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4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47号决议
1992年3月24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48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3月24日
    第747(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其中决定按照秘书长根据《安哥拉和平协定》所提建议,赋予联合国安哥拉第二期核查团一项新的任务,

    欢迎秘书长继续努力充分执行赋予该核查团的任务,

    满意地注意到安哥拉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为维持停火迄今所作的努力,并对在完成《协定》所产生的某些主要工作方面发生拖延和差距的情况,表示关切,

    再次强调重视双方各本诚意履行《协定》所载的一切义务,

    欢迎秘书长任命安哥拉问题特别代表,负责联合国与《和平协定》有关的一切目前进行和计划进行的活动,并担任该核查团团长,

    考虑到1991年10月31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安哥拉第二期核查团的报告,

    审议了秘书长1992年3月3日和20日的关于联合国安哥拉第二期核查团的进一步报告,

    1.核可秘书长1992年3月3日和20日报告以及其中所载关于联合国观察选举的行动计划和扩大该核查团任务的建议;

    2.要求安哥拉双方同秘书长安哥拉问题特别代表和该核查团充分合作,包括执行核查团的扩大任务;

    3.强调秘书长报告第18段所指出的必要条件,即联合国选举特派团取得《安哥拉和平协定》双方的明确同意;

    4.决定扩大该核查团的任务,在其当前任务期间所余时间内,包括执行秘书长报告第22段中规定的任务;

    5.敦促安哥拉双方严格遵守《协定》的规定和议定的限期;并为此目的,立即着手遣散其部队,建立统一的国家武装部队,有效统辖联合警察监测单位,扩大中央行政管理和其他主要工作;

    6.要求安哥拉当局和双方为定于1992年9月举行的自由、公正、多党参加的选举完成政治、法律、组织和预算方面的筹备工作,并尽快提供一切可用资源以展开选举进程;

    7.鼓励所有国家自愿提供捐助,并请联合国各方案和专门机构为安哥拉自由、公正、多党参加选举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8.促请双方尽速订立安哥拉选举进程的明确时间表,以便选举能在预定的日期举行,并请秘书长为此目的给予合作;

    9.秘书长随时将发展情况通知安理会,并于本决议通过后三个月内向安理会提出进一步的报告。


    第3062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