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立斋先生文集
卷之十七
作者:郑宗鲁
1835年
卷之十八

答柳敬甫辛亥

顷于料表,获拜珍翰,谨审潦炎,侍馀起居冲福。此心感慰,已不可量,而满纸辞意,又极郑重,读未及半,不觉蹶然起敬。固意足下有志于斯,而今而后,益决其信然矣,自非天资过人,已见大义,其何能奋发乃尔?

仆与故用卿兄相从虽阔,爱其为人如玉,寻常期望甚不浅。不幸短命,今得足下如此,喜不可胜。然但以无似为有一日之长,而欲求益于此,则其误甚矣。

仆梦外谬得时名,至于上欺天日,每一念至,惊汗浃背。然亦远外所昧之人,为游谈所惑耳。若近地久要,如宗伯子皓辈,已悉其空空之状,岂其爱我厚不以语足下耶?何乃向木居士有求福之意耶?虽然厚意不可虚辱,聊以浅见及仆所阙者言之,以冀足下之采纳可乎?

足下才优而气专、性静而心细,语其田地,已足以为学,而目今年力又甚富彊。其于做功令,又可无扰夺之患,而有专一之效。古圣贤教人用力之方,足下既知之矣,天下义理之载于方册者,足下既详之矣。

今以来书观之,则虽其自谦之如是,而足下之志之立,又可见焉,若是者又何患焉?自今以往,只须不懈益力,以求至于其极而已。然足下于其已知、已详者,勿谓其无复可加,为之益尽其心可也。

足下谓:知而不行,与不知同。愚则谓:苟能知之,无不行之理,彼不行者,其所谓“知”,非真知故耳。足下不信,盍观于仆?仆行年六十,依旧是此伎俩者,岂有他哉?只为见未到,故行不得。足下但以我为戒,则他山之石,不害为攻玉之用。

至于圣门第一心法,不过是一个敬字,而此亦先儒说得已尽。区区于此,尤未曾一日体行。然点检许多罪过,皆由是出焉。曏所谓“见未到”者,推原其故,敢此备陈,以为足下前车之戒。并乞垂谅幸甚。

《同源亭韵》,重违勤教,忘拙和呈,一粲如何?

答柳敬甫壬子

昨于匪意,获承哀问,就审近来,孝履支相,荷慰无已。仆老亲姑安,而身家近苦风眩。日间精神,如在云雾之中,如此昏愦之物,虽欲强为收拾,以求寸进于真知实践之域,其可得乎?

大抵根基无素,培养不力者,年迫桑楡。例患如是,非但疾病为祟而已,此实可惧之甚。故方拟以此奉戒于同志诸朋友,把作前车之鉴,则庶几有助于惕厉奋发及时下工之地,而顾未之能。此际盛问适至,殆无异于即盲以求道。故不暇他言,而汲汲乎以是为对。

至于思虑走作、工夫生疏之示,则此物正亦坐在里许,不知所以自免于此,尤何能为哀谋也?但以平日所闻言之。此是初学之通患,而亦无他药可医,只在当人自着力之如何。苟知其如此是病,则须教不如此是药。而来谕所谓“收敛体察”四字,似已得其要领,此外又岂有别般方法乎?

第观盛意,若以持敬之工,为在于此四字之外,而分外做个貌样,以为如此,方是持敬云尔,则其见恐误。夫敬果有甚形象乎?只是三先生所论“整齐严肃”、“不敢欺ㆍ不敢慢”、“主一无适”、“常惺惺法”者,既说尽无馀。朱夫子“惟畏为近”之说,又更分明。诚使一循其法而密切加工,敬以收敛、敬以体察,不令其少有放倒、少有渗漏,则即此收敛体察之中,而敬便在是。

久久用力而不撤焉,则思虑自然整齐,而不至于走作;工夫自然纯熟,而不患于生疏。存养、检省之工,各随其时分、地头,而无不奏效于方寸之间矣。此个地位,除非体立用行之君子,则有未易言。而今欲猝然期望于旬岁之顷,患不能立地成佛者,无乃伤于急迫,而其终或未免为进锐、退速之归者乎?

然而若哀之立志固而发愿大者,其于圣贤之谟训,学问之蹊径,诵习非不烂熟,见解非不透彻,则此等病痛,直是鄙人过计之忧,而万万非所论于今日进修之地。幸望益加振奋,益加淬砺,终始以一“敬”字为根本田地。而精思力践,互进其工,则随吾之力量才分,而自当有成就之日矣,亦何必思前计后,预有所忧叹耶?

