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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内涵

旧石器时代,接着是新石器时代,考古学者将新石器时代分为早期、中期、晚期。早期以大坌坑文化为代表,中期以牛稠子文化为代表,晚期以大湖文化为代表。大坌坑文化,最早在台北县八里大坌坑发现后辨识;牛稠子文化,最早在台南县仁德乡牛稠子发现后辨识;大湖文化最早在高雄县路竹乡大湖发现后辨识。大坌坑文化,又称粗绳纹陶文化,其陶器器表印有粗绳纹;牛稠子文化,又称细绳纹陶文化,其陶器器表印有细绳纹;大湖文化,又称灰黑陶文化,其陶器颜色,以灰黑陶为主。

新石器时代早期:大坌坑文化

大坌坑是台湾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广泛分布于台湾本岛及澎湖:台北县八里乡大坌坑遗址下层、台北市芝山岩遗址下层、圆山遗址下层、台南县归仁乡八甲遗址下层、七甲遗址、南关里、南关里东、高雄县林园乡凤鼻头遗址下层、孔宅村、福德爷庙、六合遗址、澎湖县马公市果叶遗址等。根据地区性的差异、文化内涵和时间的早晚,可能分为北部的大坌坑类型和南部的八甲类型。[1]另外,八甲遗址可能是此文化的早期,澎湖果叶、归仁七甲、善化南关里、南关里东可能是此文化的晚期。其年代依据南部地区的绝对年代推测,在距今6500-4300年之间。

大坌坑文化的陶器通称粗绳纹陶。特征是手制,质较松软,通常含砂,火候不高约摄氏450-500度之间,表面颜色呈暗红、浑褐、浅褐色。器型简单,通常只有钵、罐为多,口缘低矮厚重,常见带有突脊;圈足矮厚穿孔,并常于口部或脊上施加各式篦划纹。石器的数量不多,种类也少,计有打制石斧、磨制石斧、石锛、网坠、石镞、有槽石棒等。

南瀛遗址里头,有八甲、南关里、南关里东等处大坌坑文化遗址,及白河水库坝顶一处粗绳纹陶堆积。其中,八甲遗址因造桥暴露文化层断面,经考古学者黄士强调查,并在考古人类学刊发表。八甲遗址没有经过试掘与正式发掘,仅依据建造桥梁形成的文化层断面及采集到的陶石器,学者普遍认为与台北大坌坑的陶石器相当类似,是南瀛最早发现的大坌坑文化遗址。

白河水库坝顶遗址,由许清保、许清长所调查发现,经考古学者朱正宜探 勘,没有发现粗绳纹陶的层位。南关里、南关里东经过抢救发掘,不论层位、年 代都相当清楚。南关里、南关里东两遗址,可以说目前大坌坑文化最完整的记录。依据出土的遗物,学者将大坌坑文化分为早期与晚期,八甲遗址属于大坌坑早期文化,南关里、南关里东属于大坌坑晚期文化。早晚期主要依据陶器的变化,还有碳14年代。

八甲遗址出土的陶器为罐和钵,南关里出土有罐、钵和盆形豆。八甲遗址的罐形器有2种典型的口部:1.低口、厚颈、薄唇、外侈,口部内缘常施以划纹;2.唇、颈之间外缘有一圈突脊,这种口部有内敛的趋势,在口部的外缘,突脊以上,施以划纹,以下施以绳纹。南关里、南关里东,罐形器主要为:1.矮短口通体施以绳纹的球体罐;2.鼓腹罐和折肩罐,折肩罐,肩以下施以绳纹,口及肩以上施以划纹或彩绘。南关里、南关里东突脊可能已经减少或消失,突脊是大坌坑早晚期相当重要的分野。除了突脊外,器物的多样,应该是晚期发展的结果,南关里、南关里东器型的变化较丰富,罐钵外,还有带缘盆附长条镂孔圈足豆。当然,八甲遗址仅有地表采集,采集的标本数量并不多,所出现的差异,可能与采集点和标本数有极大的关系。八甲遗址,碳14年代,距今5500年,有位考古学者认为以贝壳所做的年代资料,可能会偏早,而且,仅有一件碳14年代,是否能含盖整个遗址的年代,不无疑问;考古学者刘益昌依据地质资料及碳14减数修正后,年代应该可信。

八甲遗址是带有贝冢的遗址,采集层位里头的贝壳当碳14的定年样本,可能比木碳和骨头容易。八甲遗址虽然碳14绝对年代落在距今5500年前,相信整个遗址,有相当长的延续时间。考古学者黄士强,依据类型学的观点,东南亚、日本的年代,皆可早到8000至1万年前,八甲遗址的年代可能更早,但台南期海进(6500-5000年前),出现的年代,令其困惑。

