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暂遵谕旨辞俸守制预允归葬疏
作者:张居正 
1577年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

顷者,臣三疏陈情,伏奉圣旨:“朕为天下留卿,岂不轸卿迫切至情,忍相违拒?但今日卿实不可离朕左右。著司礼监差随堂官一员,同卿子编修嗣修驰驿前去营葬卿父。完日,即迎卿母来京侍养,用全孝思。卿宜仰体朕委曲眷留至意,其勿再辞。该衙门知道。钦此。”

又奉圣谕:“朕以冲幼赖先生为师,朝夕纳诲,以匡不逮。今再三陈乞守制,于常理固尽,于先帝付托大义,岂不鲜终?况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一日二日万机尚未谙理,若先生一旦远去,则数年启沃之功尽弃之矣,先生何忍?已有旨特差司礼监官同先生子前去造葬,事完便就迎接先生老母来京侍养,以慰先生孝思。务要勉遵前旨,入阁办事,岂独为朕,实所以为社稷、为苍生也。万望先生仰体圣母与朕惓惓恳留至意,毋劳又有所陈。钦此。”

臣迫于一念微情,蠢愚不能自解,凭恃宠眷,屡渎宸严,不加谴诃,已为厚幸。乃又仰廑圣心,曲加体恤,施之以礼之所不当得,以伸其追慕之情;资之以力之所不能为,以遂其怀归之愿。凡可以安臣之志而慰臣之私者,皆亲劳圣虑,屈已下逮,为臣图之。无论臣心悲感衔结,凡朝士大夫见者闻者,无不恫切叹颂,皆以大义责臣,谓殊恩不可以横干,君命不可以屡抗,既以身任国家之重,不宜复顾其私。

臣连日枕块自思,且感且懽,欲再行陈乞,恐重获罪戾。且大婚期近,先帝之所付托与国家之大典礼,莫此为重,乃一旦委而去之,不思效一手一足之力,虽居田里,于心甯安?用是茹忍哀悰,不敢再申前请。谨当恪遵前旨,候七七满日,不随朝,赴阁办事,日侍讲读。

但乞圣慈俯谅愚衷,容令在官守制,所有应支俸薪准令尽数辞免,一应祭祀吉礼俱不敢与,入侍讲读及在阁办事俱容青衣角带,出归私第仍以缞服居丧。凡章奏应具衔者,仍容加“守制”二字,使执事不废于公朝,下情得展于私室,臣职子道庶几少全。

再惟人子事亲,送终为大。臣父虽蒙特恩遣官治葬,然窀穸之事,必躬必亲,乃可无悔。今卜地营茔,须明年三四月间乃可竣工。计此时大礼已成,国务稍暇,至期仰恳圣恩,仍容臣乞假一行,送父归,便迎臣母一同来京。臣得了此一念,则自此之后,皆报国之日矣。

臣不识进止,敢预乞俞旨,以为他日请行之地。伏惟圣慈矜许,臣不胜感激祈望之至。

奉圣旨:卿为朕勉出,朕心始慰。这所奏俱任。归葬一节,还候旨行。吏部知道。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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