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八 俛宇先生文集
卷之七十九
作者:郭锺锡
1925年
卷之八十

答郑纯可辛丑

塔桥送别。此意良勤。两度情缄。寄自乃谷。敬审省事覃休。甚慰别后之思。夏间业甚工夫。石田禾菽。幸不被虐魃揉坏否。新凉乍动。政不禁同人之怀。锺姑无现忧。荒骚殊败人意。少朋友之来从者今皆遣去。只与奫阿做头时阅故纸以遮眼而已。浮念难除。锺方患此。惟才觉便舍弃。旋作旋觉。旋又舍弃。念其所当念者而已。习之之久。疑若分数之稍减。而舍弃之渐易为力也。且看依此作法。待到腊月三十日竟如何尔。拙技止此。贤者得无笑其困耶。如有所试。幸勿惜提示。令可受用。

别纸

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则阴阳未生之前。只是一太极而不动不静而已耶。极字有穷底意。有中底意。又有屋极北极之极。如何看方得。动极静极立人极之极同一义欤。

通万古而普观则动前又是静阳前又是阴。太极未尝有不动不静底时节。亦未尝有离阴阳而独立底时节。但截自此天地一初头看则动而生阳为之始。而其先之静而阴。已属乎前天地。此图说之从动而生阳说起者也。极是标准之名。如北极屋极是也。皆有至义。极是在中之物。非极字之有中义也。动极静极之极。是穷极之意。人极则标准之义。

朱子曰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既曰先有。又曰即阴阳而指其本軆者何欤。

阳未生而先有阳之理。然此理已立于阴上。阴未生而先有阴之理。然此理已具于阳上。此所以虽曰先有而亦即阴阳而指其本軆尔。未尝有悬空孤立之可指也。

太极为万化根本。则阴阳五行。皆根本乎太极。而图说之一动一静互为其根者。无乃是阴阳之自相为根。而动根于静静根于动之谓欤。

太极之一动一静。互为其根。故阴阳之生于动静者。亦随以互根。以气言则阴而无阳阳而无阴。以理言则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此太极所以为万化根也。

既曰中正仁义。又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而不及礼智何也。

朱子以中正为礼智。虽其单言仁义而包礼智在其中。盖仁义为人性之大关键。与天地之阴阳刚柔。同一意象。

太极以静为体。以动为用否。

太极之静底为軆动底为用。不可云以动以静。盖动静只是流行之称。非物事之定名。

程子性即气气即性之说。以其性与气之本不相离故云。然与主理之

旨恐不相契。

先辈皆如此看。然窃恐是此讥告子生之谓性之见也。

赤子之初生也。其心纯善。故孟子曰大人不失。若夫越椒之生而人知其必灭若敖氏。则其性得非已流于恶欤。

闻其啼而知其灭若敖氏。盖其验之于气韵也。非有见于心性之发也。气韵之恶可变。而惟其不加矫揉之功。故汩其良心而终至于败。

圣人无夜气之说。然否。

夜气云者。朝昼牿亡之馀。值夜静而气稍澄明者也。圣人之气。无时不湛然。何夜气之可称哉。

天地人三才之说。始见于何书。才之义未详。

易大传曰兼三才而两之。才与材通。

或谓明德是气清理透处有这般名目。而中人以下无明德。此说何如。

谓中人以下不能全明德之大用则可。谓之无明德则是乃荀子性恶之说也。此何足与辨。本体之明。生下便得。岂待透露而后立名耶。

随行雁行之以行路看与夫不相逾之两肩相摩。前既蒙批。然而愚意行字似非专指行路而言。虽坐次当序其行列之谓。不相逾亦似是齐等之义。若以朋友为不相逾。而行路之时两肩相摩。则恐非相让之义。亦取骇笑矣。

既曰行则以行时言也。行时如此则坐时之以序。亦可推知。然不可以随行雁行不相逾。为坐时也。古者道路之制。环涂五十六尺。野涂四十尺。可容多少人并肩而行。有事军发。骑步皆成列。何相让于不当让之地乎。

颁白者各自其子弟而为服劳故不提挈。既闻命矣。而若生面之老。无子弟之服劳而躬自提挈。则少者贱者以其生面而寻常视之。似非及人老之义。分任亦近于非礼之礼。

古者仁政。鳏独之老者皆有养也。则闾里邻比。必须有代劳者。不待其发在衢路。然后要生面人分任也。今时则此制不立。行路之间。固难一一为之代劳。苟或遇疲癃滨死负重而不堪者。则随吾所至。暂为分任。亦在其临时量宜。非可以立定成规者。

前批君子之卧。必齐手敛足而仰。未知作何样也。

平身仰卧。足无放开。拱手加于脐腹。恐其为正。

经学念书之以学经读书为释。语似重复。有欠文义。愚意则似是教之以经学而念之书之。未知如何。

教以经学而不费功于他书。教以念书而不留情于作文。何有重复之疑哉。念之书之。亦不成话。念书者诵书之谓。

孙思邈曰胆欲大心欲小。而横渠曰大其心则能軆天地之物。又曰心大则百物皆通。心小则百物皆病。两语莫无相差否。横渠又曰学者不宜志小云尔则欲使学者大其志也。志大与胆大有异否。