夫子所谓“先难后获”,董子所谓“不计其功,不谋其利”者,皆就立心原头,而指其极正当处而言之,以示万世学者为己本领。想哀亦已有味乎此,而其在乐闻之意,必不厌其熟复言之。故如是缕缕,千万俯谅幸甚。

《朱书》可疑处,异时相对,可与之论难,得闻其精义否?愚意文字上讲磨,固欲其无一毫之不通。而除却隐晦底义理,其显然明白,坦然平正,而于日用工夫最亲切的当者,为先汲汲受用,则其意味却似无穷,而功效却似无尽。正不必劳心苦意,强探力索于无甚紧要之处,虚费光阴,虚费精神,而蹉过目前之急务也。未知哀意以为如何?

答柳敬甫别纸

七情亦发于理,当初听时,不能无疑,而未能仰质。伏见抵子皓书,批诲勤挚,又引先先生书以为证案。浅见末学,何敢容喙于其间?然有疑而姑信,亦非求益之道,故玆敢更为仰陈。

夫《中图》之言性,是本然之性也。性既不杂乎气,则情之发于性者,是本然之情也,而仔细翫绎,固有未然者。其曰“就气禀中,指言本性”者,与“就善恶几,言善一边”者,其指意不能无别。夫就气禀而言本性,则不杂乎气质而纯理之性也。若夫就善恶几而言善一边,则善者固是天理之本然也,恶者亦可谓天理之本然乎?借曰“善恶几是气也,善一边是理也,就气而论理云尔”,则又似不然。善恶几之“善”字,即善一边之善也,岂可以同一善字,而分言于理气耶?

愚意以为七情之包四端,系于性圈之下者,所以发明四七之苗脉,而又以明七情之初无不善也。似不可以此而遂谓之发于理也,未知如何?

所示七情诸说,见得尽密,说得尽细,可知翫索之工,转到亲切境界,而但于鄙说,似有领略未尽者。愚何尝以七情为全发于理,而不发于气乎?盖曰“七情,有自形气而发者,有自性命而发者”,苟其自性命而发,则是与四端无异,而虽谓之发于理,可也。如其不然,退陶之《心统性情ㆍ中图》,所以明本然之性,不杂乎气者,而何以置七情于四端之左右?吾先祖与颐斋书,又何以云“孟子之喜,文王之怒,何尝不发于理云耶?”

夫四端之发于理,七情之发于气,子朱子既已明白立说。至我老先生,又为之发挥得十分,无复馀蕴。而其见于《语类》及与高峯往复书者,愚亦非不见之详矣。

窃尝思之,仁义礼智之端,孟子虽只以四者言之,此四者所包甚阔。其自性命而发者,亦当有喜、有怒、有哀、有乐,而粹然无形气之杂,则是为发于理也,似不啻分明。故老先生图及吾先祖说,有如彼焉。

且以图下说观之,其所以指示者,尤为较然。试举其略。如曰:“《中图》就气禀中,指出本然之性,不杂乎气禀而为言。子思所谓‘天命’之性,孟子所谓‘性善’之性,程子所谓‘即理’之性,张子所谓‘天地’之性,是也。其言性既如此,故其发而为情,亦皆指其善者而言。如子思所谓‘中节’之情,孟子所谓‘四端’之情,程子所谓‘何得以不善名之’之情,朱子所谓‘从性中流出,元无不善’之情是也。”足下试察之。

其曰“子思所谓‘中节’之情”,非喜怒哀乐而何?夫既以本性之不杂乎气禀者,言之于前,又于性发而为情处,专指其善者言,而七情亦为之并举。若是者,是果以发于气者言之乎?以发于理者言之乎?第以两夫子之说观之,其为发于理也甚明。故此所以置此七情于四端之左右,以示其与四端同。

盖发于气者,如《下图》之别书于四端之下层是也。或疑如是,则此图之四端七情,皆无气之可言。然元来理气二物,虽不相杂,而亦未尝相离,故退陶以为“四端理发而气随之”。四端既是“理发而气随之”者,则此七情之亦为理发而气随之者,从可推知矣。

惟《下图》七情,方是“气发而理乘之”者耳。因记顷年与子皓闲论及此。时则未及思老先生《中图》之有是,辄以己意断之曰:“是其发于理者,凡所谓喜怒哀乐等,依旧带之以本来名色,移属于四端边,可也。”子皓笑曰“未知孟子果受之否乎”,盖亦听莹于此故也。暨后得此图及先祖说,然后益信愚见之不妄矣。

或者又疑:审如是,七情之发于气者,亦兼善恶而言,若其善也,则是与发于理者无异。故先辈之论,有以为四端是就七情中剔出善一边而言,此其说不亦善乎?曰:“不然也。若不分发于理、发于气,徒以所谓名为七情者言之,则其中发于气而不拂乎理者,亦既得善之名,而与发于理者之善,宜若无异同。然其实此二者苗脉,本自不同。发于理者,天下之公也,其用甚大,其义甚广,直与四端同其类。然终是四端自四端、七情自七情,而各专其名色,何得以发于理之同,而指七情为四端乎?然则所谓‘就七情中剔出’云者,愚未知其何说也。乃若发于气者,不过是一人之私也。虽其不拂乎理而得善之名,其用甚小,而其义甚狭。且其势易肆而不可纵,常加敛约之工。然后方得保其为善,则是与四端之纯善,直是不同。如是而谓就其中剔出,可乎?愚尤未知其何说也。且所谓‘剔出’云者,本谓混杂之物,分别得如是耳。至如四端七情之发于理者,则与彼七情之发于气者,非但苗脉之各异,而其貌象、形状,不啻悬殊,初非可混杂之物事也,有何分别之可言,而谓之剔出矣乎?”

