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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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八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三十四

      三命通会六论大运 论小运 论太岁 总论岁运 论进交退伏 论十干

      合 论十干化气 逐月横看理化之象 论支元六合 论支元三合 论将星华盖 论

      咸池 论六害 论三刑 论冲击

    艺术典第五百九十八卷

    星命部汇考三十四

    三命通会六

    《论大运》

    夫运者,人生之传舍探命之说,先以三元四柱五行 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后考核运气,协而从之, 以定平生之凶吉也。且根基如木,运气如春,春无木 而不著,木无春而不荣。赋以根基浅薄者,如蒿莱之 微,春风潜发,亦能敷茂,岂能久耶?根基厚壮者,如松 柏之实,不为岁寒所变。此所谓“先论根基,后言运气” 者,欤古人以大运则一辰十岁,折除以三日为年者 何?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 周而有十二时。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 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 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 也。人生以百二十岁为周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 实历过日时,数其节气之数。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 后未来节气日时为数,顺而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 生日前过去节气日时为数,逆而行之。假如甲子阳 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时 立春,阳男,数以未来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时至二十 五日巳时,方是一日”之实数。至二十九日申时,正得 五日三时之节气,实历过六十三日折除,过六十三 时折除,计六百三十日,乃一岁奇。九月之大运,起于 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后,实经历过二十有一,是日 月运方移宫,是越三岁。九月之内,方是甲子十二月 生行一岁奇九月之大运也。今人行运,多用约法论, 以一岁奇八月起运便以二岁,殊不明折除实历之 数也。又曰:“大运者,乃八字之表里也,取用当度其浅 深,成岁须较夫多寡。然三日而成一岁,见有馀人谓 之零,见不足人谓之借,但知其零借,不知其所以零 借。”假如阳命正月初一日丑时正一刻生,至初四日 丑时正一刻立春节,乃作一岁全。若春在寅时,则多 一时,乃零一旬。若欠一时,乃借一旬。又以行运之法 论之,假如甲子年正月初一日子时正一刻生,行运 算至乙丑年正月初一日子时正一刻,乃作一岁,内 小六个月,即进六日,在初七日子时正一刻,方作一 岁,只要算足十二个月,却为本年有闰四月,乃多一 月矣。当退还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子时正一刻交运”, 从此算后十周年方换一运。若学者不知其生刻,独 知其生时,即以生时扣算六节之时,亦差不远。凡行 运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则弃天干之物。盖大运 重地支,故有行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损用神者, 欲运制之;益用神者,欲运生之。身弱欲运引进旺乡 官,欲运生“不欲运伤杀,欲运制不欲运助财,欲运扶 不欲运劫印,欲运旺不欲运衰食,欲运生不欲运枭 绝。”更看四柱强弱何如,原有原无,原轻原重。如木人 用金为官,阳男运出未入申,阴男运出亥入戌,金人 用木为财,阳男出丑入寅,阴男出巳入辰,俱向禄临 马,原有官,行官运发官原有财,行财运发财原有灾, 行灾运发灾,更看当生年时,得气浅深。四柱得气深, 迎运便发;得气浅,须交过运始发。得其中气,运至中 则发。《珞琭子》云:“其为气也,将来者进,成功者退。”莹和 尚云:“迎之以临官帝旺,将来者进;背之以休废死绝, 功成者退。”又曰:“生逢休败之地,早岁孤贫;老遇健旺 之乡,晚年偃蹇。”莹和尚云:“身须逐运,必假运而资身; 势须及时,亦假时而成势。”又云:“生逢旺岁,运须处于 旺乡;晚遇衰年,运恰宜于困地。”《壶中子》曰:“老幼慎勿 坐强,壮实惟宜趋旺。”生旺虽吉而未必吉,衰灭虽凶 而未必凶,达此者始可论运。盖人自生至老,必从微 以至少壮。十岁之时,方当少年,惟可行胎养生,沐浴 冠带处。三十四“十,当阳强齿壮之时,可行旺处;五十 六十,天癸枯竭,只可行衰败死绝。反此者,谓之一生 运背,三限驱驰,直饶晚入旺乡,已非符叶。”又云:“命中 五行衰者运宜盛,五行盛者运宜衰,衰者复行衰运, 是谓不及,不及则迍蹇沉滞;盛者复行盛运,是谓太 过,过则击作成败,要归于中而已。”《珞琭子》云:“年虽逢 于冠带,尚有馀灾;运初入于衰乡,犹披鲜福。”王氏注 云:“年运或初离沐浴暴败之地,顺行至冠带,未可便 以为福,尚有衰败之馀灾也。或自旺地而行,初入衰 乡,亦不可便以为祸,犹披旺乡之鲜福也。”行运所以 有前后五年之说。《壶中子》曰:“将彻不彻,宁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几残之祸。”盖言运行在衰绝之处, 将入吉庆之地,必于临离之时,更有重挠。运在吉庆 之地,将入衰绝之处,必于初入之时,更有重福。又云: “吉运未到先作福,凶神过去始为殃。”乃火未焰而先 烟,水既往而犹湿之理,当更详之。又云:“阴男阳女,时 观出入之年,阴女阳男,更看元辰之岁。”盖言阴男阳 女,禀气不顺,故大运时观出运入运之年,而有吉凶 之变。阳男阴女,禀气虽顺,不以出入之年为应,亦不 可遇元辰之厄会。《壶中子》云:“元辰犯运,仲尼困陈蔡 之饥”是也。又曰:凡大运行有益处为吉,泰之运亦不 能常为福,须候太岁行年,更于生旺和合,方可发福。 若大运至吉乡,却遇逐年太岁小运到刑害之乡,亦 主细累浮灾,但不为重害也。若大运行迍蹇凶祸之 地,逐年太岁又见刑冲,小运不和,冲击死绝,方主发 祸。若小运与太岁到生旺禄马贵神一切吉神,其年 却有小庆过去则否。《烛神经》云:“凡推命之祸福,须先 度量基地厚薄,然后定灾福。”如命有十分福气,行三 四分恶运,都不觉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恶运,只 浮灾细累而已,至七八分恶运,方有重灾。如命有五 分福气,行三四分恶运为甚凶,若四五分恶运,则须 死,盖基地不牢故也。若大运曾历过本命长生处者, 谓之气盛之运,虽岁运来冲克者,为祸不重,运气强 故也。未经长生,而岁运刑冲克破,则便为灾,盖气未 备,运弱故也。若曾过旺相,“而逢死绝,如命不吉,为灾 亦轻,阴阳五行代谢之顺道也。纵死于此,亦须令疾 而终。若方经长生,历于败地,其中有刑克恶杀,与命 相符而见者,则五行之气反战,故有凶恶而终。”又曰: “凡行运长生,主有创建作新之事。到临官帝旺,主兴 盛快乐,发福进财,生子骨肉之庆。到衰病之乡,多退 败破财疾病等事;到死绝乡,主骨肉死丧,自身衰祸 钝闷,百事蹇塞;到败运主落魄懒惰,酒色昏迷;到胎 库成形冠带之乡,百事得中,安康平易。凡行运至夹 贵、华盖、贵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气者,皆主善庆。仍须 察当生根基,十分则应五分生时,五分则应十分福 与灾同。凡行运至临官帝旺上,太岁持之,官员主荐 章改秩之喜,官印食神亦然。马旺贵人之地,必入参 侍之列,盖贵为君道,马主迁动也。”又曰:“凡子丑寅卯 辰巳四柱,阳多人行运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阴气 而发。午未申酉戌亥四柱,阴多人行子丑寅卯辰巳 运,乘阳气而发。二者阴阳均协,然阴人阳发者快,阳 人阴发者迟。”又曰:“凡水命四柱有土,至火运,本是财 运,却反为鬼者,以火生土,土克水,是财化为鬼,转福 成祸;四柱有金,至土运,是鬼运,却反为吉者,以土生 金,金生水,是化鬼为助气,反祸为福。又如水命人,柱 中有寅午戌,或纳音火,更行寅午戌,皆为好运,若四 柱有金有火,固是为福,若行水运,则分擘其福,即为 不好运;四柱多土,却行木运,名曰损气,主驳杂,虽有 救,亦多辛苦歇灭,馀仿此推。”又曰:“丁丑人行丁未运, 名曰将凡入圣,以假为真,不以退神论,四柱有丁丑、 丁未者,不在此限。若戊寅人行丁丑运,虽是退神,却 有济化为福。若庚辰生人,或庚辰月行乙酉运,乙酉 生人,或乙酉月行庚辰运,名曰鸳鸯,两两主发迹,但 重叠者不佳。乙庚人酉年月日时者大凶。甲申人行 丙寅运,名曰力停相冲,主破财,争竞,屈伸不辨。丙戌 人行辛卯运,主钝滞,只宜武人。丙子人行壬寅运,壬 入丙,家破财,不吉。馀仿此推。”又曰:凡命有气象,常取 生时干神为气,四柱干神为象,如甲己则有土气,乙 庚有金气,丙辛有水汽之类为化象。甲乙丙丁为本 象,行运至气象得地处吉,不得地处凶。庚辛、壬癸、乙 庚丙辛为金水象,运至申酉丑上得地庚辛;戊己、甲 己乙庚为金土象,运至申酉辰上得地庚辛;丙丁、乙 庚戊癸为金火象,运至巳午戌上得地庚辛;甲乙、乙 庚丁壬为金木象,运至丑寅卯上得地甲乙、壬癸、丁 壬丙辛为水木象,运至亥子辰上得地;丙丁、甲乙、戊 癸丁壬为火木象,运至寅卯未上得地;戊己、壬癸、甲 己丙辛为水土象,运至辰上得地;戊己、丙丁、戊癸、甲 己为火土象,运至戌上得地;戊己、甲乙、甲己、丁壬为 土木象,运至未上得地;戊己、庚辛、乙庚、甲己为金土 象,运至丑上得地。看四柱干神得何象,如纯金木水 火土,“亦为五象,若杂而不入象者不发,发亦不久,如 五纯象,亦有太过之象。仍详当生月令得地,然后看 行运得地不得地而言,不可以遇禄马贵人为得运, 遇空亡羊刃劫杀为失运也。”又曰:“凡行运看纳音年 庚,金木水火土是何命人,如土命而行西南方,为西 南得朋之庆。木命而行东方,火命而行南”方,金命而 行西方,水命而行北方,皆为得地。更看所行之运,纳 音与命相孚同类,最为上吉,财官次之。若泄气或受 克重,则不吉。又曰:古人以甲子乙丑名支干,六十甲 子用花字,是皆以木喻义。若天干地支得时,自然开 花结子茂盛。月令者,天元也。今运就月上起,譬之树

