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 中华文库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P.361-1)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 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 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
敕修
乾隆元年。丙辰。二月。乙丑朔。是日起。
上以祭
社稷坛。斋戒三日。
○赐内大臣公讷亲。领侍卫内大臣常明。礼部尚书三泰。工部尚书来保。刑部尚书徐本。直隶总督李卫。马各一匹。
○是日。驻跸新庄。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2日(P.361-1)
○丙寅。
上诣
寿皇殿行礼。
○诣
皇太后宫问安。
○还宫。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3日(P.361-1)
○丁卯。祭先师孔子。遣大学士鄂尔泰行礼。
○戊辰。祭
大社。
大稷。
上亲诣行礼。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雍正七年。
皇考曾降谕旨。凡往圣先贤陵墓。有应行修葺者。令各该省动用存公银两。委员料理。此诚我
皇考崇圣重道之至意也。闻山东之少昊陵。帝尧庙。及周公。颜子。孟子。曾子。等庙。共计九处。迄今数载。尚未兴工。殊为怠缓。著山东巡抚
即委员确估。报部兴修。务期工程坚固。可垂永久。亦不许委员浮冒侵欺。以致工程草率。
○又谕。额驸策凌。总统北路军营。其母现在京师。策凌不得常见。恐其思念不置。可令其母还游牧处所。俾得定省。用展孝思。此行著苏巴什里送往。并赏银五千两。以备行装。
○禁派绅衿杂差。谕曰。任土作贡。国有常经。无论士民。均应输纳。至于一切杂色差徭。则绅衿例应优免。乃各省奉行不善。竟有令生员
充当总甲图差之类者。殊非国家优恤士子之意。嗣后举贡生员等。著概行免派杂差。俾得专心肄业。倘于本户之外。别将族人借名滥免。仍将本生按律治罪。
○又谕。陕甘民人。自军兴以来。急公效力。甚属可嘉。除屡年叨蒙
皇考叠沛恩膏外。又降旨将本年应征钱粮。甘省全数豁免。陕省止征一半。以昭格外之恩。但查钱粮完纳。例有定期。上年陕省收成。未
称大稔。今年春夏之际。未免输纳艰难。著将应征一半额赋。宽至夏禾收成后。再行开征。以纾民力。至该省应用兵马钱粮。著该抚豫先筹画。另行拨给。俟九月征收之后。各归原款。报部查核。可即传谕该部知之。
○又谕。黔省州县。被逆苗扰害之处。所有雍正十三年应征银两米石。一概蠲除。其未经被扰地方地丁银两。亦俱豁免。并令将粮米停止征比。以纾民力。朕思此等郡县。虽未被扰。而运送
军需等事。均属劳苦。深用轸念。今特再颁谕旨。将从前停征之米石。照下游之例。一体豁免。以示朕优恤边氓之至意。
○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覆兵部左侍郎德沛奏。保荐人员考语。应照司马光十科之义。指明实迹。应如所奏。于该员或有专长。或有通才之处。据实指出。亦不必定照十科之义。从之。
○总理事务王大臣奏。满洲。蒙古。汉军。各旗既立米局。内务府三旗。亦请各立一局。五城米局之设。有
裨于民。请照旧粜卖。从之。
○又议覆佥都御史李徽奏。请订孝经入四子书。进程子颢入大成殿二条。据称圣言称经。自孝经始。诸经以此称经等语。谨按经解名篇。著于礼记。离经辨志。载于曲礼。则经名早见。孝经称天之经。地之义。乃举经常之道而言。安得以拟议之辞。指为定名之义。又称。古文孝经。刘炫伪作。朱子亦未深考。至吴澄据许慎说文。始为考证等语。谨按孔安国古文孝经。献之秘府
