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五百九十六卷
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六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三十二

      三命通会四论河图及洪范五行 论天干阴阳生死 论地支 十干分配天

      文 十二支分配地理 论地支属相 论人元司事

    艺术典第五百九十六卷

    星命部汇考三十二

    三命通会四

    《论河图及洪范五行》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则《河图》以作八卦,故序干 坤、坎离、震巽、艮兑之名,设天地、日月、风雷、山泽之象。 《系辞》曰:“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风雷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错,八卦成列,而二十四位同行乎其中。”以阴 阳消息验之,八卦之变,甲本属木,纳卦于干,干与坤 交,以坤之上下二爻交换干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 甲随坎化,故属水也。乙本属木,纳卦于《坤》,《坤》与《干》对, 以《干》之上下爻交换,《坤》之上下爻化成离象,乙受离 化,故属火也。丙本属火,纳卦于艮,《艮》与兑对,以《兑》之 下爻交换,《艮》之下爻化成《离》象,丙受离化,故属火也。 丁本属火,纳卦于《兑》,《兑》与艮对,以《艮》之上爻交换,《兑》 之上爻化成《干》象,丁受乾化,故属金也。庚本属金,纳 卦于震,震与巽对,以《巽》之下爻交换,《震》之下爻化成 《坤》象,庚受坤化,故属土也。辛本属金,纳卦于巽,巽与 震对,以《震》之上爻交换,《巽》之上爻化成《坎》象,辛受坎 化,故属水也。壬本属水,纳卦于离,离与坎对,以《坎》之 中爻交换,《离》之中爻化成《干》象。壬受乾化,本当属金, 纳于离火,火焰金销,不能退立,而自附于离,火立焉, 故属火也。癸本属水,纳卦于《坎》,《坎》与离对,以《离》之中 爻交换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属土也。此 八干纳卦之变,如《坤》《干》上下二爻交者,取象于《否》《泰》 之义,故曰:“天地定位。”震艮以上爻,交于巽兑,巽兑以 下爻,交于震艮者,取象于《咸》《恒》《损》《益》之义,故曰:“雷风 相薄,山泽通气。”离以中爻交于乾坤,乾坤以下爻交 于坎离,取象于《既济》未济,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八 卦有变不变,乾坤本乎金土而不变者,乃阴阳之祖 宗,众卦之父母也。退身于休明之地,老亢而不变也。 故坎离震兑位乎四正,金木水火而不变者,以子午 卯酉四位,各专四旺之地,宣布四时之令,而气化行 焉,故不变也。《艮》《巽》用变者,《艮》土易位于坎震东北之 界,处身于衰丑,病寅之间,思于更相代立,自然成山 而化木也。《巽》本易位于震离东南之界,立身于衰辰, 病巳之间,不能自立,反归于水,辰为墓地,并与辰皆 水也。亥本属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属金也。寅 本属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属水也。已本属火, 因木以生,乘震之衰,代震之立,故已属木也。申本属 金,水生于申,金助水势,故申属水也。辰戌丑未五方 五土之神,分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为厚载之质, 本不可变,因土以生,木附于土,夺土一半为水,水动 土静,辰戌阳之动也,故属水;丑未阴之静也,故属土。” 化气五行所取之由,大率类此。盖天地交而万物通, 上下交而德业成,男女交而志气同。古往今来,未有 不交合而能成其造化者也。衰病代谢,未有不自继 禅乘代而能致化机之运者也。故《洪范》大五行所以 云:“乙丙离壬为炎火,干亥兑丁从革乡,癸丑坤庚未 稼穑,震艮四位曲直装,甲子寅申巽辛地,辰戌”皆同 润下行。凡看人命,如遇甲乙丁庚辛壬癸,干居于干 艮巽坤之乡,又当以所变者而论之,与十干化气、六 十纳音纳甲相参互看,不可只以《河图》正五行论命, 而曰子平法如此,此世之谈命者,所以多不准也。

    《论天干阴阳生死》

    或问:“十干有阴阳刚柔生死之分,其说然否?”答曰:“十 干五阳五阴,阳者为刚,阴者为柔。《易》曰:‘分阴分阳,迭 用柔刚’是也。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子成而母老死, 理之自然。赋曰:‘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逆顺,变化 见矣’是也。”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时,生育万物。在天为雷为 龙,在地为梁为栋,谓之“阳木。”其禄到寅,寅为离土之 木,其根已断,其枝已绝,谓之死木,死木者,刚木也,须 仗斧斤斲削,方成其器。长生于亥,亥为河潭池沼之 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死水中,虽浸年久,不能朽坏。 譬如杉椿之木,在于水中,则能坚固。若离水至岸,而 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为天地间雨露,日晒雨淋,干 湿不调,遂成枯朽,则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故有 灰飞烟灭之患。且午属离火,火赖木生,木为火母,火 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终之理?故甲木死于午。《经》 云:“木不南奔”,正谓此也。又曰:甲乃阳刚蠢木,原无根 叶枝荄,若成器得用,必藉乎金,密藏不坏。必赖乎水火初得配,遂成文明之象。使火过多,兼遇南方,化成 灰炭,反致其害矣。盖甲木不以春秋而为荣悴,触物 变化,亦无定形。须看火金水何如,又看化合何如,不 可执一论。