    苗,树之见苗,则知其名,月之用神则知其格。故谓“交
    考证
    运如同接木,命有根苗花实”,正此意也。若出癸入甲,

    譬反汗之人,多主不吉。古语云:“伤寒换阳,行运换甲, 换过是人,换不过是鬼。”假如甲戌接癸亥,是火土接 水,丑交寅,辰交巳,未交申,戌交亥,东西南北,四方转 角,谓移根接木。更遇换甲格,凶者多死,善者亦灾,老 人大忌,后生差慢。若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一气相连,皆非接木之说,纵遇接甲,亦无大祸。假如 甲乙传寅卯运,名曰“劫财败财”,主克父母,及克妻破 财争斗之事。丙丁巳午运,名伤官运,主克子女,讼事 囚系。庚辛申酉运,七杀官乡,主得名发越,太过则灾 病恶疾。壬癸亥子生气印绶运,主吉庆增产。辰戌丑 未戊己财运,主名利皆通,此乃死法,须随格局喜忌 推之,干旺宜衰运正,所谓干弱则求气旺之藉,有馀 则欲不足之营,须要通变,更兼流年诸神杀推之,其 验如神。

    《论小运》

    夫大运司十年之休咎,小运掌一岁之灾祥,是小运 者,补大运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 壬申者何?盖元气之所孕,始于子,立于巳。子者字之 始,巳者包之始。自子推之,男左行三十而立于巳,女 右去积二十而合之巳,巳正阳也,阴实从焉。是故圣 人因是而制礼,参天两地,自然之数,妃也。自巳而壬 “之,男十月毓于寅,女十月毓于申,申为三阴,寅为三 阳,故年运起焉。日生于甲,月生于庚,日月东西,夫妇 之象也。甲统于寅,庚统于申,是故阴阳之合以正,将 以顺性命之理耳。”此小运所以男起丙寅顺行,女起 壬申逆行,一定而不可易也。解者谓:男子阳火元气, 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木生火,女子阴水, 元气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壬申,为金生水,此其 数也。《白虎通》谓:“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 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以生万 物。阳奇而舒,故三终;阴偶而促,故再终。”参天两地之 道,此其理也。或者以甲子旬如上起甲申旬,男起丙 戌,女起壬辰;甲午旬,“男起丙申,女起壬寅;甲辰旬,男 起丙午,女起壬子;甲寅旬,男起丙辰,女起壬戌,则非 圣人原立起年运之义矣。今之谈命者,只以大运为 用,殊不知小运亦有紧关,大运虽吉,其小运不通,未 可便言吉利。如大运虽凶,其小运却吉,未可便作凶。 推此小运,又名行年,不可不究。”《醉醒子》以为“男女小 运,皆”由时生,而行之逆顺,亦以年定。如阳命阳年,甲 子时生,堕地即行,乙丑二岁,丙寅一位,一年周而复 始。阴命阳年,逆行亦然。尝试用之,屡验。亦要与大运 及柱中用神日主,较量吉凶。童限未交大运,专用此 法,行死绝煞旺之宫,必有危难。先详八字衰旺喜忌, 然后以此参之,蔑不中矣。