者。未及施行。许慎亦未得见。刘炫伪作。详于隋书。辨于唐会要。见于陆德明释文。先儒早知其非。不待吴澄之辨。安得谓朱子亦未深考。又称。孝经以前六章为根底。中三章为体要。后九章为会通。三者人数。六者地数。九者天数。合为十八章等语。谨按孝经第一章。乃全部纲领。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孝为本。次孝治。次圣治归于纪孝行。反是则有五刑。推此则为至德要道。道有经权常变。皆可通
于神明。而复申言事君。结以丧亲。则孝道纯备。而宗义开明。俱从第一章脉络贯注。天地人本一理。固于数无涉。且数于孝经何涉。李徽强分之数。又于天地人何涉。至请以孝经同学庸订为一册。自乾隆元年为始。遇乡会试。与学庸一体命题等语。谨按四子之书。乃朱子所自订。刊于临漳宋理宗颁行学宫。至元明以及我朝。遵行已久。大学。中庸。程子从礼记摘出。朱子订入四书。孝经单行。篇章无
多。何可与四书并列。朱子为孝经刊误。疑其非尽圣人之言。说得都不亲切。吴澄亦曰。今文亦不无可疑。疑其所可疑。信其所可信。去其所可去。存其所可存。朱子意也。制科取士。第一场首试四书文三篇。二场用孝经论一篇。与性理互出。所以尊崇圣经。总期发明经义。文与论何择。李徽欲请订入四书。将使天下后世。谓四书订于朱子。五书订于李徽。殊不自量之甚。朱子熹羽翼经传。阐发义蕴。会
萃群言。衷于至当。四书集注章句。亲切详明。使学者涵泳䌷绎。具见圣贤立言精意。我
圣祖仁皇帝。特进朱子熹入配大成殿。所以为天下万世学者树之标准。俾知所趋向。非以朱子熹为贤于周程诸儒也。如李徽所言。程子颢亦宜入大成殿。周子敦颐以下。均可以次详酌。则周子敦颐。二程子颐。张子载。邵子雍皆宜附于十哲之列。孔子及门。如南容。有若子贱。诸贤。不亚于程周诸子。并不亚于十
哲。亦未尽入大成殿中。踵事日增。将贻后议。揆诸尊崇至圣。以师表万世之至意。亦岂有当。至于性善之说。详于孟子。皆渊源之论。李徽以人性之善为支派。谓程子颢解继之者善。亦人性之支派。指此为有功性旨。是不独有悖孟子。亦大非程子之意。敷陈舛谬。学术攸关。诚恐无知效尤。或诋毁先贤。或穿凿经义。或托名理学。自便其私。大为世道人心之害。请严申
饬。得旨。这所奏是。著交该部颁发天下学政。咸使遵行。
○又议覆礼科给事中毕谊条陈科场事宜。一。内帘执事官。不必回避者。同姓无服。及郎舅中表姻亲。至有服之翁婿甥舅。应概令回避。外场执事官。与专司文字不同。族人姻亲。无庸回避。一。春秋合题。强为牵合。无当经义。请行停止。一。乡会策题。反复议论。适供士子摭拾。请归简要。一。场后编造匿名歌谣。最为不法。请申严禁。均应如所请。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4日(P.361-1)
○戊辰。祭
大社。
大稷。
上亲诣行礼。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雍正七年。
皇考曾降谕旨。凡往圣先贤陵墓。有应行修葺者。令各该省动用存公银两。委员料理。此诚我
皇考崇圣重道之至意也。闻山东之少昊陵。帝尧庙。及周公。颜子。孟子。曾子。等庙。共计九处。迄今数载。尚未兴工。殊为怠缓。著山东巡抚
即委员确估。报部兴修。务期工程坚固。可垂永久。亦不许委员浮冒侵欺。以致工程草率。
○又谕。额驸策凌。总统北路军营。其母现在京师。策凌不得常见。恐其思念不置。可令其母还游牧处所。俾得定省。用展孝思。此行著苏巴什里送往。并赏银五千两。以备行装。
○禁派绅衿杂差。谕曰。任土作贡。国有常经。无论士民。均应输纳。至于一切杂色差徭。则绅衿例应优免。乃各省奉行不善。竟有令生员
充当总甲图差之类者。殊非国家优恤士子之意。嗣后举贡生员等。著概行免派杂差。俾得专心肄业。倘于本户之外。别将族人借名滥免。仍将本生按律治罪。
○又谕。陕甘民人。自军兴以来。急公效力。甚属可嘉。除屡年叨蒙
