渼湖集/卷之八 中华文库
书
答林厚而配垕
“奔则为妾”。
在妻则必以聘问先之,然后娶之;妾则无聘问之礼而直往,所以明嫡妾、别尊卑,乃礼也,岂失礼之谓乎?此“奔”字,非“淫奔”之“奔”。
“父母存,不许友以死”。
朱子曰:“事偶至此,与‘不许以死’之意别。在未处难以前,乃可如此。处已遇难,却如此说不得。”此注,恐本于此而言。盖在平常无事之日而与友约死,是忘父母也。如与人行而卒遇寇贼患难,而脱身独走曰“我有父母,不可与汝死”,是所谓“临乱苟免”而正“朋友不信,非孝”者也。
如近世大尹之与友约死而不死,而托于觐父,为珍原君奴,逃入南汉者是也,岂非可戒者乎?
“舅没则姑老”。
所谓“每事”,正指如祭祀、宾客等大者而言,非谓凡百琐屑,皆必烦禀也。
答林厚而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服先王之服、言先王之言、行先王之行,非卿大夫可如此,士不可如此;以孝事君、以敬事长,亦非士可如此,而卿大夫不可如此。但士是始仕,以移孝敬以事君长者为言,为尤切。大夫位高,其衣服、言行不如是,无以处具瞻之位耳。言行又说得阔。妄意推之如此,未知是否。
答康仲鸿逵
国哀未葬,私家二祥之不可行,尤翁盖尝屡言之矣。但今则自上特令行之,便一时王之制。京外人家或行或不行,俱各有说,而闻宋晦可亦行其祖母祥祭。此在行之者之审择而已。
今日圣意,固不分有官、无官,而据《曾子问》注说,则有“庶子居官而行君服,适子在家,自依时行亲丧之礼”之文,所谓“行亲丧之礼”者,即指祥祭而言也。由是观之,不止时王之制如是,而古礼亦复如是,则无官而行之者,抑不为无说否?栗谷则于国恤中祭祀行废,每以有官、无官分之矣。承问之及,只诵所闻,惟在高明之取舍尔。
与康仲鸿
笄制,赵友所报想不差。簇头之制,甚是不雅。况出于胡元,则与㺚俗之髢䯻无异者,诚亦的论,而今则已成时王之制,中外士大夫不敢不从者多矣。然尤翁之世,髢䯻亦时王之制,而此老独以华制,行之于其家,而不以为嫌,则今从尤翁以为之者,又何至大谬也?浅见如此,如有未是,还以见教如何?
答康仲鸿
《家礼图》,丘琼山谓非朱子所作,引据颇详,果系何人所作也?或谓是元人所为,此说如何?
沙溪亦以为“《主式图》有‘大德’字,大德是元成宗年号,则非朱子所为明矣”。然而亦不明言其为谁氏所为,至于尤翁、玄石皆然。大抵出于元人,则似无疑矣。
“庙皆东向”下细注,是朱子说耶?伊川说耶?此注极说不去,伏望财教。
此在《语类》中,而“庙皆东向”之下,接以“祖先位面东”五字,皆作大字书。“自厅侧”以下,始作细注,而“直入”之间,脱一“东”字。盖庙在东,厅事在西。故自厅事而至庙者,必直东而行,而庙既东向,则须更反转面西而后,可入其中。其势自然如此。
祠堂之必立正寝东者,何义?其制或三间、一间,何也?
《祭义》曰:“右社稷而左宗庙。”注:“右,阴也,地道之所尊也,故右社稷;左,阳也,人道之所乡也,故左宗庙。位宗庙于人道之所乡,亦人子不死其亲之意。”
三间、一间,恐不过随其势之所及而已,观于“家贫地狭,则只立一间”者,可知矣。
香案之设于两阶间者,用之何时耶?若以“经月,帘外焚香;经宿,阶下焚香”云尔,则远近虽殊,出入则一也,焚香之内外异用,不无迳庭。
两阶间所设,沙翁以为晨谒及出入告辞时所用也。经月而归,其礼与近出者有异也,亦宜恐不必深疑。
“预于其地立斋以居,死则仍为祠堂”者,是不敢遽立备制之意,且生前预具为是未安,朱子所道“制度多用俗礼”云者,指此等处耶?
是非不敢立祠也,生时固无事乎此耳。然生则以为斋,死则以为祠,虽魂气,岂不安且宁乎?古义则未有闻,而其意甚好,恐非只循俗礼而已也。
祠堂龛室之制,今俗以一长板横架北壁下,分为四龛如壁藏样,其中甚窄,行事苟艰。近闻湖中议,以为“近北一架,分为四龛,安主椟、卓子于地上,不为壁藏之制”云,此说如何?沙溪、两宋诸宅,有已行否?
所谓湖议者,尤翁所论正如是,其制甚好。沙、尤所行于家者,未曾闻如何,而其论既然,则所行似亦然矣。
“皆适则不立小宗”者,诸侯若有次适以下十人,则皆可为十别子而为大宗不迁之祖耶?“无适则不立大宗”者,诸侯若有庶子而无适,只得立庶子为小宗,五世则迁之祖耶?若有适、有庶,则适则为大宗,庶为小宗,而诸侯下便具有大宗、小宗耶?
以本注看,则“继别为宗”,只言“别子世长为大宗”,而未有言别子母弟者并为别子之义;“继祢为小宗”,只言“别子之庶子”,而未有更及别子庶弟之为小宗者。若又移在别子上看,皆是适子而无庶子,则立世适为大宗,不立小宗者固也;若只有庶子而无适长,亦可以立小宗,不立大宗,自不得为百世不迁之祖乎?若是则立宗之法甚䵝昧。礼经之义、朱子之旨,必不如此,何以则看出本意?
又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若继别者非卿大夫,则不得为大宗耶?
尤翁说可据,见《礼疑》“宗法条”中。“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虽古礼有此说,近世所行,一继别子,则虽不得世为卿大夫,亦依旧为大宗,未之或改。未知果如何也。
《家礼》大义,以宗法为主。若初祖之祭,是始祖不迁之意,朱子以为“僭不敢祭”,是则犹似崇小宗而废大宗也。
始祖之祭,在大宗则固礼之所许,而非大宗而为是者,诚近乎僭。朱子所以始行而终废者以此耳,非崇小宗而废大宗而然也。
重服入庙时,当着何服耶?以“墨衰荐庙”观之,重服衣带,似难入庙,以白衣、白带之属如何?
所谓重服,以何服而言耶?三年之服,沙溪以为“当以布头巾、布直领、布带为入庙之服”矣。至于期、大功,则如来示用白衣、白带,亦无妨。或云黑带亦可。
“近出,入大门瞻礼而行”,“瞻礼”者,其礼如何?经宿、经月归,言“焚香再拜”,其出时不言“焚香再拜”,何也?