    乙木,继甲之后,发育万物,生生不已。在天为风,在地 为树,谓之“阴木。”其禄到卯,卯为树木,根深枝茂,谓之 “活木。”活木者,柔木也,惧阳金斫伐为患,畏秋至木落 凋零,欲润土而培其根荄,利活水而滋其枝叶。活水 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地之泉源。润土者,己土也,如 耕耨之土,成稼穑之功。己禄在午,午乃六阳消尽,一 阴复生,故稻花开于午时。乙木生于午地,十月建亥, 亥乃纯阴司令,壬禄到亥当权,死水泛滥,土薄根虚, 有失培养,故乙木死于亥。《经》云:“水泛木浮”,正此谓也。 又曰:乙乃枝叶繁华之木,大喜阳和煦照则发荣不 利,阴冷惨刻则耗枯,水多则倾颓其根荄,金旺则戕 剥其生意,如身衰火多,兼行南方而祸不浅,西行土 重助煞伤身,不克从者,为祸尤深。盖活水连根之木 也,岂栋梁之比哉。

    “丙火,丽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为日为电,在地为炉 为冶,谓之“阳火”,其禄在巳。巳为炉冶之火,谓之“死火。” 死火者,刚火也,喜死木发生其焰,恶金土掩息其光。 死木者,甲木也,甲禄在寅,寅乃阳木之垣,木盛火生, 隐于木石之间,非人用之,不能生发。故五阳皆出乎 自然,而为先天,五阴皆系乎人事,而为后天。丙火生 于寅,其理甚明。如太阳之火,自东而升,至西而没。且 酉属兑,兑为泽,巳土生金,金气盛,掩息丙火之光,不 能显辉,岂无晦乎?故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经》云:“火 无西向”,正此谓也。又曰:丙火太阳之象,上下化光,无 所不照。然不以浮水之木为母,不能生有焰之火,不 以湿水之土为子,阳火所不产也。纵遇江湖,死永不 合,不冲则波涛弗致冲激,焉能为克火之害?其所忌 者,乃繁华之木,浥水不能生火,而反能晦火之光,如 五星太阳,以木炁为难之义。 丁火继丙之后,为万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为列星, 在地为灯火,谓之阴火。其禄到午,乃六阴之首,内有 乙木,能生丁火,乙为活木,丁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 丁喜乙木而生,乃阴生阴也,如世人用菜油麻油为 灯烛之义,夫油乃乙木之脂膏也。至于酉时,四阴司 权,灯火则能辉煌,列星则能灿烂,故丁生于酉,至于 寅地三阳当合阳火而生,阴火而退,如日东升,列星 隐曜,灯虽有焰,不显其光,故丁生于酉,而死于寅也。 《经》云:“火明则灭”,正谓此也。又曰:“丁火阴柔,要得时遇 局,方能辉光灿烂,虽顽钝之金,亦在其所锻炼。若失 时丧局,即韬光晦迹而烟无存,虽微眇之金,亦不能 制。然木燥虽少,犹足以发火之机;木湿虽多,亦难以 致火之明。要看其中强弱,不可泥于一偏。”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既分,厚载万物,聚于 中央,散于四维,在天为雾,在地为山,谓之“阳土。”其禄 在巳,巳为炉冶之火,锻炼成器,叩之有声,其性刚猛, 难以触犯,喜阳火相生,畏阴金盗气。阳火者,丙火也。 丙生于寅,寅属艮,艮为山,山为刚土,即戊土也,赖丙 火而生焉。至于酉地,酉属兑,金耗盗戊土之气,乃金 盛土虚,母衰子旺,又金击石碎,岂能延寿?故戊土生 于寅而死于酉,《经》云:“土虚则崩”,正此谓也。又曰:戊土 深厚,其象如城墙,要生季月,更求支下通根,方能振 河海而不泄。若上下带合,则其形坚固,无罅漏之虞。 身乘水木虚弱,则其势倾危,而有崩颓之患。如土失 时,火忌多金漏泄。如城墙既就,不可加木疏通,喜行 东南,若原旺有印,再行此地,则火化生身,反为过中 之祸矣。