皇考叠沛恩膏外。又降旨将本年应征钱粮。甘省全数豁免。陕省止征一半。以昭格外之恩。但查钱粮完纳。例有定期。上年陕省收成。未
称大稔。今年春夏之际。未免输纳艰难。著将应征一半额赋。宽至夏禾收成后。再行开征。以纾民力。至该省应用兵马钱粮。著该抚豫先筹画。另行拨给。俟九月征收之后。各归原款。报部查核。可即传谕该部知之。
○又谕。黔省州县。被逆苗扰害之处。所有雍正十三年应征银两米石。一概蠲除。其未经被扰地方地丁银两。亦俱豁免。并令将粮米停止征比。以纾民力。朕思此等郡县。虽未被扰。而运送
军需等事。均属劳苦。深用轸念。今特再颁谕旨。将从前停征之米石。照下游之例。一体豁免。以示朕优恤边氓之至意。
○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覆兵部左侍郎德沛奏。保荐人员考语。应照司马光十科之义。指明实迹。应如所奏。于该员或有专长。或有通才之处。据实指出。亦不必定照十科之义。从之。
○总理事务王大臣奏。满洲。蒙古。汉军。各旗既立米局。内务府三旗。亦请各立一局。五城米局之设。有
裨于民。请照旧粜卖。从之。
○又议覆佥都御史李徽奏。请订孝经入四子书。进程子颢入大成殿二条。据称圣言称经。自孝经始。诸经以此称经等语。谨按经解名篇。著于礼记。离经辨志。载于曲礼。则经名早见。孝经称天之经。地之义。乃举经常之道而言。安得以拟议之辞。指为定名之义。又称。古文孝经。刘炫伪作。朱子亦未深考。至吴澄据许慎说文。始为考证等语。谨按孔安国古文孝经。献之秘府
者。未及施行。许慎亦未得见。刘炫伪作。详于隋书。辨于唐会要。见于陆德明释文。先儒早知其非。不待吴澄之辨。安得谓朱子亦未深考。又称。孝经以前六章为根底。中三章为体要。后九章为会通。三者人数。六者地数。九者天数。合为十八章等语。谨按孝经第一章。乃全部纲领。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孝为本。次孝治。次圣治归于纪孝行。反是则有五刑。推此则为至德要道。道有经权常变。皆可通
于神明。而复申言事君。结以丧亲。则孝道纯备。而宗义开明。俱从第一章脉络贯注。天地人本一理。固于数无涉。且数于孝经何涉。李徽强分之数。又于天地人何涉。至请以孝经同学庸订为一册。自乾隆元年为始。遇乡会试。与学庸一体命题等语。谨按四子之书。乃朱子所自订。刊于临漳宋理宗颁行学宫。至元明以及我朝。遵行已久。大学。中庸。程子从礼记摘出。朱子订入四书。孝经单行。篇章无
多。何可与四书并列。朱子为孝经刊误。疑其非尽圣人之言。说得都不亲切。吴澄亦曰。今文亦不无可疑。疑其所可疑。信其所可信。去其所可去。存其所可存。朱子意也。制科取士。第一场首试四书文三篇。二场用孝经论一篇。与性理互出。所以尊崇圣经。总期发明经义。文与论何择。李徽欲请订入四书。将使天下后世。谓四书订于朱子。五书订于李徽。殊不自量之甚。朱子熹羽翼经传。阐发义蕴。会
萃群言。衷于至当。四书集注章句。亲切详明。使学者涵泳䌷绎。具见圣贤立言精意。我
圣祖仁皇帝。特进朱子熹入配大成殿。所以为天下万世学者树之标准。俾知所趋向。非以朱子熹为贤于周程诸儒也。如李徽所言。程子颢亦宜入大成殿。周子敦颐以下。均可以次详酌。则周子敦颐。二程子颐。张子载。邵子雍皆宜附于十哲之列。孔子及门。如南容。有若子贱。诸贤。不亚于程周诸子。并不亚于十
哲。亦未尽入大成殿中。踵事日增。将贻后议。揆诸尊崇至圣。以师表万世之至意。亦岂有当。至于性善之说。详于孟子。皆渊源之论。李徽以人性之善为支派。谓程子颢解继之者善。亦人性之支派。指此为有功性旨。是不独有悖孟子。亦大非程子之意。敷陈舛谬。学术攸关。诚恐无知效尤。或诋毁先贤。或穿凿经义。或托名理学。自便其私。大为世道人心之害。请严申
饬。得旨。这所奏是。著交该部颁发天下学政。咸使遵行。