心欲小。是戒慎恐惧之谓。大其心。是廓然包容之谓。一则存心之要也。一则居心之量也。孙云胆大。只是志大之谓。而胆字终欠平稳。心大以心之范围言。志大以心之趋向言。

答郑纯可

中秋有书。迄今稽谢。盖贱迹南游四旬。昨始还巢耳。忽此小春。更询色养节宣无变于往日。焦稼结子。粗可以供𫗴粥。而俛首对丌。心天宁静。事理融彻否。斯学头颅之亶在心理。谁曰不然。但心理于唇吻。不足谓心理也。古之人则不然。持敬以存心。即事而穷理。尽其所当然者而达之于所以然者。则内外相涵。本末一致。而尽性至命。只在这里矣。今欲先究乎心理之妙。然后将举而措诸天下之事物。无乃傎乎。心之真诀。无过一敬字。理之大旨。不外乎一是字。苟不曾从事于此。而别求一般奇妙径捷底单方。则不惟愚陋之所不敢知。亦恐从上圣贤更无话可提出也。如何如何。聚星亭赞义。今因振玉有问。略略答去。可并观也。

答郑纯可壬寅

春雨愁人。得书甚喜。况惟侍节嘉顺。尤慰尤慰。锺月前遭从兄之丧。孤露终鲜。悲痛自倍。宁有他事可相闻耶。示谕缕缕。深见用意之近道。而但所谓心理旨诀者。初非别有奥妙玄微奇特异常底。即不过所谓持敬以存心。即物以穷理而已。第观盛意若有所不满于此者而更求单方。此则锺之愚所不敢及者也。锺前所云今欲先究乎此心之妙。然后举而措诸天下之事物。无乃傎乎者。骤闻之诚若可骇。然朱子不曰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乎。所谓穷理者。又不是悬空讨头底。只是去手容足容目视耳听事亲事长交友接物上审其当然之节。以至一思一感。莫不明辨其是非善恶之归。此之谓穷理。理无不明而吾心之妙。莹然无所不彻。便见万理之皆吾度内。而投之所向。沛然而无所疑矣。今不去事物上究其当然之曲折。专就心軆上想像探摸。要见他是理是气是神是形者。此禅家反鉴索照之旨。而阳明之谓心即理者也。况今之学者。只是从唇舌字句上弄去弄来。反有愧于彼之犹有所用工而軆验者乎。程子所谓先明诸心知所往。亦谓明夫事物之当然者而会之于吾心也。朱子所谓大规模细工夫。亦谓立得个包括宇宙之范围了。又须逐事逐物省察裁处。无一遗漏也。岂兀然守着一个心字。把持作弄。欲其恍然自悟于事物之表哉。心上用工。一敬字已是多了。从上圣贤已不啻丁宁告戒我矣。即而受用。便可得验。夫何须于区区荛言之加陈也。意者贤者其必以理字谓别有一物晃晃辉辉地不可遽测者。故每有此等云云乎。锺曾谓理字只当作是字看。贤者其忘之否。惟存心必是。虑事必是。制行必是。此为主理明理循理之实。外此非锺所知也。惟贤者察之。

别纸心经疑义

操存注朱子曰存者只是于应事接物时。事事中理。便是存。窃疑未与物接之时。此心不存。则安能接物而事事皆中理乎。

此语类砥录也。对释氏之坐禅入定而言故如此。砥又问未应接之时如何。曰只要提教它醒便是操。不是块然自守。观此则操存之兼动静言可知。

程子谓操之之道。敬以直内。而旋又曰以敬直内。便不直者何欤。

曰敬以则以字轻。曰以敬则以字重。敬只是此心之自做主宰底。在非着意非不着意之间。初非将此心去捉他一物而用力执持者。故曰以敬则便不直矣。

张子以湛一为气之本。而朱子亦曰湛一是未感物时湛然纯一。愚意未感物时。气不用事则其曰气之本。无乃是理欤。若以湛一为气。则是无异于花潭一气长存。往不过来不续之见也。未知如何。

张子以湛一对攻取。皆就气上言。正指未发之时。真阴之虚静者而言也。虽曰气不用事。而亦未是无气也。其谓气之本者。对攻取之为气之末而言也。阳根阴阴根阳。动静相代。便是往过来续之义。

夫子之于颜冉。问仁则同。而告之不同。故朱子谓可见其学之浅深。然愚意如宾如祭。似皆是非礼勿动上工夫。乌在乎浅深之可论乎。

克复则是廓挥乾断底。敬恕是兢兢自守底。便见他气像不同。可知其浅深。所谓一服药打叠及渐渐消磨。可谓善喩矣。

程允夫以道问学名斋。而朱子易以尊德性者。盖虑学者有偏重之失。然朱子既曰先致知而后涵养。则允夫之名以道问学。何不可之有。

尊德性。为问学之軆干。以究竟言则问学犹为筌蹄。纵有先后之分。亦自有轻重之别。则固当以重者为准。

勉斋曰心者神明之舍。虚灵洞彻。具众理而应万事。勉斋此书专指义理之心欤。其曰舍云尔则无乃兼指其血肉之心欤。盖血肉之心。医家所谓心。而非吾儒所谓心。前既闻命矣。若曰血肉之心。乃心之舍云尔。则夫谁曰不然。以此观之。神明字指理义之心。而舍字指血肉之质欤。