    己土,继戊之后,乃天之元气,地之真土。清气上升,冲 和天地,浊气下降,聚生万物,谓之“阴土。”天地人三才, 皆不可缺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阴阳失此,岂能配 偶?故于四行无不在,于四时则寄旺焉,乃真土也。喜 丁火而生,畏阳火而炼。其禄到午,午中丁火能生己 土,被乙木盗其栽培之气。至于酉地丁火,而生丁火, 既生,己土亦能生也。至寅用事,木火司权,锻炼己土, 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气,岂有不损之理。故己土生 于酉,而死于寅,《经》云:火燥土裂,正此谓也。又曰:己土 广厚,其象如田畴,不贵多合生扶,惟喜刑冲有用。此 固生物之体,苟失令浅薄,及天时不利,不但难施镃 基之力,亦不能埋剑戟之金。倘再兼行金水旺处,则 身愈弱,尤为不利。如逢火土生成,则稼穑有生生之 妙矣。

    庚金掌天地肃杀之权,主人间兵革之变,在天则为 风霜,在地则为金铁,谓之阳金,其禄到申,申乃刚金, 喜戊土而生,畏癸水而溺,长生于巳,巳中戊土能生 庚金,乃阳生阳也。已为炉冶之火,锻炼庚金,遂成钟 鼎之器,叩之有声,若遇水土沉埋,则无声也,所谓金 实无声。至于子地水旺之乡,金寒水冷,子旺母衰,亦 遭沉溺之患,岂能复生?故庚金生于已而死于子。《经云:“金沉水底”,正谓此也。又曰:庚金顽钝,得火制而成 器。成器之金,遇火乡而反坏,夏生无根,又行东南之 地,则镕化不已,而终无有成。秋生无火,更行西北之 乡,则澄清淬砺,而光芒自如。若沉于水底,则终无出 用之期,金反受伤于水。至若用薄铁而伐茂林,非惟 不能折木,而反为木所伤。设使土重藏金,而无刑冲 克破,则金终埋没,亦无望其有用也。

    辛金,继庚之后,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在天为月,月 乃太阴之精。在地为金,金乃山石之矿,谓之阴金。其 禄到酉,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阴生阴也,谓之柔金, 为太阴之精。至于中秋,金水相停,会合含光,圆融皎 洁。《邵子》有云:“八月十五玩蟾光”是也。长生于子,子乃 坎水之垣。《坎》中一阳属金,外有二阴属土,土能生金, 子隐母胎,未显其体,得子水荡漾,淘去浮砂,方能出 色,此乃水济金辉,色光明莹。至于巳地,巳为炉冶之 火,将辛金锻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没其形,不能 变化,岂得复生,故辛金生于子而死于巳也。《经》云:“土 重金埋”,正谓此也。又曰:辛金湿润,非顽钝坚刚之物, 使遇火炎锻炼,性质反伤,安能成其美用。只宜水土 资扶,优柔浃洽,以润其体。原火太繁,喜行西北,使去 火而存金。如金太寒,亦要丙丁,使和金而去冷。若坐 禄通根,即身旺之地,纵加厚土,亦不能汨没,所以非 阳金比也。

    壬水,喜阳土而为堤岸之助,畏阴木而为盗气之忧。 在天为云,在地为泽,谓之阳水,其禄在亥,亥为池沼, 存留之水,谓之死水,死水者,刚水也,赖庚金而生,庚 禄到申,能生壬水,乃五行转养之气。至于卯地,卯乃 花果树木,木旺于卯,则能克土,土虚则崩,故堤岸崩 颓,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返,又被阴木盗气, 岂得存活。故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也。《经》云:“死水横 流”,正谓此也。又曰:壬水浩荡,有源之水,并百川而漫 天下,藉土为之堤防。若干支无土,必至漂流四溢,身 衰多遇火土,反见耗源塞流之吝。且壬爱南行,以未 午为胎养之地,财禄和暖之乡,长生归禄,莫过申亥, 盖统宗会元之府,而水得其所归故也。若财多身弱。 值此必能集福。身旺财轻。遇此反受其灾。纵强壮少 年。亦不能胜此也。

    癸水,继壬之后,乃天干一周阴阳之气,成于终而反 于始之渐。故其为水,清浊以分,散诸四方,有润下助 土之功,滋生万物之德。在天为雨露,在地为泉脉,谓 之阴水。其禄到子,子乃阴极阳生之地,辛生庚死之 垣,癸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喜阴金而生,畏阳金而 滞。欲阴木行其根,则能疏通阴土,阴土既通于地脉, 则能流畅。二月建卯,为花果树木,木旺土虚,癸水方 得通达。至于申地三阴用事,否卦司权,天地不交,万 物不通。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围堰,使癸水不能流畅, 困于池沼,无所施设,岂再生物。故癸水生于卯而死 于申,《经》云:“水不西流”,正谓此也。又曰:癸水雨露,阴泽 之润也。若根通亥子,则盈科集流,以成江河。柱无坎 坤,失其生旺之本,终为身弱,局有财官,虽我所用之 物,不可遇之太过,如申子辰全,则水归聚一家,暗冲 寅午戌火为用,反为上格。若明用寅午戌火,须表里 不弱,得之乃佳。或生于深夏,得用财官,不失其倚之 宫,主大富贵,运道再行西北,不为太过之嫌。