    《论太岁》

    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其说有二:如 四柱中生年,曰当生太岁,如逐年轮转,曰游行太岁。 当生太岁,乃终身之主,其理已论于前。其逐年太岁, 游行十二宫,定一年之祸福,为四时之吉凶。《经》云:“太 岁乃众煞之主,入命未必为凶。如逢战斗之乡,必主 刑于本命。”盖太岁如君也,大运如臣也,如君臣和悦, 其年则吉,若值刑战,其年则凶。《经》又云:“岁伤日干,有 祸必轻,日犯岁君,灾殃必重。”此又分言岁君伤日者, 如庚年克甲日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虽有灾晦, 不为大害。何则?上治其下,顺也,其情尚未尽绝。日犯 岁君,如甲日克戊年,为偏财,譬臣犯其君,子忤其父, 深为不利。何则?下凌其上,逆也,其凶决不能免。若五 行有救,四柱有情。如甲日克戊年,四柱元有庚申金, 或大运中亦有将甲木制伏,纯粹不能克戊土,为有 救。《经》云:“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须要庚辛”是也。如大运 并四柱中,有一癸字与戊相合,为有情。《经》云:“壬以癸 妹配戊,凶为吉兆”是也。若二字俱全,其年凶反为吉。 有一字者,凶半二字俱无,凶莫能解。《经》云:五行有救, 其年反必为财;四柱无情,故论名为克岁是也。又有 真太岁、征太岁之说。《经》云:“生时相逢真太岁”,假如甲 子生人,又见甲子年,谓之真太岁,又名转趾煞。要大 运日主与太岁相和相顺,其年则吉。若值刑冲破害, 与太岁互相战克则凶。如癸巳日逢丁亥流年日,干 支冲克太岁曰征运干支伤冲太岁,亦曰征,太岁干 支冲日干支,亦曰征。其年则凶,灾祸未免。又如甲子 流年,又是甲子运,谓之岁运并临,独羊刃七杀为凶, 财官印绶亦吉。《经》云:“岁运并临,灾殃立至。”此指羊刃 言也。又如甲子日见甲子太岁,谓之日年相并,如君 子得之,谓之君臣庆会,其年利奏对,有面君之喜。若 当省士人得之,有登荐仕进之象。又要与岁君帝座 和协,方为奇特。若是常格,小人遇之,最为不善。若生 时相和,为灾稍轻。故《经》云:“太岁当头立,诸神不敢当。 若无官事扰,定主见重丧。”此之谓欤。更加以勾绞元 亡、咸池孤害、宅墓病死、官符丧吊、白虎羊刃、暴败天 厄诸凶杀并临,祸患百出,甚者死。假如甲日见戊年太岁,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时又重见甲乙字,并 克戊年,柱中无庚辛巳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 木者,大凶。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 壬申年四月,项生恶疮,头将堕死。又一命:乙丑、乙亥、 壬申、乙巳,运行辛未丙寅年,日干之壬克太岁之丙, 日支之申庚克太岁之寅甲又寅刑巳,巳刑申,申刑 寅,行辛未运,合太岁之木局伤官,皆不为吉。其年甲 午月,火旺战克,故死非命。大抵日犯岁君,在五阳干 则重,在五阴干则轻。若日干是天月德,太岁是用神, 则无咎而反有获。若天冲地击,柱中原有流年,再遇 亦无大咎。若太岁克当生时,或时克太岁,亦主有灾, 却以子位断之。

    《总论岁运》

    夫太岁者,年中天子,一岁诸神杀之尊,统正方位,回 送六气,迁运四时,以成岁功,至尊无上。若人遇克冲 压伏,皆为不祥之兆。运者,协和二十四气,般运一生, 休咎扶持四柱,辅弼三元。运与流年二者相为表里, 乃人命祸福死生所系。岁用天元,运用地支。凡行好 运,而日干伤流年,天元为祸轻。若行不好运,及脱财 官运,而日干伤岁干为祸重。若是已发之命,祸患立 至。凡行不好运,未可便言衰绝。大要知已发未发,其 气数已过未过言之。行运以生月为运元,最怕行运 与太岁冲克。若岁运冲月必祸。若岁运与日相对,谓 之“返吟”,岁运压日,谓之“伏吟。”二者不利六亲,非横破 财,不为吉兆。凡岁运吉凶,当生天元,或支中原无官 星,天元有正官,或原有偏官,制伏太过,运遇天元官 星,亦可发福。运支无财,而运干是财,亦可发财;运支 无杀,而运干是杀,亦足为祸。又曰:晦气者,乃不明之 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己乙庚之例,以合则晦也。日干 与时干,不宜与太岁天元合,合则名为晦气。又要分 日干合太岁,如甲日己年之例。太岁合日干,如己日 甲年之例。甲合己灾重,己合甲灾轻。岁位近者灾重, 远者灾轻。如岁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谓之太岁入宅。 晦气临门主灾厄。《神白经》曰:论晦气日轻时重,更看 人元旺,则主门户眷属之灾。死绝并冲,主身灾。若在 地支,六合相合,谓之鸳鸯合,有用主好事相近。若干 支俱合,主添进人口,得吉神同位,士人宜见官奏荐 文书之喜,若相憎则有离别之苦,若有相刑之位,更 处休囚,主本身灾祸。若在六害之位,主小口有疾,或 奴婢走失之恼。若在日时宅墓之位,主门户不宁,及 阴人为挠,若有怀妊,必产后有不宁之象,利生女,不 利生男,生男母子有一失。岁君与大运合亦同论。又 曰:“大运不宜与太岁相克相冲,尢忌运克岁,与日犯 同,主破耗丧事,有贵人禄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无 虞。”《经》云:“岁冲克运者吉,运冲克岁者凶,格局不吉者 死,岁运相生者吉,禄马贵人相合交互者亦吉,详审 细推,无有不验。”

    《论进交退伏》

    阎东叟云:“以十干为四候,十五日为一候,十二日为 进神,候外三日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为第一进神, 则丙子、丁丑、戊寅为交退伏神;己卯为第二进神,则 辛卯、壬辰、癸巳为交退伏神;甲午为第三进神,则丙 午、丁未、戊申为交退伏神;己酉为第四进神,则辛酉、 壬戌、癸亥为交退伏神。值进神则发迹亨快,值交神” 则庶事不谐,值退神则官资降黜,值伏神则所作留 滞。经云:“进神四座兼奇特,贵杀相扶为福力是也。”《壶 中子》云:“顺太岁而行曰进神,逆太岁而回曰退神,逢 进神则文章颖锐,遇退神则智识暗昧。”《广信集》则又 以甲乙丙丁子丑寅卯为进,丁丙乙甲卯寅丑子为 退,若干支俱退者主称意,中有不称意者随之。如庚 戌得申寅为进,得乙巳为退,不在本旬者慢,是只有 进退而无交伏,恐非是。

