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47(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48(2002)号决议
2002年12月9日安全理事会第465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49(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3年9月15日第864(1993)号决议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97年8月28日第1127(1997)号、1998年6月12日第1173(1998)号、1999年5月7日第1237(1999)号、2000年4月18日第1295(2000)号、2001年1月23日第1336(2001)号、2001年4月19日第1348(2001)号、2001年10月19日第1374(2001)号、2002年4月18日第1404(2002)号、2002年5月17日第1412(2002)号、2002年8月15日第1432(2002)号、2002年8月15日第1433(2002)号和2002年10月18日第1439(2002)号决议,
    又重申承诺维护安哥拉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欢迎安哥拉政府与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采取了步骤全面执行《和平协定》、《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2002年4月4日《谅解备忘录》(S/2002/483)、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安哥拉政府2002年11月19日发表的关于和平进程的宣言(S/2002/1337),以及2002年11月20日签署的联合委员会声明表明联合委员会完成了工作,
    再次表示担心目前的局势对安哥拉平民造成的人道主义后果,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表示打算全面审议第1295(2000)号决议所设监测机制的补充报告;
    2. 决定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停止执行第864(1993)号决议第19段、第1127(1997)号决议第4(c)和(d)段以及第1173(1998)号决议第11和12段所规定的措施;
    3. 还决定立即解散第864(1993)号决议第22段所设委员会;
    4. 决定请秘书长关闭第1237(1999)号决议第11段所设联合国信托基金,并作出必要安排,根据有关的财务程序按比例偿还曾向联合国信托基金自愿捐款的会员国。

    第4657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