曰:“然则子思之言喜怒哀乐,退陶以为浑沦言之者,何也?”曰:“是则有说焉。子思固以其发于性者言之,而未论发于理、发于气,其为七情则同。故以为浑沦言之者,此耳。非谓发于理之七情及发于气之七情,相混杂而无分别。且子思于此,只说七情而不及四端。故老先生意谓:四端亦包涵在不言中,而如是言之。愚谓:‘浑沦’字,与‘包涵’字同,而未可便以杂理气疑之也。”

曰:“然则《下图》之不书发于理之七情于四端之左右,何也?”曰:“有是哉,子之不通也!四端七情之发于本然之性,既于《中图》明之,则《下图》之更书四端,只欲与七情相对,以明此为理发、彼为气发而已。且《中图》之七情,既发于本然之性,则本然之性之发。此虽只书夫四端,而七情亦包涵在不言中矣。今若为人之疑其如是,而气发七情之外,复图发于理者于此,则重叠眩乱,非但其势有所不可,而又何以见夫四端七情之为理发、气发,若是简洁明白矣乎?”

呜呼!子朱子以后,洞见此理之本源,而发明得四七理气之分,未有如我老先生此图之痛切丁宁。而七情之发于本然之性者,又为之揭示者,直截无疑,而今人每每拘泥于文句,不能致详。故如足下反不免有疑,而以吾言为若创闻者然,幸更仔细翫绎,以为究竟之地如何?

与柳敬甫

乡饮礼,闻其果定于初二云。窃料吾敬甫亦必赴会,而邑中相面又可期。但其仪节繁碎,无由领略得了了,未知座下则无此患否?行礼者其中节与否,非《仪礼》一本,亦无以知之,而有难挟书而往。玆以走伻,前日奉借笏记,幸为觅送如何?

目今春流演漾,山花满发,景物政尔暄妍,自邑归后,须与子皓并为惠然,以共啸咏于岩红渚绿之间,因做十日团圝胜事也,千万勿孤。

答柳敬甫

顷示“致曲”说,近复细翫,则所言尽为详密,可谓穷究到十分,而似无复馀蕴。若每事皆如是明辨,其于此道,何患不尽其精微也哉?反复之馀,叹尚无已。

第以愚见则其说全体处,犹似未尽。盖全体与本体有间。本体虽众人,亦与圣人无异,至于全体云者,则惟圣人可以当之,而众人莫得与焉。果如来谕之说,但《章句》所谓“举全体而无不尽”者,恐当更为寻绎而得其义可也。

是其在于圣人之全体,固若八窗中灯火,其玲珑而光明者,何所不呈露?而今足下只就其一面照烛处言之,则众人之有觉于介然之顷也。其空隙中洞然可见底本体,既与圣人无异。圣人只是此灯火,众人亦只是此灯火,而其自本体中发见者,同为一面之照烛。虽其光煇之悬绝,今若就此而言之,则匹似只说得本体之发见。且于《章句》所谓“举全体而无不尽”者,无甚发明,斯岂非未尽处耶?

然则“举全体而无不尽”,当如何看?盖圣人之德,至诚无妄。以仁则亲亲之仁、仁民之仁、爱物之仁,即其全体中,无所不具者。故其所以为仁者,举此三者而无所不尽。以义则从兄之义、敬长之义、尊贤之义,即其全体中,无所不具者。故其所以为义者,亦举此三者而无所不尽。以至于礼、智之举而尽,亦皆如是。

盖面面烛照而无一毫不尽,虽只以一面言之,仁之发则仁固为一面,而义、礼、智三者,亦从以浑然与俱。其为全体,未尝不次第呈露于仁一面之中,以至于义、礼、智之发,而亦皆如是。以此观之,则又不可以一面烛照,谓其此一端之发见而已。倘所谓“举全体而无不尽”者,至此而益较然矣。

乃若自大贤以下,凡诚有未至者,其为全体者,已不能如圣人,而其发见者,逐面才是一端而已。是故以仁而言,则或能于亲亲,而不能于仁民;或能于仁民,而不能于爱物,而虽于一事上,或能此不能彼者,皆是焉。以义而言,则或能于从兄,而不能于敬长;或能于敬长,而不能于尊贤,而虽于一事上,或能此不能彼者,皆是焉。礼、智亦然,是乃所谓“一偏”也。故致曲之道,必自是一偏而悉推致之,以各造乎其极。

盖一偏之于全体,虽其蔽与通之不同,而其实蔽者、通者,只是气使之然耳。至于本然之理,则初无彼此之别,源流脉络,元自贯彻。故苟即其一偏,而极力推致之,使之必造乎其极,则及其至也,亦与圣人之全体一般,而无所举而不尽矣。以此而言,本体与全体,虽若有间,而由其本体之一,故卒能至于全体之一,则到此,又不可以不同言也。未知此说果如何?

