看。

“来喩却好”:旧本似是先生所著《明道论性说》见六十七卷杂著。,而第三段尝有论及继善成性者,故子合引之。先生以为此是旧本而尝削去之,然如此商量却好云云。《箚疑》以旧本为《近思》初本,而削去还录云者,殊为可疑。

“不能”,恐只是不可之义。“不能”之意,止于“分疏”,或说为是,而但不必以“耐”字释之。“思之不得”云者则恐非本文义也。

“幽滞之魄”:子合所云,初非指强而不化者。先生以伯有为厉论之,然后始可以强而不化为言也。

“地位不同”:子合云“格是极乎知之至”,盖以极乎知之至,释格之义也。先生以为物格、知至,其地位虽不异,然物之格、知之至,文意不同,不可不察也。

《答王子合十五》“向前退后”:“向前”,谓贪多;“退后”,谓温故也。《记疑》所谓“不贪多”,固似非正义。而《箚疑》以“向前谓知新,退后谓温故”,此亦可疑。盖温故知新者,乃时习旧闻,每有新得之谓也。今若曰讲学之功,不在知新,而只在温故,则文义岂不未安乎?宜更详之。

《答陈肤仲》“打过”:先生与何叔京书,有曰“吾曹之病,皆在浅急处,于道理上才有一说,似打得过,便草草打过,以故为说不难而造理日浅”云云,今以“放过”释“打过”,恐泛然。

《答周舜弼》“心之分别取舍无不切”,是补亡章初本语,见《语类》。

《答万正淳》“天子可以绝期”:“可”上,疑脱“不”字。盖以后母仪天下,则天子不可以绝期而不服其丧,故服之而谓之三年也。

“大夫以下云云”:大夫、士、庶,则于长子长孙,有服三年者,有不服三年者,于妻则服期。惟天子为长子长孙为妻,皆服三年也。

“所谓二事”:程子曰“极高明而道中庸,非二事”,据此则“所谓”下,脱“非”字。

《答万正淳》“张子不然”:张子之意以为礼有不可变者如序、秩之类,时中者,制度、文为可以变通者,而非序、秩之谓也。此盖正淳张子《理窟》之言而发此问也。正淳疑之,以为凡事不出于五典、五礼,何可于五者之外,别求个时中也?先生答以张子所谓不可变者,如三代之所因;可变通者,如三代之所损益。盖本其理则虽一,而论其事则不同,未可以张子之言为不然也。今此注释以“谓”字为“出”字、“外”字之误者,可疑。

《答万正淳》“已失之指”:上言“《易》卦爻辞,只是各著本卦本爻之象,明吉凶之占当如是耳,非是就圣贤地位说道理”云云,故此曰“专以圣人为说,失本经之旨”。此注所云,恐非本义。

《答吴伯丰》“此是无害”:范氏《论语说》,是进于经筵者也。此注有若范公别于经筵进“王心无为”之说者然,恐为语病。

《答吴伯丰十五》“论事之传”:古有驰传上书之例,“传”当作去声。此以“传闻”之“传”释之,可疑。

《答孙季和》“未为不幸”:不善檃括,则反复淆乱,不如不为,故未为不幸。

《答诸葛诚之》“隙从何生”:先生之意,盖谓彼此所争,只是义理而已,宁有嫌隙之可论云尔,非谓门因表而生隙也。

《答项平父》“当世之论”:考之上文,平父始为心学,后为史学,故先生谓其不能无疑于诸儒之论。

《答应仁仲》“《记》不随经”:《子夏传》,只是丧礼也。此所云“《记》”即《礼记》,经即《仪礼》,如《礼记》之《冠义》,附于《仪礼》之《冠礼》也。

《答应仁仲》“注亦欲如此”:即下文所谓“心利其成”也。答路德章书。应仁仲书中,亦及编集《春秋》之意,故先生答之如此,移在“可叹”下,亦未见稳当。

《答傅子渊》“陆兄”:考《节要》注,陆氏兄弟中为教授者,即子寿,而此云子静恐误,且子静亡时职,非教授也。

《答傅子渊》“本领”:如木之有本,衣之有领。

“旦评”:先生则正苦显道未能猛舍旧学,而陆氏门人则已以叛弃旧学,绝显道也。

《答傅子渊》“缉煕已者”:子渊以涣然心喩为学问极功,而于主敬穷理工夫,略不加意。故先生以为“主敬穷理,乃古圣人缉煕光明之学,所不可已者,而初亦不在涣然心喩之外也”云云,则缉煕光明,初非可以舍学,而只言主敬一段事也。《记疑》以缉煕光明,专属主敬一边,而至曰“于子渊缉煕光明之处,并所不可已”云尔,则文义太涉穿凿,有不敢知。

