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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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七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三十三

      三命通会五论四时节气 论日刻 论时刻 论太阳躔次太阴纳甲及出入

      会合 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 论遁月时 论年月日时 论胎元 论坐命

      宫

    艺术典第五百九十七卷

    星命部汇考三十三

    三命通会五

    《论四时节气》

    立节中气。其春秋有分而不言至,夏、冬有至而不言 分。及夫雨水、惊蛰以降二十四气,分属有名,亦必有 所以为名者。何言乎“四立”者,四时之节气也。丑之终, 寅之始,则为节;月之半,则为中。二分者,阴阳相半之 谓也。二至者,至有二义:子至巳为六阳,午至亥为六 阴。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间也。冬至亥阴极,故曰子。 子者止也,阳于此生,故亦曰“至”;夏至巳阳极,故曰“午”; 午者忤也,阴于此生,故亦曰“至。”自秋分水始涸,立冬 水始冰,冬至水泉动,大寒水泽腹坚,为今之雨水者, 先是为露为霜为雪,皆水汽凝结,以至于寒之极。春 则暑气顺行,而又为暑之始也。况天一生水,人物之 生,皆始于水。春属木,木生于水,立春后继以雨水,宜 也。卦气正月为《泰》,天气下降,当为雨水。二月《大壮》,雷 在天上,当为惊蛰。先雨水而后惊蛰,亦宜也。惊蛰者,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也。清明者,万物齐乎巽,巽为风 也。巽洁齐而曰清明,清明乃洁齐之义。谷雨三月中, 自雨水后,土膏脉动,至此又雨,则土脉生物,所以滋 五榖之种也。小满四月中,先儒云:小雪后阳一日生 一分,积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画,为冬至。小满后 阴生亦然。夫四月干之终,谓之满者,《姤》初六,“羸豕孚 蹢躅。”《坤》初六,“履霜坚冰至。”“羸豕”喻其小,蹢躅喻其满。 履霜喻其小,坚冰喻其满。《易》言于一阴既生之后,历 言于一阴方萌之初,虑之深,防之预也。小雪后有大 雪,此但有小满无大满,意可知矣。至若三月中榖雨, 五月中芒种,此二气独指谷麦言。谷必原其生之始, 谷种于春,得木之气,残于秋,金克木也。麦必要其成 之终,麦种于秋,得金之气,成于夏,火克金也。六月节 小暑,六月中大暑,夏至后暑已盛,不当又谓之小。殊 不知《易》曰:“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 成焉。通上半年之半,皆可谓暑,通下半年之半,皆可 谓寒。正月暑之始,十二月寒之终,而曰大暑小暑者, 不过上半年之辞耳。六月中,暑之极,故谓“大。”然则未 至于大,则犹为小也。七月中处暑,七月暑之终,寒之 始,大火西流,暑气于是乎处矣。处者,隐也,藏伏之义 也。白露八月节,寒露九月节。秋本属金,金色白,金气 寒。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气,先白而气始寒,固有渐 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结为霜也。立冬后曰小雪、大 雪,寒气始于露,中于霜,终于雪,霜之前为露,露由白 而始寒,霜之后为雪,雪由小而至大,皆有渐也。至小 寒、大寒、《豳风》云:“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觱发风寒, 故十一月之馀为小寒。栗烈气寒,故十二月之终为 大寒也。《大扺》: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长生,曰雨、曰雷、曰 风,皆生之气;下半年主生成,曰露、曰霜、曰雪,皆成之 气。下半年言天时,不言农时,农时莫急于春夏也。先 儒云:“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立春雨水后,寒气渐 变,至立夏则寒尽化为暑矣。然曰小暑大暑,其“化固 有渐也。立秋处暑后,暑气渐变,至立冬则暑气尽化 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亦有渐也。”又曰:“日月运 行而四时成,以其有常也,故圣人立法以步之,阴阳 相错而万物生,以其无穷也,故圣人指物以候之。贯 六气始终早晏,五运大小盈虚,原之以至理,考之以 至数,而垂示万古,无有差忒也。”《经》曰:“五日谓之候,三 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又曰:“日为阳,月 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 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积气馀而 盈闰矣。《经》云:“日常于昼夜,行天之一度”,则一日也。共 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而周天度,乃成一岁,常五 日一候应之,故三候成一气,即十五日也。“三气成一 节”,节谓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 四节也。三八二十四气,而分主四时,一岁成矣。《春秋》 言分者,以六气言之,则二月半初气终,而交二之气, 八月半四气尽,而交五之气。若以四时之分言之,则 阴阳寒暄之气,到此可分之时也。昼夜分五十刻,亦 阴阳之中分也。故《经》曰:“分则气异”,此之谓也。冬夏言 至者,以六气言之,则五月半司天之气,至其所在,十 一月半在泉之气,至其所在,以四时之令言之,则阴 阳至此,极至之时也。夏至日长不过六十刻,阳至此 而极,冬至日短不过四十刻,阴至此而极,皆天候之未变。故《经》曰:“至则气同”,此之谓也。天自西而东转,其 日月五星,循天从东而西转,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 月五星右行。”日月五星在天为阴,故右行,犹臣对君 也。日则昼夜行天之一度,月则昼夜行天之十三度 有奇者,谓复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大率 月行疾速,终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将十三度 及十九分之七数总之,则二十九日计行天三百八 十七度有奇,计月行疾之数,比日行迟之数,则二十 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 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 也。阴阳家说,谓“日月之行,自有前后,迟速不等,固无 常准,则有大小月尽之异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 度之一,即二十五刻当为一岁。自除岁外之馀,则有 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 十四日而成一岁,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闰为 十二月之制,则有立首之气,气乃三候之至,月半示 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闰月之纪,则无立气,建 方皆他气,但依历以八节见之,推其所馀,乃成闰,天 度毕矣。故《经》曰:“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馀于终。”此之 谓也。观天之杳冥,岂复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处, 指二十八宿为证,而记之曰度。故《经》曰:“星辰者,所以 制日月之行也。”制谓度也。天亦无候,以风雨霜露草 木之类,应期可验,而测之曰候。言候之日,亦五运之 气相生而直之,即五日也。如环之无端,周而复始。《书》 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即其义 也。