    论曰:“五行长生之理,与万物亦同。且如日之初出时, 光明可观,至午离宫,光明愈甚。月之初出,巧若蛾眉, 至望光明圆洁。若人之生也,自少至壮,自老至死,常 理也。人之初生也,婴孩啼笑而已,至壮贤愚方辨,万 物皆一。同甲木生亥,亥令属水,甲木居焉。金旺于秋, 至申临官归禄,庚金得垣,至子则死。壬水生申,申令 属金,壬水居焉。水旺于冬至,亥临官归禄,壬水归垣, 至卯则死。戊土生于寅,寅中有火,戊土生焉。三阳之 时,土膏以动,万物发生”,是戊生于寅也。土旺于四季, 火土有如,母子相生,所以戊随丙临官,归禄于巳,巳 随丁临官,归禄于午,戊土生于寅,己土生于酉,明矣。 若以戊生申,己生卯,何不以壬戊归禄于亥,癸巳归 禄于子?后人妄作《拟土歌》,有“戊己当绝在巳怀”之句, 以“戊生申酉,沐浴戌冠带”,阴阳间隔,谬戾甚矣。或曰: 五行长生,有母而后有子,归母成孕之说也。独土一 行分体用,厚德载物,居中不动者,土之体也。散于四 维,各旺四季,土之用也。体生于巳,乘父母之禄;用生 于申,维父母之位。故水土生申。阴阳家之说,土生于 巳,医家之说。考《五星书》,申为阴阳宫,故水土俱生申 坤位,水土原不相离,而土随水源之说,亦为有理。四 行有一生,独土长生于寅,又生于申,一物而有两生, 以坤艮土之方九,坤属西南,土至此而得朋,故曰“利 亨。”《壶中子》曰:坤之厚重,积土成功,土生于此者然也。 复言戊土生寅,寄禄于巳者,随母得家之义也。是以 土无正位,生物多方,又何疑矣。再考周视作《阴阳定 论》,有云:“乙木生于午,癸水生于卯,辛金生于子,丁火 生于酉,是为阳死阴生。”不知冬至即子水旺时,春分即乙木旺时,夏至即丁火旺时,秋分即辛金旺时,而 坎离巽兑,即子午卯酉之正位。位者时之定在,时者 位之妙用,曷尝逢生于死绝哉?或曰:果如所谓,则乙 木何由生耶?假云在亥,亥中止有甲,甲木何由生耶? 假云在卯,卯中止有乙。试辨以火土金水之例曰:阴 阳相为一体,孔子曰:“太极生两仪。”周子曰:“阳变阴合, 而生水火木金土”,朱子曰:“万物各具一太极。”此三言 者,皆五行之枢纽,即万物“各具一太极”之说,则木之 为物,亦具一太极者可知矣。即“太极生两仪”之说,则 分甲乙而甲为阳之动于先,乙为阴之静于后可知 矣。即“阳变阴合”之说,则甲之为一变,而乙之为一合, 然后能生木者又可知矣。非谓甲是一木,而乙又别 为一木也。夫甲乙相须而为一木,则甲固不必旺于 卯,而卯自不能不为乙以旺于后;乙亦不必生于亥, 而亥自不能不为甲以生乎其先。推而至于丙丁相 须为火,戊己相须为土,庚辛相须为金,壬癸相须为 水,岂不了了然哉!朱子曰:阴气流行则为阳,阳气凝 聚则为阴,非真有二物相对也。蔡氏曰:“东方寅卯木, 辰土生于亥,南方巳午火,未土生于寅;西方申酉金, 戌土生于巳;北方亥子水,丑土生于申。”又曰:“金木水 火土,各有一阴一阳,如甲便是木之阳,乙便是木之 阴。乙以质言,甲以气言。阴主翕,凡聚敛成就者,乙为 之也。阳主辟,凡发畅晖散者,甲为之也。”观此亦见甲 不必主、乙不必生之说矣。其言足以破前说之偏,而 有合古人原论十干之义也。再考《广录》,“甲是木之干, 乙是木之根,丙火之宿,丁火之光,戊土之刚,己土之 柔,庚金之质,辛金之刃,壬水之源,癸水之流”,是甲乙 一木而分阴阳,非死木活木岐而二之也。既一木皆 同死同生,故古人只有四大长生之说。今分阴阳为 二,所以有阳死阴生,阳生阴死之辨。考陈抟甲木乙 草,丙火丁灰,戊土己砂、庚金辛石、壬水癸泉之说,是 亦分而为二也,若不分,则官煞食伤、印绶枭神、劫败、 比肩,何以一物名而为二,而吉凶祸福,迥不同耶?看 命者,当以前说为是。

    《论地支》

    地支之用,不比天干,动静不同,圆方迥异。然五行所 属则一,而所处之地不一,且如在年则有在年之论, 在月则有在月之论,在日时则有日时之论,其阴阳 轻重刚柔,岂可泥于一体?今当以“月提”为主,所藏所 用,要见何神,所耗所嫌,要系何物。凡四柱之神,较量 浅深而用。