○又议覆礼科给事中毕谊条陈科场事宜。一。内帘执事官。不必回避者。同姓无服。及郎舅中表姻亲。至有服之翁婿甥舅。应概令回避。外场执事官。与专司文字不同。族人姻亲。无庸回避。一。春秋合题。强为牵合。无当经义。请行停止。一。乡会策题。反复议论。适供士子摭拾。请归简要。一。场后编造匿名歌谣。最为不法。请申严禁。均应如所请。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5日(P.364-2)
○己巳。
上诣雍和宫
梓宫前供奠。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履亲王。𫍯亲王。和亲王。办理
雍和宫事务。原系尚书职掌。所有罚俸之案。俱照尚书品级罚俸。
○又谕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上年甘肃所属固原环县等处。收成歉薄。穷民乏食。乃朕所知者。已降旨切谕该督抚。加意筹画。赈恤抚绥。今又闻得甘州。凉州。
巩昌。临洮。平凉。庆阳。宁夏。西安。等府。雍正十二年十三年收成俱歉。且有牛疫之厄。米麦之价。较昔昂贵。百姓艰窘。此朕得之访闻者。该督抚并未奏闻。尔等可作字询问查郎阿。刘于义。硕色。许容。并令其速议作何赈恤之法。一面办理。一面奏闻。朕刻刻以爱养天下百姓为心。而秦省之民。急公趋事。勤劳可悯。尤朕所格外系念者。该督抚毋得膜视负朕委任。
○封理密亲王允礽之子弘㬙。孙永璥。
为辅国公。各予房一所。
○礼部奏。八旗满教习。例用通晓翻译举贡生员。其人品可观。训课有术者甚少。请将八旗废员。及告退笔帖式。并从前效力军前。年老有疾之员有精于国语。可为师法者一。并考试录用。年满分别加衔。以示奖励。从之。
○直隶总河刘勷。副总河定柱奏。永定河东沽港上年堵筑之处。漫溢二十四丈。
上以刘勷到任未久可原。定柱下部察议。寻议。
鑴职留任。从之。
○召署盛京工部侍郎七克新回京。调工部右侍郎奚德慎。为盛京工部侍郎。
○以松江提督补熙。署理漕运总督。
○以两淮盐运使尹会一。署理两淮盐政。仍兼管运使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6日(P.365-1)
○庚午。以礼部侍郎励宗万为会试知贡举。大学士鄂尔泰。朱轼。为正考官。吏部左侍郎邵基。刑部右侍郎张廷瑑。为副考官。
○户部议覆长芦巡盐御史三保疏称。上年东运引目。已照额行销。各商情愿多运。请
增引五万道。收贮运库。俟有不敷卖销之州县。给商行运。应如所请。从之。
○又议覆张家口监督塞尔登疏称。宣化府门税。原恐张家口。居庸关。或有走漏而设。所收税课。多系小民零星日用。请将口盐归张家口征收。其馀肩挑背负。概予豁免应如所请。从之。
○理藩院议。丹津多尔济等。请将协理台吉逊都布本管佐领。作为扎萨克。铸给满蒙北路左翼中左都统扎萨克印信。应如所请。从之。
○朝
鲜国王李昑。奉到
世宗宪皇帝遗诏。奉表称慰。又表谢护送难民徐厚丁等回国恩。俱报闻。
○予赠礼部尚书蔡世远。祭如例。谥文勤。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7日(P.365-2)
○辛未。
上诣
皇太后宫问安。
○遣官祭
关帝庙。
○调原任浙江巡抚黄叔琳。直隶按察使浦文焯。云南按察使江芑。河东运使杨梦炎。直隶顺德府知府陈法。江苏常州府知
府魏化麟。湖北武昌府知府张淑郿。江苏徐州府河务同知郭兆梦。安徽亳州知州陈庆门。江西奉新县知县童希睿。赴部引见。
○吏部奏。本年行取知县。定例但取正途出身之俸满无参罚者。上年王大臣议定。各督抚行取。不必拘定食俸深浅。其才能出众之员。亦准保举。今请两项人员兼用。令督抚大省各保三员。中省二员。小省一员。送部引见。从之。
○又议覆陕西巡抚硕色疏请。改榆林府所
属靖边。定边。二县。隶延安府辖。改直隶葮州为属州。并所属神木。府谷。二县。隶榆林府辖。其原隶葭州之吴堡县。改隶直隶绥德州辖。均应如所请。从之。
○赏留已革銮仪卫整仪尉宝德。一等男世职。