南关里有两层文化层,上层碳14年代距今4300年,下层年代距今4600年,两层文化层年代非常接近,距今4500年,南关里已经是南岛语系民族长期居住的聚落了。南关里东还没有碳14的年代资料,从出土器物判定,年代应该与南关里接近。两遗址在出土遗迹遗物上,可以说创下台湾考古多项记录。南关里出土最早的狗全骨骸,学者推测是刻意埋葬,可能是台湾南岛语族最早养狗的记录,南关里出土的碳化稻米、小米粒,可以说是台湾最早食用稻米、小米的证据。南关里、南关里东出土的陶石器数量还未统计完成,无疑是目前台湾大坌坑文化出土器物最多最丰富的遗址,对大坌坑文化器物的演变,可以提供最完整的讯息。

南关里、南关里东共出土约96具墓葬,其中2具木棺葬,可以说是台湾最早用木头做为棺具的证据。96具墓葬,是目前大坌坑文化最多的墓葬记录,是研究史前文化墓葬仪式最珍贵的资料。96具墓葬,以仰身直肢为主,头朝南,偶见陪葬品,合体葬,成年人有拔牙的习俗。从八甲出土的橄榄石玄武岩的石斧及玄武岩质安山岩石锛,南关里、南关里东出土的橄榄石玄武岩石斧及玉凿,证明距今5000年左右,台南的史前文化与澎湖及东部地区,已经有明显的互动关系。

大坌坑文化,通常位于河口或近于海岸的阶地,从事狩猎和鱼捞,采集野生植物的种子和植物纤维。[2]从遗址范围及文化层的堆积研判,学者认为大坌坑文化早期的聚落较小,或许还处于游耕阶段,到了晚期的南关里、南关里东,从文化层堆积及相当数量的灰坑及取水用的土井,学者认为已经进入定居的阶段。大坌坑文化,学者推测是南岛语系民族祖先的文化。[3]语言学者、人类学者、考古学者,对大坌坑文化都有份浓厚的兴趣,对南岛语族的起源、扩散、传承互动,提供有力的证据。

新石器时代中期:牛稠子文化

牛稠子文化,是大坌坑文化晚期在台湾逐渐发现形成的几个地方性文化之一,通称为“绳纹红陶文化”。南部以牛稠子文化为代表;学者依据年代、文化内涵和生业形态略有不同,又分为牛稠子、凤鼻头、垦丁等类型。[4]牛稠子类型,主要遗址有台南县仁德乡牛稠子、官田乡国母山、善化镇右先方;凤鼻头类型,主要遗址有高雄县林园乡凤鼻头、潭头山遗址,弥陀乡螺底遗址;垦丁类型,主要有屏东县恒春镇垦丁。年代距今约4700-3500之间。

绳纹红陶文化,其陶器以夹砂和细质的红陶为主,手制而以慢轮整修。器型有罐、钵、盆、杯、盘、豆、细颈瓶、三实足鼎形器。陶器外表部分素面,部分装饰有较细致的绳纹,主要施于颈部以下,除容器外尚有纺织用的纺轮和装饰用的陶环。石器类型与数量相当丰富多样,主要有打制和磨制的斧锄形器、磨制锛凿形器、磨制矛镞形器、磨制大形犁形器、磨制石刀、网坠等。石器出现大量的农具,及碳化稻米、小米的出土,显示生活方式已是以种植谷类作物为主的农业。部分遗址中并发现贝冢,其中出土大量贝壳、鱼骨、兽骨,显示对狩猎及海洋资源也有浓重的依赖。

南瀛遗址里头有牛稠子、右先方(锋)、国母山、湖仔内、网寮、崁脚、十三甲、中洲、五甲、沙仔田、番仔埤等11处。其中,右先方经过抢救发掘;牛稠子经过试掘;国母山虽经过试掘,有简单的试掘报告资料外,1973年建造高速公路取土时,整个遗址遭到破坏,有大量的遗物散落田间,依据采集的器物,可做初步的判断;其馀均为地表采集,遗物数量少,甚至找不到遗址的位置。