    子十二支之魁,溪涧汪洋之水,乃戊土旺地,然必过 大雪之期,一阳来复之后,方能盛旺。辛金所生,亦必 于阳回水暖,而后能生也。与午相冲,与卯相刑,与申 辰三合,若申子辰全会起水局,即成江海发波涛之 声也。

    丑虽隆冬,有冰霜之可怯,但天时已转二阳,是以丑 中己土之暖,能生万物,辛金养地,岂只深藏。见戌则 刑,见未则冲,库地最宜刑冲,不为无用。见巳酉三合, 会起金局。若人命生于丑月,而日时多见水木,必侧 行巽离之地,而土方不衰耳。

    寅建于春,气聚三阳,有丙火生焉。寅刑巳,巳合申,并 旺而为贵客。旺于卯,库于未,同类则为一家。至午则 火光辉而有超凡入圣之美。见申则寅受冲,而有破 禄伤提之忧。若四柱火多,则又不可入南方火地。《语》 云:“木不南奔”是也。

    “卯木仲春,气禀繁华,虽用金水,不可太过。若干头庚 辛叠见,地支不可见申酉,恐有破伐之害。地支亥子 重逢干头,不可见癸壬,主有漂流之伤。”见酉则冲木 必落叶,见亥未则合木必成林。若时日归于金重,大 运更向西行,患不禁也。

    辰建季春,为水泥之湿,而万物之根,皆赖此培养。甲 至此虽衰,而有乙之馀气。壬至此虽墓,而有癸之还 魂。见戌为钥,能开库中之物。若三戌重冲破门,非吉 日时,多见水木,其运更向西北,则辰土不能存矣。 巳当初夏,其火增光,是六阳之极也。庚金寄生,因赖 戊母。戊土归禄,乃随火娘。见申则刑,刑中有合,翻为 无害。见亥则冲,冲而必破,更为有伤。若运再行东南 生发之地,便成烧天烈焰之势矣。

    午月,炎火正升,入中气则一阴生也。庚至此为无用, 己至此为归垣,见申子则必战克,见寅戌则越光明。 运行东南,正是身强之地,若入西北,则休囚丧形矣。 未当季夏,则阴深而火渐衰。未中有乙木有丁火,是 藏官藏印,不藏财也。无亥卯以会之,则形难变,只作 火土论。无丑戌以刑冲之,则库不开,难得官印力。柱 “中无火,怕行金水之运;日时多寒,偏爱丙丁之乡。”盖 用神之喜忌,最当分晓,不可毫发误也。

    申宫,水土长生之地,入巳午则逢火炼,遂成剑戟,见 子辰则逢水淬,益得光锋。使木多无火,金终能胜,若 土重堆埋,金却有凶。盖申乃顽钝之金,与温柔珠玉 不同,故也酉建八月,金色白水流清,若遇日时火多运,更愁东 去。若遇日时木旺运,亦怕南行。柱见水泥,应为有用, 运行西北岂是无情?然逢巳丑三合,亦能坚锐,岂可 以阴金为温柔珠玉而泥论哉。

    戌乃洪炉之库,钝铁顽金,赖以炼成。见辰龙则冲出 壬水,而雨露生焉。见寅虎则会起丙火,而文章出焉。 然火命逢之,则为入墓,宁能免于不伤哉。

    亥地六阴,雨雪载涂,土至此而不暖,金至此而生寒, 其象若五湖之归聚,其用在三合之有心。是故欲识 乾坤和暖之处,即从艮震巽离之地而寻之也。大抵 五行用法,总无真实,生死衰旺,亦假名耳。直向源头, 明其出处,如五阳为刚,五阴为柔,若失令身衰,不遇 资扶,而频泄气,则刚者失其为刚;若得令身强,用事 有助,则柔者不失之柔。中间又分木火为阳,金水为 阴,皆喜生扶资助,要以中和为贵。

    《十干分配天文》

    甲木为雷,雷者阳气之嘘也,甲木属阳,故取象于雷 焉。稽诸《月令》,仲春之月,雷乃发声,甲木旺,即其验也。 况雷奋于地,木生于地,其理又无不同者。邵子云:“地 逢雷处见天根。”阳木之生,孰非天根之动为之乎?是 甲木至申而遂绝,以雷声至申而渐收也。凡命属甲 日,主喜值春天,或类象、或趋干、或遥巳、或拱贵,俱大 吉运,不喜西方。《经》云:“木在春生,处世安然必寿。” 乙木为风,乙木长生在午,败在巳,在午而生者,盖乙 为山林活木,至夏来而畅茂,《诗》所谓“千章夏木青”是 也。其败巳云何?巳乃巽地,巽为风,木盛风生也。风生 于木而反摧木,犹之火生于木而反焚木,其取败也 固宜,所谓乙木为风者,本其所自生云尔。如人乙日 建生者。在秋令大吉。秋令金旺。乙木能化能从。而盘 根错节。非利器无所裁成。逢亥必死。其落叶归根之 时耶。