“瞻礼”,沙翁说:“犹言揖也。”《书仪》:“每朝诣影堂前,唱喏。出外归亦然。”“唱喏”,盖揖时声也。然则此所谓“瞻礼”者,即《书仪》“唱喏”也,沙翁说似无疑。
近出未经宿处,出与归,皆只行瞻礼而已。经宿而归,则〈言“经宿而归”,则“出”字意,已包在其中。〉不止瞻礼,而出与归,皆焚香再拜矣。远出经旬以上,出与归,皆只焚香先后再拜而已。经月而归,则〈此亦“出”字意,已包在其中。〉不止焚香先后再拜,而出与归,又皆开中门升阶先后再拜矣。愚见似是如此。
“主妇抱子进立于两阶之间,再拜”,抱子而拜,甚苟艰,不成仪样,奈何?使乳母辈抱儿傍立,而主妇自为再拜耶?
丘《仪》亦有“以子授乳母”之文,而属之于“降复位”之下。恐拜时,只得抱子而为礼也。虽如是,亦何至不成样?而其义则又似精微矣。
冠礼,言“父母无期以上丧”,不言“身及主人”;昏礼,言“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而不言“父母”,何也?二礼正相反,愿闻之。
冠礼,主人有故,则许其父自为之矣。然则父母无期以上丧,则自不患无主人矣。所以不言“主人”者,其意或是如此欤?昏礼之言“主人”而不言“父母”,其意若曰父母虽有丧,而他亲之当为主人者无故,则亦可以行礼也欤?
尤翁常以为“昏重于冠。父母有丧,则不得以冠。况可以嫁娶乎”,故每以此两条,谓“当作互文看”,其意似好。故愚亦信之,不敢有异议矣。
近看温公《书仪》,此两条立文,与《家礼》无一字加减,而“身及主人”之下,别有自注,杂引《士昏礼》、《杂记》之文,而末乃断之以“今依律文,以从简易云云”。所谓“律文”,朱子答李继善书中“礼律皆可考”之说是已。然则尤翁互文之说,恐失契勘。盖以《书仪》之晩出,未及经眼而然耳。
答康仲鸿
禫月赴举,虽曰禫月,既行吉祭,则自复寝以往,凡事无不复吉,至于此事而何独不然?愚意如此,未知是否。
答康仲鸿
询及“嫡长无子移宗”之议,愚意未见其然。审如人言,大宗立后之法,何以载于《仪礼》?作人欲如周公,恐不可舍此他求矣。但未知此人亦有妾子如慎斋而不肯复立后耶?
答康仲鸿
所询礼疑,尤翁说固出于慈孝之至,而其必待长房丧毕而迁者,亦必有精义。今之好礼之家,亦或有不以彼而废此者矣。
如今尊门所值,来谕所谓“虽一日,得以奉安于人世,犹可以为恔”者,诚天理、人情之恻怛不容已处。虽使尤翁处此,亦岂不为然乎?此事恐无可疑。未知如何?
答金天根
别纸所论,此是义理极精微处,蒙陋何敢与闻?而今此盛说,可谓已自先获矣。
尝闻从古论“性”,只有二途,“本然”、“气质”而已。就“气质”中除却“气”,单指其“理”,谓之“本然”;以“理”与“气质”,杂以言之,谓之“气质”。
所谓“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者,非不言“气”,而所主在于“理”,《中庸》“天命之性”是也;“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者,非不言“理”,而所主在于“气”,《孟子》“犬牛人之性”是也。故朱子又曰“《中庸》‘天命之性’,是通天下一性”,而至论“犬牛人之性”,则直断之为“气质之性”,其意可知也。
今所引湖中诸公之说,其曰:“形同则性同,形不同则性不同。是以性之有同不同,由形之有同不同也,形即气质耳。”然则此为除却“气”,单指“理”而言者乎?将为以“理”与“气质”,杂以言者乎?凡其所说,作“气质”看,则言言皆是也;作“本然”看,则恐非所以语“本然”也。
彼诸公每于“气质”中,以其有善恶者,而为“气质之性”;以其有偏全者,而为“本然之性”。“理”,无声臭、无多寡、无彼此。既曰“有偏有全”,岂“理”之本然乎?故尝窃谓“天下之所同者,必‘理’也;天下之所不同者,必‘气’也”。
朱子答徐元聘书“性同气异”四字,已是八字打开。苟于此四字,看得分明,其于论“性”也,或离或合,皆可以沛然而无疑矣。
先祖所与尤翁问答,写在别幅,附以三渊取舍之意,览之可知。而尤翁所答,虽若无明白剖破,而善看之,则盖亦无疑。所谓“《章句》,概言人物之同;《或问》,详言偏全之异”者,安知非以《章句》为专论“本然”,《或问》为兼论“气质”,以是而为论“性”之义大备耶?未信其必为湖说之证也。如何如何?
《中庸》注“人物之生”。○此谓万物亦具五性,与人更无差别耶?窃意人、物虽同得一理以生,然既成性矣,不能无偏全之殊。如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或仁、或义,只禀得五性之一耳。推之他物,皆然,此岂天命之不均哉?亦其气有通塞而理随以偏全耳。是故朱子于《孟子》“生之谓性章”,论之曰:“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以全哉?”即此一语,剖判甚明。
此章所云,非谓万物之性,与人更无差别也,亦言人物同得此理以为性,而性之目有是五者耳。盖物固不能全此五者,而五者之外,更别无性。举人物而言,只此一性;若其偏全之分,此不暇论也。妄意如此,不审如何?〈右,先祖问书。〉
《章句》,概言人物同得此性之意;而《或问》,始详言偏全之异。合而观之,其义乃尽。〈右,尤庵答书。〉
亡兄集中五常说所质于尤翁者,自是未定之说,而编摩时混载为可欠,翕与其门徒有眼目者,辄敢判舍之矣。〈右,三渊答李参奉载亨书。〉
答金大来必泰
今年书问顿绝,每深瞻怅。不意灵光人来致三月惠帖,谨审其时学履珍毖。虽其发已久,殆无异相对叙阻,欣慰不可言也。况日用之间,专心向道,以圣贤书籍,作终身家计者,令人益增叹仰。
圣贤之言,孰非切要?而其用工之序,朱子于《大学或问》中已尽之;而操守之法,亦莫详于《大学》一书,所谓“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真不诬矣。然而其要,又不出于一个“敬”字,《或问》所论,尤发挥无馀。学者苟于一日十二时中,常念念不失,以此读书穷理,以此反躬实践,不知不觉,久当自有殊绝之效。此程、朱以来相传之说,而顾学者不能实心用力,未见其验耳。此“实心”二字最有味,试以是常反以求之如何?躬所未能,而感下问之勤,聊诵所闻,不以人废焉可也。
礼疑,尤翁所论固可从。但近世大家虽有庶子,而别为立后者亦多。如李尚书箕镇,亦取从兄子为嗣,礼家于此未闻有非之者,无乃是或一道耶?为人立后而无所受,则门长上言,亦人家通行之例云。
元年来衰落益甚,病忧又未已,新知不继,旧业全荒,恐终无闻而死。中夜以作,只增悼叹,奈何?不宣。
答金大来
古者,为师无服,心丧之而已。故仲尼之门人曰:“若丧父而无服。”若吊服,非服也。外无衰麻,内有哀戚,是心丧之义也。然则丧师之礼,虽重而无服。亲属之有服者,虽缌、小功之末,皆不可以不服,何可以师之无服而废亲属之有服乎?况大功服之重者也,尤不可以彼废此。于师则心不忘哀戚之情,以终其月数而已。愚见如此,更加博采如何?