    《论十干合》

    夫合者,乃和谐之义。如阳见阳,二阳相竞,则为克;阴 见阴,二阴不足则为克;惟阴见阳、阳见阴,为合;亦如 男女相合,而成夫妇之道。《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 阳偏阴之谓疾”是也。

    东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克甲属阳为兄,乙属阴 为妹,甲兄遂将乙妹嫁金家与庚为妻,庶得阴阳和 合,两不相伤,所以乙与庚合,乙虽嫁与庚为妻,春来 木旺金囚,不畏金克乙,遂归本家就甲,究竟不免在 金家怀胎,归木家产,木色青,金色白,是以春来园林 木青叶开白花。

    南方丙丁火,畏北方壬癸水克,丙属阳为兄,丁属阴 为妹,丙兄遂将丁妹嫁于水家,与壬为妻,所以丁与 壬合,丁虽嫁与壬为妻,夏来火旺水囚,不畏水克丁, 遂归火家就丙,然不免在水家怀胎,归火家产水色 黑,火色赤,小满后桑椹熟,当有赤。

    中央戊己土,畏东方甲乙木克,戊属阳为兄,己属阴 为妹,戊兄遂将己妹嫁于木家,与甲为妻,所以甲与 己合,己虽嫁与甲为妻。六月土旺木囚,不畏木克已遂归士家就戊,然不免在甲家怀胎,归戊家产。土色 黄,木色青,所以六月甜瓜虽熟,肉黄皮青。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克,庚属阳为兄,辛属阴 为妹,庚兄乃将辛妺嫁于火家,与丙为妻,所以丙与 辛合,辛虽嫁与丙为妻,秋来金旺火囚,不畏火克,辛 乃归金家就庚,然不免在火家怀胎,归金家产,火赤 金白,秋中枣熟,有半赤半白之状。《枫叶丹》。

    北方壬癸水,畏中央戊己土克壬属阳为兄,癸属阴 为妹,壬兄乃将癸妹嫁于土家,与戊为妻,所以戊与 癸合,癸虽嫁与戊为妻,冬来水旺土囚,不畏土克癸, 遂归水家就壬,然不免在戊家怀胎,归壬家产水黑 土黄,严冬霜雪,草木死而黄出。

    甲与己何名为中正之合。甲阳木也,其性仁,位处十 干之首。己阴土也,镇静淳笃,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为 中正之合。带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宽厚平直。如带煞 而五行无气,则多嗔好怒,性梗不可屈。

    乙与庚何名为仁义之合?乙阴木也,其性仁而太柔, 庚阳金也,坚强不屈,则刚柔相济,仁义兼资,故主人 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惟仁,进退惟义。五行生旺, 则骨秀形清,若死绝带煞,则使气好勇,体貌不扬,自 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妇人不忌。

    丙与辛何名为威制之合?丙阳火也,辉赫自盛;辛阴 金也,克刃喜杀,故丙辛为威制之合。主人仪表威肃, 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煞或五行死绝,则寡 恩少义,无情之人,妇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 者,貌美声卑。三合夭冶而淫。

    丁与壬,何名为淫昵之合?壬者纯阴之水,三光不照, 丁者藏阴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为淫昵之合。主人 眼明神娇,多情易动,不事高洁,习下无志,耽欢㥾色, 于我则吝,于彼则贪。若五行死绝,或带杀见咸池大 耗,天中自败,有淫污家风之丑。亲厚小人,侮慢君子, 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妇人淫邪奸慝,易挑易诱,多 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婚,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贱 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

    戊与癸何名为无情之合?戊阳土也,是老丑之夫。癸 阴水也,是婆娑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主人 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则娇媚有神,姿美得所,男子娶 少妇,妇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则形容古朴,老相俗尘, 男子娶老妻,妇人嫁老夫。《经》云:“戊得癸合,少长无情” 是也。

    或问:十干必隔六位一合何也?余答曰:天地之数各 不过五,上五位为生数,下五位为成数,生数与成数 相遇然后合。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 辛;天五生戊,地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 庚,地十成己。天一数见,地二数然后合,所以必隔六 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也。《五 行要论》云:“天一生水,其于物为精,精者一之所生也。 地二生火,其于物为神,神者二之所生也。天三生木, 其于物为魂,魂从神者也。地四生金,其于物为魄,魄 从精者也。天五生土,其于物为体,体者,精神魂魄具 而后有者也。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数,自地六至 地十,五行之成数。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 奇,其成之者皆五五,天数之中,所以成于物也。道立 于一,成于三,变于五,而天地之数具矣。其十也,偶之 而已。《经》云:“一六同宗,二七同道,三八为朋,四九为友, 五十同途,阖辟奇偶”是也。合者贵乎得中而不偏,如 一甲得一己,各乘生旺,是谓得中而不偏。如甲太旺, 己太柔,两不相称,是谓太过不及。若一己合两甲,两 甲合一己,是谓阴阳偏枯。如妇多夫少,夫多妇少,相 争相妒,皆乱之道也,故曰偏则乱。《壶中子》曰:“一气偏 枯,老为俗物”是也。《天元变化书》云:“天干合阳得阴合 福慢,阴得阳合福紧。”故甲得己合为财,己得甲合为 官。阳干遇阴干合,止得干合之福。阴干遇阳干合,又 得正官合辅,为两重福,故紧慢不同馀干例推。又曰: “干合更得支合,在一旬内,如甲戌见己卯,甲辰见己 酉之类,谓之君臣庆会;在两旬内,如甲子见己丑,甲 午见己未之类,谓之夫妻聚会。盖世事有本国之君, 未尝有异国之臣,所以在一旬内见,方曰君臣庆会。 仍要别其阳为君,阴为臣,君位致上,臣位”致下,方是, 反此则悖世事有本郡之夫,却有他郡之妻,所以各 旬互见,谓之夫妻会聚,又名天地得合,若见是合,又 须要和气贵神相助,方为有用。内有冲破受伤,合中 有刑杀,皆为不吉。《御制言谈》云:“合中带禄,定是公侯, 合处相伤,反为无补”是也。

    《论十干化气》

    复阳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阴阳之配,夫妇之道也。遇 六则合,遁三则化以五子。馀数至已上得合。既合,遁 虎统龙,龙主阳德,司天而成变化者也。子者坎之位, 天一生水,媾精之象。胎娠阳中,故男子从子左行,三 十至巳阳也。故三十而娶。女子从子右行,二十至巳, 阴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合五行之造化,讵可过于此期哉。”