朱先生尝论血肉之心曰此非心也。乃心之神明升降之舍。勉斋云云。既以舍为心。而继之曰虚灵洞彻。具众理应万事。则是乃以血肉为明德之本然也。恐非朱先生之本意。大抵说理之难。有如是矣。神明只是此心知觉之妙。固是理也。而不可名之为义理之心。盖义理之心。对形气之心。皆从发处言。

既曰神明。又曰虚灵洞彻。何谓神明。何谓虚灵。何谓洞彻。

神明见上。虚灵洞彻。乃神明之情状也。虚言其无形也。灵言其不测也。洞彻言其无所隔碍也。

答郑纯可

相闻稍久。意谓仁天悔祸。善人将自是而享祐于无疆。过境悲惨。不须更说。今承示又知襁珠之遽菌化。而癃庭以之添疚。巷瓢之愈枵落而菽水以之屡匮。造化之于人。若是不相惠哉。所恃者贤者自有定力可仗。正应驻足于万马之冲。将神气之益惺惺。志虑之益坚熟矣。天之欲终始于玉成。其意无乃在是欤。审方用工于心经。为密切軆认之计。甚盛甚善。此是学问本领。万善主宰处。望字字受用。毋徒为谈说之资而已。则天下之善。毕备于吾身。而嘉祥庆福之应。将不期而川至矣。是切区区颙祝。锺过咎如山。修补不力。宁有夕可之期耶。荷江之诬。痛心不可道也。一苇不可以抗洪流也。则只信来喩所谓上苍昭昭者而已。至此而尤不能不深有望于同志之发誓努力。明道循理。以不坠我师门正藏。而且以惠来者于无穷也。私衷耿耿。笔不能既。贤可默会也。泉编悬读。迄未下手。盖缘应接之繁而忧冗之掣尔。政冀徐贷。

别纸心经疑义

赞惟欲易流。窃意欲指饮食男女之欲。然饥欲食渴欲饮。似是情之正也。及其饥渴切于饥肤。虽饐餲失饪之味而甘食甘饮者。是未得饮食之正。而饥渴害之也。此岂非欲之流也欤。

此欲字固指形气之欲。如程氏所谓人心即觉于欲者。然欲亦有义理之欲。恐不可以一欲字。槩属之人心也。欲其所当食当饮。情之正也。不可遽以欲食欲饮为正。饥渴之甚而失其味者。犹未至甚流也。纵欲而取不义之食饮。此为大流。

乾九二附注程子曰闲邪则诚自存。此依文言解说。然愚意以为诚存则无待乎闲而自无邪矣。如程子说则闲邪存诚。似是贤人之学。而程子以乾坤分作圣贤之学者。未敢遽信。

程子谓闲邪更着甚工夫。又谓敬是闲邪之道。朱子谓此是无射亦保之意。则九二闲邪。不是大段用力。只是常存敬畏。持守不懈之谓。纵是圣人。何尝须臾不敬耶。

主一注程子曰却要读书看义理。恰似立屋无基址。安有心无所主而看得义理耶。

程子意正如此。

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要须对举夹持而后可以上达天德。而程子曰惟恐不直内。内直则外必方云者。似涉外义之意。

外方由于内直。岂义外之谓耶。程子已曰义形于外。非在外也。

敬义斋记曰二者之用。一动一静。交相为用。有合乎周子太极之论。窃意动而明义则外方矣。静而持敬则内直矣。内直则外必方。方外所以直其内者。与图说之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合故云然耶。

得之。

伊川曰修己之道。所当损者惟忿与欲。窃惟忿欲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故孔子曰忿思难。孟子曰莫善于寡欲。此专为学者用工处言之。若圣人则何事于惩窒乎。观于程子可怒在彼。已何与焉之说。周子一者无欲之训可知也。未知如何。抑忿与怒。欲与欲。义有不同耶。

为学者言之。及忿与怒。欲与欲。有些不同。皆得之。寡欲之欲。是普说。无欲之欲。专指私欲。

好学论。真氏注云检制其情。使合于中。所谓中者即中庸所谓中节。真氏之训中为中节。莫无未稳否。

约其情合于中。是无过不及之谓也。无过不及。便是中节。

章末真氏注孔子之所谓已。即舜之所谓人心。窃意人心未便是人欲。故曰克去己私则可。曰克去人心则不可。真说亦似未稳。

人心虽不可遽谓人欲。而亦自是一己之私。乃非礼之根株也。故于此合而言之。道心之宰制人心。亦可曰克去人心。此等处正当活看。

程子曰静中须有物始得。又曰莫若且先理会得敬。才着有物字理会字。恐涉已发界头。

有物言知觉之不昧也。虽其至静而岂容无本軆之炯然者乎。能敬则常惺惺。故有此不昧。其曰理会得敬者。谓先从事于敬。非着意穷究之谓也。

诚意章附注必不害心疾。此与上文善恶交战。持志气不乱之义。不相联续。未详何谓。

若有两人是心疾。持其志使不乱。此圣贤之不为心疾所害也。

正心章小注金仁山曰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四者。喜怒哀乐之发。愚意庸学所言四者。似非别件事。而仁山之着之发二字。无乃未安乎。

中庸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而继以言发皆中节。故金氏因此而言此之四情。即中庸喜怒哀乐之发也。是依本文平说了。非以喜怒哀乐之更有一层。重发而为此四情也。