    丙为日,《说卦传》曰:“离为火,为日。”日与火皆文明之象, 是以丙火为日之名不易焉。太阳朝出而夕入,阳火 寅生而酉死,而又何异乎?万骐《真宝赋》以丙日丑时 为日出地上之格,有旨哉。凡六丙生冬夏,不如春秋。 春日有晅万物之功,秋阳有燥万物之用,冬则阴晦, 夏则炎蒸,宜细推之。

    丁火为星,丙火死而丁火遂从生焉,在天之日薄而 星回也,类如是。星象惟入夜,故灿烂,阴火惟近晦,故 辉煌。丁不谓之星而何?《真宝赋》云:“阴火时亥,富贵悠 悠。”解者以此为财官印之三奇,亦可矣。岂知亥在北 方,是为天门,又星拱北之说乎?凡丁日生人,喜遇夜, 喜遇秋,如星光之得时也。又喜行身弱地,如石里所 藏,属丁火,石虽在水,即时取击,亦自有火。其丁巳一 日多克父兄妻子,盖财忌比劫,兄屈弟下,巳中有戊 土伤官也。

    戊土为霞,土无专气,依火以生,霞无定体,借日以现, 知丙火之为日,则知戊土之为霞矣。是霞者日之馀 也,日尽而霞将灭没,火熄则土无生意,故谓之霞也。 大挠氏演《纳音五行象》,以戊午为天上火,意盖如此。 如戊土日主爱四柱带水,则为上格,霞水相映而成 文彩也。更喜年月干见癸,癸则为雨,雨后霞见而睹 文明也。

    己土为云,己土生居酉,酉兑方也,其象为泽。《先正》曰: “天降时雨,山川出云。”然则云者,山泽之气也,己虽属 土,以此论之,则其谓之云也亦宜,故甲己合而化土, 其气上升而云施,云雷交而作雨,其泽下究而土润, 此造化之至妙者。凡身主属己土,贵坐酉,贵春生,贵 见甲坐亥者,不可见,乙木云升天,遇风则狼藉而不 禁也。

    庚,金为月,庚乃西方阳金,何以知其配月乎?曰:五行 之有庚,犹四时之有月也。庚不待秋而长生,然必秋 而始盛;月不待秋而后有,然必秋而益明。以色言,月 固白也,其色同矣。以气言,金生水也,潮应月也,其气 同矣。古甲子以庚为上章,见其与日平明也。《经》云:“金 沉在子”,见其与月沉波也。三日月见庚方,见月初生, 与庚同位也,故曰:“庚金为月。”如人庚日生者,四柱有 乙巳字出,谓之月白风清,秋为上,冬次之,春夏无取, 辛金为霜。八月辛金建禄之地,是月也,天气肃,白露 为霜,草木黄落而变衰,故五行阴木,绝在此地,若木 经斧斤之斩伐,未有能生焉者也。斧斤以时入山林, 严霜以时杀草木,揆之天道,参之人事,信乎辛金之 为霜矣。或曰:“霜常避日,丙与辛合何也?”曰:此亦相克 之理也。火惟克金,故相合而水斯化。霜惟避日,故相 遇而冰以消,亦为水也,是之取耳。如辛人坐卯,未透 乙,大富,生亥透丙,则贵爱冬生。

    壬水为秋露,春亦有露,何独拟之以秋?盖春露,雨露 既濡之露,秋露,霜露既降之露也。露一也,春主生,秋 主杀,功用不同有如此。然吾以壬为秋露也,盖露属 水,而壬水生于申,水本能生木者,水既然在此而生,

    木何由于此而绝?故知壬之为露,秋露也。如壬日生
    考证
    秋,见丁火最显,丁为星河,壬为秋露,一洗炎蒸,象纬

    昭然矣。

    癸水为春霖,癸水生卯月,号曰春霖,盖阴木得雨而 发生也。然至申则死,七八月多干旱也。且卯前一位 是辰,辰龙宫也,卯近龙宫而水生,龙一奋遂化为雨 焉。卯为雷门,雷一震而龙必兴焉。观此则癸水其春 霖矣。如癸卯日透出已字者,有云行雨施之象,其人 必有经济才也。春夏吉,秋冬不吉。《诗》曰:“癸日生逢己 巳乡,杀星须要木来降。虽然名利升高显,争奈平生 寿不长。”

    《十二支分配地理》

    子为墨池,子在北方,属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凡 命逢子年生者,时喜见癸亥,谓之“水归大海”,又谓之 “双鱼游墨”,必为文章士矣。

    午为烽堠,午正位于南,属火土,其色赤黄,名之曰“烽 堠”者此也。又午为马烽堠,乃戎马兵火之处所也。午 生人,时利见辰真龙出,则凡马空矣,谓马化龙驹。 卯为琼林,卯系乙木,位居正东,于时为仲春,万物生 焉,色若琅玕之青,故曰“琼林。”卯年遇己未时者,是为 兔入月宫之象,主大贵。