    《论日刻》

    “夫日一昼一夜,十二时当均分于一日,故上智设铜 壶贮水漏下壶箭,箭分百刻以度之,虽日月晦明,终 不能逃,是一日之中有百刻之候也。夫六气通主一 岁,则一气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知交气之时有 早晏也。冬夏日有长短之异,则昼夜互相推移,而日 出入时刻不同,然终于百刻矣。其气交之刻,则不能 移也。甲子之岁,初之气始于漏水下一刻,终于八十 七刻半,子正之中也。二之气复始于八十七刻六分, 终于七十五刻,戌正四刻也。三之气复始于七十六 刻,终于六十二刻半,酉正之中也。四之气复始于六 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一刻,未正四刻也。五之气复 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午正之中也。六之 气复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辰正四刻 也。此之谓周天之岁度,馀刻交入乙丑岁之初气矣。 如此而转至戊辰年,初之气复始于漏水下一刻,则 四岁而一小周也。故申子辰气会同”者此也。巳酉丑 初之气,俱起于二十六刻;寅午戌初之气,俱起于五 十一刻;亥卯未初之气,俱起于七十六刻,气皆起于 同刻,故谓之“三合”,义由此也。以十五小周为一大周, 则六十年也。《三车一览》以申为水之生,子为水之旺, 辰为水之库,故申子辰三合,而不知气起于同刻,乃 天道自然之妙耳。

    《论时刻》

    夫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大 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 为百刻也。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 二,次初三,最后小刻为初四。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 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为正四。若 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下半时在夜半后 属今日,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复,为天道 之初耳。古历每时以二小刻为始,乃各继以四大刻, 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世谓子午卯酉各九刻, 馀皆八刻,非是。