敬斋箴附注须臾之间。以时言。毫厘之差。以事言。㹅以言之。时与事似皆从心上言。

固然。

小注北溪曰非谓些少事不敬。便做大病。是言大病痛在细微处失起。故差以毫厘。缪以千里。细微处些少事。有何分别。

只是一意。而事是事件。处是地头。

求放心斋铭成之在我。窃意天地以孔仁之心而成之于我。使之主宰乎一身之义耶。抑谓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其心孔仁。故人能体其心之孔仁。得以成之而亦在我矣。故下句以则主于身四字承之耶。

是与易大传语一样意。天地变化。其心孔仁。即继之者善之意也。成之在我。则主于身。即成之者性之意也。言天心之仁。流行赋予。而成立于我。则为此一身之主。

诎伸在臂。反复惟手。此二句指此心之操舍存亡。犹臂之诎伸。手之反复故云尔耶。

或疑既放之心何心也。求之之心何心也。似乎有二心。故言此以明放之求之。初非二心。如臂之或诎或伸。非有二臂。手之乍反乍覆。非有二手也。

答郑纯可

此际获崇笺一读。为之且泣且感。天之未丧斯文也。狂焰其何干焉。欧阳公诗曰后世苟不公。至今无圣贤。可三复兴叹也。来谕所谓省愆于日用。察理于常行。惟惧所学之未明而所信之未笃。所究之未精而所造之未深。真可为今日受用。荀卿氏有言曰千秋必返理之常也。弟子好学天不忘也。锺只信此而已。同门诸公咎我以专事缄结。殊欠分义。锺敢不知罪。但恐昔人所以处此者。有不必以战野玄黄。为佛恩之报尔。未审明者其以为如何。密修扁室。足见自治之切。区区不任钦尚。既密修矣。又何必赘索于陈腐之一言。秪以招标榜之讥耶。只以中庸所谓戒惧慎独。为造次顾𬤊之诀。千万之仰也。泰伯集注窃恐非定论。盖太王之世。正在武丁之时。殷室方隆。岐下草创。安得有翦商之志耶。诗集传方是定论。论语注之晩年再修。而仅止于八佾篇。于此可以验矣。春秋传曰泰伯端委以治吴。断发文身之云。亦恐其后世之枉诿于仲雍也。便忙不暇拖长。惟冀奉老饯迓。茂延纯嘏。特立不惧。以崇其德。

答郑纯可癸卯

伯父死无后则已虽单独。固当出后于伯父。然异日所生父死则使次子承重。果合于礼否。或曰次子若在蒙幼则不必使之主丧。未知如何。

独子而出后。古无其礼。如其大宗而他无可取后。则不得已有绝父后后大宗之文。然今俗则小宗以下。皆取其弟之独子以为后。而弟则别取后。或以出后子之次子为嗣孙。于是乎有还承之称。殊非古意。既曰还承。则不得不服三年。然不可以承重名。既服三年则不可不主丧。但出后子须于平时使其次子就养其本生。服勤至死。及其没则使之服侍养之服齐衰三年。而不敢以斩。仍主丧奉祀。而题主以叔祖考。旁题以侍养孙某奉祀。若不曾于平时就养。而始于没后使之主丧奉祀。服以大功而心丧期。旁题以从孙某奉祀如何。蒙幼则不必主丧。待其长使之奉祀。

奔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此是为避害而言之。然孝子哀恸迫切之情。岂以昼夜而暂为濡滞乎。

此谓远在千里而奔丧者。累日不息而昼夜趱行。则虑其致疾而伤生。故为之制如此。若其近可一二日而至者。不必拘此例。

父母生离。吉凶未分者。至父年中寿限行丧。此是出于人情之迫不得已。然其葬埋之礼则如之何。

葬所以藏形也。形不得而何所葬乎。中古有衣冠葬招魂葬之例。而前贤皆以为非礼。

今俗多有葬不立主者。以魂帛终三年。已是失礼。故或谓葬不立主。则葬后用以纸榜似宜。

葬而立纸榜。果足为礼否。既不立主则依神之帛。犹胜于虚设之榜。三年内不得不仍奉。

长房将移奉祧主。而卒遇妻丧则俟成服后奉之否。

恐当在卒哭之后。

亲墓改葬既启墓。而以宅兆未卜。延岁未葬。则当服其服。以待葬后除之否。

今俗或有先破坟土而不见柩则不当服。既出柩而殡坎。则虽至岁年未葬。服不可除。若姑行权厝。略备葬礼。则三月而除服。日后再启。更服三月。

古礼妻丧。许三年后改娶。而如不得已则更许以期年。然亲老在堂。菽水之供无人。且无昆弟与旁亲之可凭则当如之何。若因亲命而便即续娶。无或甚悖于礼意否。

未期而遽娶。终非礼意。亲若强之则为子者不得不勉从。然亦须委曲陈达。至于终不许。然后乃可行。六礼虽成。而衽奥之节。姑缓之似可。盖老亲之失养虽可惧。而子犹可以亲执其劳。礼有大防。不可因一时之窘而遽逾越之也。