    东壬子 至丁巳,六数, 故丁与壬合, 丁壬化木。

    甲德统龙

    南戊子 至癸巳,六数, 故戊与癸合, 戊癸化火。

    丙德统龙

    西庚子 至乙巳,六数, 故乙与庚合, 乙庚化金。

    庚德统龙

    中甲子 至己巳,六数, 故甲与己合, 甲己化土。

    戊德统龙

    北丙子 至辛巳六数, 故丙与辛合, 丙辛化水。

    壬德统龙

    甲己之岁,戊德统龙,以土司化。天土气,乙庚之岁, 庚为统龙,以金司化,素天金气,丙辛之岁,壬为统龙, 以水司化,元天水汽,丁壬之岁,甲为统龙,以木司化, 苍天木气,戊癸之岁,丙为统龙,以火司化,丹天火气, 统龙天德,上下临御,以成变化,品汇咸亨。故丙遇辛 得申子辰而奋发,乙遇庚得巳酉丑而掀轰,丁遇壬 得亥卯未而清贵,戊遇癸得寅午戌而荣显,甲遇己, 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运以五宫为正庙,我入 母宫为福德,我入子宫为漏泄,我入鬼宫为刑伤,我 入妻宫为财帛,子反能克制于凶煞,仍究煞气制之, 所以五运造化无穷,惟生克制化三车。以甲己年遁 起丙寅,至戊辰三数,数至三则变化,辰为龙,亦能变 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随其所属天干而得 其气。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属火,火生土,故化土。”馀例 推其说,不外前理。又曰:甲己化土有二则化,一不能 化,仍还本位之姓,所谓一不能生,生物必两此天干, 一阴一阳,如夫妇配合成偶,方能变化成形,阴阳不 合,安得化机之宣哉?是以有妒化之说。如甲己见乙, 乙庚见辛,丁壬见丙,戊癸见壬,丙辛见丁,所谓妒化。 自恋其生,遂成一家之好,亲爱恋情,何能从化?故化 象须归一方稳。如丁壬化木,柱中见癸并子,虽强成 木,不成真物,是化而不化也。又曰:“大凡化气,只取日 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与时皆可用,但要日辰得 旺气于时,若不得月中旺气,只时上旺”气亦可。倘得 月中旺气,而时上不乘旺气,则不可用。若月与日时 俱得旺炁,方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 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己 亥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吉,有官夺官,有财夺财。夫 受气临官,长生第四位也,以干为主,双犯则应,馀月 不应。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为官,得甲乙寅卯为官, 戊癸气为福,忌见丁壬日时。”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 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巳酉丑生人,柱有庚申,名 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为官, 故喜丙丁巳午甲己为福,忌见戊癸日时。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 字不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见癸亥名曰受气 临官,亦主晚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为官,得 辰戌丑未为官,乙庚为福,忌见甲己日时。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 字不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见甲寅名曰“受气临 官,晚年不佳。”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为官,丙 辛为福,忌见乙庚日时。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 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巳为受气 临官,晚年不佳。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为官, 丁壬为福,忌见丙辛日时。”

    甲己化土,喜戊辰时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 有气为上。不可见火,见火则虚,见木气则克坏。是甲 己日,怕丙丁时,馀月喜丙。

    乙庚化金,喜庚辰时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 生,甲己为福,不喜死败,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 丙辛化水,喜壬辰时生亥子月,其水成象,爱庚字相 生之气,乙庚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时。 丁壬化木,喜甲辰时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为 福,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

    戊癸化火,喜丙辰时生巳午月,其火成象,爱甲字相 生,丁壬为福,怕卯酉日时,若犯戊己,是火见土即暗 伏不明。又曰: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 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巳、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 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巳、庚辰、乙卯、庚 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以上地支相连,是同气也,故 为正化。有转角进化,干合中见支辰四角相顺连,如 甲辰见己巳之类,日时遇之,成立功名不难。有转角 退化,干合中见支辰四角相反连,如甲午见己巳之 类,日时遇之,功名差晚,到好处多退减,岁运逢之亦 歇灭。有坐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巳、癸巳, 丁禄在午,壬与丁合,壬禄在亥,丁与壬合之例,壬午 丁亥,为福最深,戊子聪明,辛巳权谋,甲午亦作小亨癸巳贵中,有酒色之疾。

    逐月横看理化之象

    “《正月节》,      二月节,      三月节,         四月节。”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     乙庚化金,     乙庚成形,        乙庚金秀, 丙辛不化,     丙辛炁不化  丙辛化水,        丙辛化火,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甲己暗秀,        甲己无位,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纯形 巳酉、丑。破相  巳酉、丑。成形  巳酉、丑。成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丑未《失地》。 辰戌丑未小失。 辰戌丑未成。无信 辰戌丑未《贫乏》: 五月节、      六月节、      七月节、         八月节, 丁壬化火,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发贵,     戊癸不化,     戊癸化水,        戊癸衰薄, 乙庚无位,     乙庚不化,     乙庚化金,        乙庚进秀, 丙辛端正,     丙辛不化,     丙辛进秀学堂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不化, 寅午戌真火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破家 亥卯未:失地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成形     亥卯未:无位 申子辰。化客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大贵     申子辰清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武勇     巳酉、丑。入化 辰戌丑未身贱。 辰戌丑未化土。 辰戌丑未亦贵。    辰戌丑未《正位》 九月节,      十月节,      十一月节,        十二月节。 丁壬化火,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戊癸化水,     戊癸化水,        戊癸化火, 乙庚不化,     乙庚化木,     乙庚化木,        乙庚化金, 丙辛不化,     丙辛化水,     丙辛化秀,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化木,     甲己化土,        甲己化土,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成材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巳酉、丑。破象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化土。

