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32(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3(2002)号决议
2002年8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60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4(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1年5月30日第966(1991)号及其后关于安哥拉局势的所有决议,特别是1999年10月15日第1268(1999)号决议,
    强调承诺维护安哥拉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重申《和平协定》、《卢萨卡议定书》和《根据卢萨卡议定书停止敌对行动和解决未决军事问题的卢萨卡议定书谅解备忘录增编》(S/1991/1441,附件),以及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的重要性,
    回顾2002年3月28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2/7),其中特别强调,考虑到安哥拉的最近事态发展,安理会愿意支持调整联合国安哥拉办事处(联安办事处)的任务,
    欢迎秘书长2002年7月26日的报告(S/2002/834),
    表示赞赏联安办事处在支持安哥拉人民方面所做的工作,
    认为联合国驻在安哥拉,推动实现秘书长报告中阐述的政治、军事、人权、人道主义和经济目标,能够帮助巩固和平,
    1. 授权设立联合国安哥拉特派团(联安特派团),作为联安办事处的后续特派团,为期六个月,到2003年2月15日为止,以实现秘书长报告中所建议并载于下文第3段的各项目标和进行有关工作,并表示打算在决定是否延长、调整或缩短该特派团时,考虑到秘书长根据其特别代表对完成《卢萨卡议定书》的进展情况所作评估而提出的建议;
    2. 欢迎任命秘书长驻地特别代表担任联安特派团团长,并监督下文第3段叙述的联安特派团任务所反映的联合国在安哥拉的各种活动以统筹协调的方式进行;
    3. 赞同按照秘书长报告中的建议酌情为联安特派团配置人员,包括所建议的一个儿童保护顾问,承担以下任务:
    A. 通过以下方式协助各方完全履行《卢萨卡议定书》:
    (1) 主持联合委员会;
    (2) 牵头制定《卢萨卡议定书》下仍待完成的工作的商定清单;
    B. 协助安哥拉政府进行以下工作:
    (1) 保护和促进人权,建设体制以巩固和平和加强法治;
    (2) 为排雷行动提供技术咨询和支助;
    (3) 协助和协调向包括国内流离失所者和设营区家属在内的弱势群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特别关注儿童和妇女;
    (4) 通过适当的联合国机构支持复员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和专业;
    (5) 通过有关的联合国机构促进经济复苏;
    (6) 调集国际社会资源,包括酌情举行国际捐助者会议;和
    (7) 向安哥拉政府提供有关筹备选举的技术援助;
    4. 秘书长在其特别代表证实联合委员会确定《卢萨卡议定书》所有余留工作均已完成时,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并注意到在上述任务完成后,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将恢复酌情监督上述工作的权力;
    5. 秘书长提交一份临时报告,以便安全理事会能够对联安特派团三个月的工作进行审查;
    6.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60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