前日鄙论所谓“多亦偏、少亦偏”者,盖因气质之说,而推言至此。然犹恨其未快,今足下之说,亦似未尽。故遂为之毕其说以复,如未当理,又赐辨解,以为究竟之地,幸甚。

与柳敬甫、南子皓

日昨得损翁书,审知子皓比能盥栉起动,敬甫头风一向频复,一喜一闷。憧憧更切,即辰佥启居何似?春煦日融,万和争畅。窃计已苏者当愈健,未苏者亦已佳矣。未知学味,亦随而益胜,研究体验,长得几许格耶?

亲候每欠和泰,末儿近得一苦症,试药无效,煎闷忧念不可言。

惟是岩花满发,溪柳争青,山楼物色,无一非发人好意者,朝暮啸咏,兴致殊邈,天公之饷我多矣。顾不得与吾人共之,居然林月缺已半焉。眷焉有怀,可堪怅然?未可趁此时偕临,做得数日团圝耶?切企切企。

与柳敬甫

即日腊寒,想惟侍馀启居益胜。奉晨依昨,馀何足道?曏者黄次野来此,与子皓讲讨数日,约于今旬后,更会与语,而今者佳期已迫矣。如得彼此皆无故盍簪,此实寂寞中胜事,故预为之翘企如此。

窃想足下,亦必为之翩然肯临,损翁亦有左顾之意。如我昧陋,于是焉坐获开发,益知其所未知,当不可量,其幸当如何也?近来衰朽转甚,于凡经传微奥,无以自力研究到十分。所赖贤朋友左右论辨,弗得弗措,则不惟从前疑晦,因此得明,亦不无一番精神起发于其间。忽有新意思特地出来,比旧顿胜处,以此尤喜丽泽之相资,其愿倍加于前日也。

与柳敬甫

顷蒙委访,得一宵稳话,慰感实切。即玆霜令,侍馀学履益胜否?哀溯无已。拊时如新之外,精神去益昏短。未论甚义理,无极力研究之势。计其年纪,无怪其衰之如是。然曏使根基深厚,则亦岂便至于此?望须以我为戒,而趁此时益加培养之工,以为终身得力之地,至佳至佳。

郑际勋李圣应资质志尚,俱不凡。虽于穷理上时,未能一一精到,此则初学例患。若使终始笃实,精思明辨,其进未易量,安得不嘉赏乎?

近来学术不振,后生少年中,苟有能向上者,则无论高下,一并奖劝,使之兴起,是吾辈之责。而如鄙人者,此意尤切,自傍人观之,实不无雨露太胜之患。然殊不知今日接引之道,谅无过于是。幸察此至心,此等新进必为之同心提挈,尽诚开导,以期于偕之大道,乃君子辅仁成物之意也。如何如何?

答柳敬甫

前日惠疏,哀慰至今。且审冬令,侍馀学履珍重。第以周旋人事,不无奔忙之叹,殊为奉念。然日用应酬,无非道理所在。但得随处存省,勿令此心放逸,间遇闲隙,即不废翫索之工,则其为学也至矣。幸无以妨夺为患,惟以笃实为主如何?

横渠井田之制,来说似得之。但公税之外,又有私敛,则便与加赋无异。恐于人情不合,此为可疑耳。

答柳敬甫

横渠井田之制,所谓“立敛法”者,来说亦可谓推得尽密。

至于玉衡窥测之法,虽未能揣知其如何,而第以图子窥之,则璇玑造成之后,别无障蔽其外之物,许多双单环,历历分明,其转运度数,似可即目而知之,此则恐无可疑。但其转运之术,既不能得,则设令依古方造成样子,亦归甚无用。譬如浙米子之知编而不知束,直是好笑而已。如何如何?

答柳敬甫

比来长霖快霁,而庚炎殊酷。不审侍履起居,际玆何如?哀溯且郁。苟延依昨,而经过潦暑,昏涔可想,纵有对书册时,其能得分寸进益,岂易事也?每念贤史与子皓,日夕相讲劘,所得当无穷。而川途稍间,无由种种闻緖馀,只自怅羡而已。

“国中什一使自赋”之说,《孟子》此段《集注》,读已久思不起。考之《语类》,则以为“王城之内,丰匈易察”云云,大意要不外此。至其用彻法与否,亦无可考信处。然既是易察之地,则令其通力合作,计亩均收而使自赋,岂可谓必不尔耶?