大功未葬,行冠宾之事,以《家礼》不为主人之义,则恐未安。虽知有尤翁说,而不能涣然无疑。此必迷见不及而然,如有未是,还以剖教也。
父既传重于庶子,则所谓“传重”,即承统主祭之谓也。不主祭承统,恶在其为“传重”也?既曰“传重”,则何敢服其母以三年乎?既服其母以三年,则断不可以“承重”论也,此义不难知矣。既曰“承统主祭”,则旁题在其中矣。
答李仁龟
辱惠书,谨审新春动止增吉。又见谕名理粲然,所以牖迷者甚厚,区区欣慰,岂有穷已?幸甚幸甚。
惟是“性”说,所谓“义理极精微处”,此圣人之所罕言。虽以子贡之颖悟,尚叹其未闻,岂非天下之至难欤?前辈于此,亦各执一说,终身相持而不能决。然其说则已竭尽而无馀恨矣,今不须更费议论,以犯叠床之讥。只先使吾心廓然大公,毋主先入,毋滞旧见,益加涵养格致之功,体验日熟,造诣渐深,则自然胸怀洞然,所见益亲,自底于精义无二之域,尚何俟于纷纷乎?未知明者,亦以为然否?
既有俯问,宜不敢无对,而不但病昏,姑无以及此,犹冀万一少进,徐以请教耳。
独来谕以愚为以“心”为“理”,此则非愚之说也。朱子常以“心”为“气之灵”,而又曰:“‘心’,亦有何形象?”此愚见之所本。而亦非直以“心之无形象”与“理之无声臭”,为必同也。或者辞不达意,致贤者之疑耶?
但“心”与“气质”,虽同属形而下者,而朱子又言:“‘心’,比‘性’则微有迹,比‘气’则自然又灵。”“心”既“气”矣,而又曰“比气”,岂不以同属于“气”,而不无精粗之可言而然耶?故先生于训“心”处,必曰“灵觉”、曰“神明”,而训“气质”则必曰“清浊”、“昏明”、“强弱”、“粹驳”而已。由是观之,“心”与“气质”之有辨无辨,亦可以洒然无疑矣。
古人言“金屑虽美,落眼则眯”,无以蒭荛之贱,而且置前说而更思之如何?呼至此,眩气又发,年来疾病之沉痼,可想耳。不宣。
答李仁龟
父卒则为母三年,既卒则虽未葬,不可谓非卒也。所谕“母服之期与三年,惟在于父之生卒,不系于父丧之葬未葬”者,似甚直截。
高仪“卒哭祝”云:“叩地号天,五情糜溃。”小祥则“夜处”下,有“小心畏忌,不惰其身”八字,今当从之耶?小祥加用此八字,则大祥、禫,亦用此八字耶?
皆只从《家礼》说,恐当。
答金敬简
“心”与“性”,相对以言,则“性”即“理”,是属形而上者;“心”即“气之灵处”,是属形而下者。“气”与“灵”,虽不相离,而“气”非“心灵处”,是“心”则“灵”,岂有形象者乎?
“性”与“心”,同是无形,而犹以为有别者,无他。“性”是“理”,“理”无情意、造作、运用;“心”是“气之灵处”,“气之灵”,便有情意、造作、运用。惟其无情意、造作、运用也,故虽有时随气质而沦于不善,是气质之罪而非“性”之罪也;惟其有情意、造作、运用也,故有时而随气质而沦于不善,则不专是气质之罪而“心”亦有罪焉耳。
朱子所谓“‘心’,比‘性’则微有迹,比‘气’自然又灵”二句语,于二者界分,直是八字打开,大煞明白。儒、释之主‘性’、主‘心’,所以为邪、正之大分者此耳。
为人子而使其亲陷于饥饿,其心安得恬然?无论为农、为商、为赁,力所可及处,当靡不用极,汲汲为救急之策。不然,为科举之业,以为侥幸禄养之计亦可也。但不可不顾义理,不计苟污,反以辱亲而有愧吾心耳。
在己者既尽其所当为,则其死生、祸福之来,惟当听天所命而已。若因此而辄动心气,或生妄念,亦见其所养之无素,如来谕所谓“见识有所未明,义理之气,未能胜客气”者是也。既知如此,当下便可用集义克己之功,常存此志不退,则须有得力处也。
人之气禀,或不能无偏,故才德罕有两全。有德者未必皆有才,有才者未必皆有德。深于问学,而或短于政事者,自古而然矣。然苟有真个大儒,岂有能于独善而不能于兼济者耶?士之志于有用之学者,安可不兼通世务耶?
胡安定之在湖学,兼置经义、治事两斋以教人者,其意甚好,惜后世不讲此义也。如诗文、书画之类,虽工亦何足为用哉?
人以其诈,吾以吾诚,何可因彼之诈而吾亦以不诚应之耶?独处时仪容,不能如对人时,则其不诚甚矣。
夫子之“申申夭夭”,燕居时仪容自当如此。朱子解之曰:“今人燕居时,不太严厉,则必怠惰。严厉时,着此四字不得;怠惰时,亦着此四字不得。”然则圣人这个气像,其视今人对人时庄敬、独处时弛纵者,何啻千里耶?
程子所称吕与叔事,诚可为学者之法。“张而不弛”,非此之谓,而退之引以为自便之私,可以为戒而不可效之也。
答李景修基普
自哭栎泉来,常忽忽无世意。思栎泉而不可见,则思与其所相好者而游焉,庶几其少慰,而又不得,则未尝不怅然以悲。
不意曩者,蒙左右惠然远顾,又申以长幅,辞旨郑重,以栎泉之故而殆欲一视而无间焉,此固不敢当。而其动止辞令之间,雍容真恳,信乎其似夫子,而退之所云“如见元宾”,将不在于此乎?区区今日,又何止少慰其悲而已乎?幸甚幸甚。惟是推隆之过,拟之或非其伦,则还令人增愧汗。然其相与之义,则何敢忘也?