答郑纯可

面即瞥然别来。徒增黯黯。书可久诵。令人反复而不厌也。新月已再朓。更惟东行已返。几案整暇。启处卧起。不离于泉声岳色之中。而心君泰然。局外嚣讙。不足以夺我定力否。丝谷之计。人生所不免。惟得之有命。处之有义。随分区划。不逾乎道理之当然。斯为吾学最用力处。如或口谈性命。而却抛置一边。其遇事物。又别用一件鏖糟底方便。则内外两截。体用畔离矣。岂学之云乎。幸贤者之念念加省也。鋾之狼狈到今日。在自己诚极悼叹。而以傍观则不害为鉴戒之一助也。此世漭漭。凡为士者可不发愤而倍励耶。俯叩诸端。姑以陋见覆在副笺。可商量而更可否之也。

别纸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以其象生故然耶。

是。

慰人父在母丧。当先言侍而后言哀耶。祖父母在而父母不在则不当言重侍耶。

慰状无问侍之例。若是寻常书问则先问严候为可。父母不在则不可言重侍。

师服。陶庵谓嫌于亲。不书心丧人。鹿门谓当称心制人。

称心丧。人何嫌于亲也。心制之云。恐或有嫌。

师母之丧。入哭无害否。

古无师母之称。弟子之于师之妻。若有平日升堂之拜。则丧而入哭宜也。如其未尝候谒也。则似不必入哭。只当向哀子哭尽哀。

夫人之丧用挽诔。

中古或有此例。而非戚联相候之地。则终恐未安。今礼则无此。

发引时别用一人陪灵车。有据否。

祝是接神之人。陪从灵车宜也。他人则不必然。

家礼不用椁。

家礼因书仪而从简。只以灰隔板。当古之椁。然苟可以力及则何不用椁。

玄酒之始设于卒哭。何也。

卒哭而始备神事之礼故也。

卒哭祝。称孝称孤哀。

自祔而后方称孝。

祭而致齐。思其居处。思其笑语。而程子谓齐不容有思。

始齐而思之切则齐到三日。志专气一。湛然神通。而更不容许多思虑矣。

鲤犬桃杏。不用于祭品。

诗有鲦鲿鰋鲤之文。记有犬曰羹献之语。古人之祭。固不择于犬鲤也。唐时以李鲤同音。禁用鲤。若其不用犬则未知始于何时。想因巫俗之渐染而然尔。家语谓果品桃为下。故不用祭。杏则无见。然当其时则用之何害。凡时果皆然。

香是阳木。故焚香以求神。茅是阴草。故灌茅而求鬼。

如此说亦得。

亲尽墓祭。宗孙当初献。门长为亚献。

小宗之家亲尽则不相宗矣。更安得谓宗子而自尊于门父兄耶。若是大宗之墓。则自当以宗子为初献。

祭用平日不嗜之物。恐非思其所嗜之义。其不嗜酒者。当设醴否。

所谓思其所嗜。亦谓其于常食之品而有尤嗜者尔。非谓如屈到之芰。曾晳之羊枣。偏嗜非常之味者也。酒气香烈。正好通神。岂以平日之不嗜而阙于交神之地耶。纵使用酒。兼以设醴。亦无害非礼也。盖古者之祭有清酒。而又有醴齐故也。

祭曾祖自称曾孙。则祭高祖宜称高孙。而乃易之以玄何也。

曾之为言重也。祖重而孙亦重也。是以通称。祖则高矣。孙岂有自高耶。以是只用玄远之称。

前丧之禫。不可行于后丧中。沙溪,尤庵已有定论。而镜湖谓暂服禫除之服如何。

禫是祭名。祭为死者而设。非为生人也。则岂容以后丧之未毕。而不祭前丧之禫耶。禫不可祭则二祥亦祭也。亦不可行耶。旅轩曰大丧之禫。不可以齐衰之在身而废之也。揆之礼意。甚觉亭当。镜湖亦以服之变除为禫。不言祭之之为禫。恐不免一脚之长短。未知如何。

答郑纯可丧礼疑义○己酉

疾病条亲病割股。朱子以为不是。盖亲病之剧。人子迫切之情。固无所不用其极。然身也者。亲之枝也。割其支軆。是伤其枝也。禹氏所谓宁有是理者。亦足以发明朱子不是之训矣。然敏锡每见人家㫌褒事实。则刲股断指垂血得苏者居多。寻常可疑。

固非君子中庸之孝。而其或有野人闺妇发于至诚。不容一毫矫情者。则亦不无神明之感应。此亦理之不可诬者也。

初丧易服。乃是去吉趍凶之礼也。而深衣庶人吉服。深衣云尔则方此孝子苍黄擗踊之际。头既去冠。足又空跣。而身著吉服者何义。

以其常服故谓之吉服。然质素而无侈饰。则正合于初丧未成服之服故用之。

陈袭衣条备要曰深衣公服并用无妨。镜湖曰公服襕衫。皆上领之胡制。并用非家礼本意。窃按辑礼有官者亦用深衣。则镜湖说不为无据否。或谓袭时不用公服。则置诸棺内一隅为可云。此说果何如。

有官者之袭用深衣。果家礼之深意也。然深衣亦难得古制奈何。公服之置棺内。亦恐无妨。

檀弓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陈注惠子废适而立庶。故为非礼之服以讥之。窃意惠子之废立。固为非礼。然子游之所以自处者。未知其可也。欲讥人之非礼。而躬自行非礼之礼者。无乃两皆失之欤。