盖国中什一,轻于野之九一者,以其役之较重也。而《周礼》则邦中之赋,如园、廛之类,乃至二十而取一,比田又减其半。惟漆林之征,为漆之利多,二十而取五。此皆周家一代之制,至孟子时,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故无从得详,只举大略而言之。窃意此等处,只得依他说大略认取,恐亦无妨。如何如何?

答柳敬甫

俯询《孟子》疑义,以愚所见:则此章首一节,似专以小体言。盖以一身之无所不爱,则无所不养,即人之易知者,故举而言之,以明大体之亦当无所不爱而无所不养耳。如其不然,小体之于大体,其大ㆍ小、贵ㆍ贱,不啻截然,而顾于此乃平等而并论之曰“兼所爱、兼所养”,若是,其无差别可乎?故曰“此一节,专以小体言”者此也。

至下一节,方提出其大且贵者,使无以小且贱者害之。然所谓“小且贱”者,亦此大且贵者之所寄寓,而不可忽者也。如使口腹,听命于大且贵者,而无有失也,则是乃躯命所关,其为当爱而当养也,岂直如尺寸之肤而已哉?特不可以此而害其大体耳。孟子立言之意,要不过如此,至如口腹之于尺寸之肤,则其轻重、紧歇,亦自有别。今谓口腹便是尺寸之肤者,愚则未敢以为然,如何如何?

答柳敬甫别纸

《论语》仲弓问仁章《集注》程子曰“谨独便是守之之法”,小注饶氏及《心经》小注史氏所谓“持敬之气像云云”、“特象恭色庄云”者,大山先生虽以为备一说,而终觉未稳。盖动容周旋中礼,分明是圣人事也。才出门如见、如承,而安能遽及于圣人地位耶?愚意以为如见、如承,而如是做工,则毕竟有这气像矣。若其守敬之法,则只在于慎独也。如此看,未知如何?

如此看尽好。但所谓“象恭色庄”云者,彼见人有不能谨独,而徒欲为如见、如承底气像者,以为是“象恭色庄”,则存之以备一说,亦未为不可。既曰“备一说”,则其说之未稳固也。乃若动容周旋中礼,自是盛德之至,而非一朝可能。夫子之语仲弓以此,亦岂朝下工而夕便为圣人耶?但苟用力于敬,自其未出门、使民之时,而已有持养工夫,则虽在学者动容周旋之际,亦不可谓全无此气像。

程子“心广体胖”云云,盖就夫子所语二句中,翫味出来,遂为极其至而言之。然即又提“谨独”二字,明示守之之法。盖惟谨独而后,持敬之工方无间断,而动不动,天理随处流行,出门也如是,使民也如是,而不患无此气像矣。今且从事于慎独,以自察其果如见、如承与否而加勉焉,至于“气像”二字,不须理会期必,亦是先难后获之意。如何如何?

答康思彦《书传》问目

命四岳曰“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按是时年老倦勤,将欲得人以治。而一咨而得丹朱,再咨而得共工,三咨而得,则在廷诸臣,无逾于四岳,可见矣。故不得已而欲授之四岳,而岳自知明,即以否德自处。此虽谦让之辞,而亦不复强之,直曰“明明,扬侧陋”,以勉其更举他人,不审然否?

廷诸臣,皆无逾于四岳,固也。独怪夫以天下相传,何等大事,而既欲传之四岳,以其一言之让,又遽舍之。圣人施措,决不如此之轻,故寻常未晓其义。

窃意所谓“汝能庸命,巽朕位”者,是谓汝能庸我巽位之命,而必得人而使巽位也。所谓“否德,忝帝位”者,是谓人若否德,则必忝帝位,而不可轻也。故于是又使之“明明扬侧陋”者此也。以此言之,之言初非欲传位四岳之辞,岳之言又非出于自谦之辞。而其传天下大事,少无轻遽之疑,如此看果如何?

之三咨而皆不得人,固如来示。然自其初咨之时,已知有在下而欲得之。故注亦曰:“自此以下,皆为禅张本。”及其师锡帝之后,帝即应之曰“予闻如何”者此也。以此言之,其欲得而传之者夙矣。又岂有径巽于四岳之理耶?

“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按之于,历试而毕验,则纳麓之下,亦当言其效,而却言风雷之弗迷者,何哉?