    酉为寺钟,酉属金,位近戌亥。戌亥者天门也。钟金属 也,寺钟敲则声彻天门。又酉居正西,寺则西方佛界 也。酉见寅吉,谓之“钟鸣谷应。”

    寅为广谷,寅乃艮方,艮为山,戊土长生,于是而广谷 之义著矣。然寅宫有虎,寅生人而时戊辰者,谓之虎 啸,而谷风生,威震万里。

    申为名都,坤为地,其体无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申, 坤也,都者,帝王所居。申宫壬水生,又与艮山对,是水 绕山环也。凡命爱申年亥时,乃天地交《泰》。

    巳为大驿。大驿者,人烟凑集,道路通达之地,巳中有 丙火戊土,是其象也。又巳前有午马,故曰“大驿。”巳生 喜得辰时,蛇化青龙,于格为千里龙驹。

    亥为悬河,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悬河。亥即天门, 又属水,非悬河之象乎?亥年建生时,见“寅辰”二字,是 乃水拱雷门。

    辰为草泽,《左传》曰:“深山大泽,龙蛇生焉。”夫泽水所钟 也,辰在东方之次,为水库,故为草为泽。辰逢壬戌癸 亥,即龙归大海格。

    戌为烧原,戌月在九秋,草木尽萎,出家焚烧而耕。又 戌属土,是以称名“烧原。”故戌与辰地皆贵人所不临 也。戌生逢卯,号曰“春入烧痕。”

    丑为柳岸,丑中有水,有土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木 也,故谓柳岸。《诗》曰:“柳色黄金嫩”是也。丑人时见己未, 乃月照柳梢,极为上格。

    未为花园,花园属之未,不属之卯,何也?卯乃木旺,自 成林麓;未乃木库,如人筑墙垣以护百花也。以百花 言,未中有杂气耳。未年入双飞格最妙。如辛未见戊 戌,两干不杂是也。

    或问:“十干之所取象,有自其配合言之,有自其生克 言之,又有自其方位,自其时令,自其始终言之,不同 何也?”曰:“予各举其一隅而为言也。善学者类而推之, 则十干各有消息盈虚之机,各有声应气求之妙矣。 斯道也,造化自然之道,岂予一人之私言哉?”又曰:“十 二支辰戌丑未居四隅,乃对待之体,所谓支属地,地” 能静而不能动也。戊己居中央,乃流行之用。所谓“干 属天”,天能动而不能静也。故地支四土,非加益也,以 其有专气耳;天干二土,非加损也,以其无定位耳。使 干支无分数之差,何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乎?夫天元 之数有十,予既分配以天文,而地元之数十有二,予 又分配以地理。然则所谓牵强与?殆非也。昔者圣人 作《易》,于八卦之象,远取诸物,近取诸身,重复明之,而 有所不置。干支之理,一《易》书之理也。术家者流,语数 而违理者多矣。予故表而出之,赋云:论用神,论日主, 各有所宜。取地脉,取天元,是或一道,盖必兼此妙焉, 然后为至也。不然,是亦一得之愚而已。又天元之分 配循其序,地支则举“其四生四败、四库之位,而错综 之者,亦有见也。学者合前说而观之,思过半矣。” 《醉醒子》曰:“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物宗焉。 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故金木水火土无 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久炼。太阳火忌林木为仇,梁栋 材求斧斤”为友。火隔水不能镕金,金沉水岂能克木。 活木忌埋根之铁,死金嫌盖顶之泥。甲乙欲成一块, 须加穿凿之功。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樗木 不禁利斧,真珠最怕明炉。弱柳乔松,时分衰旺。寸金 丈铁,气用刚柔。陇头之土,少木难疏。炉内之金,湿泥 反蔽,雨露安滋朽木,城墙,不产珍金,剑戟功成,遇火 乡而反坏;城墙积就,至木地而愁伤。癸丙春生,不雨 不晴之象。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极锋抱水之金, 最钝离炉之铁。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庚辛逢火旺, 气散南离。土燥火炎,金无所赖。木浮水泛,火不能生九夏镕金,安制坚刚之木。三冬湿土,难堤泛滥之波。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废铁“销金,岂是滋流之本。 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虚反被水相欺。火无木则终其 光,木无火则晦其实。”乙木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庚 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凝霜之草,奚用逢金,出土 之金,不能胜木,火未焰而先烟,水既往而犹湿。大抵 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镕, 皆非天地之正气也。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 超凡入圣之机,脱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且如“北金恋水而沉 影,南木飞灰而脱体,东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实金而 虚巳。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求之求之 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论地支属相》

