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山西崔巡抚计纳叛招降之策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8

叛人背华向夷,法当显戮,以绝祸本。但所示二策,似俱未善。

盖今之虏情与昔不同:昔未臣服,故可用计处;今既为一家,凡事又当待之以信,谕之以理。

向者款贡,曾与之约云:“除板升徒众既多在虏巳久,许令照旧耕牧外,自纳贡以后,我不受彼之降虏,彼勿纳我之叛人。”今彼纳叛,非约也。宜令晓事通役,明言索取之,云:

“往年所与王约誓者云何?今闻有某人在彼,其言云云。凡此等人,皆吾中国犯罪当死及贫困不能自活者,乃逃往被中,以脱罪乞生耳。其云云者,皆妖言,不足听也。

往嘉靖年间,有萧芹者叛入虏中,自言有神术,咒人人辄死,喝城城即崩。俺答信之,令人押之于边城,试令喝之,而其术无验。当是时,俺答方就大同乞贡,大朝业已许之,会边臣以此事闻,世庙恶之,遂不许贡。后萧芹竟为逻者所得,枭首边阅,此往事可鉴者也。

今彼既与我一家,好恶同之,我之叛人,亦被所恶。万一此事闻之朝廷,必以彼王为背盟约、纳叛人,王虽欲输诚款,朝廷亦将不信,则两家大事从此坏矣。

王如晓事,宜将此人及其党与执送军门,朝廷必鉴王之诚款,和好益坚,赐赉愈厚。何为纳此无用之人,听其妖妄之说,而坏已成之功、失永久之利哉?”

彼闻此言,势必听从;即彼不从,我常持此以责让之,使曲在彼,则我之威信亦无所失。量此幺麽,干得其事?

今板升之人,如此辈者何啻千万?即索之而不得,亦恶足为轻重乎?彼虽犬洋,亦不可欺,用术以求之,或未必得,而彼反持此以诳我矣。惟高明裁之。

大抵虏情不能保其无变。今中国之人,亲父子兄弟相约也,犹不能保其不负,况夷狄乎?在我兢兢自治,常若待敌,小小变动,勿遂惊惶劳攘,但当耐烦处之,随机应之,期令无大失而已。若欲事事完全、人人守法,则是以中国之所不能者而责之夷狄也,有是理哉?

此事似宜与军门熟计而行,万惟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