○以太仆寺少卿德尔敏。为太仆寺卿。
○署川陕总督刘于义参奏河州镇总兵张豹。贪暴不职。降旨革职。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8日(P.366-1)
○壬申。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上年恩诏。凡民人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八十以上者。给与
八品顶带以荣其身。朕思直省生监中。有年登耄耋者。祇以名列胶庠转未得邀恩锡。于引年尚齿之典。尚为未备。著通行内外直省。凡属生监年七十以上者。优免一丁。年八十以上者。给与八品顶带。
○又谕。良乡县密迩京师。其城垣久未修理。不足以肃观瞻。著该督李卫。遴选贤员。料估奏闻。即行兴修。其工费若干。于存公项内动支。如不敷用。即于正项钱粮内补足。准其报销。
○又谕。闻山西霍
州中镇庙殿宇。年久未修。渐就倾圯。著该抚委员确估修葺。以妥神灵。
○封庄亲王允禄之子弘普。为贝子。
○吏部题奏。江苏患病休致翰林院编修鲍开。请援恩诏起复供职。得旨允行。
○户部议覆山西布政使王謩疏称。州县交代之际。每于买补出粜仓粮。互相推诿。雍正九年。户部定有协同买补之例。州县官员。因是不肯多粜。有碍民食。请嗣后于实无卖多报少之员。仍责令新任接收买补。应
如所请。从之。
○署镶红旗汉军都统平郡王福彭。议覆都统公丰盛额奏请。各旗闲散幼丁。其并无产业。家中亦无马甲。拜唐阿之人。年逾十岁者。令该管之参佐领等。切实保送。补为养育兵。应如所请。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9日(P.367-1)
○癸酉。春分。朝
日于东郊。遣显亲王衍潢。恭代行礼。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治道贵乎得中。矫枉不可过正。前已屡降谕旨。训迪廷臣。近见八旗办事情形。及诸臣条奏事件。尚有未合大公至正者。
如八旗事务。头绪繁多。章程不一。朕是以略加斟酌。去其繁冗。俾从简易。而都统副都统等。竟于会议之时。多不到班。更有乾清门奏事亦不到者。且有交办事件。迟至一年半年而后议奏者。有朕面询所奏之事情节。而茫然不能应对者。如此。则日渐废弛。鲜能振作。岂朕料理旗务之本意乎。又如诸臣条陈关税者甚多。而皆未得其枢要。夫钞关之弊。如额外巧取。违例横征。奸胥猾吏。多般需索。自
当严行禁止。违者重治其罪。故乡村落地税。苛累细民。已经特谕革除。若将关税正项。概行议减。不过官吏中饱。上有损于国课。而下无益于商民。乃事理之显然可见者。又如有请除学校烦苛之弊。欲更成例者。在国家养育人才。士子原当优恤。倘学臣等约束规条。过于严厉。俾多士有束缚之苦。而无优游之乐。固不可行。若一味宽纵。不绳以礼法。则荡检逾闲。如前明之绅衿。武断乡曲。凌虐庶民。
贻害于风俗人心。而本身亦罹法网。岂国家优待士人之道乎。其他矫枉过正。与此相类者。不一而足。是皆狃于一偏。而不知其流弊者也。大抵
皇祖圣祖仁皇帝时。久道化成。与民休息。而臣下奉行不善。多有宽纵之弊。
皇考世宗宪皇帝。整顿积习。仁育而兼义正。臣下奉行不善。又多有严峻之弊。朕缵承统绪。继述
谟烈。惟日孜孜。正欲明作有功。以几惇大成裕之治。近觇诸臣奉行。渐有错会朕旨。而趋于怠弛之意。朕滋惧焉。天下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害。凡人之情。有所矫。必有所偏。是以中道最难。先儒谓子莫所执。乃杨墨之中。非义理之中也。必如古圣帝明王。随时随事。以义理为权衡而得其中。乃可以类万物之情。成天下之务。故宽非纵弛之谓。严非刻薄之谓。朕恶刻薄之有害于民生。亦恶纵弛之有妨于
国事。尔诸臣尚其深自省察。交相劝勉。屏绝揣摩迎合之私心。庶几无旷厥职。而实有补于政教。戒之慎之。
○礼部奏册立