书后,新春又向阑矣。不审侍馀学履复何似?日用工夫,想日新而未已,恨无由得闻其一二也。
前寄《论语》疑义,既幸其不外,而其义理微密,恳到非苟然者,亟欲一一反复,还以请教。而春来应接猥繁,贱疾常苦,无暇及此,留俟少闲神胜之日,而不敢望盛度之曲恕耳。歉悚歉悚。
身恙幸不添剧,而疠气少熄,则夏初欲归湖上。自此南北又落落,未易卒承嘉诲。念之惘然,奈何?不宣。
答李德远馨最
前春书,至今在手,苦无信便,阙然未有数字之谢。廼蒙尊伯氏又袖致问翰,仍审秋炎侍下静履珍毖,区区感荷何已?承又一往甁泉,与主翁讲未发之义,即此题目,已大是奇事。况有契悟,则其趣尤当如何?犹有馀意复及于孤陋,甚矣好问之笃也!
元来此义极精微,言之既难,信亦未易。如区区者,尤何足及此?而众人之未发有无,犹是属别人者。假使真切见得,未若反就自己身上,验得真个有此时节,有时果能无少偏倚,而自此而发,果能事事中节,无少歉于吾心否乎,如有未至,愈更着力前进,必至乃已。
此为要切工夫,恐不必坐谈别人如何。况如是则彼众人之有此与否,亦自然有见得之日耶。愚意如是,未知如何?
答慎景深师浚
满纸来谕,有以见笃学求进之诚迥出寻常,令人敛衽。至于不知元行之荒陋,猥问以平日已试之效,有若请助之为,则又不胜愧汗耳。
虽然,窃闻之,人之为学,患无此实心耳。此心既实,则以之读书穷理,以之修己居敬,以之应事接物,无往而非实事者。有实事,斯有实功。为学而无实功者,可知其心之不免于虗伪也。惟此诚、伪之间,实是学者人鬼关头。立志之始,此处最要尽死明辨,如分桐叶而后,可免为小人之儒矣。
非谓贤者之或昧于此,感俯问之勤,诵其所闻者如此。无以陈言而幸蒙垂采,则未必不为进德之助矣。如何如何?
答徐士浩集修
即惟腊寒,侍欢增胜?初秋惠书,至今多慰。况其见念之勤,宜不容无复,而事已过,又旋得疾,数月不离枕席,少愈复因循至此,想甚讶,亦非敢一日忘也。
区区去就之义,尊所言皆是也。此虽无状,生逢圣世,受恩罔极。至于向来隆批,其所以追念旧冤,勉以图报之意者,旷绝千古,真可以感动鬼神。身为世臣,敢复怀逡巡也?此则非敢然也。顾此所患,不在于出,而在于出而无为,不足以仰答隆恩,则反死有馀罪耳。其时上书,计或经览,亦可以谅此衷曲矣。
天下至不可强者,材具力量耳。来书所以猥相假借者,岂此之所堪哉?是则尊言亦误矣。虽然,以朱子之大贤,其言犹以为“孔子岂不是至公血诚?孟子岂不是麤拳大踢?到底无着手处。况今无此伎俩。从前不敢容易出来,其自知甚审”云尔。则况今时何时,此人何人,而敢为此孔、孟以来之所不敢为者?徒取狼狈而无补于国哉。恐尊未之思也。
然尊之爱我,则可谓厚矣。使先丈在者,其所以为我谋者必先于人。虽吾有疑而相质者,舍先丈而谁先哉?今尊之言及此,实喜故人之有子,而继之以怆然也。自此事有可议,幸毋以报答之太缓而不惜相告也。不宣。
答申德叟耆
礼疑,当已后时,然不妨追论。先丧祭奠,当以缌服行事;到后丧祭奠,换着衰服。此则无疑。但引时所服,尤翁亦有两说,未知孰是。
愚意此缌虽轻,而既是斩衰之馀,又方从父之丧,乃弃此而以母之衰而行焉,莫或未安否?幸更深思而博询,择于其中如何?
赠玄𫄸时改着衰服,尤翁以为“顷刻之间,旋脱旋服于苍黄之际,岂成举措”云耳。
答再从侄履铉兄弟
所示告庙服色,既有尤翁说,从之似当。不独于祔祭为然,朝祖时亦然。盖以丧事有关于祖庙者,皆以衰服行之,其义然也。与平时朔望参谒,恐不同矣。
禫前守墓,可谓善矣。墓异于庙,朝夕临哭,以伸馀哀,有何不可?所谓“丧过乎哀”是也。
禫事卜日时拜位,据《家礼》则祥讫,新主即入正位。故凡主人以下,皆当北面为拜。今则祫前,犹祔于祖庙之东壁下。然则主人之诣本龛焚香,皆当东面以拜;他在位者,只依旧在庭下北面。及主人之降拜也,亦如之。虽与《家礼》若不尽合,其势恐不得不尔。
不然而在位者,必从主人而为东面,则须尽入庙中而无降拜之节;欲在庭而犹东面,则便向虗空处拜了,尤不成事理矣。然此言未必中理,不敢断其可否,博询而处之。其与时祭卜日,有不同者,或是各有意义。不可辄以臆见,执彼疑此,妄行抽添于其间。
至于筮日时西面北面之位,既筮以往,恐不必复引于拜庙之时也。未知如何?
与族孙应淳
别庙停役已久,不知其间作何措置?彼辈其亦有变动否?如爵献之序,犹可诿之于己巳回启,而庙碑一节,又不关于朝令,而其事之谬悖,不特讳字、祝辞异同之误而已。此而不去,两太师真为寄享于权氏之私祠,宁不痛哉?
此等厘革,自是按道之责,谕使拔去可也,驱之以法亦可也。岂容一向雍容,任彼之前却也?别庙丙午疏,已言此事。今日且先营建,以俟朝家指挥,或仍旧庙,或移新祠,皆无不可,所以有前后奉劝。而若彼辈之欲沮毁而诬之以冒禁,则奚有于规制之大小也?来谕所谓“欲使彼洞知非院而祠,庶几为无痕善处”者,恐不免少迂矣。
且向来彼辈之发通,直胁之以“不有成命”等语,于营门侵侮至此,则其时便当自列,痛陈事情,可谓快事,而虑患太深,遂失一番机会,诚可叹惜。
今闻宗中之议,犹欲令以此上闻,而愚则以为到今追言,殆近于箭桥睨目。不如且以庙碑事,刻期严督,且令庙任尽袪从前谬误,不听则一边促成别庙,彼又纷纷如向来之为,亟以引咎之疏先发之,仍附本事始末,申请大家厘正。得请则大善,虽或不然,亦不害为自尽之义矣。今计恐此为最善,如何如何?