    《论支元六合》

    夫合者,和也。乃阴阳相和,其气自合。子寅辰午申戌 六者为阳,丑卯巳未酉亥六者为阴,是以一阴一阳 和而谓之合。子合丑,寅合亥,却不子合亥,寅合丑。夫 何故?造物中虽是阴阳为合,气数中要占,阳气为尊。 子为一阳,丑为二阳,一二成三数,寅为三阳,亥是六 阴;三六成九数,卯为四阳,戌是五阴。四五得九数,辰 为五阳,酉是四阴。五四得九数,巳为六阳,申为三阴, 六三得九数,午为一阴,未为二阳,一二得三数,子丑 午未各得三者,三生万物。馀皆得九者,乃阳数极也。 尝问论甲乙者如何,子与丑合,皆莫知其故。因遍览 群书,以观大运,乃知壬癸之间,日月十二辰交会之 所。凡月之会,朔日之璧于此位,谓之“会,劣谓之集。”十 二月之辰,如元枵星纪之类,与之同在焉。一岁十二 会,太阴太阳隔液坎离之妙,此生《万转图》,而放会合 得可见也。十二月建丑,是时元枵同在壬亥之间,以 元枵在子之辰,此其所以为子丑之合。正月建寅,是 时娵訾在壬亥之间,以娵訾在亥之辰,此其所以为 寅亥之合。二月建卯,此时降娄在壬亥之间,降娄戌, 故卯与戌合。三月建辰,此时大梁在壬亥之间,大梁 酉,故辰与酉合。四月建已,是时实沈在壬亥之间,实 沈申,此巳与申合之数。五月建午,是时鹑首在壬亥 之间,鹑首在未。六月建未,是时鹑火在壬亥之间,鹑 火在午,此午与未合之数。七月建申,是时鹑尾在壬 亥之“间,鹑尾在巳,故巳与申合;八月建酉,是时寿星 在壬亥之间;寿星辰,故辰与酉合。九月建戌,是时大 火在壬亥之间,大火卯,故卯与戌合。十月建亥,是时 析木在壬亥之间,析木寅,故寅与亥合。十一月建子, 是时星纪在壬亥之间;星纪丑,故子与丑合;十二月 建丑,是时元枵在壬亥之间。得日月会同”之数,则其 相合之用,如日月弥漫六合矣。人命逢六合,造化岂 不美哉!观《周礼春官》之属曰:“太师乐,其所掌之职,乃 奏黄锺,歌大吕,舞《云门》,以祭天神。黄锺子,大吕丑,取 其子、丑之合,以召天地之和气也。奏太簇,歌应锺,舞 《咸池》,以祀地祗。太簇寅,应锺亥,取其寅、亥之合。奏无 射,歌夹锺,舞《大武》,以享祖先。无射戌,夹锺卯,取其卯 戌之合。奏姑洗,歌南吕,舞《大罄》,以祀四望;姑洗辰,南 吕酉,取其酉辰之合。奏夷则,歌仲吕,舞《大濩》,以享先 妣。夷则申,仲吕巳,盖巳与申合。奏蕤宾,歌林锺,舞《大 夏》,以祀山川。蕤宾午,林锺未,盖午与未合,成王周公 之制作也。因取乎律吕相合,然后可格三才之体,其 理微哉!”《广录》云:“寅午往来有甲己土气,子巳往来有 戊癸火气,己酉往来有丙辛水汽,卯申往来有乙庚 金气,亥午往来有丁壬木气,皆在禄上,子巳午亥亦 谓之隔六合”,盖一阳至六阳,一阴至六阴,更得天干 纳音,有交涉尢吉夫合有合禄合马合贵之说。《珞琭子》云:“是从无而立有”,谓见不见之形也。从无立有,喻 如甲生人以寅为禄,不见寅而见亥谓之合禄。寅生 人以申为马,不见申而见巳谓之合马。甲戊庚人以 丑未为贵,不见丑未而见子午谓之合贵。《经》曰:“明合 不如暗合,拱实不如拱虚。”即此之谓也。《天元变化书》 云:“子合丑福轻,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 慢,戌合卯福虚,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 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巳合申福慢,申合巳官 气盛,如甲午辛未,只是身旺却命禄弱,如乙未壬午 虽禄弱粗得,又曰:“男子忌合绝,女人忌合贵。”

    《论支元三合》

    “考《历家》申子辰初之炁,俱起于漏下一刻;巳酉丑初 之炁,俱起于二十六刻;寅午戌初之炁,俱起于五十 一刻;亥卯未初之炁,俱起于七十六刻。气皆起于同 刻。”是天地自然之理也,故谓之“三合。”或以三合者,如 人一身之运用也。精乃气之元,气乃神之本,是以精 为气之母,神为气之子,子母互相生,精气神全而不 散之为合,盖谓支属人元,故以此论之。如申子辰,申 乃子之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 库,生即产,旺即成,库即收,有生有成有收,万物得始 得终,乃自然之理。故申子辰为水局,若三字缺其一, 则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论。盖天地间道理,两 则化,一阴一阳之谓也,三则化,三生万物之谓也。巳 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赖 土成局,万物皆归藏于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 土局论。凡命有合,要得局为佳。假令丙丁生人,见亥 卯未印,巳酉丑财为得局,见寅午戌火为本局,申子 辰水为官局,辰戌丑未土为伤局。又如丙人见巳酉 丑,丁人见寅午戌,为三会禄格,谓丙以已为禄,丁以 午为禄,酉丑合巳,寅戌合午故也。《珞琭子》云:“禄有三 会。”又云“得一分三,前贤不载。”《壶中子》云:“得一分三,折 月中之仙桂。”此之谓也。馀仿此例。凡六合三合入命, 主人形容姿美,神气安定,好生恶死,心地平直,周旋 方便,聪慧疏通。如相生合者,举事多遂,更有福神来 往,则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艺多才,言和貌悦,不较是 非,福祸扶持,人多见怜。如相克合者,难事而易悦,多 是定计,动多招损,更有凶杀相兼横事勾连惊暴之 灾,不致深咎。死绝合者,主人有为,未尝遂意,威武不 重,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量窄,爱小人恶君子习 下自贱,一生少得称怀。与建禄合者,多横财,意外名 望之福。正印贵人,合得天恩,贵人提携之福。食神合, 衣禄丰馀,饮食厚,《元辰》大耗,合无礼貌,言清行浊,厚 于贱人,侮慢君子,《咸池》并奸恶私通,不良贪污之行。 与官符并,多招刑狱,词讼旁牵,暗昧是非。天空并动 无诚实,贱人欺绐,妇人大忌,合中带杀,《咸池》玷行,淫 声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贵格者,自贱而贵也。大率合 吉神则吉,合凶神则凶。《玉井》云:“合者,非只泥三合六 合,如酉字有力,或多见能用寅字亦切。”又看巳宫却 被坏了,酉中辛,寅中丙方取。大凡亦看暗干,与明干 合气相关取用,名为勾引恩仇,又为牵引得失,又为 顾盼人我,又为呼应前后,又为夫妇有情,又为行藏 同道。