檀弓一篇。往往多不经之语。恐是出于汉儒之傅会杜撰。不可深信。

履制。备要用墨缯为之。有綦絇云。而家礼在袭具中。则分明是袭时用也。而性斋士仪置之棺内云。愚意若置棺内则恐不必用綦絇也。未知何如。

袭用屦。古经可据也。士仪之移置棺内者。似以死者之不冠而独屦为未稳故也。然而着掩。乃所以代冠也。屦之施袭。恐无害义。虽使置于棺内。屦必有綦絇。无此则屦不成物矣。

棺材以油杉柏土杉三品言之。然孔子之丧。桐棺四寸。柏椁五寸。则桐亦可用。而此不及言者。为其易朽故欤。

似然。

饭琀之米玉钱贝。是不忍虗口之义欤。家礼只言钱三米二升何也。沙溪曰庶人以钱。家礼用钱从简也。宋云坪曰用钱不便。窃惟云坪之意。与其用钱之不便。无宁只用米琀之谓耶。

饭用米。不忍虚口之义也。含用玉。致美之义也。古者食必加玉。所以藉其精润也。用钱果非便。今之礼家多代以蠙珠。

使者饭。想罗丽时愚夫愚妇为浮屠诳诱。渐染成习故也。愚亦以为断不可行。而穷阎陋俗。终难变改。

礼家不曾有此。但近南数十郡往往有此俗。可骇可悼。

朱子答亲死遗嘱用僧道之问曰。这事须子细商量。于此可见圣贤用心之至仁耳。盖其亲生时不能委曲开释。使之回悟。则诚孝犹有未至。不可归之以乱命。然以尹氏如其非道。何待三年之说观之。恐不可以咈亲意一例断之。未知如何。

用僧道固是非道。然此非害人妨物之事。只为自家欲往生净土而嘱其子必用。为其子者既不能以理开悟于生时。则才死而背弃遗命。亦非仁孝用心之端。此等处须加细商量。若尹氏所谓何待三年者。似指害人妨物等事而言。

死之明日小敛。则浴袭之节。可知其死日行之。故云坪曰世人或有衣服未备。至死一日之后始为袭者。乃以当日小大敛非礼云。若从云坪说则虽或有二三日至四五日袭者。亦当照此例。然若或盛暑则恐难以同日为拘也。

袭敛不可同日。礼意甚截然不可违也。如有非常变故而拖至四五日。则容有斟酌。然此在临时可论。不宜预作准拟。使人家得以借口也。

小敛之馀衣掩尸。左衽不纽。备要衣襟既向左。则自不结小带云云。窃意小带既不结。则虽存之奚用哉。以此观之。世俗之割去无妨否。

衣而无小带则不成衣矣。世俗之割去。果何所据耶。

凭尸哭擗条。子于父母凭之。妇于舅姑奉之。窃意曲礼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则虽凭之亦不甚悖于礼意。敛入棺条有主人主妇凭哭之文。则方此哀遑悲迷之际。恐不宜若是分别也。未知如何。

如事云者。其诚敬之心奉养之节也。岂谓抚摩抑搔。一如子之于亲之为耶。奉之之云。何害于义。而必为此苟难之问也。其曰主人主妇凭哭者统称也。其曰凭曰奉者。所以别嫌也。

大敛条实生时所落齿发及剪爪。按备要以色䌷为五囊。而四囊各书左右手足字表之。一所以盛爪者。一所以盛头发者。窃按备要只言头发囊。而不及齿何也。四囊既各有盛。则齿与发并盛于一囊欤。且四囊实于棺内四隅。则齿发囊实于何处。

齿发宜各一囊。备要之五囊。果似欠一。齿囊则置近口傍。发囊则置在头傍。

丧中立后服丧之节。尤庵以为练后立后。当服三年。禫则过时不举。遂庵曰祥后禫前立后者。似当无服云云。窃惟禫虽是丧人复吉之祭。然祭不为除。丧记有明文。则祥禫皆为神而祭。初非为人而祭也。况禫前立后则尚在二十七月之内也。不犹愈于禫后之立后乎。于此不或无商量者否。

古者中月而禫。便是祥月之中也。是以祥毕则便是丧毕之期也。今则禫后犹有两个月。不可以丧毕论。然此时立后而使之追服。恐非礼意之所及。终不若稍待禫后方始立后之为稳当也。

南溪曰某人遭亡失其兄之变。又其祖母殁。益难为服。或谓当立其子。恐不必承重。只有摄主一路而已云云。窃惟南溪所论摄主一路者。为其待兄而然欤。岁月已久。永无其兄入来之望。且其兄嫂年老而欲立后而承重则如之何。

其出外虽久。而死亡未的。则为其弟与妻者。恶可遽以死亡待之耶。须待其人之年限八九十而不返。然后方可语此。

谨按杂记为妻。父在不杖期。奔丧曰凡丧。父在父为主。家礼不论父在与父亡而通为杖期。故陶庵亦曰当以家礼为正。如此则恶在其父为主耶。

家礼因宋制而然。今则礼家多从杂记之文。

童子服制。按古礼有不杖之文。而问丧当室则免而杖。退陶亦曰古有子幼以衰抱以拜宾丧服传文之礼云云。据此而言之。备要递减之说。未得为定论否。且杂记及通典俱有童子带绖之文。则童子而丧服之制无不备矣。然而备要亦谓童子加巾绖非礼云云。诸说矛盾。实难折衷。未知如何。