皇后典礼。得旨。著遵前旨。于二十七月后举行。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0日(P.368-1)
○甲戌。遣官祭先医之神。
○遣官祭昭忠祠。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礼部奏请二月十三日御门听政。朕思百日之后。虽阅两月。但
皇考梓宫。现在
雍和宫。朕即御门听政。心实不忍。可俟
梓宫奉移
山陵后。再行请旨。
○定江南佐杂养廉。谕曰。闻江南佐杂等官。向来未议养廉。该省事务繁多。差遣络绎。倍于他省。微员俸少力薄。未免衣食艰难。查江苏有不充饷之盐规银两。安徽司库。有存公耗羡银两。著总督赵宏恩。巡抚顾琮。赵国麟。公同查核。仿照江西湖广之例。酌定数目。每年赏给以为养廉示朕体恤
微员之至意。
○遣准噶尔来使吹纳木喀起程。召入乾清宫。谕曰。此次尔等来时。朕未曾派出大员。与尔等议定疆界者。非朕不受尔等请和。意欲兴戎也。以尔台吉噶尔丹策凌。未能遵奉
皇考谕旨。酌定疆界。且又假词陈请。朕虽派员定议。亦属无益。况疆界一事。尔等岂可专主。是以未经定议。将谕旨命尔等赍回。噶尔丹策凌。又奏请遣使。先是
皇考轸念黄教众生。曾经遣使。尔等并未遵奉定界。今朕遣使何益。噶尔丹策凌。诚能遵奉
皇考谕旨。酌定疆界具奏。即一言足以蒇事。不然。虽往返遣使何为且定界之事。不过从尔所请。于我天朝无涉。朕惟仰体
皇考圣心。阐发黄教。安养众生。断无与尔兴戎用兵之事。今将官兵彻回。各归本处。惟少留弁兵以卫疆圉。想尔等亦有所闻。此等守卫疆圉之兵。无论与尔和好与否。防守地方。在
所必设。朕为大君。既经降旨。断无复改之理。谕旨内俱经备载。噶尔丹策凌接奉此旨。诚能遵奉
皇考谕旨。留意黄教众生。酌定疆界。遣使具奏。抑或遵照
谕旨指示。止以喀尔喀游牧。不过哲尔格西喇呼鲁苏一事为请。亦属可行。朕自降旨指示。尔使臣惟思玉成此事。始属有益。亦不致徒劳往返。朕两次所降谕旨。尔须谨记。俟去时
谕噶尔丹策凌。当思久远之策。勿顾目前小利。噶尔丹策凌。系一部落为首台吉。岂不知此。且尔等激朕兴师。不过希图小利耳。今不出师。祇守内地边疆。尔等何利之有。总之和则于尔有利。否则于尔无利。此皆事之显然者。将此晓谕噶尔丹策凌。一切利害。详细酌定。
○户部遵旨议覆都察院左都御史孙嘉淦。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奏称。平蒲解绛等处。地窄人稠。向赖陕省商贩。小民不致艰食。自
西陲军兴。陕省禁籴。加以上年歉收。粮价日长。今大兵已彻。军需自少。请敕下陕西抚臣。停其禁籴。俾晋属民食有资。应如所请。又议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奏请。于平蒲解绛等处。开仓借粜。以济民食亦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礼部议奏。
崇庆皇太后曾祖父额宜腾。祖父吴禄。俱追封为一等公。妻俱追封为公妻一品夫人。应照例致祭。立碑修墓从之。
○河南学政邹升恒
奏。直隶陕州。并所属灵阌二县生童。以赴河南府考试不便。情愿捐资。于陕州建立考棚。每年修费。请于该州县养廉公费动用。下部议行。
○以鸿胪寺少卿晏斯盛。为安徽布政使。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1日(P.370-1)
○乙亥。
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
孝陵。
○谕内阁。大学士张廷玉处。有写字监生吴自高。缮写奏折多年。为人慎密。朕所素知。查翰林院有待诏二缺。因不得能书之人。久
悬未补。著将吴自高补授一缺。令其照旧缮写效力。