右先方遗址经过抢救发掘,层位、年代都有完整的记录,是研究牛稠子文化很好的材料。牛稠子遗址,经过试掘,层位、年代都也有完整的记录,只是试掘的面积太小,无法了解整个遗址文化层堆积的方式及年代间的关系。学者同样将牛稠子文化分为早晚期,早晚期画分的依据,主要是器表的绳纹,绳纹较粗、较深,应该是早期的器物,与大坌坑文化的陶器较接近。其实,要将粗绳纹和细绳纹做明显划分,不是很科学的做法,只是学者为了研究方便,将连贯的历史切开,分做两个不同的文化,其实,多数学者认为大坌坑文化与牛稠子文化间有明显的传承关系。

同样,学者将牛稠子文化分为早晚期,绳纹陶出土的比例,是很好的依据,早期遗址绳纹陶的比例较高,晚期遗址绳纹陶的比例较低,代表晚期制陶时,已经逐渐不在器表加印绳纹。当然,器物可以判断年代的早晚,碳14的测定,更印证一个遗址的年代。牛稠子遗址,经过试掘,取得一个碳14年代,距今3500年,学者依据取样及出土器物,研判碳14的年代属于较晚的堆积,牛稠子遗址的年代,应该会早到距今4000年左右。

右先方遗址,依据考古学者的说法,先取一个碳14年代,往后,还有多个碳14年代送验。牛稠子、右先方的碳14年代接近,但从器物看来,牛稠子应早于右先方,从文献及现场采访记录,牛稠子绳纹陶的比例远高于右先方。右先方遗址,正式报告还未出炉,有关陶石器的类型、数量、比例,还不是很清楚,同期间的器物,是否因环境条件的不同及环境适应,而出现物质文化的差异,可能要等待更多的牛稠子文化遗址的发掘,对其文化内涵才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从年代的连续,墓葬、陶、石器型制比对,牛稠子文化应该直接传承自上期的大坌坑文化。在垦丁国家公园内,至今虽未发现大坌坑文化的遗留,但在垦丁史前遗址及其他数处史前遗址所见的史前文化,或即为大坌坑文化的持续发展。

新石器时代晚期:大湖文化

大湖文化是分布于台南和高雄一带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主要遗址为高雄县湖内乡大湖遗址、台南县官田乡乌山头遗址、善化镇三抱竹遗址、玉井乡鹿陶遗址等。学者依据年代、文化内涵出现的差异,分为平原区的乌山头类型和丘陵区的鹿陶类型。

乌山头类型,陶器以灰黑陶为主,器型有罐、瓶、钵、带沿盆、厚唇盆等;鹿陶类型以橙色陶为主,器型除罐外,尚有相当数量的把手。 南瀛遗址里头有乌山头、三抱竹、五间厝南、五间厝、五间厝北、北三舍、石头埔、道爷南、湾港、月眉园、大营、八角寮、新化B、茅港尾、火烧珠、右武卫、麻豆寮、下营上帝庙、老师园、南部、三结义(二)、国母山、官田、水雉复育区、菝仔林、渡子头(一)、凤梨山、桥头、上茄苳、鹿陶、两奶山、湾丘等33处遗址。其中,乌山头、三抱竹、五间厝南、五间厝、五间厝北、北三舍、和石头埔,都经过抢救发掘,层位、年代都有完整的记录,对其文化有较深入的了解;鹿陶、两奶山经过试掘,有简单的记录,对其文化有初步的了解;其馀是地表采集,仅依据地表采集的标本做粗略的判断。

大湖文化首先在高雄县大湖发现,因其陶器出现灰黑陶,学者乃称为“灰黑陶文化”。大湖遗址是大湖文化命名的遗址,仅经过试掘,对其文化内涵的了解并不深入。反而,乌山头、三抱竹、五间厝南、五间厝、五间厝北、北三舍、石头埔等遗址经过抢救发掘,层位、年代都有完整的记录,对其文化有较深入的了解。经过抢救发掘的遗址,遗迹遗物相当类似,碳14年代距今约在2500-2800年间。学者又将大湖文化分为大湖文化乌山头类型和大湖文化鹿陶类型。

乌山头遗址是大湖文化乌山头类型的代表性遗址,经过抢救发掘,并有正式报告。依据考古学者李坤修的报告,乌山头遗址出土的陶器有陶容器、陶盖、陶网坠、陶纺轮、陶环、陶珠与管珠。陶容器依器型又分为1.罐、2.瓶、3.盆、4.钵、5.豆等5类型。陶盖有3型:1.浅钵型,中央有一桥形把;2.浅钵型,中央有鱼尾状把;3.飞碟型,中央有一孔。

