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读史记十表
卷三
卷四 


    六国表第三

    〔周元王七年〕〔赵〕卫庄公饮,大夫不解履,公怒,即攻公,公奔宋。〇按此当入魏表,详存疑。

    〔周定王十四年〕〔魏〕卫悼公黔元年。〇按悼公,蒯瞆庶弟,辄季父也。

    〔周定王十九年〕〔魏〕卫敬公元年。〇按敬公名弗,悼公子。

    〔周考王四年〕〔魏〕晋幽公柳元年,服韩、魏。〇按世家云:反朝韩、赵、魏之君。

    〔周考王十年〕〔魏〕卫昭公元年。〇按昭公名纠,敬公子。

    〔周考王十三年〕〔楚〕鲁元公元年。〇按元公名嘉。

    〔周威烈王元年〕〔魏〕卫悼公亹元年。〇按世家。公子亹弑昭公代立,是为怀公。“悼”字疑误。

    〔周威烈王六年〕〔魏〕魏诛晋幽公,立其弟止。〇按世家,止,幽公子。按殿本史记作盗杀幽公。

    〔周威烈王十二年〕〔魏〕卫愼公元年〇按愼公名颓,弑怀公代立。

    〔周威烈王十二年〕〔赵〕中山武公初立。〇索隐曰:中山,古鲜虞国,虞姓也。系本云:中山武公居顾,桓公徙灵寿,为赵武灵王所灭,不言谁之子孙。

    〔周威烈王十四年〕〔齐〕伐鲁、莒及安阳。〇按莒,世家作葛。

    〔周威烈王十九年〕〔楚〕鲁穆公元年。〇按穆公名显。

    〔周安王元年〕〔魏〕秦伐至阳狐。〇按诸本作伐秦,误。

    〔周安王元年〕〔楚〕楚悼王类元年。〇按世家名熊疑。

    〔周安王二年〕〔魏〕太子罃生。〇按罃,武侯子。

    〔周安王十三年〕〔秦〕太子生。〇按本纪,子出子生。

    〔周显王十六年〕〔齐〕败魏桂陵。〇是年齐称王。

    〔周显王三十一年〕〔秦〕秦大荔围合阳。孝公薨。商君反,死彤地。〇按列传云:杀之于郑黾池。

    〔周显王四十四年〕〔秦〕四月戊午,魏君为王。〇按“魏君”字误,详存疑。

    〔周显王四十四年〕〔赵〕魏败我赵护。〇按此事赵、魏世家皆无。

    读六国表

    读六国表以秦为主,周之后,汉之先,序所谓因秦纪,踵春秋后,表六国时事是也。

    冠周于上,周虽衰,未亡也,至赧王五十九年卒而绝。不即予秦者,秦未并天下也。盖阙不书王者三十三年。始皇二十八年,六国皆㓕,乃书其年于上,以代周。

    东周、西周不书,王以自贬为君,卑若县鄙,不成王也。

    周无事可书,书齐威王朝周,两书贺秦,书致胙于秦,书诸侯会致伯秦,秦代周之徴也。书九鼎震亡,徴也。书王子定奔晋,王室难也。书东周惠公薨,自贬也。于秦表则书曰天子致胙,曰天子致伯,曰诸侯毕贺,曰会诸侯于泽,朝天子,曰天子贺,曰天子致文、武胙,皆以伤王室而必正其名也。曰取西周王,曰吕不韦取东西周,周始亡,然不于周书者,不予秦之㓕周也。

    表秦详于六国,何也?秦自为一代之制,故置官书,为赋书,作上下畤书,堑河筑城书,为县书,开阡陌书,令吏带剑,为县有秩史书,行钱书,初腊书,置丞相书,初置三川郡书,初置东郡书,百姓纳粟拜爵书,天下大酺书,俱在始皇并天下二十八年前。盖先王封建井田,周官周礼,已尽湮于是矣。此太史公微意也。

    秦㓕六国,以六国自相㓕也。表于攻伐、拔地,纳地、助击、助㓕俱详载,合观之,可以见秦并天下之大机焉。

    表魏则大书云孟子来,特识也。王问利,对曰:君不可言利。载问答者,为战国所无也。前表文侯受经子夏同意。

    魏、韩、赵三国,其始犹表晋,晋未亡也。晋定公卒,其后出公、哀公、幽公皆表元年,而无事可书,政不在公室也。赵襄子与知伯分范、中行,又与魏桓子、韩康子败知伯于晋阳,三分其地。盖周定王之十五、十六年事,而晋则为哀公时也。至周威烈王二年,魏文侯斯元年,韩武子元年,子景侯䖍。赵襄子卒,弟子嘉立,为赵桓子,元年卒,明年,国人立襄子子晚,是为献侯。于是三国皆纪年,而晋无年表。魏文侯五年,诛晋幽公,立其弟止为晋烈公,亦无年表。至周威烈王二十三年,魏、韩、赵初列为诸侯,而晋卑矣。然晋犹表孝公倾元年,又表静公元年。至周安王之二十六年,魏、韩、赵㓕晋,分晋国,晋绝无后,然后晋乃亡。