递减之说。先辈多非之。不可从也。童子带绖。以在腰者言。加巾绖非礼。以在首者言。但童子衰制。不与成人同。戴德曰童子之服。深衣不裳。

又按杂记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陈注当冠而遭五服之丧。因成丧服而遂加冠。司马温公曰因丧而成服。恐于今难行云云。今俗当室子遭亲丧而成服时。束其所括之发。作髻加冠绖。而拜宾受吊。一如前日之加冠者。参以杂记所云则似不为无据。然此盖当室童子年十五以上或可行之。难以施于八岁以上。则不可以通行也明矣。温公所以难之者。无乃以此故耶。

得之。

承重孙之妻之从服。既有家礼明文。而若其哭泣之节则如之何。大记主人啼主妇哭。则啼与哭似不同也。啼是哀苦哭。而哭是于尔哭耶。妇之于舅姑。亦有从夫哀苦哭者。亦或有于尔哭者。如何而为得其宜也。古礼妇于舅姑。从夫降一等而服期。则无论葬之前后于尔哭。莫无甚悖于礼否。且于尔之义。未详何谓。

啼则如小儿之咽急而无反声也。哭则声有往反也。哭声之哀苦于尔。只是东俗之以此为别。别无意义。妇为舅姑。礼家皆用于尔哭。

家礼主人兄弟成服始食粥。则上易服条亲戚邻里为糜粥以饮之者。蒙期功以下之文。而非指主人言之欤。

邻里之粥。虑其不胜而强食之也。成服而始食者。主人之自以礼为限也。

上食用酒。南溪以为无明文。然家礼既曰如朝奠仪。则朝奠之焚香斟酒。玆亦非明文乎。

如朝奠仪者。只谓其哭拜等节。非必指斟酒也。上食时。有酒则用。无酒则亦不必进。

父丧中祖死。承重者常持之服。尤庵曰常持祖服。乃所以顺父之孝心也。镜湖曰当以父斩为重而常持云云。当从何说。

父练前祖死则可常持父服。而至父练除绖。则当持祖服。祖服既练。又持父服。父服既祥。又持祖服。祖服既祥。又持父服。父服既禫。又持祖服。以讫于禫。父练后祖死则可常持祖服。盖服以重为常持故也。然此则以今礼论。若以古礼言则又当以葬未葬为之节。

檀弓子硕以母葬赙布之馀。欲具祭器。子柳以为君子不家于丧。而班诸兄弟之贫者。愚意子柳之为此言者。以其无待于外而自足办此故也。若家贫不能自具。则以其赙馀而为具祭器。或不甚悖于礼意否。此与因丧以为利者似有别矣。未知如何。

似然。

徐穉之奠隧留谒不见主人者。此果合于礼否。退陶以为必是知死而不知生故也。愚意虽不知生。而奠于几筵。兼行吊礼。似得礼意。若以为不知而径还。则为主人者安得无罪悚乎。

徐公山林之高士也。所奠者是公卿之知己者。则不得不一奠。然躬晋热扰之门。为吊不相识之丧人。亦非所欲。故独奠于其墓而已。此隐士之介行也。不必论主人之悚否。

絮绵渍酒。似是便于远涂赴吊。然及到隧外。以水渍絮使有酒气者。未知其果何如也。虽然朱子既曰所以如此者。是要用他自家酒。不用别处底云尔。则亦可为后来通行之礼否。

此亦隐士之介行。

郑注非亲戚来吊。则帷中之哭不可云。则受吊时恐无内外皆哭之礼。而开元礼刺史遣使吊。主人以下就阶下位。妇人入就堂上位。内外俱哭云者。与郑说不相合。

俗尚有古今之异。

奔丧哭之避市邑喧烦处者。分明是于城市虽哀至不哭之谓。然窃惟人子方奔丧而倍道取行。苍黄罔措之时。哀至便哭。奚暇求避于城市而后哭之耶。

城市之间。号哭以骇人。亦非事宜。今之奔丧者。遇村市多人之地则必哭。僻静无人则寥寥而过。其亦异哉。

尤庵曰死于他所而子孙皆赴。则妇人在家者设位朝夕哭。一如男子。至柩至然后始去之。窃惟死于外者。若路远而或十日或二十日而柩至。则妇人在家者至四日而成服欤。抑待柩至而同为成服耶。

若十日以上之远则赴彼者皆当成服。然后返柩矣。在家者安得不成服耶。

吴季子嬴博之葬。夫子观之。以为合于礼。而程子曰观季子所处。要之非知礼云者何也。窃意朱子以左袒而旋其封。为便有老庄意者。是发明程子之言否。

似然。

择葬地。程子深斥阴阳家祸福之说。然其曰地之美者。其神灵安其子孙盛。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等训。反合于阴阳祸福之说。