    《论将星华盖》

    二杀皆三,合中取出,故附于后。

    将星者,如将制中军也,故以三合中位,谓之将星。华 盖者,喻如宝盖,天有此星,其形如盖,常覆乎大帝之 座,故以三合低处得库,谓之华盖。《洞元经》云:“将星处 乎中军,华盖张于库上”是也。凡将星常欲吉神相扶, 贵杀加临,乃为吉庆。《理愚歌》云:“将星若用亡神临,为 国栋梁。”臣言吉助之为贵,更夹贵库墓纯粹而不杂 者,出将入相之格也。带华盖正印而不夹库,两府之 格也。只带库墓而不带正印,员郎以上,既不带墓,又 不带正印,止有华盖常调之禄也。带华盖而正建驿 马,名曰节印,主旌节之贵。若岁干库同位,为两重福, 主大贵。又曰:凡人命得华盖,多主孤寡,纵贵亦不免 孤独,作僧道艺术论。《壶中子》云:“华盖为术艺星理。”愚 歌云:“华盖虽吉亦有防。”或为。“子或孤孀,填房入赘 多阙口,𬬻钳顶笠披缁黄。”又云:“华盖星辰兄弟寡,天 上孤高之宿也。生来若在时与胎,便是过房庶出者。” 林开云:“印墓同华品格清,重重临印即公卿,若还空 破临其位,便是幽闲术艺人。”又云:“华盖重重喜,休逄 破与冲,性虽颇聪慧,挟术走西东,若还临旺相,定是 作三公。君子值之应获福,小人生处怕悬针。”又曰:“凡 命时坐华盖,主平生歇灭,壬癸人尤忌之,主老年丧 子。日犯克妻女,命时逢一生不产。”《三命》云:“华盖怕金 木,壶中子有重金重盖格”,如庚辰见庚辰,辛丑见辛 丑,但逢两金重见华盖,更有禄马秀气扶持,当封爵。 《烛神经》云:“华盖为庇荫清神,主人旷达神清,性灵恬 淡寡欲,一生不”利财物,惟与夹贵并,则为福,清贵特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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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咸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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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此杀须天干纳音与地同类方是,若只论寅午戌在卯,天干纳音或不属火,非是,此杀亦因三合而取,故附于后。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于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名 咸池”,是取日入之义,万物暗昧之时,寅午戌卯巳酉 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长生第二位沐浴之宫 是也。一名败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主奸邪淫鄙。如生 旺则美容仪,耽酒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惟务贪淫。 如死绝落魄不检,言行狡诈,游荡赌博,忘恩失信,私 滥奸淫,靡所不为。与元辰并,更临生旺者,多得匪人 为妻,与贵人建禄并,多因油盐酒货得生,或因妇人 暗昧之财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瘵之疾,累遭遗失暗 昧之灾。此神入命,有破无成,非为吉兆,妇人尢忌之。 沈芝云:“咸池忌日时。”又云:“咸池怕水。”《壶中子》云:“沐浴 临年,伯夷有首阳之饿。”又云:“见生值沐浴曰裸形,行 年值沐浴曰穷煞。”又云:“五行最忌沐浴。”《紫虚局》云:“风 流淫冶号咸池,并集来临祸应期,酒色相刑二三位, 更加神杀血光随”,详诸书见咸池非吉煞,日时与水 命遇之尤凶。

    《论六害》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 害而忌昼夜阴阳之气。六害者,十二支凌战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谓未旺土,害子旺水,名势家相害,故子 见未则为害。“丑午相害”者,谓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 官鬼相害,故丑见午而午更带丑干之真鬼,则为害 尤甚。“寅巳相害”者,谓各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若干 神往来有鬼者尤甚,况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减灾 福言之。“卯辰相害”者,谓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 凌长相害,故辰见卯,而卯更带辰干真鬼,则其害尤 甚。“申亥相害”者,谓各恃临官竞嫉才能争进相害,故 申见亥亥见申,均为害,更纳音相克者重。“酉戌相害” 者,谓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故酉人见戌 则凶,戌人见酉无灾。若乙酉人得戊戌,乙为真金,戊 为真火,为害尤甚。又云:“六六亲,害,损也,犯之主六亲 上有损克,故谓六害。”子未直上穿心与冲合,恩未结 而仇已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午冲而未却去合午, 丑畏未冲而午却去合未,寅畏申冲而巳合甲,卯畏 酉冲而辰合酉,申畏寅冲而亥合寅,酉畏卯冲而戌 合卯,所以皆为害也。凡人带此,再见羊刃劫杀官符, 为灾尤甚。又曰:“寅巳亥申值生旺,则主神洁貌俊,好 争夺,喜激作,值死绝则多谋少成强学人做事兀兀, 趋进不厌。入贵格则有操守,善机权,入贱格则多诈 爱贪鄙吝。”又云:“申亥重得五岳,当直伤残,寅巳两关, 四体”必忧废弃。卯辰午丑如生旺主好胜多怒,严毅 不忍。死绝主毒害伤惨、倾覆之事。入贵格则主大权, 司刑典狱。入贱格谋生于不义之地。子未生旺死绝, 皆不利六亲骨肉。入贵格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孤独 无倚。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刚戾。死绝酷狠,憎善妒 能。入贵格罗忮无辜,结构入讼,颇多奸佞。入贱格,残 害阴狡,性佞不良。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独,骨 肉参商,财帛淡泊,女命尤忌,兼起命宫,看之落何宫 分,逐宫详断。《珞琭子》云:“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金 书诀》曰:“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又逢羊 刃神相食,不中锋铓虎亦欺。”可见命犯六害,大忌干 支相伤,日时上最紧,身命宫次之,便是贵格。“贵自贵, 害自害”,两不相掩。