    齐始平公五年,至二十五年宣公立,五十一年康公立,十九年,政皆在田氏也。田和始列为诸侯,迁康公海上,食一城,事在周安王之十六年。又六年,康公卒,田氏遂并齐而有之,太公望之后绝祀,而威王始以齐强天下。又三年,而三晋亦㓕其君,分晋国。先是齐桓公十四年,陈完自陈来奔,田氏始此也。晋景公十二年,始置六卿,后齐政归田氏,晋六卿强,诛公族,分其邑,各使其子为大夫。晏婴、叔向尝相与语,婴曰:齐政归田氏。叔向曰:晋公室卑。此所谓“履霜,坚冰至”,国之大戒也。

    六国附见之小国凡十,秦表之有蜀、义渠也,魏表之有卫也,韩表之有郑也,赵表之有代也,有中山也,楚表之有鲁也,有蔡也,莒也,齐表之有宋也。太史公纪其君多为书元年,何也?蜀、义渠僻在庸、髳,边鄙小邑,莒、代亦微,而鲁、宋、郑、卫,春秋时为上国,蔡为周亲,中山又周公之孙,西周桓公之子,皆枝梧延息于诸雄之侧。至秦㓕蜀、义渠,韩㓕郑,赵与齐、燕共㓕中山,楚㓕鲁、㓕莒、㓕蔡,齐㓕宋,惟魏屡加兵于卫,而卫君角至秦二世乃废为庶人。故表于此皆不没其年而附着之,犹之“皋陶、庭坚,不祀忽诸”之慨叹也。昔周之封君盖八百矣,而强侵弱,众凌寡,遂至为六国,一折而胥入秦。此战国二百九十年之大势也。

    读六国表补

    读六国表,见当日诸侯战秦者,不过泄一朝之忿,媚秦者,第以偷旦夕之安,未见有能自强为天吏者。观汉高祖约法三章,天下归心,则孟子“仁者无敌”之言,实可见诸事效,非迂阔也。论者不探其本,徒咎六国之不能合力以拒秦,于当日事理事情事势均未之得也。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年始命韩、赵、魏为诸侯,晋三分而秦无敌矣。故周亡征于此也。周表书齐威王朝周,非美威王,伤周也,故不入齐。

    周显王二十六年,致伯秦。二十七年,秦朝周。独书致伯,不书朝周者,以空名无救于亡也。详书秦表者,权在秦也。

    秦表屡书来赂,见秦之好货,邦交之以利也。

    秦表屡书斩首数万至数十万,见秦以嗜杀并天下,宜乎祚之不永也。

    日蚀灾异不书于周书,于秦表者,非独见于秦分也,以周不足系天下之存亡,亦无与天戒云耳。

    书五国共击秦,不胜而还,继书齐败魏、赵观津,罪齐也。

    秦嗣君生,或书或不书,何也?有故则书,无则否。书生灵公,书生献公,书惠公太子生,书孝公生。本纪载孝公之言曰: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故书此见内乱也。秦至孝公用商鞅始大。

    秦昭王二年,魏表书秦武王后来归,不书秦表,何也?后无罪,不与昭襄之出也。本纪云:武王取魏女为后,无子,立异母弟,是为昭襄王。即位二年,庶长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悼武王后出归魏云。及云皆不得良死,刑亦滥矣。云出归,情亦忍矣。故后书宣太后薨,讥昭襄之知有母,而弃其君母也。

    后薨不悉书。始皇七年,书夏太后薨,明其所自出。夏太后,庄襄王母。书华阳太后薨,明其所从立。庄襄以华阳故得立。十九年,书帝太后薨,明其既迁而复也。十年书太后入咸阳。此外无书后薨者。

