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南掌院赵麟阳[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5

仆昔年十三,大司寇东桥顾公[2]时为敝省巡抚,一见即许以国士,呼为小友。每与藩臬诸君言:“此子将相才也。昔张燕公识李邺侯于童稚,吾庶几云云。”又解束带以相赠曰:“子他日不束此,聊以表吕虔意耳。”

一日留仆共饭,出其少子今名峻者,指示之曰:“此荆州张秀才也。他年当枢要,汝可往见之,必念其为故人子也。”懋修曰:东桥先生不惟知先父,又知其幼不自致青云,必待见故人乃得功名。此等神识,若有前定数以主乎其间,前辈神识殆不可及。

仆自以童幼,岂敢妄意今日?然心感公之知,思以死报,中心藏之,未尝敢忘。前年顾峻来见,仆因追忆公言,不觉歔欷流涕。念无以厚之,欲以鄙衷控之皇上,辞免当得荫子,移之于顾,以报知己。会杨虞坡太宰知之,为仆谋曰:“东桥昔督工显陵,有劳宜荫,为当路所阻。当时先后在工者皆荫,而公独无。此可援例陈乞,且公海内名流,补与一荫,岂得为过?”后于工部查公果未霑恩,遂令峻生具疏自乞,蒙恩俞允。此朝廷录旧之恩,而仆报知己、赞成之义也。

今闻其侄辈咸起妒争,言峻是三房伦序,不宜投揭留都法司,欲行争夺。彼盖不知乃祖见托之言、仆报知己之意,但知录荫常例相竞耳。且已奉明旨,孰得而易之?乞公明示以大义,给峻生一执照,使不为强圉[3]所陵,而仆区区之义,亦可报东桥公于冥漠矣。缕缕聒听,统惟鉴原。



  1. 赵锦(1516年—1591年),字元朴,号麟阳。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进士,历官世宗、穆宗、神宗三朝,官至刑部尚书。
  2. 顾璘(1476年—1545年),字华玉,号东桥,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丙辰进士,嘉靖朝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3. 强圉:指强横有力之人,此处指争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