令既往莅本道,目见吾祖之受屈如彼而不能有所正,仅营一别庙而又不成,又不及于在彼之日,一吁天陛,毕竟无所借手而归,岂不为大恨耶?此实为令谋者,幸察此意而善处也。
彼通曲折,初未详闻。曾所附泰仁书者,近始追见。故复申之如此。
彼虽以冒禁建祠为言,此不过为自旧庙移奉之计而非若刱设之比。且移奉之举,亦将待朝令而为之,则彼之构捏危胁,都不足动吾一发。而设令终至上闻,吾所以辨之者如此,则圣鉴于此,岂不洞然无疑?
本事之得请,固未敢必,而万无以此获戾之理。虽为先获戾,犹不足恤,况其不然者耶?幸而又有公议之助,则其必不得请,又安可知也?幸依前书所言,早成一本而待之如何?
答宋侄致渊
自哭尊伯父,神情顿丧,疾病随添,每一念之,老泪常悬。忽玆惠覆,满幅哀诉,读未终行,此心已如割矣。噫!君之心即余之心,宁有间哉?其在后死之责,苟力所及,何忍不自尽也?
至临终累问之语,尤不禁失声哀号。尊伯父之眷眷此汉,至于如此,而余则负之。不知当时欲有何所言,而今无地可闻矣。悠悠此恨,为终古难瞑,奈何奈何?
赖有仲思治礼,使君子终事得无所憾,此为少慰耳。铭旌所写,亦可谓得宜。又有符于春翁先生葬时故事,可异亦可悲也。
题主其以玉果为未安者,其说得矣。既不称官,则舍别号何以哉?愚意一如铭旌题之,恐无不可。尤翁所答吾外祖兄弟书,在《经礼问答》葬礼“题主条”中,其意亦可见也。其书所谓“神主之题,既以别号,则铭旌尤无可问”者,岂其时追削命下之后,即以号改题,故为言如是耶?
其时所行,家间无旧传可据耶?今依前事行之,不害为从先祖之义,而况又有尤翁之论乎?更禀鹿门而处之如何?葬地,其间或已有卜否?
此汉病中,又营先人缅事。既启墓而圹中幸安吉,诚非始料。而初见亲柩,痛陨久益罔极,又一番添痛。见方㱡㱡,艰呼止此。
与宋侄致渊
《经筵日记》,更观之。其已经梳洗者,其功不可谓不至。而今以《年谱》所载参之,则同是一时说话,而此缺而彼完,此粗而彼精,又其间往往有出入异同者,要皆彼善于此。
愚意断然以为以此《年谱》,宜付刊于集中如《栗谷全书》之例,而此事未曾经禀于尊伯父在日,今未敢擅辄。无已则只就《年谱》中经传讲义,目之曰“《经筵中庸讲义》如《心经讲义》云云而尽载其说,抑可为次,而此则亦尊伯父素志也。即此二者而更质于鹿门而审处之如何?此则以为终未若《年谱》之为愈耳。
此议不容草草,今尊如可更出,则面商为好。不然,金侄亦可替访否?写役虽急,此大事也,不必忙急,更熟思而善图也。
答李子明翼运
谕及心之气与气质之气,初非二气,只气质中灵处,谓之“心”耳。既谓之灵,则自是无体质、无方所、无限量。虽在气质之中,而又非气质之所能囿者,正如《中庸》所说“鬼神”。
“鬼神”云者,是阴阳二气之灵与良能,阴阳二气,犹人之气质,而灵与良能,即人心之灵耳。鬼神之灵与良能,既不离于阴阳二气,则人之心岂独在气质之外耶?人之心与此鬼神,元只是一个,则此鬼神是流行于天地间者,岂以人之成形先后而有离合、异同之可言耶?
幸试思之,如有未安,可更教之。
答李子明
别纸所论,盛见皆极明白。心亦有本然、气质之说,亦与愚意相符,引《或问》说而证之者,尤可喜。
所谓一士友未知何人,而近来湖中诸贤,其论大抵如此,区区于此未尝不为之慨惜。今得左右剖析痛快如此,殊非少幸。然苟不就自家身上,真用涵养省察之功,使此心之灵常不免为气禀、物欲之累,则所见虽幸偶中,而只是一时闲说耳。幸更于此加意如何?
答李子明
病伏穷山,与死为邻,书牍人事,一切阙然,前书之至今无谢,宜见斥外久矣。况闻有绝海严谴,凡在亲爱,理当即致候问,而一向因循,则只日夕耿耿焉矣。忽此先施之辱穿过大瀛,落此绝峡数千里之外,惊倒欣慰,真不啻天外消息。书中又无一毫相责望之意,于此窃仰雅度之善恕,亦知左右之知我深也。
伏闻近蒙恩宥,复出平地。想惟感祝罔极,庭闱安信,当亦以时承闻,又几何而复许归觐也。区区攒贺不容已也。当初所进之言,其心则亦亶出于随事匡救之义耳,有何尤焉?篱中读书是古人事,不知所读何书?又了几卷出来耶?长城果以何日来到?而亦不废前课否?此吾宗金副学所谪居,而曾有小屋子以处,今亦闲在,可借住否?
所谕谪中辞受之义,其曰“与其犯不义,无宁守常分”,大意正当,令人钦叹。然如朴公之受朝夕官供者,固非矣,远近亲知之为守宰者时以物救穷者,亦不可尽谓无名,似无不问可否,而坐而饥饿之理。但量其义而为之节耳。如何如何?