    或问“地支有属相,而天干则无者,何也?”答曰:“天干动 而无相,地支静而有相。盖轻清者天也,重浊者地也, 重浊之中,乃有物焉。故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 兔,辰属龙,巳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戌 属犬,亥属猪。此十二属相,亦有奇偶之分,盛衰之用。 奇者,鼠虎龙马猴犬,一则属阳,六兽之足皆单。偶者” 牛、兔、蛇、羊、鸡、猪二则属阴,六兽之足皆双,惟蛇无足, 又何取义?盖巳在月乃纯阳之月,在时乃纯阳之时, 数则偶而时则阳,故用蛇以象之。蛇乃阴物,不用其 足,而象已著,疑亦讳言乎阴之意尔。况亦有双头者, 可验十二相,即三十六禽中取其首者拟之,自有阴 阳之别,单双之分,此造化之所以为妙也。或问“十二 属相,各有所缺者,何也?”答曰:“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 天地尚缺,兽体岂全?故鼠少光夜出;牛无牙唇吻,虎 无项和身而转;兔缺唇无雄,龙亏耳角听,蛇无足快 行,马怯胆,常立不眠;羊无瞳,死不闭目;猴无脾,喜食 果物;鸡无肾,淫而无节;犬无胃,食秽善呼;猪无斤,常 眠少立。此系阴阳不”备之意,亦与造化相应,惟人独 会其全,此其所以贵也。王充《论衡》曰:“五行之气相贼 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寅木也,其禽虎;戌土也,其禽犬;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 虎所服。亥水也,其禽豕;巳火也,其禽蛇;子亦水也,其 禽鼠;午亦火也,其禽马。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 害,故马食鼠粪而腹胀。然亦有不相胜者,午马也,子 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 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 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猕猴畏 鼠者也。啮猕猴者犬也,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 猴何故畏鼠?戌土也,申猴也。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 十二辰之禽?以气性相克,则尤不相应。大凡含血之 虫相服,至于相啖食者,以齿牙钝利,斤力优劣,自相 胜服也。

    《论人元司事》

    夫一气浑沦,形质未离,孰为阴阳?太始既肇,裂一为 三,倏忽乃分。天得之而轻清为阳,地得之而重浊为 阴。人位乎天地之中,禀阴阳冲和之气。故此轻清者, 为十干主禄,谓之天元;重浊者,为十二支主身,谓之 地元。天地各正其位,成才于两间者,乃所谓人也。故 支中所藏者主命,谓之人元,名为司事之神。以命术 言之,为月令用神。《经》云:“用神不可损伤,日主最宜健 旺是也。如正月建寅,寅中有艮土用事五日,丙火长 生五日,甲木二十日;二月建卯,卯中有甲木用事七 日,乙木二十三日;三月建辰,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 壬水墓库五日,戊土一十八日;四月建巳,巳中有戊 土七日,庚金长生五日,丙火一十八”日;“五月建午,午 中有丙火用事七日,丁火二十三日;六月建未,未中 有丁火用事七日,甲木墓库五日,己土一十八日;七 月建申,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壬水长生五日,庚金 二十日;八月建酉,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辛金二十 三日;九月建戌,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丙火墓库五 日,戊土一十八日;十月建亥,亥中有戊土,五日甲木 长生,五日壬水用事二十日;十一月建子,子中有壬 水用事,七日癸水二十三日;十二月建丑,丑中有癸 水用事,七日庚金墓库,五日己土一十八日。此十二 支,按十二月各藏五行,为人元,以配四时,则春暖秋 凉、冬寒夏热,如环无端,终而复始,岁功毕而成一年。” 再考《玉井》,则以甲丙庚壬各三十五日,乙丁辛癸各 三十五日,戊己各五十日,共计三百六十日。

    图

    《醉醒子》曰:“时行物生,天道之常。一岁之中,虽有进退, 四时之内,本无轻重。故以金木水火分旺四时,各得 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有十八日,共二百六十日,乃成岁焉。立春之后,则用阳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 戊长生。惊蛰后六日,则用阴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 清明后十二日,则用戊土十八日,阳水归库,阴水返” 魂,夏秋冬亦如此。渊源渊海,则以立春之后,己土馀 气几日?艮土分野几日?丙戊长生,先后各得几日,卯 月癸水寄生几日?辰月阳水归库,阴水返魂亦各几 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后又何馀哉?分野者,聚 一方之旺气;长生者,归母成孕;先后者,盖有寅而后 生丙,有丙而后生戊,寄生者,徒有虚名,乃无实位,归 库者,绝其生气而收藏,返魂者,续其死气而变化,此 五行生死进退之元机,岂可以几日为限哉?且春之 用木,秋之用金,固一定之理也。若杂揉寓处之神,占 用几日,则本宫主气之数,未尝不缺而亏矣,则何以 见春木夏火,一气流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数耶?以四 季配五行之用,乃主“有纳客之数,客无胜主之理。但 主气之司权,自有初中末三气之浅深,用之者特宜 较量轻重言耳,又岂可以三五七日为限哉?”其说足 以破渊源之误。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论年日时不论 人,命重提纲,厥有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