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376(200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377(2001)号决议
2001年11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4413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378(2001)号决议

    决议

    安全理事会

    决定通过所附全球努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宣言。

    第4413次会议一致通过。

    附件

    安全理事会

    召开部长级会议,
    回顾其1999年10月19日第1269(1999)号、2001年9月12日第1368(2001)号和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决议,
    宣告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是21世纪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最严重的威胁,
    还宣告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是对所有国家和全人类的挑战,
    重申断然谴责一切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都是无可开脱的犯罪行为,而不论其动机为何,采取何种形式和表现,发生在何处,由谁干出,
    强调国际恐怖主义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对国际恐怖主义行为的资助、规划和筹备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支持也同样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强调恐怖主义行为危害各地无辜人民的生命、尊严和安全,威胁所有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破坏全球稳定和繁荣,
    申明要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祸害,必须采取持久、全面的办法,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积极参与,彼此合作,并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行事,
    强调国际社会继续努力增进不同文明之间的理解,处理区域冲突和全球各种问题、包括发展问题,将有助于国际协力合作,而国际协力合作对于尽可能广泛地开展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斗争是必不可少的,
    欢迎各国表示决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祸害,包括在2001年10月1日至5日大会全体会议的辩论中表达的决心,呼吁所有国家尽早加入有关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并鼓励会员国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呼吁所有国家紧急采取步骤,全面执行第1373(2001)号决议,在这方面互相帮助,并强调各国有义务对于恐怖分子和支持恐怖主义的人拒绝给予财政和一切其他形式的支持,拒绝给予安全庇护,
    表示决心与联合国全体会员充分合作,着手执行该决议,并欢迎第1373(2001)号决议第6段为监测该决议执行情况而设的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迄今取得的进展,
    认识到许多国家在执行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所有要求方面需要援助,并各国通知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它们在那些领域需要此种援助,
    在这方面,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探讨协助各国的方式,特别是与国际、区域和分区域组织探讨:
    - 在第1373(2001)号决议所涉领域推广最佳做法,包括酌情制订法律范本,
    - 现有哪些技术、金融、规章、立法或其他方面的援助方案,可能有助于执行第1373(2001)号决议,
    - 促进这些援助方案之间可能的协同作用,
    呼吁所有国家加紧努力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