陶网坠:粗短的圆柱体,中央有一小孔。功用使鱼网下坠。陶网坠是大湖文化乌山头类型特有器物。陶纺轮:李坤修分为6型,笔者将其简化为3型,即1.双锥型,状如算珠;2.单锥型,侧看为梯形3.扁圆型。

陶环:李坤修分为6型,笔者简化为4型:1.断面为四角形的四角环,2.断面为圆形的圆形环,3.断面为细长方形的扁平环,4.断面为半月形的D形环,其演变形为三角环。乌山头的环与其他器物不同,其他器物的器表为灰黑色的还原烧,陶环的器表为红色,显然,是刻意采用氧化烧制造完成,实用器物采用制作技术较复杂的还原烧,装饰品却采用氧化烧,这样的行为倾向,颇耐人寻味。

石器:乌山头遗址出土的石器量并不多,采集及发掘共100多件。器形分为矛头、箭头、石刀、石斧、石锛、石环、玉管珠等,其材质有台湾玉、板岩、砂岩、玄武岩、基性变质岩、绿泥岩等6种。石器数量与前期牛稠子文化相对减少,这种现象,值得探讨;李坤修从鹿角的锯痕及高温熔化石器,怀疑乌山头已经进入铁器时代。当然,考古需要的是证据,没有明显的铁器出土,合理的怀疑,只能说明系学者敏锐的用心而已。

墓葬:乌山头遗址出土39具墓葬,35具人体墓葬,4具狗全骨骸。人体墓葬葬姿,以仰身直肢葬为主,俯身直肢葬则最具特色。墓葬的头向朝北,异于大坌坑和牛稠子文化的头向朝南。拔牙:乌山头遗址出土的墓葬,仅有女性拔牙,拔牙习俗可能是当时社会制度化的行为。覆脸陶:将破碎的大陶片覆盖在死者脸部,这种习俗,是乌山头文化的特色。陪葬品:仅有成年女性以陶容器为陪葬品,成年女性死亡,以陶容器陪葬,可能是当时社会制度化的行为。另外,1具小孩有陶容器陪葬品,1具小孩以陶管珠为陪葬品。狗全骨骸墓葬的出土,印证乌山头文化人与狗间良好的互动关系。

乌山头遗址出土的墓葬、陶器、石器,可以说是新石器晚期南瀛典型的文化内涵。在曾文溪以南的南科三抱竹、五间厝北、五间厝南、北三舍、石头埔等遗址,与乌山头遗址有相当类似的文化内涵。虽然,个别遗址间有些差异,例如:乌山头尚未出土大型瓮棺葬,南科各遗址都有大型瓮棺出土,乌山头、三抱竹、五间厝南同样都有覆脸陶出土;整体说来,乌山头与南科大湖文化是大同小异。曾文溪以北,同样,发现几个遗址出土的器物与乌山头遗址相类似,这些遗址仅有地表采集,但从器物研判,极可能是学者所称的乌山头类型。

鹿陶遗址是大湖文化鹿陶类型的代表性遗址。1968年,国分直一、陈春木、刘茂源等人试掘,未见试掘报告,陈春木在<<南瀛文献>>发表发掘遗迹之经过。学者将其定为鹿陶类型,应该与乌山头类型有明显差异。笔者曾多次前往调查采集,发现其陶器,红陶大于黑陶,石器出现打制石器,磨制石器器型异于乌山头类型,因采集标本数量不多,对其了解并不深入。另外,臧振华在同类型的两奶山试掘,对其文化内涵,或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传承互动

从大坌坑文化出土的墓葬、陶器、石器及年代,学者研判与牛稠子文化有直接的传承关系;至于牛稠子文化与大湖文化的关系,在墓葬、陶器有较明显的变化,学者正在找寻两者的关连;目前,只从年代及文化内涵,还无法肯定两者间具有传承的关系。

总之,史前文化仍存在许多未知的谜,要解开这些未知的谜,需要多领域的整合,及学者与民间研究者的充分合作,才能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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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1. 刘益昌,〈台南地区史前文化与变迁〉,《1998第3届鲲瀛文史研习营学员手册》,佳里:爱乡文教基金会,1998,页28。
  2. 黄士强、刘益昌,《全省重要史迹勘查与整修建议--考古遗址与旧社部份》,台北:交通部观光局,1980,页59-60。
  3. 刘益昌,〈台南地区史前文化与变迁〉,《1998第3届鲲瀛文史研习营学员手册》,佳里:爱乡文教基金会,1998,页29。
  4. 刘益昌、陈玉美,《高雄县史前历史与遗址》,凤山:高雄县政府,1997,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