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金处士行状
作者:金瑶 
本作品收录于《金栗斋先生文集/卷08

处士讳松,字良寿,南山别号也,休宁珰溪人。其先出白茅金氏,宋建隆间[1]有七府君者(谱失其讳),由白茅迁石田,三转而至今珰溪。曾祖讳希宗,祖讳玺,父讳温,母朱氏,生母杨氏。处士年十四失父,父死非命,家人讼其冤,家日以耗。十九室汪氏,卒遗子俊甫二十日。二十一值回禄[2],是岁处士家与宗人因戏而构酿为剧讼,交相诬讦,屡年不解。处士为词首,奔驰之劳、捶挞之苦、缧绁[3]之辱,何可胜日?年三十二,继室黄氏卒,子安甫六岁,女花朝甫十三岁。四十六,安又卒,孙伯鸾生甫十日。俊、安、伯鸾、花朝,处士躬抚育以长以嫁。俊室汪氏,安室汪氏,鸾先室朱氏。处士再继室程氏,女花朝皆前后先处士卒。处士此生遭际如此。

为人豁达多大略,机警有智,推迁避就[4],瞬息立见,胆气豪壮,能任事,亦好任事。事涉于义,辄踊跃身先为众倡,不畏祸;或非义,则虽行有次业必中止之。故凡处士所任事,事必济。数十年来,不惟一家门户赖处士以立,虽一族之事,屈指历历,何者非处士之绩?视人之事犹己之事,人有谋则委赤心置其腹,争则尽言以喻解之;有欲行而不能行者,则为之指导引翼以相其行,或代之行;人以货来则辞。居常己事虽率意行,拳拳惧犯众论,或有以众论告者,处士则受命如响。

与人谈论,冲口而出,霏霏不绝[5],尤善戏谑。谑词虽杂出谚语,仅迹间有至理,故或逓传以资笑乐,或遂传以为训。家庭之间,以恩行义。痛父早卒,事寡母如事严父。母性乖而口噪,少不适意则哗然不宁,处士趋承委曲,得其懽心。尝有妇制其夫纳妾者,诣母所,见处士事母状,退而悔曰:“此亦妾出也,有子如此,恶用自出[6]?”遂请其夫急纳妾。此足以见处士之孝感。

生平自奉约,御宾友宗姻丰。少处困,拮据经营,晚岁始裕。尝竖楼五间于居南以自老。卒年七十七。处士生以弘治己酉十月二十八日,卒以嘉靖乙丑正月五日。长孙伯昭(俊出也),昭与鸾将以是月念三殡处士于下山,丐予状为信,以求幽石之志[7]于大方君子。予与处士皆有志亢宗[8],予有见不能自行,授处士以行;处士有志不肯专行,予谓可行行之。故予在族中独与处士以义相先,处士卒,予若失左右手。昔者子期死,伯牙破琴[9]绝弦而不肯与众鼓,为无知音也。予也今将何所托以复鼓伯牙之琴也耶?予也今将何所托以复鼓伯牙之琴也耶?

  1. 宋建隆间:建隆为宋太祖年号(960-963年)。
  2. 回禄:火神名,代指火灾。
  3. 缧绁:拘系犯人的绳索,引申为牢狱之灾。
  4. 推迁避就:应变进退,指处世灵活。
  5. 霏霏不绝:形容言谈连绵不绝。
  6. 恶用自出:何必亲生?恶,何也。
  7. 幽石之志:墓志铭,刻于石碑埋于墓中。
  8. 亢宗:振兴宗族。《左传》“以亢宗为己任”。
  9. 伯牙破琴:典出《吕氏春秋》,喻知音难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