尊府书中,引欧阳母之说以为戒者,真可谓义方之训,闻之不觉敛衽也。不宣。
答崔士龙光泰
积岁阻面,恋思常悬。忽承辱翰,喜审新春侍欢多庆,且闻年来工夫甚进,尤以为慰,而恨无由面扣耳。元又添一齿,衰落益甚,无可言者。
科期不远,想复一番扰攘。而可惜少壮时节,只从这里过了,岂不慨然?此事虽不易废,能知有内外、宾主,而常以经传义理,优游浸灌,略如程先生所谓“一月中,十日举业,馀日为学”之规,则可以并行不悖。以尊聪明志气,岂不办此?然俗人闻之,必以为迂儒误人也。恃相与之深,僭易及此,不知盛意云何也?不宣。
答吴士执允常
一宿对讨,迨深慰荷,归即手书继之,此意尤厚,何可忘也?比日雪寒,侍况增吉?所读又在何书?俯仰研思,想日有新趣,何由朝夕相守,款听名论也?又令人怅然也。
此汉粗遣如昔,室忧近更添剧,区区占毕之功,虽不敢全废,不得尽情趱进,日间尤悔,尤不胜点检。此岁馀日又无多,秪增慨叹而已。
前书所谕,足见谦光之盛。然此意偏重,则亦须有做病处。偶看尤翁与艮庵书,论此甚明快。谨录一通以上,幸试熟览。而若犹有疑,更以见告如何?来春更约,能无纬繣,则幸耳。不具。
答李甥英裕
礼疑袭、敛、成殡,自当如常仪;奠、上食,先重后轻以行之。但外位,于其始丧,当依“期、九月,三不食”之礼而奠、上食姑废,其后始行之,而限成服用素馔。内位则未葬用素馔,虞而后,始用肉。
几筵则两位当各设,而丧人当常在父殡。虽祭母时,父未葬,亦以斩衰行之;已葬,方各服其服。内位服制,当依《仪礼》“父卒为母三年”之文,为齐衰三年矣。
此皆据先儒之定论而言,其出处则散见诸书,未暇一一细检为报耳。
答李甥英裕
“质”、“杀”制度及取义何如?敛时不撤去乎?
“质”、“杀”之上玄、下𫄸,亦取象于天地也。袭后,用之于敛时极便,敛而撤之,非也。疏斋所谓“暂时所用”,或未深考而然耶。
魂帛,从束帛、不立祭,如何?
魂帛,先辈多用束帛之制。尤翁亦以为“卧置似是礼意”,则其不立而祭之,可知。
望日殷奠,世多行之,而《家礼》阙之,何耶?
月半奠,非大夫,不敢为。《家礼》,士礼也。故去之,非偶然遗漏也。
柩衣、翣扇之不当用,曾闻教矣,亦难变改,如何?
柩衣之不必用,尝疑礼文之意或如是耳,非谓必不可用也。大抵朱子俱载之《家礼》,则何敢以后人一时之见,弃之而不用也?
丧中庙、墓祭服,何如?出后人,当何服乎?
丧中庙祀之服,沙溪以布头巾、布直领、布带为言,墓祭时亦仿此无妨。或以祭服持往而行之亦得。出后人,亦视此而为之节,恐无不可矣。
先子尝欲仿执事独祭出主而未果,若三年后,成其志如何?执事已行之仪,可得详教欤?
忌日祭当位,尝以朱子之礼为最有意义,故遵而行之。其出主之际,先以一空椟,奉以盛之,至西阶卓上寘之,即开椟出其主身,奉寘于座。祭罢,又以主身,就其椟匣之,奉归祠堂,还于故处。
答宋侄守渊
杆城从兄练事,即廿四日也。既是出后而异宫,然揆以情理,父丧在殡,而遽设盛祭,是岂可忍乎?欲于是日,仿忌祭行之,伯父葬后,卜日行练祭,而不可臆断,敢此奉禀。
朱子曰:“生父与所后父同坐,则不可皆称以父,势将称生父为叔父。”然则其于生父,当以伯叔父之礼处之。祭祀行废,亦一视乎此而已。来谕以“父丧”为言,未知于朱子之意如何也。
今以此丧在殡之日而遽设盛祭,揆以私情,诚若有不忍者。然圣人言“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不忍也”。如欲人心之皆安,则将不胜其过厚而或失于大义者多矣。愚意恐无必不可祭之义。
答金义集
俯询礼疑,朱子答黄子耕、李晦叔二书可考。其书虽皆若许之,而其重之之意,亦隐然见于其中矣。然则今虽不行,何害?
尤翁之参祀焚黄于仲氏官次,盖以其伯氏死无子,仲氏以“弟及”之礼,奉先祀故耳。似无疑也。
答李季翰百宪
所谕礼疑,既有沙溪、尤庵定论,则自当遵以行之而已。礼经果有并行三年之文,则岂以两先生之邃学博识,一不概论,而顾为是纷纷,以出于礼经之外哉?
母丧中父亡,仍服母期,诚不忍死其父也,而今以此服期,反以为不忍,可谓失轻重之伦矣。然则洪之伸三年与否,自不足论。
馈食一节,尤翁所答闵元重一书可考。谨录于下,以备考览。
今人既据《仪礼》及国典,父在为母,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则是已行三年之丧矣。岂有三年既毕而复行上食之理乎?
答曹师学润洛
《家礼》大带“再缭”之文,慎斋、尤庵两先生之说,未敢知其孰胜。而大抵以夹缝二寸之制为不可以再缭者,则慎斋所论,尽有意义,恐难猝破。
家间曾有旧制深衣,其带夹缝,而廑足以一缭腰而已。亦未能必其得失也。
尤翁论《小记》此说而曰“‘凡丧,父在父为主,其舅只主祔祭’云者,自是一说。岂大夫不主诸子之丧之义耶?然从此说,则多有窒碍处”云。
尤翁曰:“所谓‘内无哭’者,禫祭之日,犹有哭;自是而后,更无哭之意也。”未知此说果尽记者之意否,然祥后受吊,先儒已许其哭,则门外之哭,亦不止于禫祭之日而已耶。其受吊之处,尤翁以为当依将军文子之礼为之矣。若朔、望参,新主既入庙,则庙中不可哭,非所疑也。
遭丧告庙之礼,慎斋《古今丧礼异同议》虽是论国恤者,而告社庙,在既袭设铭旌之后,此可推以为据。尤翁亦答人此问,则曰“似当于初终,而酒果则恐不可设”云矣。
答林伯和德履
近又阻闻,恋仰日深。忽拜辱翰,谨审盛炎侍履增重,喜慰无已。
但业荒之叹,在高明,岂或至此?而人生自少闲时,欲待全无冗忧而始用工夫,则何时可了此事耶?须是随处提撕,随时收拾,无问动静闲忙,要令此心常存不昧,以立一身之主宰,而其间有些隙子,又不废读书讲理,以相资益,久久自当见功。未知贤者以为如何?躬所不逮,而妄言及此,是则可愧也。
元行病躯当暑,日觉澌惫,殆无生意。幸赵生久留,慰怀殊深。但渠亦久汨讲役,相见犹未源源。觉俗事败意,还一笑也。不宣。
答鲜于敬而恪
所谕“存养之工,莫如诚敬”,可谓得为学之要。而又已紧切用力,则想日有深造之效,令人不胜钦叹。
至于“浮思杂念,随时闯发”,此固学者之通患。到得工夫熟后,自然渐次退听。何能于一时间,便得灵台澹然耶?如是责效,恐生助长之病。
“诚”,只是不欺谩;“敬”,只是不放肆。日用之间,觉有此等病痛,即须改之,勿复萌作。常常如此,无有退转,方见“诚”、“敬”之外,更无妙法,而所谓“灵台澹然”者,将不期然而然矣。如何如何?