    秦灵公八年,书初以君主妻河,为后世教邪之始。

    秦惠文王书初更元年,为后世改元之始。

    秦始皇四年书纳粟拜爵,为后世鬻爵之始。

    于魏书孟子来,于齐不书,何也?圣贤道既不行,特一表焉,不悉也。

    魏哀王六年,书秦来立公子政为太子,讥魏之制于人也。

    魏昭王六年,书芒卯以诈见重,讥使诈也。

    韩表书昭侯不出高门,见不善之可前知也。

    魏献子、韩宣子皆不纪年,独赵襄子纪年,何也?与智伯分范、中行地,与韩、魏分智伯地,衅皆由赵氏,地分而晋亡矣,故独入赵表纪年以著之,言与者罪襄子也。

    赵悼襄王、齐王建入秦,置酒,无耻也。赵八年入秦,九年秦即取赵九城,书此见媚人之无益也。

    赵表书烈侯欲赐歌者田,徐越侍以仁义,乃止,见陈善之能闭邪也。

    赵武灵王五年,书取韩女为夫人。十六年,书吴广入女,生子何,立为惠后。二十五年,书惠后卒。独详,何也?按世家,武灵十六年,梦见处女鼓琴而歌,数言其状。吴广闻之,因纳其女娃嬴,有宠,生子何。二十七年,乃废太子章,立何为王,传国。吴娃死,爱弛,怜故太子,欲两王之,犹豫未决,乱起,武灵饿死。书此见立宠夺嫡,为乱之本,而犹豫更足以召祸也。且亦有命焉,初简子梦之帝所,有曰余思虞舜之勋,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吴娃,孟姚也。武灵,简子七世孙也。以简子之梦合武灵之梦,数之前定如此夫?

    苏秦说六国,独入燕表,何也?以燕之亡国所由也。

    三晋㓕其君,独入齐表,何也?伤齐、晋之同绝也。

    齐康公表载二十六年。按田世家云:康公十九年,田和立为齐侯,称元年。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六年卒,子威王因齐立。则康公既迁,田氏已纪元矣。而表犹纪康公之年,迨康公卒乃书威王元年,此史公书法也,为后来纲目书汉昭烈、唐嗣圣之本。

    秦表丞相悉书,魏表书卜相,书中山君为相,书封无忌信陵君,韩表书盗杀相侠累,书申不害相,赵表书以公子胜为相,封平原君,楚表书张仪来相,书黄歇为相,齐表书以邹忌为成侯,书孟尝君归相齐,凡此见相之重也。

    秦表书樗里子击蔺阳,庶长章击楚,司马错诛蜀,任鄙守汉中,白起击伊阙、击楚、击魏、破赵,蒙武击齐,蒙骜击赵、击韩、破魏,王𬺈击上党,桓𬺈击平阳,内史胜取韩,王翦拔赵、破楚,王贲虏魏、燕、齐君,魏表书齐杀将军庞涓,书齐虏公子卬,韩表书秦得将军申差,书虏将喜,书败暴鸢,赵表书秦败将军英,书虏将赵荘,书蔺相如攻齐,书赵奢大败秦,书廉颇拒秦,书赵括代颇,白起破括四十万,书秦败扈辄,楚表书秦败我将屈丐,书败将军唐昧,书杀景阙,书破我将项燕,燕表书田单拔我中阳,书赵破我,杀栗腹,书剧辛死于赵,齐表书田忌、田婴、田盼将,孙子为师,书杀骑劫,凡此见将之重也。

    取地、与地必书,见土地为强弱之由。六国之割地请和者,真失策也。

    书迎女逆妇,书夫人来,书取女为夫人,见姻好之邦,干戈随之,和亲之不足恃如此。后之议以此和匈奴者,愚甚也。

    书㓕杞、㓕莒,不叙其君之年。杞世家有云:微甚,不足数也。

    秦昭王五十二年,取西周王。是年,楚考烈王取鲁。秦庄襄王元年,取东西周,周绝。是年,楚㓕鲁,鲁绝。周、鲁之相为存亡如此也。

    诸侯僭称王,自楚外,齐威王二十六年首称王,魏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以相王,秦惠文王十三年称王,韩宣惠十年称王,燕易王十年称王,宋君偃十一年亦称王,中山亦称王。国策:中山与燕、赵为王。惟赵武灵王八年,五国相王,魏、韩、赵、楚、燕。赵独否,曰: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令国人称君,寻亦称王,未纪其年。至秦昭王十九年十月为西帝,十二月复为王。齐湣王三十六年为东帝,二月复为王。无其实,处其名,何取乎尔?吁!周王也,后称君,卫侯也,贬号曰君。强弱之势,至易名号,可慨也。

