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 中华文库
| 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 作者:张居正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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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从已抵贵竹,慰甚。所示安酋事,具见高识远猷,朝廷可逭南顾之忧矣。
追念安酋庚午之事,本守臣处置失宜所致。及衅端已构,遂欲调三省之兵,捐数十万之费以剿之,仆窃以为非计。乃选用阮沙城[1]巡抚,授以五章之约,阮公幸用吾策,不用一卒,不费斗粮,而黠酋稽颡系组,纳质请罪,此已事之明效也。
夫土夷杂种,譬之狐鼠鼪鼬,据险为固,得其地不可耕也,得其人不可使也。以国初兵力之强,高皇帝之威,岂不能画野而郡县之?势不可也。其种类忿争相杀,因其性然,又非可尽以汉法绳也。
究观近年之事,皆起于不才武职、贪黩有司及四方无籍奸徒窜入其中者,激而构煽之。星星之火,遂成燎原。守土者又不深为地方久长之计,轻信偏辞,遽为腾奏。小则构讼,大则用兵,驱无辜之民置之锋镝,以为夷狄报仇。幸而胜,兵罢财费,将吏冒赏,于国家无秋毫之益;不幸而败,三军暴骨,损威伤重,其祸又有不可胜言者。此已事可鉴也。
故仆以为制御土夷之道,惟在谨修内治,廉察边吏,毋令贪吏需索,结怨起衅;禁戢四方奸徒,毋令教唆播弄,致生嫌隙。镇之以威,示之以信,毋以小术欺诱之。但令遵奉约束,不废贡职而已,此外不必过求。
其中或有争忿相讼者,两是而俱存之,概行会勘,亦毋轻为奏请。待其彼此相戕,胜负已决,吾视其理直而为众所服者,因而抚之;理曲而为众所不悦者,因而除之。即疆场定矣,何致纷纷劳民动众,敝内以事外乎?
南北东虏之势不同,其处之之道亦异。管见如此,惟高明择之。
注
- ↑ 阮文中(1518年—1572年),字用和,号沙城,明朝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