    冬至日,日在箕五度,今在箕六度。日出辰初一刻,日 入申正四刻,后八日躔星纪之次。

    《小寒》日日在斗十二度,今在斗八度,日入酉初二刻, 后六日日出卯正四刻,昼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 《大寒》日日在牛四度,今在牛初度,日入酉初一刻,后 十二日日出卯正二刻,后四日《躔元枵》之次,入子女 二度,昼四十三刻,夜五十七刻,后十三日昼四十四 刻,夜五十六刻。

    《立春》日,日在危三度,今在女六度,后十二日日入酉 初三刻,后十三日日出卯正二刻,昼四十五刻,夜五 十五刻。

    雨水日,日在危六度,今在尾初度。后十二日日入酉 初三刻,十三日日出卯正一刻,昼四十七刻,夜五十 三刻。后四日《躔娵》訾之次,入亥危十三度,昼四十八 刻,夜五十二刻。

    《惊蛰》日,日在室八度,今在危十五度。后十二日日入 酉初四刻,十三日日出寅正初刻,昼四十九刻,夜五 十一刻。

    《春分》日日在壁五度,今在室十度。后六日,日躔降娄 之次,入戌奎二度。后十三日日入酉正一刻,十四日 日出卯初三刻,昼五十一刻,夜四十九刻清明日日在奎十二度,今在壁十度,昼五十三刻,夜 四十七刻。其日出入皆在春分后。

    《谷雨》日,日在娄十度,今在娄初度。本日日出卯二刻, 后八日日躔大梁之次,入酉、胃四度,昼五十五刻,夜 四十五刻。

    《立夏》日日在胃十三度,今在胃一度,日入酉正三刻。 后三日日出卯初一刻,昼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 《小满》日日在毕初度,今在昴四度。后十日日入酉正 四刻,日出卯初初刻。后九日日躔实沈之次,入申毕 七度,昼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芒种》日:日在毕十四度,今在毕十一度。日出卯初初 刻,入酉正四刻。

    《夏至》日,日在井一度,今在觜十一度。日出寅正四刻, 日入戌初初刻。后八日,日躔鹑首之次,入未井九度, 昼五十九刻,夜四十一刻。

    小暑日,日在井十六度,今在井十三度,日出卯初初 刻。后八日日入酉正四刻,昼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大暑日,日在鬼一度,今在井二十八度。后七日躔鹑 火之次,入午柳四度,日出卯初一刻,入酉初三刻,昼 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

    《立秋》日,日在星一度,今在柳九度。日出卯初一刻,入 酉正四刻,昼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

    《处暑》日,日在张八度,今在星七度。日出卯初二刻,入 酉正二刻。后九日躔鹑尾之次,入巳张十六度,昼五 十四刻,夜四十六刻。

    《白露日》,日在翼五度,今在张十三度。日出卯初三刻, 入酉正一刻,昼五十二刻,夜四十八刻。

    秋分日,日在轸一度,今在翼十度,日出卯初四刻,入 酉正初刻。后十一日,日躔寿星之次,入辰轸十二度, 昼五十刻,夜五十刻。

    《寒露日》,日在轸十六度,今在轸八度。日出卯正一刻, 日入酉初三刻,昼四十八刻,夜五十二刻。

    《霜降》日:日在角初十度,今在角十度五分。日出卯正 二刻,日入酉初二刻,后十二日,日躔大火之次,而入 卯氐三度,昼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

    《立冬日》,日在氐五度,今在氐三度。日出卯正三刻,日 入酉初一刻,昼四十四刻,夜五十六刻。

    《小雪》日:日在房三度,今在房一度。日出卯正四刻,日 入酉初初刻,昼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后十一日,日 躔析木之次,入寅尾四度。

