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限制河流使用权的立法

如果国会制定的任何法律或根据此类法律制定的任何规则,限制某州或其居民使用某河流进行航行或灌溉的权利,而该河流完全位于该州境内时,则该法律或规则在该州无效,除非经该州立法议会以全体议员过半数决议通过。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本条文未曾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