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86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865号决议
1993年9月22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866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3年9月22日
    第865(199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1992年3月17日第746(1992)号、1992年4月24日第751(1992)号、1992年7月27日第767(1992)号、1992年8月28日第775(1992)号、1992年12月3日第794(1992)号、1993年3月26日第814(1993)号和1993年6月6日第837(1993)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1993年8月17日的报告(S/26317),

    强调应继续推动《亚的斯亚贝巴协定》提出的和平进程,在这方面,欢迎非洲各国、非洲统一组织、特别是其非洲之角常设委员会、阿拉伯国家联盟和伊斯兰会议组织在联合国的合作与支助下为促进索马里的民主和解所作的努力,

    强调国际社会承诺协助索马里重新获得正常、和平的生活,但确认索马里人民对民族和解和本国的重建负有根本的责任,

    表示感激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二期联索行动)使全面局势改善,特别是消除饥饿、设立许多区议会、学校开课和国内大多数地区的索马里人民恢复正常生活,

    认识到继续需要就基本原则进行基础广泛的协商并达成共识,以实现民族和解并建立民主机构,

    呼吁索马里各方、包括各运动和派系表现出实现和解、和平与安全的政治意志,

    认识到第二期联索行动的最高优先事项是按照第814(1993)号决议的规定,在促进民主和解进程中协助索马里人民,并促进和推动在全国重建区域和国家机构及民政管理机构,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索马里全面局势虽有所改善,但根据源源不断的报道,摩加迪沙发生暴力事件,整个国家的执法和司法权力和机构荡然无存,并回顾第814(1993)号决议要求秘书长协助重建索马里警政,恢复和维持和平、稳定和法治,

    深信在索马里重新建立警察、司法和刑罚制度,对于恢复国内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严重关切第二期联索行动的人员继续受到武装攻击,并回顾其第814(1993)号决议中强调以一项全面有效方案解除索马里各党派、包括各个运动和派系的武装,至为重要,


    A


    1.欢迎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关于在实现第814(1993)号决议所载各项目标方面所获进展的报告;

    2.赞扬秘书长、其特别代表及第二期联索行动全体人员的成就是大大改善索马里人民的状况,展开国家建设进程,显示全国大部分地区恢复稳定和安全状况,与先前部落间冲突造成的苦难构成鲜明的对比;

    3.谴责对第二期联索行动人员的一切攻击,并重申应追究犯下或下令进行这类罪行者的个人责任;

    4.重申重视第二期联索行动迫切、迅速、成功地实现其促进人道主义援助、恢复法治、以及在一个自由、民主和主权的索马里境内实现民族和解的目标,以便第二期联索行动能够在1995年3月以前完成任务;

    5.在这方面,秘书长领导紧急拟订一份详尽计划,内载具体步骤,开列第二期联索行动今后关于人道主义、政治和安全活动的协调一致的战略,并尽快就此事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6.促请秘书长在地方、区域和国家各级加倍努力,包括鼓励索马里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继续推动民族和解和政治解决的进程,并协助索马里人民恢复其政治机构和经济;

    7.要求所有会员国协同区域组织,尽一切可能方法,包括迫切地派人充分填补第二期联索行动的民事职位,以协助秘书长努力使各党派达成和解并重建索马里的政治机构;

    8.秘书长就进一步重新推动和解进程的方法,同该区域各国和有关区域组织协商;


    B


    9.核可秘书长1993年8月17日的报告(S/26317)附件一内所载关于根据第814(1993)号决议重建索马里警察、司法和刑罚制度的各项建议,并请秘书长紧急加快采取必要步骤,执行这些建议;

    10.欣悉秘书长有意尽早召开热心支持第二期联索行动重建警察、司法和刑罚制度的会员国的一个会议,以确定具体的需要并指明支持的具体来源;

    11.又请秘书长作为一个极为紧急的事项,积极地开展一个国际征聘方案,以便在第二期联索行动司法司中安插警察、司法和刑罚制度的专家;

    12.欣悉秘书长有意维持和利用第794(1992)号决议所设并经第814(1993)号决议规定维持的基金,以便除建立索马里警察外,还另外接受捐款,以供重建索马里的司法和刑罚制度,但不包括国际工作人员的费用;

    13.促请会员国紧急向该基金捐款,或其他方式提供援助,以供重建索马里警察、司法和刑罚制度,包括人员、财政资助、设备和培训,帮助实现秘书长报告(S/26317)附件一所列各项目标;

    14.鼓励秘书长采取必要的步骤,在1993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继续维持现行的警察、司法和刑罚方案,直至收到会员国提供的额外资金,并斟酌情况向大会提出建议;

    15.秘书长将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详细通知安理会;

    16.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28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