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华文库
← | 第六批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府〔2017〕3号 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9日于江门市 |
第八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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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将位于江门市区内的江门船厂等7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工业遗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古建筑、古墓葬,定为第七批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城乡规划部门及时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做好“四有”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按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加控制,并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业主或目前仍使用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户,要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改变或损坏其主体建筑和附属设施,共同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第七批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9日
附件
序号 | 辖区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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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蓬江 | 江门市甘化厂制糖分厂及附属码头 | 1957年动工兴建,1959年建成投产 | 江门市甘化路56号 | 工业遗产 |
2 | 蓬江 |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凤凰山宋代黎待举公墓及墓群 | 宋理宋淳佑年间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民委员会凤凰山 | 古墓葬 |
3 | 江海 | 江门船厂 | 解放初期五十年代 | 江门市文昌沙129号 | 工业遗产 |
4 | 新会 | 周恩来视察新会大泽旧址 | 中华民国初期 | 新会区大泽镇同和村委会虎爪里 | 近现代重要史迹 |
5 | 新会 | 林锵云故居 | 清朝 | 新会区罗坑镇下沙村大来里 | 近现代重要史迹 |
6 | 新会 | 慈溪本厚堂赵公祠 | 清代咸丰年间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慈溪村上联里 | 古建筑 |
7 | 新会 | 宏仁堂薛氏祖祠 | 清同治三年(1864)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长沙村南里 | 古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