    《论三刑》

    《阴符经》曰:“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三合”,亦如 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 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则 寅刑巳,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则巳 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则亥见 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犹人夫妇相合而 反致刑伤,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经》云:“金刚火强, 自刑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东”,故巳酉丑金位,其刑 皆在西方,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刚火强, 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 根,言木落归本者,草木至冬而摇落归根之谓也。申 子辰水位,其刑皆在东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趋东, 必东流,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 未戌三刑也。”或曰:“三刑之法,以数起之,《皇极》中天,十 为杀数,积数至十,则悉空其数。天道恶,盈满则覆,故 数自卯顺至子,子逆至卯,极十数而为无礼之刑;寅 逆至巳,巳逆至申,极十数而为无恩之刑;丑顺至戌, 戌顺至未,极十数而”为恃势之刑,七则冲,十则刑,六 则合一理之自然也。然寅巳申何以谓之无恩?盖寅 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妻,则癸水 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 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 之庚,刑寅中之甲,推此同义。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 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长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遥相克制,故曰“无恩。”生旺主人 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犯失义忘恩之挠。死绝则面 誉背毁,忘恩失义。入贵格则惨虐喜杀,好立功业。入 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妇人得之,多产血损胎 之灾。一生不利骨肉,性颇廉正。丑戌未何以谓之恃 势?盖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 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 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复恃势刑 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 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 中之木。故曰:“恃势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 阔,以直攻人。死绝刑露瘦小、精神乖狡,是非贱佞,乐 祸幸灾。”入贵格则公清平正,人多畏惧。入贱格则多 犯刑责暗昧之灾,妇人得之,妨害孤独。子卯何以谓 之无礼?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则子水为母,卯木 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为日门,子为阳之所生,日出 于卯,子卯角立,无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递相刑 害,故曰“无礼。”又云:“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 而败于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 夫星,而死于子,所以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见刑,女命 见之,尤为不良,故曰“无礼。”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气, 气强性暴,太察不容。死绝则侮慢忽略,狭劣刻剥,少 孝弟,害妻子吴越六亲。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近 侍,位居不久,入贱格则悖逆凶暴,多招刑祸。辰午酉 亥何以谓之自刑?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内 有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内有辰无刑。 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内有午酉无刑。是以此四 位谓之自刑,盖无别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 之墓,滔则盈。午者火之旺,暴则焚。酉者金之位,刚则 缺。亥者木之生,旺则朽。各禀已甚太过之气,而自致 祸,故曰“自刑。”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死绝则深 毒轻忽。察见渊鱼,多肢节手足之灾。入贵格则机变 权谋。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带诸凶煞,非令 终也。妇人主淫荡凶折之灾。此刑有四等名目,而独 曰“三刑”者,取四冲、四极、四库各缺其一,则欹而不正。 三者各自相推,不齐用心,故云三刑也。《三车一览》以 寅巳申为恃势,以三宫中各有长生临官之势,丑戌 未为无恩,以三位皆属土,比和为兄弟,其说亦通。凡 见刑不可便以凶论,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旺相,官 星印绶贵神德福等物,有此诸吉相扶相助,刑不为 害而反为用,如无诸吉相助,更带亡劫、天中羊刃等 杀,以恶济恶,祸不可言。又云:“三刑怕金。”鬼谷遗文曰: “君子不刑定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 灾,不然也被官鞭挞。”《壶中子》云:“八字无格以扶持,九 命有刑而驳杂,或作闾巷之辈,或为”市井之徒,详此 论可表君子得之吉,小人得之凶,辰午酉亥四字全 而得吉神压之,当为贵为权,最嫌者,辰见辰,午见午, 酉见酉,亥见亥,若更有恶杀相并,最为不良。沈芝云: “自刑带杀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憔悴 死,便因刀剑刃头亡。”又云:“带辰午酉亥全,中年失明。” 又云:“自刑怕火,若刑”中有制,未可便以此论。《洞元经》 曰:“酉酉恶其太刚,火杀其刑者何忧,午午恶其太暴, 水减其势者无咎。木并生而势减。”言辰见辰也水冷流而 溢涨。言亥见亥也木落由衰,水流非旺是也。凡命有官星 印绶者,须用官印来刑则吉,若官印被命刑则凶。《指 迷赋》云:“官刑命喜,莫教命返刑官,官印受刑,虽贵非 戎即吏。”一行禅师云:“甲子己卯有一说,正印凤池诀, 丙寅辛巳亦同然,三公禄位迁。”甲子见己卯,丙寅见 辛巳,是官印,刑命为吉。又曰:“凡命三刑,全须分刑得 入,刑不得入”,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 入为贵,刑不入即贱。若客来刑主,须是刑不入方为 贵格,刑得入者即贱。假令丑刑戌,看是何丑何戌,如 乙丑刑庚戌,是同类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则相生 相刑,不以刑论。戊戌甲戌,是相克相刑,戊戌刑得入, 甲戌刑不入。更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 之地,却乙丑来刑则大吉,若刑不入福聚之地,不为 贵命看,馀准此推。《经》云:“凡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盖 言人命恶见三刑,若日月时带刑,而太岁不干预者, 不论,故曰先论太岁。又云“以杀止杀,多掌兵刑之任。” 盖言太岁受刑而别刑却乃制刑。太岁者,假令癸巳 生人得戊寅日,却得庚申时之类,盖癸巳为戊寅所 制,得庚申木却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却无形,故曰 “以杀止杀。”古歌云:“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 时,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 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为吉。”《玉井》云:“相刑法聚敛 精华,非刑不可。闭藏用神,非刑不可。财官气实,非刑 不可。生合气绝,非”刑不可。宜往宜归,非刑不可。或假 或真,非刑不可。刃杀伏藏,非刑不可。鄙吝滞留,非刑 不可。又云:刑害之具或太过,又有支神转能刑其刑 害之具。重者俗而不秀,秀而不奇。或曰:“三刑,刑上刑 下,自刑也。如子刑卯,卯为刑下,子为刑上;丑刑戌,戌为刑下,未为刑上;寅刑巳,巳为刑下,申为刑上。此说 更”好。

    《论冲击》对面相冲之气谓之一七杀

    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为杀之义。如子午 对冲,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杀,甲至庚七数,数中六 则合,七则过,故相冲击为杀也。观《易坤元》用六,其数 有六无七,七乃天地之穷数,阴阳之极气也。今书皂 字从七,本此盖色至于皂,色之极矣,不可变矣。《易》曰: “七日来复,勿逐七日得”是也。相冲者,十二支战击之 神,大概为凶,然有为福之甚者,乃冲虚相生,如辛巳 金见癸亥水之类,主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 若冲处相克,如壬申金见庚寅木之类,主人神清貌 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若生旺主人 神刚貌肃,胆气壮,倜傥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 薄,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若辰戌丑未四库所 藏,为十干财官印绶等物,尤喜冲激。若寅申巳亥全, 子午卯酉全,反成大格,不以冲击论。若同类相冲,如 甲子见甲午,己卯见己酉之类,主多破祖业,平生心 不闲,刚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终有一失。又曰:凡遇 一七杀,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如祸聚之地,有他 位来冲,谓之破祸成福。如福聚之地,逢他位来冲,则 破福成祸。如犯空亡,有下位来冲,亦为破祸成福。年 月日时值此,必作食禄之人。若月冲日时时冲年,名 仇雠杀,主与人无恩,多得憎嫌,或长病,或暴卒。带劫 杀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处,主废病多疾。带贵 煞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恶疾而死。带元 辰空亡,相冲不下,贱则贫寒,五行枯瘁则贱;带秀气, 有虚声。《玉井》云:“相冲法,吉象宜来冲我,凶象我欲冲 他。如子午相冲,须取用神为我,闲神为他。”又看用神 有气耶,有扶耶?闲神有气耶?有扶耶?沈芝云:“破印破 财并破禄,破马少曾为命福,更加破合日时冲疾,非 手足即头目。破印者,如木人带癸未,内有”乙丑金之 类。破财者,如金人以寅卯为财,见申酉之类。破禄者, 如甲禄在寅,见申字之类。破马者,如马在巳,见亥字 之类。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见巳亥或见 巳字即破,己亥逢子,破甲午合之类。《诗》云:“相冲还是 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更得华盖兼权杀,为官清 显统雄兵。”又云:“相冲相去要长生,健旺之时禄更亨。 贪武若更临时杀,为官清贵掌雄兵。”又云:“生旺联绵 见吉神,更兼一七又为邻。看看直入朝堂里,权领兵 符助圣明。”又云:“四冲生处自贫寒,更值凶神不足看。 一种邪心忻作贼,父尝嗔恨子相瞒。”观诸诗见冲破, 有吉有凶,不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