    《大雪》日:日在尾八度,今在尾四度;日出卯初一刻,入 酉初初刻。

    论曰:“看命之法,以时为低昂。时有八刻,初正之气不 同,初者其朔气也,正者其中气也。故用时之法,每用 其正。若癸为子下四刻,艮为丑下四刻,以其得天干 之正气焉。若初则带先时之气,未占后时之气。况夜 半不分,其日顿差,子亥中间,厥时难定。除初初正四 刻,馀六刻之间,或阴晴倏忽,寒暖迥别,人之生时,果” 得其当也耶?余姑就《授时历》分之,要在智者密察而 详问之,庶无误矣。

    《论太阳躔次太阴纳甲及出入会合》

    陈抟曰:“日,阳中之阳,人君之象也。其德至刚,其体至 健,其行天,所以分昼夜,别寒暑,一日一周天,而在天 为不及一度。一岁之积恰与天会,故日有三道。中道 者黄道也。北至东井,去极近;南至牵牛,去极远;东至 角,西至娄,去极中,通中道。南道、北道为三道也。盖极 南至于牵牛则为冬至,昼四十刻,夜六十刻;极北至 于东井则为夏至,昼六十刻,夜四十刻;南北极中则 为春秋分,昼夜各五十刻。”凡行天之分,“正月雨水 中气,后二日躔亥,娵訾之次,其应甲庚;丙壬;二月 春分中气,后二日躔戌,降娄之次,其应艮巽;乾坤; 三月榖雨中气,后五日躔酉,大梁之次,其应乙辛;丁 癸;四月小满中气,后六日躔申,实沈之次,其应甲 庚丙壬;五月夏至中气,后五日躔未,鹑首之次,其 应坤、干、巽、艮;六月大暑中气,后四日躔,鹑火之次, 其应乙辛丁癸;七月处暑中气,后五日躔巳,鹑尾 之次,其应甲庚丙壬;八月秋分中气,后八日躔辰, 寿星之次,其应巽、艮、坤、干;九月霜降中气,后九日 躔卯,大火之次,其应乙辛丁癸”;十月小雪中“气后 七日躔寅,析木之次,其应甲庚丙壬;十一月冬至 中气后四日,躔丑,星纪之次,其应艮巽坤乾;十二 月大寒中气后六日躔子,元枵之次,其应癸乙丁辛 月,阳中之阴,后妃之象也。”其德至柔,而其体至顺,其 行天,所以佐理太阳,验之夜景,以为消息。月本无光, 丽日而有明,以不明之体言之,则纯阴而象坤,晦朔 之时也。“越三十日不及日,三十七度强,而哉生明”,始 资日之明而有光,因谓之朏,阳之初生也,昏见于庚, 《震☳》之象也。越八日不及日,九十八度强,而资日之 半明,因谓之弦,乃阳将半也。昏见于丁,《兑☱》之象也。 越十五日不及日,一百八十二度半强,与对望,资日 之全明而大圆,因谓之望,言三阳具备也。昏见于甲《干☰》之象也。又三日不及日二百一十九度强,而“哉 生魄”,与日之望偏,而阴魄始生,因谓之魄,谓阴复萌 也。晨见于辛,《巽☴》之象也。又五日不及日之二百八 十一度强,而半晦半资日之明,因谓之下弦,谓月生 之半也。晨见于丙,《艮☶》之象也。又六日与日之四百 九十分强,则不及尽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而与 日交会。日之明全不能相资,复晦而不明,因谓之“晦 尽没于乙”,《坤☷》之象也。其行天之度,一日之行得三 百度十九分度之七,在天为不及二十度十九分度 之七,在日为不及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二十九 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与日会于辰次 之,所以为一岁。十二会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 分日之三百四十分,而与天会,是为一岁也。故月有 九行,九行者乃黑道《二》。立冬冬至出黄道北,赤道二。立夏夏至 出黄道南,白道二。立秋秋分出黄道西青道二。立春春分出黄 道东并黄道,共为九行也。