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35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360号决议
1974年8月16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361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四年八月十六日
    第360(197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日第353(1974)号、七月二十三日第354(1974)号、八月一日第355(1974)号、八月十四日第357(1974)号和八月十五日第358(1974)号决议,

    注意到各国都已声明它们尊重塞浦路斯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深切关怀由于进一步的军事行动,致使塞浦路斯的局势恶化,十分严重地威胁到东地中海区域的和平和安全,

    1.正式表示不同意对塞浦路斯共和国采取的片面军事行动;

    2.促请各方遵守以前安全理事会各项决议的所有规定,包括关于所有外国军事人员,除了国际协定规定的以外,全部立即从塞浦路斯共和国领土撤出的规定;

    3.促请各方立即在建设性的合作气氛下重开第355(1974)号决议要求的谈判,不应因为军事行动取得的优势而妨碍或预先断定谈判的成果;

    4.秘书长必要时向理事会提出报告,以便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促使恢复和平情况;

    5.决定继续处理此问题,并随时召开会议,以根据情况的发展,审议需要采取的措施。


    第一七九四次会议以十一票对零票,三票(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伊拉克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弃权通过。 1


    1 一理事国(中国)未参加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