○又谕。八旗大臣。有教育旗人之责。本应将该管官兵。不时教训。令各循分守法。不得滋事。近闻八旗人等。每遇年节。有在街市纵酒妄为者。此皆由八旗大臣等。平时并不留心教管。遇此不肖之徒。又不拿获惩治。肆意妄为。成何体统。著交八旗大臣。如何严查管束之处。详议具奏。寻议。嗣后旗人。有纵酒骚扰街市者。令堆拨官弁。就近拿送。官。则
查参交部治罪。兵丁。则就其情由轻重。分别惩治。从之。
○户部议覆湖南巡抚锺保疏称。黔苗滋事以来。辰州商少粮贵。请发常平仓谷。并拨运截漕项下馀存二耗米。里纳加一耗米。减价平粜。乾州向无积贮。请拨粜桃源县仓谷二千石。应如所请。其里纳加一耗米。先经该抚请定价折银充饷。应于彼案查明报部再议。从之。
○广东广韶学政王丕烈疏请。裁惠州府学文武童生进额各三名。归新
隶嘉应州之兴宁。长乐。二县。裁潮州府学文武童生进额各二名。归新隶嘉应州之平远。镇平。二县。统拨州学。裁潮州府学武童进额二名。拨归嘉应州。裁广州府学文童进额一名。拨归直隶连州。下部议行。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2日(P.370-2)
○丙子。
上诣雍和宫
梓宫前供奠。
○户部议拨浙江省雍正十三年分地丁银十万八千八百馀两。从原任贵州巡抚元展成请。解往黔省。为新募兵丁粮饷。
并制造器械之用。得旨。依议速行。
○予前任福建总督范承谟。入祀浙省贤良祠。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3日(P.371-1)
○丁丑。
上诣
皇太后宫问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人臣陈奏事件。理宜慎密。若有参劾。既非露章而用密折。尤不当漏泄于外。以自作威福。前给事中曹一士纠参王士俊。用密折封奏。朕念君不密则失臣之义。未尝向一人谕及。乃数日之后。外间已共相传播。若非曹一士自向人
言。则众人何从而知之。似此轻浮躁妄。自取过愆。深负朕求言之意。著交该部察议。以为密奏而漏言之戒。此正所以教勉诸臣。而非以阻塞言路也。可一并晓谕知之。寻部议。降三级。抵销一级。仍降二级调用。得旨。著照部议所降之级。从宽留任。
○又谕。仲春以来。农事方兴。雨雪时降。麦秋有望。殊属可喜。但群士入闱。衣履未免霑溅。在群士学古入官。上焉者可服在大僚。其次亦将膺民社之寄。自
当以天下之乐为乐不以霑溅为苦。而朕心不免轸念。著即发库帑。各赐白金三两。为修整衣履之用。
○设沁河堤工长夫。谕。朕闻河南武陟县木栾店沁河堤工。关系民居庐舍。每年派民夫修筑。以防水患。里民按亩派钱。约计二千四百馀两。颇为地方之累。若设立长夫三十名。岁支工食三百六十两。即可省民间二千馀金之帮贴。著该部传谕河南总河白锺山。照此办理。其设立长夫。每年应领
工食。即动豫省存公银两给发。不得丝毫累民。永著为例。倘胥吏土棍等。仍有借名科派者。交与该管官严查。从重治罪。
○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奏筹军营贮米事宜。大将军庆复前奏鄂尔昆等处。现贮米二十万馀石。军营将军大臣员弁等。每月需米七千馀石。办给彻兵行粮。需米五万馀石。馀存米石。以为臣等议留兵丁。喀尔喀兵。及守卡伦兵支食。又喀尔喀兵三千。于鄂尔昆附近屯驻。一年需
米五万石。计军营存米。益以归化城尚书通智。商人范毓馪。运致米石。足供四年支用。至每年留新出陈办理之处。应行文庆复详议具奏。从之。
○礼部奏。朝鲜国王李昑。补进方物。照例移准三节外。尚馀黄细苎等物。应于今年贡内移准。从之。
○兵部议奏。河东总督既裁。照旧设立巡抚。其督标中军副将。应改为抚标中军参将。副将中军都司。应改为参将中军守备。山东兖州镇总兵。先因总督驻
札缺裁。今应照旧设立。其镇标各员。皆如其旧。得旨允行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4日(P.372-1)
○戊寅。定大学士迈柱行走班次。在张廷玉之后。朱轼之前。