故立春春分,从青道分在 甲度;立秋秋分,从白道分在庚度;立冬冬至,从黑道 分在壬度;立夏夏至,从赤道分在丙度。其日月会合 之辰,三合所照之方,是为天德。月德之星,故三月建 辰,其三合申子辰,日月会于酉,出于庚,入垣于壬,故 《天德》月德在壬。六月建未,其三合亥卯未,日月“会于 午,出于丙,入垣于甲,故《天德月德》在甲,九月建戌;其 三合寅午戌,日月会于卯,出于甲,入垣于丙,故《天德 月德》在丙,十二月建丑;其三合巳酉丑,日月会于子, 出于壬,入垣于庚,故《天德月德》在庚。”盖子午日月之 终始,卯酉日月之门户出没,故其分多而有太阴太 阳也。凡人命遇日躔之次,四大“吉时,及天月二德生, 谓之聚。一月德秀多贵显仁慈。再纳甲卦气,则富贵 悠悠,与日月同体矣。”余又疑纳甲之说,《易》不言及,而 《参同契》言之,术数之家据以为妙理。不思月之本体 未有亏缺,以其受明有时,故名,而其圆者未尝不在 也。若纳甲于卦,其八卦分有阴阳,连断一定不易,恶 可与之相配?以月昏见于庚为震之象,见于丁为兑 之象也耶?坎离二卦,中实中虚,验之太阴则不类,乃 以戊己纳焉,未免穿凿。考《青囊经》,“甲乙壬癸隶于阳, 而阳中四支系焉,庚丙丁辛隶于阴,而阴中四支配 焉。”陈抟云:“此言纳干配支之法,圣人所以入用之道 也。乾阳体也,居于九宫,卦阳而数奇也。甲得天三之” 阳,天干阳首,《干》称乎父,故纳干于甲,《坤》阴体也,居于 一宫,卦阴而数偶也。乙得地八之阴,天干阴首,《坤》称 乎母,故纳干于乙,此乾坤父母,纳干于东,以东者物 生之地也,故乾坤秉其权焉。《艮》阳稚也,居于六宫,卦 阳而数奇也。丙得天七之阳,《艮》为少男,故纳干于丙, 此《坤》卦之一变也。《兑》阴稚也,居于四宫,卦阴而数偶 也,丁得地二之阴,兑为少女,故纳干于丁,此乾卦之 一变也,故少男少女纳干于南。以南者,物化之地也, 故艮兑司其化焉。震阳长也,居于八宫,卦阳而数偶 也,庚得天九之阳,震为长男,故纳干于庚,此乾卦之 再变也;巽阴长也,居于二宫,卦阴而数偶也,辛得地 四之阴,巽为长女,故纳干于辛。此《坤》卦之再变也,故 长男长女纳干于西。以西者,物成之地也,故震巽专 其令焉。离阴用也,居于三宫,卦阴而数奇也。壬得天 一之阳,离为中女,故纳干于壬,此《干》卦之四变也。坎 阳用也,居于七宫,卦阳而数奇也。癸得地六之阴,坎 为中男,故纳干于癸,此《坤》卦之四变也,故中男中女 纳干于北。以北者,物收藏之地也,故坎离司其任焉。 戊己得天五地十之成数,为天地之中气,故中处而 尊居皇极,无可配纳,化成于四气之季,而致养于坤。 以坤质土也,火金之交也,故附丽焉。盖其阴阳以数 相从,孤旺以卦而定。至若地支十有二辰纳卦之法, 则四行分配,而附丽于四正之宫。坎以水“体,申子辰, 水之垣也,故纳坎从水。离以火体,寅午戌,火之垣也, 故纳离从火。兑以金体,巳酉丑,金之垣也,故纳兑从 金。震以木体,亥卯未,木之垣也,故纳震从木。此阳支 从阳干,阴支从阴干也。于是五气生成,八卦翕合,圣 人者因其至理而消息之,以为妙用,使天阳地阴,一 开一阖,一造一化,生成无”方,其几微矣。丹经历术纳 甲之说,无出《老子》。“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一章。其以 日月言者,谓日以其光加于月魄而为之明,如人登 车而载于其上也。月未望而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 于东,其诉于日乎?言月之方生,则以日之光加被于 魄之西,而渐满其东,以至于望而后圆。及既望矣,则 以日之光终守其魄之东,而渐亏其西,以至于晦而 后尽。盖月诉日以为明,未望则日在其右,既望则日 在其左,故各自其所在而受光。“以卦纳之”,似非实论。