    存疑

    秦惠文王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按周本纪及齐世家、楚世家俱载秦惠王称王在十三年,而秦世家独未载称王事,惟惠王四年言齐、魏为王,十三年又言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据此,魏称王既在惠王四年,不应又在十三年,韩是年亦未尝称王,则秦世家与表俱有误也。还以周本纪、齐楚世家谓是年秦初称王为是。

    魏、韩、赵始列为诸侯,宜入周表,不应独书楚表,疑误。

    晋世家云:出公十七年,智伯与魏、韩、赵共分范、中行地以为邑,出公怒。表载襄子四年,与赵世家同。按襄子四年乃晋哀公三年,既非出公时,表又但书与智伯分范、中行地,不及韩、魏,疑有误。

    赵表载卫荘公饮大夫云云。按左传,鲁哀公二十五年,卫侯为灵台于藉圃,与诸大夫饮,褚师袜而登席,公怒,因攻公,公奔宋。是出公事,诸本皆作庄公,误。且当附入魏表,入赵表亦误。

    越世家云:楚威王大败越,杀王无疆,尽取故吴地。北破齐于徐州,而越以此散。楚表但载围齐于徐州,不书㓕越,疑阙。

    周赧王五十九年,西周君奔秦,尽献其邑。秦受献,归其君于周。周君王赧卒。索隐、正义皆谓西周君,即西周武公也。通鉴纲目则书王入秦,尽献其地,归而卒。是西周君即周赧王,非西周武公。按周自敬王迁都成周,号东周,至考王封弟揭于河南,都王城,是为河南桓公,实西周之始。时则东有王,西有公,而东西之名未立。至桓公孙惠公,别封其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号东周惠公,没亦谥惠。是则有东西二周公。二公虽各有食邑,而周尚为一。显王二年,赵成侯与韩攻周,分周以为两,事载赵世家。周本纪云:王赧时,东西周分治,王赧徙都西周,则为西周王,或以其微弱,亦称西周君。而索隐释本纪周君王赧卒,云周君指武公,此时与王赧皆卒,故连言之。于文义未安。秦昭王五十二年表书取西周王,明指赧王,荘襄元年表书取东西周,明指二周公。又周本纪云:王赧卒,周民东亡,秦迁西周公于𢠸狐。后七岁,秦庄襄王㓕东西周,东西周皆入于秦。秦本纪则云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是时西周公已迁𢠸狐,见于周本纪,故秦本纪略之也。且本纪载王赧徙都西周,既云徙都,必有国邑。索隐寄居西周之说,亦未当也。

    卫世家:昭公时,三晋强,卫如小侯,属之。正义曰:属赵。按世家,怀君三十一年,朝魏,魏杀怀君,更立其弟为元君。元君十四年,秦拔魏东地,更徙卫野王,并濮阳为东郡。则卫属魏,不属赵也,故附魏表。郑附韩,中山附赵,鲁、蔡附楚,宋附齐,皆为所㓕故也。

    魏表:卫出公二十一年,卫悼公立。卫世家同。索隐曰: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复入九年,是为二十一年。按左传,鲁哀公十八年,卫石圃逐其君起,辄复归。哀公二十五年,卫诸大夫攻公,公出奔,卫人立悼公,辄遂卒于越。则辄之复立仅八年。年表、世家皆误。索隐以初立十二年,复入九年附会之,尤误。

    赵桓子元年,索隐曰:桓子嘉,襄子弟也,元年卒。明年,国人共立襄子子献侯晚。按赵世家,襄子见伯鲁之不立也,伯鲁,襄子兄,故太子,废。必欲传位伯鲁子代成君,成君死,乃取成君子浣立为太子。襄子卒,浣立,是为献侯。襄子弟桓子逐献侯自立,一年卒,国人复迎立献侯,则献侯,襄子兄之孙。索隐以为襄子子,误矣。晚,一本作脱,疑“浣”字之讹。

    赵表:武灵王二十五年,惠后卒。赵世家索隐注云:谓前太子章之母,惠文王之嫡母也。按此惠后即吴娃,惠文王之母。故下文云吴娃死,爱弛。孝成二年,惠文后卒,乃惠文王之后,孝成王之母,所谓太后不肯以长安君为质者也。索隐误以惠文后为吴娃,为惠文王之母,因以惠后为惠文王之嫡母,乃以下书吴娃死为误,不亦疏乎!

    燕表:君哙及相子之皆死。徐广注世家曰:年表云:君哙及太子相子之皆死,索隐云:年表误。按今本俱无“太子”字,将徐广、索隐所见之本不同耶?书传既久,残阙舛误,大率可见。故信以传信,疑以存疑,不得妄为之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