《答陈正己》“动侠”:二字,出《汉书》。

“曷尝圣人”:许渤学圣人而如此,故程子云然,非必当时以为圣人也。

“处置匈奴一节”:见《汉书ㆍ匈奴传》赞中。

《答路德章》“水到了矣”:德章“水到渠成”之喩,盖有志于道德,而其心则不免出于计功谋利之私,故先生直就其心术受病处,痛辟之。《箚疑》所释固是,而但“诡遇获禽”与“水到渠成”之意,不相涉入。

《答康炳道》“与夺”:先生固尝以致知为先,而康炳道所论致知之弊,则盖指中史学,故先生答之如此。“与夺”二字,《记疑》所释,恐是。

《答汪子卿》“求出于此”:“校计抑遏而求出于此”者,盖谓校计“无谄无骄”、“乐与好礼”之间,而抑遏“无谄无骄”,求出于“乐与好礼”之途也。

《答吴宜之》“黄直卿”:此所云“黄直卿云云”,亦只是馆客参试之类耳,非以其不得第也。

《答徐斯远》“辟置非义”:先生既自曰“未有可求处”,则此注所谓“请先生辟置”者,恐未然。

《答潘谦之》“首章四说”:《中庸辑略》首章,程子“生之谓性”说居第四,此云“第四”者,似以《辑略》所载而言。

《答李守约》“功夫之前”:先生于“君子所贵乎道章”,《集注》则以工夫言,《或问》及此书则以功效言,《答李时可书》则以“动容貌”三者为工夫,“远暴慢”三者为功效。岂《或问》及此书为先,《李时可书》次之,《集注》为定论欤?更详之。《李时可书》见下。

《答李守约》“封叙庶母”:妾子有封叙封赠于其母之事,则“但谓之所生母,而不谓之庶母”,盖时国制然也。

《答李时可》“西山”:守约时可,即滨老之子,而西山先生之后也,此书所称西山,当是李西山也。先生于蔡西山,则未尝以西山称之矣。西山经说,先生所尝见,而时在时可处,故先生自云“记得”,而令时可考之也。

《答李时可》“《书ㆍ序》”:先生以《书ㆍ小序》谓非孔子作,以《大序》谓非孔安国作,其说具见《语类》。此书所称《书ㆍ序》,似并指《大》、《小序》。

《答安仁吴生》“易简君子”:象山尝自处于易简而斥先生为支离,吴生象山之徒,而其书又自许以易简,故先生讥之,未必自称“易简理得、可久可大之君子”也。“理得”,即天下之理得之,“理得”,《记疑》以“得简易之理”释之,可疑。

《答邵叔义》“想甚得意”:子静以其与邵叔义书,录送于先生,想其得意文字,故如是夸矜也。《箚疑》所释,更详之。

《答赵子钦》“两三四五”:即“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也”。

《答詹子厚》“这下憎嫌”:刊行文字,自是道学气息,故为人憎嫌,不但以议论之相似也。

《答徐载叔》“爱之病耳”:诗人本色,以微婉深切为主,如爱朱子而作诗者,太切则触时讳而得罪,不切则又不见害朱子者之罪,必其言微婉深切,然后爱之者不至得罪,害之者其罪自见。

放翁之诗,所指者未知何事,而盖讽刺时事而得诗之本色,故先生以为有诗人风致。又曰“三叹不能已”,而以“盖”字以下,释其所以如此之意。注所云“爱放翁者其诗无罪,害放翁者以其诗为病”,则何所与于诗人风致与夫三叹而不能已耶?