“烈风雷雨弗迷”,愚则窃以亦言其效认之。非特上文既历言其效,而此独不然,为可疑而已也。孟子不云乎?“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夫百神之享,曷以征诸?圣人之诚,上孚于天,祈晴则晴,祈雨则雨,未有不立致其效者。

当此之时,之所以纳于大麓者,不惟使之相视原湿而已。实以洪水之灾,烈风雷雨,常常发作,未有休息之时,故使之遍祭于名山大川,而名山大川之神,果有以享之。前此之烈风雷雨,于是而果不复发作,则所谓“弗迷”者,是指烈风雷雨,自弗迷而言耳,岂弗迷而言耶?惟如此言之,然后方与上文之历言其效者合,而圣人之诚,上孚于天,亦可知矣。

今必以为弗迷者,未敢信,然而朱子此训亦有所据。盖司马迁作《五帝本纪》,而于则多引用传语,间付以自家所见。其曰“烈风雷雨,行弗迷”者,是《舜纪》语也。

夫“震惊百里,不丧匕鬯”,于《易》言之。而黄龙负舟之时,不变颜色;波涛汹涌之际,伊川凝然不动;烈风雷雨之变,之行弗迷,亦其宜尔。但此一段文势语脉,毕竟以其效言之,然后为合其义例。故敢质所疑如是,幸试思而回教之。

“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注“惟修者,水克火、火克金,六者无不修矣”。按“水、火、金、木、土、谷惟修”之义,以朱子王氏之说观之,固无难晓。若如传文,则“相制以泄其过”者,以相克言也,未见其有修之之义,而结之曰“六者无不修”者,何也?余氏所谓“言气不言材”,似亦疑此。然反复思之,终未晓然,伏乞镌教。

此不曰“水、木、火、土、金”,而必曰“水、火、金、木、土”者,以五行之相克而言也。故注亦但就其相克而为说如此,以为这五者,相制、相助而生五谷。盖“相制以泄其过”者,即所以相助而补其不足也。今以一年岁功之所成就言之,水、火、金、土之相制、相助而得遂其用者,木一行之外,别无可言。而五谷皆草也,则是木之属也,岁功之所成就者,果有加于是者耶?用是并谷而为六,以见其归宿关重之有在。

至于“修”字之义,彼五行之相制、相助以生五谷者,虽其本然之用,而泄其过,补其不及,惟在人修之之得其宜。所引朱子王氏说,皆包在其中,故只如此言之,而义无不足。

乃若余氏所谓“言气不言材”,未知其何以云然。然箕子之湮洪水,为汩陈其五行,则是亦可谓言气不言材耶?水一行乱,而馀四行皆乱,其不可使一行或不修之义,于此而又可见矣。

“惟元祀十有二月”注“建子矣,未尝改”。按《七月篇》小注,凡《诗》中月数,皆以寅月起数,则之不改月审矣。然窃尝考孟子所谓“七八月,乃今之五六月”,则是人固已改月矣。《春秋》之“春王正月”,是改历之子丑月为春,而可堂吴氏亦曰:“命,以子月为岁首,不特改月,而又改时。”然则蔡氏断然以为未尝改月。又于《泰誓》之春,《武成》之一月,皆以为建寅之月者何也?

之改月、不改月,愚亦未知何说为是。然《七月篇》是周公作也,而其中历举之月,与时同。若以此为在于未及改正朔之前,则其曰“一之日”者,是为十一月之日也;其曰“二之日”者,为十二月之日也。是虽从一阳数数之,而其以子月为岁首明矣。只此一篇之中,相左之如是,又何耶?且既以正月之日为三之日;二月之日为四之日,则其馀月,亦当以此数推而号之,而却从时之月。故窃意王者,虽每一世而必改正朔,然此子丑寅三正,别无特用其一,而不用其馀之事。

言之,断然以为岁首者是子月。故以子月为一,而丑月则谓之二,寅月则谓之三,卯月则谓之四,而其馀月,则不以此数数之也,非以三正之不容无其一故耶?且如之伐有扈氏也,但当以不用正罪之,而乃以怠弃三正罪之。以此观之,虽不用寅月之正,若用丑月或子月之正,则其罪似犹在于可恕之科。

虽以子月为岁首,其从正,而逐月从一数数将去,如孟子所称,固可矣,其从正,而如《七月篇》数将去,亦可矣。是何也?为三正之俱在所不禁故也。然而三正之中,惟正最善,故孔子颜子为邦之问,以行时为首。意于是时,天下之纪月者,皆如孟子所称故耳,则先儒之认为改月,无害于义。《七月篇》外凡《书》中所称月数,皆如彼,则蔡氏之认为不改月,亦无害于义。今无用多辨,只须两存之,而如愚说以看,或不妨否?

“至于太王,肇基王迹”注“太王虽未始有翦之志云云”。

朱子泰伯至德章注曰“太王有翦之志,而泰伯不从”,小注又曰“翦自是人语。他岂有自诬其祖?”观此则朱子亦尝反复于此,而蔡氏:以为太王未尝有翦之志。若然则夫子何为而称泰伯之至德也?朱子又以泰伯之心,为叩马之心;太王之心,为武王孟津之心,则虽谓太王之有是志,亦非有嫌于圣人之德也。不审如何?