    《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

    盛德乘时曰“旺”,如春木旺,旺则生火,火乃木之子,子 乘父业,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时, 登高明显赫之地,而生我者当知退矣。故“水休休”者, 美之无极,休然无事之义。火能克金,金乃木之鬼,被 火克制,不能施设,故金囚火能生土,土为木之财,财为隐藏之物,草木发生,土散气尘,所以春木克土则 “死。夏火旺,火生土则土相,木生火则木休,水克火则 火囚,火克金则金死。六月土旺,土生金则金相,火生 土则火休,木克土则土囚,土克水则水死。秋金旺,金 生水则水相,土生金则土休,火克金则金囚,金克木 则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则木相,金生水则金休,土克 水则水囚,水克火则火死。”观“夏月大”旱,金石流,水土 焦,六月暑气增,寒气灭,秋月金盛,草木黄落,冬月大 寒大冷,水结冰凝,火气顿减,其旺其死,概可见矣。盖 四时之序,节满即谢;五行之性,功成必覆。故阳极而 降,阴极而升;日中则昃,月盈则亏,此天之常道也。人 生天地,势积必损,财聚必散,年少反衰,乐极反悲,此 人之常情也。故一盛一衰,或得或失,荣枯进退,难逃 此理。经云:“人虽灵于万物,命莫逃乎五行。”斯言尽矣。 夫五行寄生十二宫: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 死、墓、绝、胎、养,循环无端,周而复始。造物大体,与人相 似,循环十二宫,亦若人世轮回也。《三命提要》云:“五行 寄生十二宫,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胞。”以万物在地中, 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曰受胎,天地气交, 氤氲造物,其物在地中萌芽,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 之气也。三曰成形,万物在地中成形,如人在母腹成 形也。四曰长生,万物发生向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 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物始生,形体柔脆,易为所损, 如人生后三日,以沐浴之,几至困绝也。六曰《冠带》,万 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如 人之临官也。八曰“帝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九 曰衰,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十曰病,万物病,如人 之病也。十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 曰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归 墓则又受气包胎而生。凡推造化,见生旺者,未必便 作吉论,见休囚死绝,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过,宜 乎制伏,死绝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识其通变。古以胎 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馀为四平,亦大概 言之。

    《论遁月时》

    夫命以年为本,为父,月为兄弟僚友,日为主,为妻,为 己身,时为子孙,为帝座,为平生荣辱之主。首又曰:“年 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故苗无根不生,实无花 不结,所以遁月从年,遁时从日,遁月即甲己之年,正 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顺行十二月。

    《古歌》曰:“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之 岁寻庚上,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处起,甲寅 之上好追求。”

    《遁》时:如甲子日子时生人,即甲己还加甲,便知子时 乃甲子,丑时乃乙丑,顺行十二时。

    《古歌》曰:“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 庚子居。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直途。”

    右起月时之法,取天干合数,阴阳之配也。既取合数, 自生化数,月则取生,时则取克。假如甲己化土,火生 土,故月起丙寅。木克土,故时起甲子。“月遁起寅,人生 于寅”之义,东作方兴之时也。时遁起子,天开于子之 义,一阳方生之候也。究而言之,则皆相生而转,循环 无端焉。盖上古历元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甲子, 甲己起,甲子祖于此也。有甲子则乙丑丙寅,顺布十 二宫,阳生阳,阴生阴,相间一位,同类为夫妇,是起月 之法,不外起时之中矣。