农岩《箚目》,其论此条也,有曰:“按此段语意,未甚分晓,恐时人颇有不悦放翁而毁其诗者。故先生以为放翁诗如此之好,爱其诗者无罪过,而害之者适足自为病耳,盖甚言其诗之当爱而不当毁也。此意亦未大通,然以‘自为’一句观之,只得如此说。若云自以其诗为病,恐语势不当尔也。”农岩固自以为亦未大通,而说亦未见其必得本文之意。

近观泽堂《杜诗批解》,则于《春望》篇下,载司马温公之说曰:“古人为诗,贵于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故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也。子美诗最得诗人之体,如《春望》诗所云‘山河在’,明无馀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花’、‘鸟’平时可娱之物,而见之而泣,闻之而悲,则时可知矣。他皆类此。”

今以是说观于此文之义,则恐是放翁之诗微婉,故爱其诗者不至于得罪,害其诗者亦自为己病,而不敢显言怒之也。如是看得,则其义似差长。

《答叶正则》“遽以中耶”:正则濂溪以后所讲贯者,谓未合于圣贤之中,而欲博考文字,以决于胸臆,盖正则能文而昧道学者,故其言如是也。先生答以君既未知古人为己之实,则所谓讲贯者,指何事以充其目,而遽以为未合圣贤之中耶?

《答叶正则》“当时录得”:以“当时”及“后”字观之,盖先生于人家见抄录时,不曾录得,故今记其大略而已。后阅《实录》、《长编》,皆无之,故问正则以今有可考处否,仍令以此事载之史籍,盖正则方为史官也。当时不录,未必指史官,《实录》、《长编》,虽非史官,可得而见。如《唐宗实录》见《昌黎集》。此等注释,更详之。

《答徐居厚》“大底到此”:“却不知”之意,当止“次第”,盖有孔子道德,然后方及于零碎处,是所谓“次第”也。有大本领者,方有零碎工夫,若以小见识,先学零碎处以为学,则是学养子而嫁也。此则推说上文次第之意也,今以次第本领连说,而又以为“却不知”之意止“到此”,如此则“却不知”以下,语势艰窘。更详之。

《答方宾王》“心指”:程子吕与叔问答,初以为“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后曰“凡言心者,指已发而言,此固未当”云尔,则两处皆有“指”字。而此注以为“指本文作皆”,有若“皆”字误作“指”字,未知其故也。

《答方宾王》“性者”注:《记疑》说固是,而但不曰三条,而曰一条,未可知也。

后书“人之应事”、“心固不可不识”两条当为一条,而记者以“识心”一段,语意明备,且与上文不甚连属,故别为标出耶?

但前书,则学者所条析,而先生刊证;后书,则先生自为之。故前书所答,宽缓而敷衍;后书所答,简约而精实,如“事物之理具于性”者,不免为语病,不若“理之在心即谓性”之为的当,细玩之,可见。

“以善敢辞”:《太史公自序》曰“余闻董生”云云,而有“以善为之”等语,盖史迁所闻董子之说也。

《答方宾王》“疑倒说了”:考其所行,当以言视其所以,知其用心,当以言观其所由,而范氏倒说也。

《答郑子上》“南蒯事”:先生以卜筮解《易》曰“必中必正,乃亨乃吉。语子惟孝,语臣则忠”,是乃君平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臣言依于忠之意也。子上论《易》,亦引君平事为言,故先生以为“鄙见正如此”。

南蒯事,所谓“忠信之事则可”云者,亦依孝依忠之意也。故子上并引之,盖子上此问,似是论先生《五赞》中《述旨》篇者也。

《答李尧卿》“专以为言”:“传之十章”云者,非谓第十章也,盖通传十章而言也。“专以进功为言”者,如“所谓修身在正其心”、“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也,非谓先慎乎德等语也。

《答陈安卿》“越思”:注皆未安。《左传》有“行无越思”之文,安卿所引,似是此文也。“越”,过也。

《答陈安卿》“不是并言”:安卿问笃信只如笃行之云尔,非两字并言,既笃而又信否,则“不是”,解作“莫是”,恐未然。

“八言”:“降衷”至“道之形体”为九言,故《箚疑》首举“所秉之彝”,以充“降衷”以下八言之数。而然安卿所谓“降衷以下”云者,实并指“降衷”为言,而于其论列处,历举“降衷”、“秉彝”、“天地之中”、“天命之性”、“仁义之心”、“天然自有之中”、“万物之一原”、“道之形体”,而独于夫子所谓“性与天道”,不为举论,末端又欲以“无极而太极”,添入于八言之下,则岂当初只是八言,而“性与天道”一句,先生后来所添欤?《大学讲义》,亦无此一句,更详之。

