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门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华文库
← | 第五批 | 关于公布江门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府〔2010〕24号 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8日于江门市 |
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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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将位于江门市区内的接龙桥等16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定为江门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市文物管理行政部门及市城乡规划部门及时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做好“四有”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同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按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加控制,并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业主或目前仍使用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户,要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改变或损坏其主体建筑和附属设施,共同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江门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8日
附件
名称 | 年代 | 所在地 |
---|---|---|
接龙桥 | 清代(重修) | 蓬江区棠下镇石头村民委员会 |
莱山梁公祠 | 清代 | 蓬江区棠下镇三堡村民委员会 |
容氏宗祠 | 明代 | 蓬江区荷塘镇良村三良学校内 |
舜举李公祠 | 明代 | 蓬江区潮连街道富冈村 |
木朗农会旧址 | 民国 | 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上屋里 |
篁庄欧阳氏祠堂 | 清代 | 蓬江区环市街道篁庄社区 |
周氏六世祖祠 | 清代 | 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民委员会 |
江门造纸厂旧址 | 民国 | 江海区礼乐街道文昌沙 |
林氏家庙 | 清代 | 新会区罗坑镇石咀村东侯里 |
豪山奎阁 | 民国 | 新会区双水镇豪山村 |
文楼吴氏宗祠 | 清代 | 新会区古井镇文楼村委 |
洪圣始祖馆旧址 | 清代 | 新会区崖门镇京梅村拱北里 |
桃荫别墅 | 民国 | 新会区大鳌镇南沙村 |
梅阁烈士墓园 | 20世纪50年代 | 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马鞍山 |
新会人民会堂 | 20世纪50年代 | 新会区会城街道南宁社区 |
赵母林氏墓 | 明代 | 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