太王事,朱子之训既如是,则学者固当笃信、谨守,而注说似亦不为无见。盖天下之事,无出于义理、事势二者之外。以义理言之,则太王方臣服于,决无公然欲翦灭之意矣。以事势言之,则太王之时,道虽曰“寝衰”,而先哲王六七作,深仁、厚泽,普洽于天下,而万民方且爱戴如父母。德虽曰“日盛”,而才得新邑于,凡事草创。若复以之而为犯顺之计者,又是决无之理也。

窃意孔子所以美泰伯至德者,只为泰伯之当日让国,民可得以称之,而至于让国之所以为让天下之实,则民无得以称之,故据其有天下之后,而推本之以阐其至德耳。

且以太王一事观之,其仁可知。彼其弃犹弊屣者,果为生心于取天下,而必传之王季,以及文王耶?此不过为文王之圣,过于泰伯之子,而欲传国焉耳。未知左氏所谓“泰伯不从”者,果指甚事而言之也。

大抵左氏之《传》,多出于诬。彼见孔子以三让天下称泰伯,而诗人所谓“实始翦”,又与《书》所谓“肇基王迹”,合遂装成此语。有若太王直有取天下之心,而泰伯不从者然,殊不知孔子及《诗》、《书》所称,皆推本之言也。顾朱子不以为诬而引之以证其说,何可别立议论?而但以义理、事势推之,则注说亦似不为无见。幸更细思之如何?

《武成》小注朱子说,“若使文王漠然无心于天下,则三分之二,亦不当有矣”。

圣人心中只有个一段天理而已。故愚尝谓三分天下有其二,是当日,自他人观之而谓其如此耳。文王心中,初无一“有”字。故率之叛国,以服事,此其所以为至德。且如所谓“待他黄熟自落来”,是亦自他人观之而谓其如此耳,文王心中,初无一“待”字在焉。如其有之,是人欲也,岂足为圣人乎?此等处,学者只宜活看。

答康思彦《太极》疑义问目

图第一圈。

按此图第二圈以下,皆标其名,而独于第一圈不然。盖太极者,不离乎阴阳,而亦不杂乎阴阳,故二圈以下,莫不有一圈以象之。然若于第一圈,特标其名,则是《太极图》之称,专在于第一圈,而不在于以下诸圈故耶?

所谓“无极而太极”者,虽曰“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乎阴阳而言。然既曰“太极”,则是并不离、不杂而言者也。今指第一圈为不杂,第二圈为不离,则是太极半在第一圈而半在第二圈,不成为太极矣。

盖太极虽是无声臭物事,而其实离阴阳不得。故必并其不杂而言之,然后方为十分圆满底太极,是即所谓“无极而太极”也。又其不离者,何独于第二圈为然乎?于第三五行之圈、第四男女之圈、第五万物化生之圈,皆一例不离。而特以其不离者,初无声臭,而有不杂者存,故摠四圈之所不离,而作第一圈于上,以形其不杂如此耳。非谓这物事特然,别有在于不离之外也。试更细思之,幸甚。

《图解》所以动而阳、静而阴之本体。

按《图说》曰“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而此则去“生”字,何哉?故朱子曰:“才动便属阳,才静便属阴,此《图解》所以去‘生’字者也。”盖恐学者以“生”字疑其有先后渐次,故《图解》之言恐如此。南塘以《图说》之加“生”字,谓有道、器一物之嫌。愚意终似未安,伏乞指教。

濂翁之作《太极图说》,实本于夫子“易有太极”之语,而来谕谓其言“生”字,皆夫子之意者,极是。又谓“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者,非有先后渐次,其实动静即是阴阳者,亦未为不可。但夫子分明说“太极生两仪”,濂翁又分明说“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则这“动静”字,须以太极之动静看。然后其下得“生”字,方为有根本之归矣。若曰“动即是阳,静即是阴”,则濂翁何故于动静下着得“而生”两字乎?

窃谓朱子所以如此云云者,盖以所谓“太极”者,元无声臭,其动、其静,有不可见,而可见者是阴阳。故才动便属阳,才静便属阴,使学者即其可见底,而认得出不可见底。然观便属阳、便属阴等语,则亦可知才动、才静云者,亦是以太极而言。

又太极不特生两仪而已。自《易》言之,四象、八卦、六十四,以至千儿、万孙,皆太极之所生也。自此图言之,五行、男女、万物,以至千变、万化,皆太极之所生也。

夫太极既无声臭之可言矣,未知孔子周子何从而见得如此耶?盖以阴阳二端,循环不穷,动极则不得不复静,静极则不得不复动。一动、一静之互为其根,分阴、分阳而两仪立焉者。自是亘万古常然,而天下许多物事,率皆违越他不得。是非有一个定理,为之主宰运用,撑拄建立于宇宙,而能如是乎?