《答陈安卿》“其灵”:“亦无以主于心”之“心”字,疑“身”字之误。

李子能书,以居敬致知为宗旨,故下文“见得门路,立得根本”、“持守见识”、“守得亦好”、“所见如何”等语,节节相应,非但文字为然,盖不可外此而为学也。

《答宋深之》“日用及彼”:深之方从先生问学,不应遽谓先得科举后及儒学也。苟其言如此,则先生之答,亦必不如此。窃详深之书,以学问为内为本,以科举为外为末,欲先了学问,后及科举,而其言出于一时意气,非深信自得于圣贤之学者。且学问非可先了者,而科举之得不得,只以有命处之,则亦与学问不相妨碍,不必分内外本末作两截而先此后彼。故先生谕以“贤者既于科业有馀力,则且毋高论,而只当以有命处之”云云。后虽以深之兄弟科举之学坏了心术责之,而此书之意,则恐当只如是解。

《答宋容之》“今以此也”:容之初见先生于石鼓书院,意见不如此,而今乃如此。故先生谕以“科举之学坏人心术,今以来说,比之前日所闻于石鼓者,其为科业所坏,有不可诬”云云。《箚疑》以“比”训作“近”,更详之。

《答邓卫老》“全不应所问”:上文卫老以“乾健”之义,问于先生,先生以如何见得天之健处,反以问之。卫老后书之来,以“行”之一字,说“乾健”之义,草率甚矣。下文云云,则又与先生所问者,全不相应,故先生之答如此。

《答张敬之》“得失之效”:之能如太王者是得也,其不能者失也;之能如成汤者是得也,其不能者失也。盖其强弱不同,故其为得失之效,各自不同。然各就一事而为得为失,其理则未尝不同也。

《答曹元可》“先后其说”:刻之临漳者四经为主,故复刻四书,以先后四经之说。所谓“先后”,如《左传》所谓“实先后之”之意也。

《答汪叔耕》:叔耕自谓欲求儒者之学,而所云“平其出入之息”、“忘心忘形”、“清镜”、“静月”等说,极其杂乱,非儒者之说。故先生谕以“叔耕所求于儒学者如是之杂,而反谓若从主静持敬、应事接物求之,则有没世不能达者,是其罪在于主静持敬之不能笃实而已,岂主静持敬之罪哉?如此不已,则不唯求儒学而不得,必将有狂易丧心之患”云云。而《节要》删去“不知儒者”止“愈不得也”,又删“则有没世”止“如此不已”,以“而反自谓”,接“不可晓者”,以“不惟求之”,接“以求之”,反似叔耕自谓将从主静持敬,以求儒学者然,失叔耕本意矣。《节要》删节,或失照检耶?或别有以耶?更详之。“如此不已”,指“忘心忘形”等而言。“不惟求之”,上接“如此不已”而言,然后所谓“狂易丧心”,方有下落。如《节要》所删,则叔耕忘心忘形而自谓主静持敬,主静持敬,而将至于狂易丧心,误却本文之义多矣。恐未安。

《答李元翰》“下面说”:合于心者行之,不合于心者勿为,非所以言仁,而又说向义上去云尔,则《箚疑》“下又说同”云者,有若“又说”别是元翰一说者然,恐未安。

《答李公晦》“二语复出”:注之意以为“不学故饥,学则不馁”,则二语为复出也。

《答杨子顺》“躬行之实”:“躬行力践”云云,盖指象山等不读书穷理,而专务力行者言耳,非直指禅家也。

《答李宝之》“注易名”:宝之欲以天子、诸侯、大夫、士之次序,改易篇次名目,故先生之答如此。若如《箚疑》所释,则“易名”云者,当系于“《祭法》”条之下,不当系于“次《特牲》”条之下。且《祭法》、《宗庙》既合为《祭法》一篇,则不见有改易其名之意。

《答吴斗南别纸》“蔡墨者矣”:以“见群龙无首”为《干》之《坤》则可,若直谓之《坤》卦之“群龙无首”,则恐未安。

《答陈才卿》“只是一本”:人之为学,心与理而已,若知得此意真实,则所以存心穷理,自不容废,及其纯熟,则心不待操而存,义不待索而精矣。格物者,格物之理也;致知者,致心之知也,所以因其所已知之理,而及其所未知之理者,以心与理一本故也。然则所以格、所以致,岂有两样工夫乎?物格则知自至也,此书之意,恐当如此看。