    《论年月日时》

    凡论人命年月日时,排成四柱,遁月从年,则以年为 本;遁时从日,则以日为主。古法以年看子平,以日看 本。此如人本木而得,卯月以乘之,主金而得,酉时以 乘之,谓之“本主乘旺气。”如本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 癸亥月,主火而得丙寅、戊午、甲辰乙巳时,本木而得 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主金而得辛巳癸酉庚申壬 申时,谓之本主还家。本木而得,癸未月主金而得,乙 丑时本水而得,壬辰月主火而得。甲戌时谓之本主 持印。四位如此,更吉神往来,凶杀回避,谓之本主得 位。本胜于主者,多得祖荫;主胜于本者,当自卓立。本 主两强,富贵双全,四柱中更抑扬归中,无太过不及, 方作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滞,然诸家命术皆云: “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时。”大率 以年则统乎一岁,月则该乎三十,而时日为得之,独 不知得日时之吉,而月不应,反为无用。况用神多取 诸月,是月又可轻乎?唐李虚中独以日干为主,却以 年月时合看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譬之衡 焉。年如衡钩,绾起其“物;月如纲纽,提起其物;日如衡 身,星两不差,锤分轻重,分毫加减。”此发前贤所未发, 故今术家宗之。然古人论命分三主,定三限,以年与 月管初主,月与日管中主,日与时管末主,其法与星 历家分三主同。若初主星当生年得力则初主好,不 得力则初主蹇滞;中末主同三限,以生月为初限,管 二十“五年。生日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时为末限,管五十年。若初限值禄马贵神,不犯空亡截路交退伏 神便于初限进达。中限如初限,便当中年成立,末限 如中限,便当晚年享用,是四柱中分三主,三限可见, 当均重也。”又曰:“年为太岁,主人一生祸福,如当生太 岁,是金是木,要日月时相生相应,造化和”顺,则根基 牢固,一生卓立成就。若支干五行不顺,反克冲破,为 伤本主无寿,被刑带煞,及生月日时者,主损本气,破 伤祖业六亲,冷淡蹇滞之命也。月为运元,行运从月 建起,若日时是本生年之福,宜归运元生旺处,以扶 助之。故官印、贵人、禄马财星,宜在运元生旺处为佳。 若日时是本生年之祸,宜“归运元剥克处,以潜济之。 故土多窒塞,宜归运元疏通处;水多泛滥,宜归运元 归宿处;火多暴露,宜归运元晦息处;金木太强,宜归 运元沉潜处。”或运元集生时之福,或运元发福于生 时。日者,三阳之会,帝王之象。时者,近侍之臣,以亲帝 座。而时日有君臣庆会,天地德合,或年月日时四位 纳音生旺之气,或四位禄马福贵之气,聚在时上,谓 之“四位”集福于帝座。或时倒揭旺气秀气散在诸位, 而诸位乘吉会之气者,谓之“帝座发福于四位。”夫集 福于帝座,则以纯厚忠信为心,发福于四位,则以聪 明端直自进。若近侍之臣,切忌火土金气太旺,不能 久任。水木清奇,多是翰林年月发福处,不要生“时破 坏,败坏处仍要生时解释。由是论之,年月日时均重, 而时为尤重。人命贵贱寿夭,穷通得丧,只在生时之 辨。时分八刻,有初正末气不同,须细察之。”又曰:“节气 有立春,在十二月末,却在十二月生得明年春气,占 两年气候者,谓之垂带。贵人有二月而得三月节气, 却在交气之时馀剩中生者,谓”之无后贵人。垂带贵 人生,主福禄悠长,占气多也;无后贵人生,主富贵不 久,占气少也。又曰:“四柱以年为祖上,则知世代宗派 盛衰之理。以月为父母,则知亲荫名利有无之类。”以 日为己身,当推其干搜用八字为内外取舍之源,干 弱则求气旺之藉,有馀则欲不足之营。干同以为兄 弟,如乙见甲为兄,忌庚重甲,以乙为弟,忌辛多干克 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称意,若干衰财多,则祸干与 支同,损财伤妻,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 皆例。以时分野,当推贵贱贫富之区,或用年为主,则 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如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 之戒,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 得力之断。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 之断。或时为子,临死绝伤杀之乡,言少子之断。又曰: 伤年不利父,伤月不利兄弟,亦主初年艰辛。伤日不 利己身,名折腰杀;伤时不利子孙,亦无结果。若年生 月日时三位,谓之上生下,主损本气,兼破祖业。时上 生日月年,谓之下生上,主增福德。若上生下得五行 相逢,乘生福气,亦作好命看。若相乘生祸,则不佳。四 柱纯粹,无刑冲破害,空亡死绝,更有福神互为之助, 方为吉命,反此则凶。