是以圣贤有见于此,而以其为至极之理,名之曰“太极”者此也。虽名之曰“太极”,而实无声臭之可言,故又名之曰“无极”者此也。是其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惟圣贤明若观火,而言之如彼,则固非凡人之所能知。

然常试验之于呼ㆍ吸、寤ㆍ寐之间,而信其有必然者,何则?今夫呼之将极也,则其势不得不复吸,而复吸之理,已萌于呼将极之时;吸之将极也,则其势不得不复呼,而复呼之理,已萌于吸将极之时。是其既呼也乃阳也,既吸也乃阴也,而其理之已萌者,非太极之动静乎?寤、寐亦然,寤之理已萌于寐将极之时,寐之理已萌于寤将极之时。寤是阳、寐是阴,而其理之已萌者,非太极之动静乎?

据此二端,太极之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已不啻明白,而推之万事,无不皆然。然则只此一“生”字,道、器之非一物,已自判然矣。然而太极之动静,必就阴阳上看之,然后方见其不离、不杂之实。故其言道、器,亦必以形上、下言之。若非这形,未知将何所据而谓之上、谓之下耶?来谕谓既曰“太极”、曰“阴阳”,则道ㆍ器、上ㆍ下之分已判。只为推本阴阳之所以生,实自太极中来,故其下得“生”字,自是立言之不得不然,而非欲分别道、器而然也。

其辨破南塘云云之说,可谓极是而无馀蕴矣。但于太极之动而生、静而生处,不肯丁宁指说,以这动静,直归之阴阳,有若阴阳自动、自静,而太极则无以主宰乎其间者然,岂愚之认得误耶?请更就鄙说而详玩之,幸甚。

水阴盛故居右金阴稚故次水。

按《图说》注曰:“水、木,阳也;火、金,阴也。”《图解》则却云“水阴、火阳”者何也?南塘曰:“图体水、火置上,金、木置下,五行生出之序也;水、金居右,火、木居左,五行成质之分也。”以生言,则水阳而火阴也;以质言,则火阳而水阴也。二义本自具于图体,勉斋特未之察耳。

南塘说尽好。来谕质体气用之说,亦不为无见,而大抵五行之变,有不可穷。故朱子所谓“以质言、以气言及错而言”者,其于五行之变,有不可穷者,可谓说得几已尽矣。则以水火为阴阳之盛,而置之于上;以金木为阴阳之稚,而置之于下者,亦其理宜也。又五行之所以为五行,则固当以生出之序言之;而五行既生出后,则惟当以流行之序言之。然后方合于造化发育之妙。故《图说》始虽曰“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然旋即继之曰:“五气顺布,四时行焉。”

今且以“五气顺布,四时行焉”者观之,则水为冬,而火为夏。寒莫如冬之寒,而热莫如夏之热,其以水为阴盛,而以火为阳盛,不亦宜乎?然而阳虽生于冬,而方春则时未及乎其盛,春是木也,故谓木为阳稚;阴虽生于夏,而方秋则时未及乎其盛,秋是金也,故谓金为阴稚者,又不亦宜乎?

若其以盛而必居上,以稚而必居下者,盖以动不极则不可以静,静不极则不可以动故也,而《图说》所言“中、正、仁、义”,亦以此为序,其以中、正居上,仁、义居下者,亦是之故耳。以此言之,水、金之居右、火、木之居左,亦岂无其理而书之耶?

第四节“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

○按上面言太极,而于五行便说性者,何也?太极是就本原说,性是就禀赋说,而五行之生“生”字,即是生质之谓,则于此而言“性”字,尤为亲切。且上面已说“阴阳一太极”,则阴阳之各一其性也,可见。故独言于五行者,此耶。

于五行言性之义,发明得是当,不易穷究到此。

第八节“修吉、悖凶”注“亦在乎敬、肆之间”。

○按朱子于第二节言“诚”字,此节言“敬”字。盖第二节之太极动静,天道也;此节之修吉悖凶,人道也。天道必言诚者,所以明天理之本然也;人道必言敬者,所以明人事之当然也。

来谕见得是。

第十节注“《易》之为书此图尽之”。

○按此图本于第一圈之为太极,第二圈之为两仪,即图而已可见矣。第三圈交会之画,不及于土,为四象之象,已有度氏说矣。

愚意妄谓第四圈乾男、坤女,以四象生八卦,男女长少之象看,第五圈万物化生,以八卦生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看,则似好。如此则《易》之全体,无不备具于五圈之中,而此图之本于《易》,尤较然矣。不审如何?

必若如度氏之说而推之,则如此说,亦似无妨。然未知果合于周子本旨否。大抵道理无穷,如邵子动辄以四片剖破去,亦自是当,而自学者言之,无论某书,惟立言本意所在,先须领会,而务为求合为得。如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