《答余正叔》“放教虚闲”:和靖语,盖谓放开此心令虚闲也。

《答赵恭父》“一半截注脚”:所谓“注脚”、所谓“偏倚之疑”,皆指《或问》而言。

《答曾无疑》:“昔之旧”,文章也;“今之新”,学问也。

《答曾无疑》“晷景制作”:“晷景”,今之日影之类,即观天之器也。“制作”二字,当属下句。

《答李诚之》“有气概才力”:象山林栗程子,则未有毁侮语,“文字语言”、“气概才力”等语,恐是泛论,或专指东坡

《答林德久十一》“太虚可乎”:注,可疑。以“正是”以下为德久之言,“既曰”以下为先生之言者,已未可晓,且以“实理”为非形而上者,极未安。此书之与“只是一理各有分别”相应者,亦未见其必然,更详之。

《答欧阳希逊》“只是礼也”:“四体不待安排而自然中礼”,即《集注》所谓“四体不待吾言而自晓吾意也”。

《答欧阳希逊》“其发不善”:“性之原本善”,即指继之者善也;“其发亦无不善”,即指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端也。如是看,然后方见《大传》、《孟子》无不同之意。若以“其发无不善”谓“成之者性”,则只论《大传》而遗却《孟子》矣,更详之。

《答严时亨》“五行相似”:先生于上文“生之谓性”,既以“同中识其所异,异中见其所同”为言,故于“五行、太极”,亦令如是看,盖“五行、太极”,亦时亨问目也。《箚疑》以“五行”止“相似”为时亨之言,又以五行为生,太极为性,而谓之相似,可疑。

《答张元德》“若如门户”:恐亦指《启蒙》而言,非跋语也。

《答李晦叔》“相戾矣”:未除服前吉服,则不能尽当服年月之限,故云“相戾”也。

《答孙敬甫》“以先后之”:“先后”云者,盖谓穷格之工,或先于主敬,或后于主敬也。

“犹不为己”:“异端为己”,似指江西;“饰私反理”,似指永嘉

《答孙敬甫》“所居既广”:敬常为主,而所居既广,则所向坦然,此皆主持敬而言。

“此意”:闲中见得主敬之意端的也。

“讥杜季良”:杜季良本非恶人,而马伏波讥其豪侠,季良因此获罪,又终为伏波之祸。故先生讥陆氏之学,而又恐当时小人憎嫌道学者,因此嫁祸于道学,亦“卞庄子云云”之意也。

《答余正甫》“孰愈百年”:本文之义,则盖以为“《传》之必为子夏之作,虽未可知,然《传》之作,既在先,则去周公要不过六七百年之间,视今日去周公则为近”云云。而注则直以子夏为言,恐非本义。

《答巩仲至十二》“题跋者”:《蓍卦考误》有别人题跋,而意其人恐伪学之禁之累,已投削《考误》云尔,非先生自谓也。

《答巩仲至十八》“古田全书”:似指古田《补音》全录。

“聚星阁”之“阁”,疑“图”字之误。

《答赵宰》“正为此”:先生以不敢干与外事。故其与赵宰书,不正言雇募人苦之事,但请博询民情之所利病而罢行之。所谓“正为此”者,盖以方有雇募事故也。

杂著。《胡子知言疑义》“下者也两字”:“下”是“安下”之“下”,非“上下”之“下”。

“敢以天自处”:“圣门学者敢以天自处”,考之《上蔡语录》,则上蔡胡文定之语。

《跋宋忠嘉集》:考《万姓统谱》,宋汝为,字师高建炎中陈边事,假开州刺史使金,兼致书刘豫诱以官,固辞,以机密归报朝廷。后亡归,献《恢复方略》。又上丞相书,极言用兵之要。秦桧欲械送人,乃变姓名入。所著有《忠嘉集》。丰县人。

《跋兰亭叙》“务观之叹”:务观陆放翁之字,此必放翁亦作《兰亭叙》跋语,而有囚之意,故先生味其言而发叹耳。跋,当考本集。

《祭籍溪文》“有隐东归”:《汉书》所谓“沈冥”者,盖指严君平也。君平人,故称以“”。此以谯天授,比之君平者,两公皆易学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