论仁说,如“公则视天地万物皆为一体而无所不爱”数句,语意卓然。但“仁”,专言之则包四者,偏言之则一事。所谓“心之德”,是专言之也;“爱之理”,是偏言之也。即其偏言而各训其义,则“义”曰“宜”、“礼”曰“敬”、“智”曰“别”、“仁”曰“爱”是已,“仁”亦何尝不可以一字为训耶?如是观之,其为界限,岂不分明乎?然专言、偏言,亦只就一地头分别看。盖“心之德”,即含“爱之理”在其中,非于“心之德”之外,更有“爱之理”也。
若论“为仁之方”,固莫切于“克己”上用力,而又须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克己之事,亦可得以言矣。
答黄德翼
今有一人,以独身出继于其伯父,有二子。其生父以其第二子,为侍养孙矣,方遭生父丧。如欲生父不至于无后,则莫若以其第一子,为所后父无后长子之后;与其第二子,归嗣生父,俾生、养两家俱至有后。而其生、养父皆已死矣,无可主张天伦者,门长未可上言耶?
侍养,世虽有之,而非礼也。至归宗之议,两父既俱没,则又谁敢为此耶?然则出继子不得已而奉其主,祔于其祖之庙。不然,又求之诸族人,以立其后,无乃善乎?
礼应服三年者,服缌于改葬。然则改葬代尽之祖者,只可以素巾、带哭临,而初献、祝文等节,则使代近年长者行之。虽庶孽子孙,一依长房例,使之行之,亦无妨耶?若果不迁之祖,则主祀者,其可服缌;而诸云仍,只素巾、带耶?
恐当如此。庶孙亦无不可行之义。然必嫡孙无人而后,可及此耳。其祖虽不迁,代既尽而尚为之服缌,礼有可据否?
出继者之子又虽出继,其父生家服制,更似无降,而世或有再降之议。未知何如?
出继子孙复出继,亦不再降。此尤翁之说也。
答姜望若柱齐
元衰疾相仍,荒陋转甚。惟以二三朋友时来讲讨为少慰,而胤君忽又辞归,中心怅惘,不啻如失。
此君性度质直,向学又力为之不已,将来殊有可望。但看书观理,或有粗疏不精细之病。每与渠言之如此,不知他日更来,又如何耳。然人生气禀,自是易偏,有是长,即有是短;有是短,还有是长,自昔而然。此君此病,亦是质直中出来耳。质直终是不易,只就其偏处,加矫揉之,则可耳。如何如何?
答李德晦
不面而书,韩子谓之古道,何幸于左右见之?不知孤陋何以获此。重以辞旨郑重,不胜感愧。伏惟炎令起居益有胜?元行穷居衰疾,志业蹉跎,恐卒无闻而死。每中夜以思,为之悲咜而已。
令胤猥蒙委寻,自无实作,何以及人?愧无以副其勤意。兼以年来精力不逮,不堪酬应之烦。远人不知,目前来会者颇众,不免一例辞谢,只许诵读之暇,随疑来讨,则亦不敢全废讲说。已成一故事,非独于令胤为然也。非令胤有失而致此,恐传闻之有误耳。今玆归觐,可得其情,庶或垂谅否?
前谕“四勿”工夫,诚非初学所易及。然栗翁已与“九容”、“九思”,并收载于《击蒙》之篇。此书本为初学而作,则今举以为告,亦或无不可否?此友且劝读栗翁此书,又对讲一部《大学》而归。未知盛意云何也?不宣。
答房锡弼
人与物同得天地之理气,以为心性,而所谓“明德”,则物不得与,而人所独得者,何也?
人与禽兽,固皆同得天地之理气,以为心性。然性则通同是一理,初无人物贵贱之殊,而心出于气,气则有偏正通塞之分。
人则禀其正且通者,故其心能虗灵洞澈,可以具众理而应万事。朱子之释“明德”,必曰“人之所得乎天,而物则不与”者此也。物则禀其偏且塞者,故其心便为他所局杀如泥水相粘,不可复开,虽亦有性在里,无以发挥出来。是则可以谓之“心”,而不得谓之“明德”矣。
众人之于圣人,其气之清浊粹驳,虽若悬绝,而皆出于正且通者,则其精英之聚,便自灵明活化,神妙不测,浊者可使为清,驳者可使为粹,而及其至之,一也。所谓“人皆可为尧、舜”者,不独性尔,所以能该载而发用之者,亦不能无赖乎此焉。未知盛见如何?
新归惫甚,乘忙呼写,想多谬误,可叹。
答房锡弼
卒哭明日而祔,为不忍一日无所归也。今必待练而后祔,则其于不忍一日无所归之义,无已太缓乎?尤翁亦有“明日不能祔,则又明日亦无所妨”之语矣。
为石室院儒呈领相
伏以士之欲读书讲学者,必之乎泮宫、庠舍。此固圣世之所乐劝,而其或不幸身死,而又无所归焉,则亦王政之所宜恻伤也。是以士之游于泮宫、庠舍者,生则饩廪之,以厚其养;没则治送之,以哀其死。于是可见朝家待士之盛,至于无憾生死如此,德意至深厚也。
今书院之与泮宫、庠舍,宜若有内外隆杀之间,而若夫朝家所以待士之心,欲其无憾于生死者,亦何独甚异焉?
今漆原儒生有周必南者,千里北学,厥惟多年,其志盖将以求道也。自去冬,又来住本院,留连读书,至于半岁。乃于今四月初八日,遇疾不起。将以此闰月某日,返柩于本土。本院既无事力可以相及,其家又在岭南千里之外,贫且甚,无以能自致。独其老父日夜号天椎胸,狼狈无告,诚有不忍见者。
其惟无闻,如有闻焉,虽行路之至顽忍者,未有不怛然动心。况仁人之在位者乎?其势苟可以有助,虽无朝家之法之所许,犹将拔例以救之。况其法之有可以推焉者乎?
玆乃忘其僭猥,相率以告于阁下。惟阁下幸垂矜察,念匍匐之义,援法意之美,特自备局命给驾牛,使得以归骨故山。不惟死者父子感阁下之仁恩无穷,亦足令远近儒林,皆颂阁下所以助成朝家待士之美,能尽其终始也又如此,不亦一盛事哉?惟阁下裁之。
答绍贤院儒本院有栗谷先生庶孙,诸李许称生员之议,呈禀。
览此谕及,益有以仰见先生德化入人之深,而又叹佥尊好贤之无已也。
区区常谓:如吾先生暨重峰先生,功德在于万世,而其后事寥落,有足悲者。且子孙,惟此承嫡诸人外,更无他存,则朝家与士林之所以处之者,宜有以别于他例焉矣。
今佥尊之意如此,岂不诚善厚?而此只是一乡之事,则待一乡之公议佥同而为之可矣。何必远及于局外之人?而况闻有屏溪山长之论,则又何待于馀论乎?
