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79(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80(1999)号决议
1999年12月3日安全理事会第407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81(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99年5月21日第1242(1999)号、1999年10月4日第1266(1999)号和1999年11月19日第1275(1999)号决议,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第1242(1999)号决议第1、2和8段以及第1266(1999)号决议第1段所指的期间延长到1999年12月11日;
    2.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4077次会议以11票对零票、3票弃权(中国、马来西亚和俄罗斯联邦)通过。一个成员国(法国)没有参加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