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4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46号决议
1979年3月22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47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446(197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听取了约旦常驻代表和其他代表对安理会的发言,

    着重指出急需在中东达成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

    再次申明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适用于一九六七年以来被以色列占领的阿拉伯领土,包括耶路撒冷在内,

    1.确定以色列在一九六七年以来占领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领土内建立移民点的政策和做法都没有法律效力,并且对于在中东达成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构成了严重的阻挠;

    2.痛惜以色列未能遵守安全理事会一九六七年六月十四日第237(1967)号、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252(1968)号和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五日第298(1971)号决议,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安理会主席所作的协商一致声明以及大会一九六七年七月四日第2253(ES-V)号和七月十四日第2254(ES-V)号、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第32/5号和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第33/113号决议;

    3.再次要求占领国以色列严格遵守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废除以前的措施和停止采取可能改变一九六七年以来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被占领阿拉伯领土的法律地位和地理性质及对其人口组成有实质影响的任何行动,尤其是不要将以色列的一部分平民迁入被占领的阿拉伯领土内;

    4.设立一个由安全理事会三个成员国组成的委员会,其成员由安理会主席同安理会成员国协商后任命,以审查一九六七年以来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被占领阿拉伯领土的移民点的情况;

    5.该委员会在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以前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6.秘书长对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方便,使它能够执行其任务;

    7.决定经常密切注意被占领领土的情况,并于一九七九年七月再召开会议,按照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审查被占领领土的情况。


    第二一三四次会议以十二票对〇票,三票弃权(挪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