○吏部议。云南道监察御史卢秉纯奏请。科目出身之县令。经以不能胜任改教。如有实心训课。振兴士习之员。应仍准督抚会同学臣。于大计俸满年分。保荐升用。应如所请。从之。
○协理陕西道御史福德奏。亏空案内。不得冒开欠项抵偿。下部议。寻议。亏空人员。有借欠可抵。必实
系近年债负。力能交纳者。方准追抵。地方有司。或徇听开欠。妄追无辜。或受贿得赃。各依律究治。上司议处。其有因规避处分。指引开欠。及朦胧开报。混行追抵者。与该管上司。并照例议处。从之。
○福建巡抚卢焯奏。闽省同知通判额征屯粮。其地坐落各州县。兼有隔府隔省者。请将福州等处屯田。查明坐落州县。有田归民耕。而仍列故军老户者。即行更正的名。分归州县征收。下部议行。
○署黑龙
江将军那苏图奏。出征打牲兵丁。多系单妻幼子。散处山谷。将发遣人犯。拨给为奴。恐难管约。墨尔根地方。霜降较早。添设官庄。于积贮无益。前副都统多奇那所请。均不便。下部议如那苏图所奏。从之。
○以镶黄旗汉军副都统策楞。銮仪卫云麾使福清。俱为銮仪使。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乾隆元年二月上/15日(P.372-2)
○己卯。
上诣
奉先殿行礼。
○赐准噶尔台吉噶尔丹策凌敕
书。曰。谕噶尔丹策凌。朕缵承大统。继述
皇考世宗宪皇帝之志。无分中外。一视同仁。以振兴黄教。安养众生为务。今尔遣吹纳木喀来。奏称阿尔台。本我游牧之地。杭爱。乃喀尔喀游牧之地。既经和好。此疆彼界。原不必条分缕晰。今因遵
旨定界。故敢奏闻。又称
谕旨所示哲尔格西喇呼鲁苏等处。虽已指明我部疆界。尚未定喀尔喀游牧之界。故未敢
定议。祈再稍展空地。遣使来此酌定。令喀尔喀与我部边界。彼此阔远。伏乞允行。按定界之事。本起于尔父策旺阿喇布坦奏请。乞以阿尔台山外。哈道里。哈达清吉勒。布拉清吉勒。两隅赐尔。初尚未蒙
俞允。其后
皇考一意休兵息民。方可其请。令以克木齐克。汗腾格里。循阿尔台山梁。下索勒毕岭。由哈卜塔克。拜塔克之中。过乌兰乌苏。至噶斯口
为界。尔父又请以呼逊托辉。至喀喇巴尔楚克。为居中闲地。毋与喀尔喀游牧逼近。致彼此猜疑。
皇考降旨。此事亦属可行。今尔诚恪遵我
皇考圣训奏请。则我原设边卡。不必动移。但令喀尔喀游牧。稍稍内徙。朕自当体
皇考兴教安民之意。降旨俯允。尔乃并不遵我
皇考之训。竟欲以哲尔格西喇呼鲁苏为尔边界。专令喀尔喀内徙。别留中间阔远之地。牵
率奏请。明系托故支吾。如此。则朕更遣使何为。朕为万方共主。当使群生皆得其所。不但轸恤内地蒙古。即尔准部。亦在我抚绥之内。仰承
皇考仁育万物之心。以息兵端。业已降旨彻兵。岂复更张。尔若不恤尔部。起衅殃民。劳尔部众。扰我边疆。则朕亦无如之何矣。尔台吉其图及久远。将一切利害得失之故。再四思维。详悉定议。一遵
皇考谕旨。则遣使来奏。否则不必更遣使矣。特降敕谕。付尔来使赍还。随敕赐各色缎俱十端。
○户部议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称。宁乡县原报垦荒馀地七百九十顷有奇。勘系巨石沙碛。难以播种。请予豁除。从之。
○又议原任贵州巡抚元展成疏题。赈恤被苗匪扰害灾黎事宜。一。黄平等处逃难民人。时届寒冬。其房屋无存。与虽存而不能复业者。请分别各按大小口给银。以为添补寒衣之费。其
有回籍者。按程给发口粮。一。难民回籍。无以资生。请每大口给米五斗。小口二斗五升。依时价折给。俾得接至麦熟。其离被害村寨近而复业迟者。每户恤银二两。一。安置难民。赁盖棚房。及病亡医药厝敛。护送回籍老幼妇女需费。请动项酌给。均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奉国将军席布。因病退职。以其子锡通额。照例袭奉恩将军。
○以故奉恩将军宝善之子沙尔坤。袭职。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