既蒙委问,略此云云。
答绍贤院儒
石潭之祠,尤翁之尚未跻配,实斯文莫大之阙典。师生并肩之嫌,虽有尤翁、遂翁之论,而丈岩文字,尽有据甚明。
且尤翁辛酉《论文庙从祀疏》,以竹林祠释奠位次,作图以附进,今在集中。其图以先圣画像主壁南面,颜、曾、孔、孟作一行在东位,又稍南而濂溪、伊川、温公、延平作一行而西面,明道、康节、横渠又作一行而东面。
据此则曾与孔、孔与孟,皆以师生并肩,而不以为拘;濂溪与伊川,亦如是。则何独于今而以此为嫌,终使尤翁不享于其间哉?尤翁雅言虽如彼,而竹林之图又如此者,岂以从享与并享体面,自是不同而然耶?
春翁同配,诚亦不可无之论。不但与尤翁为同德并世之贤而已。自栗谷以及于两宋,其道统之相传,犹人家之祖、子、孙三世适适相承者然,此实斯文之耿光。而又皆并跻文庙之享,则岂非千古罕有之盛耶?今于此祠,恐少一不得。不知屏溪山长,又以为如何也?
答文宪院儒
大小事自有一个至当不易之道理,惟心公者得之,私则失之。程子所谓“公则一,私则万殊”者是也。今仙乡之纷纷不已者,是公耶?私耶?
义理无穷,虽虗心平气而察之,犹患难得,每入于偏侧乖僻者多矣。今也不特不然,无论彼此,无论大小,每遇一事,惟务争激,擅相罚辱,各逞其好胜之私以为快。似此风声气习,岂区区力量所能抵当得者?
如我山长,定不足有无于其间。禀目之未题、膰仪之未受,即以此耳,非以斋任之有失而然也。此习不祛,断不敢复有与闻矣。幸谅之。
答忠烈院儒
日昨答李有司呈单,自谓煞有斟量,庶佥贤有所听纳矣。及承来谕,良深怃然。
佥贤所守之志,区区亦岂不知而然哉?近日事,诚本院一厄会。然以是而居院任者,必以一傡卷出为义,则此亦院任之一耳,奚独佥贤为然哉?
但愚意彼虽有失,其失自失耳,于儒宫何损焉?况院任自不干于官府,则又岂以官府之喜怒而为去就耶?为士林之道,只有谨守先生所享之地,讲先生之书,言先生之言,行先生之行,使弦诵礼让之风,不绝于黉舍之间。此其为自修之实,未见其不可也。
且使佥贤迫于传令而出,则诚苟矣。此虽不佞冒居院任之首,而相告以出,则佥贤之勉而应之,亦不为无名矣。如是而犹迈迈,则此后事,亦非愚之所能知矣。
答江陵儒林
伏惟寒沍,佥起居匀福?瞻溯区区。权生至,所蒙俯谕,谨悉盛意。从祖遗像,既被见索,不敢不承命?谨己妆簇以待矣。
湖亭之计,彼既有异心,则其人之事,未知如何,而今何可苟遂前议乎?
仍念从祖,平生甚不屑此等,而独以仙乡多士、湖亭旧主尚德好贤之风,眷眷于遗迹之所寄而不忍其泯泯者,有足感人。且斯亭,实从祖平日之所乐,则今日之欲留遗像于其间者,实惬事宜。且无创立屋宇如世所谓影堂之体制,则似无嫌于朝家之所禁。此所以闻命而无疑也。
至于别立书堂,以为奉安之图,则泛论事理,固亦无所不可。但禁令尚在,或恐别生议论,与湖亭体面,大相不同。愚意不如且置,以待异日为宜。邻居大臣,亦闻此意思,正与此相符。
伏惟佥尊深思而审处焉。不宣。
答光州诸儒
蒙谕景烈祠锦南当配与否,仙乡素号文献,相与详讲而审处之足矣。局外远蛰,何敢与闻?而有若待此而为决,则令人益增悚汗。第既承盛问,亦不敢不对。
锦南,虽有捍大难之功,初非有道学名节之比,则谓士林之不必尊祀者亦是矣。虽然,自其人,亦忠义卓荦,非如一时乘时赴功之流而已。不害为景烈之名孙而从与享之,则士林之周旋其间,恐不足以为歉。
盖方其始事也,商量而去取之可也。既陞配多年,而或议中撤,则事体甚大。盖其人非有大故疵累,则未有既跻而还黜者,锦南虽若无与于斯文,又岂有可黜之疵累乎?且吾之所崇报者,在于正位,则何必因其配位,遂废虔奉之义乎?
愚见如是,未必中理。伏惟佥尊熟思而取舍之而已。
答华阳院儒
区区今日院任,岂有抗颜复出之理?而诚以华阳一区,与他处迥殊,皇朝之一脉香火在是,尤翁之平生苦血在是,有不容终于恝视而委弃。又迫于远近士林屡辱劝起,千里齐会,恳谕冞勤,不免冒没而承当,真所谓“予不获已”者也。
若此身才出,佥尊又退,则此院复依旧一空矣。此汉虽欲有为,将谁与助?而何有于终始敦勉之意哉?在佥尊之义,恐不当如是也。
愚意今日之义,扫除万事,惟有与数三同志,殚诚协力,整理既坏之院事,恢张将颓之士气,以无坠前贤辛勤成立之遗緖,最为急务。而若外来纷纭,有未暇容于其间,虽是终不可已者,姑待他日而徐议之,亦何不可也?
昨于面对时,已告之矣。诸宋罚纸,不可久留于老先生俎豆之宫。幸即时撤去,庙院诸有司之任,亦相议择出,以为从速视事之地,幸甚。不尔,此亦无意于更闻院议矣。
答华阳院儒
所谕院事,未论其他,诸宋解罚,非敢出于外为恢弘之容,以取其名而已。诚以老先生俎豆专享之地,以其子孙之名,遍揭罚目,见者或以为有似涂壁样。则老先生尊灵有知,见其如是,而其心安乎?否乎?然则此岂吾侪后学所以尊敬老先生之意乎?
区区于此,心常伤痛,不欲其久留者此耳。今承以此多有不齐之论,是必见信无素,有咈公议而然也。其何敢复为抗颜与闻末议乎?只增悚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