    《论胎元》

    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干知大始”,以形言也;月者,成 气之时。故《传》曰:“积日为月”,以气言也。今谈命,或不以 胎月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时虽为紧, 若不犯破胎月,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或 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则吉亦归无用,是胎月最 为枢要。玉湖专论胎数,良有以也。今人多以法取胎 元,未审精当。且戊子生甲寅月,往往便以乙巳为胎。 盖言乙巳是生月前十月,更不明其中有闰无闰。或 取日时,以生日支干合者,为受胎之时,中有不值干 支合全者,亦取之无据。惟有一法,以当生前三百日 为十月之炁,乃是受胎之正。譬之甲子日生,便以甲 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看其生日在何月 中,有则闰在其中矣。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丑日, 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寻当生乙丑日,乃是 三百日之正《胎。经》云:“胎生元命。”前人言:如子生得子 胎,丑生得丑胎,此说亦未善。且如辛未生得壬辰月, 以癸未为胎,辛未土受癸未木制为身鬼,又何以谓 之胎生?元命?五行相克,兼胎处六害之地,纵使日时 为福,亦主独强自立者欤。《兰台妙选》有子归母腹格, 谓金年受胎,逢土年生者吉,火年生者凶,月日时相 生则吉,相克则凶。又曰:“凡人胎数长,寿必长,胎数短, 寿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数为寿限,遇德却于零数增 之,遇杀于零数减之,受胎不深者,不能耐久,废即易 休,更”看纳音如何?若胎时支干纳音相生,不刑战者 主寿。希尹曰:“胎月见贵,必受福荫,刑冲破害,决主艰 辛。”鬼谷子曰:“胎中如有禄,生在贵豪家,或值空亡中, 贫穷起怨嗟。古诗云:‘时为末主胎为寿,尽在末年五 十后;帝座朝胎生气结,看取寿年多老耄’。”意盖谓此。 据《胎分经》,人怀胎二百七十日而生,医家以十月产 者,计其血脏干湿之一月也。况人有多月生者,少月 生者,以何为准?多月生者,不但古今可考,就余所知 者二三人,俱是贫家少月生。如杜拯都宪,止七个月余与同僚亲闻渠说。又吴渊颖先生来、宋文宪公濂, 俱妊七月而生,然则贵人受胎,定在三百日,又岂可 据乎?

    《论坐命宫》

    神无庙无所归,人无室无所栖,命无宫无所主,故有 命宫之说,不然流年星辰为吉为凶,以何凭据。此法 看是何月生人,生于何时,然后方定命坐何宫。先将 所生之月从子上起,正月亥上,二月戌三、酉四、申五、 未六、午、七、巳八、辰、九、卯十寅、十一丑十二逆行十二 位。次将所生之时加于所生之月,顺行十二位,逢卯 即安。《命宫经》云:“天轮转出地轮上,卯上分明是命宫” 是也。假令甲子年三月生人,得戌时生,却将正月加 子,二月在亥,三月在戌为止。又将戌时加在戌上,亥 上亥、子上子、丑上丑、寅上寅、卯上卯,逢卯便是,即命 坐卯宫是也。仍随甲子年起,亦如起月之法,甲己之 年丙作首,乃丁卯宫也。次看三方并本命流干犯何 星凶吉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