所斥者气数之谲幻也。此安彼安。以理言也。

朱子于明器之问曰某家不曾用云。而家礼之不见削何也。其意若曰存旧以俟来耳。如有好古君子一遵而行之。岂非朱子所以期待于后者耶。虽然朱子亦曰礼文颇觉烦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是裁减了。方是行得云。窃惟由周孔而观之则朱子非后圣乎。朱子既曰未曾用则乃是裁减之意。而家礼之书未得为定论耶。今见城邑近麓有坟大如冈阜。问之则曰高丽冢云。而岁久罅空。瓦砂之器。往往自发。精巧可用。樵人牧子争为把玩。想是丽朝明器之藏。而非王者陵则是士夫冢也。意者丽时明器之精巧。宜不免夫子作俑之讥。而不见正于朱子裁减之训故耶。

明器非可以作俑比也。此亦孝子之至意。而圣人为之节文者也。但古今异宜。今不必用。

朝于祖条。祢庙祖庙先后朝之礼。寒冈遂庵之说。既各不同。而镜湖以既夕礼。启日朝祢。明日朝祖之文为证。则据此行之无妨否。尤庵曰宗家远则祖庙似当阙之。愚意宗家远而路若相左则当从尤庵说。若路由祖庙前则似当行之。或谓既朝祢矣。不必中路而行朝祖。未知如何。

先祢后祖。已有既夕礼明文矣。路由祖庙。只在十数步之近。则奉柩而朝。恐亦无妨。虽在相望。亦当停柩望哭而后行。

发引条主人男女哭步从。而寒冈以妇人当从守舍例。拜辞柩前之问为然。然今俗或有主妇及众妇则依守舍例。而只令婢妾哭从之墓主妇人幄者。莫无未稳否。

哭婢自有幕次。何尝僭处于妇人幄乎。妇人既不从则又何有妇幄。

合葬碣面之分刻。退陶既有定说。而不言其孰左孰右。南溪曰两位表石。右书府君左书夫人。世人多有顺书之制。未知孰是云云。窃按陈安卿问于朱子曰地道以右为尊。男当居右。答曰祭时以西为上。葬时亦当如此方是云云。则碣面亦当照此例否。

书法与地道有殊。必以左面为先。则顺书之恐当。今礼家皆用此例。

朱子答胡伯量曰不须立庐墓之名。而及丁祝夫人忧常在墓下。居寒泉时朔望归奠几筵。非庐墓而何。何必不返主仍庐墓侧。然后为庐墓也哉。

立名云云。盖指不返魂者言。

虞祭条祖死及葬月父死。南溪以为祖葬后只行三虞。卒与祔。待三月父葬后始行。盖虞本凶礼云云。此与朱子奠为丧祭。虞为吉祭之训不相合。

虞比奠则为吉。比祔则犹为凶礼。

家礼与祭者以服为列。重者居前。轻者居后。又曰各以长幼为序云。窃惟以服之轻重为列。则服之重者虽幼当居前。服之轻者虽长当居后。恐难以长幼为序也。未知如何。

前后者服位之异列也。长幼为序者。各于其列而序立之上下也。

亚献主妇为之则终献众主人独不可为之耶。家礼之亲宾一人或男女云者。指主人无兄弟者言之欤。

主人既初献则众主人之为兄弟者已在所统矣。终献之用宾。所以重祭也。无宾则又当以众男之长为之。不必使主人之弟也。必须无他子孙然后乃可。

祝文初虞曰祫事。再虞曰虞事。三虞曰成事。随祭而改。自有次第之不紊。则天子九虞。诸侯七虞。大夫五虞。亦皆有随改之见例否。且三虞曰成事。而卒哭又曰成事何也。檀弓虽有卒哭曰成事之文。然叠用终是可疑。

天子诸侯之虞祝无经见。然以义推之。再虞以下皆当称虞事。至末虞而方曰成事。卒哭恐是末虞之别称。而中古以来却更设一祭以当之。似与经旨不合。然今已成礼式。不可猝废。

开元礼父母之丧周而葬者。以葬之后月小祥云。若以葬之后月卜日行之。则葬前之初忌。何以为仪。略设祭品而单献无祝耶。抑只行上食否。朝夕奠葬前固当不废。然以其未葬而至周不废。恐似烦亵。

略设奠而告以未葬不得行祭之意为当。既未葬则朝夕奠。虽经年不可废。

居丧而饮酒食肉。礼之大防。然君食之食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食则食之。不辞粱肉。若酒醴则辞。注酒醴见颜色故辞。愚意居忧而辞酒醴。为其忘哀也。若以为见于颜色而辞之。则世或有多饮而颜色自如者。如此者固可饮之耶。注家所释不能无疑。

酒见于颜色则其内醉而忘哀可知矣。多饮而不醉者。千百而一人尔。不可以此而苟难也。

本月旬后遭外艰。闰月旬前遭内艰。其除服之节。遂庵以为不得不先除后丧。后除先丧云云。然揆以人情甚为未安。如何而无先后倒错耶。

祭以其日。除之于先丧既除之后如何。

小大祥前夕上食后殷奠。寒冈曰家礼无有。陶庵曰凟亵云。然而世俗已为成例。而我独不然。则有骇人见。恐难胶守。

既夕上食矣。又何有殷奠乎。锺未曾闻。

丧中行祭之单献无祝。已有家礼明训。然妻丧而子在心制中。则如之何。当杀礼而以丧中例照之否。抑当三献而有祝否。

父在父为祭主。妻丧虽未期。不可行单献无祝之祭于祖先。况于期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