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
- 回顾其关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局势的以往所有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第2254(2015)和2268(2016)号决议,以及2012年6月30日《日内瓦公报》,
 
- 重申坚定致力于维护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
 
- 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 注意到2016年12月20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土耳其共和国三国外交部长的联合声明,
 
- 赞赏地注意到俄罗斯联邦和土耳其共和国为协助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实现停火而开展的调解努力,
 
- 再次呼吁各方按照安理会有关决议的规定允许人道主义机构在叙利亚全境快速、安全、无妨碍地通行,
 
- 重申解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当前危机的唯一可持续办法,是启动一个以第2118(2013)号决议认可的2012年6月30日《日内瓦公报》、安理会第2254(2015)和2268(2016)号决议以及叙利亚国际支持小组相关声明为基础、由叙利亚主导和包容各方的政治进程,
- 欢迎并支持俄罗斯和土耳其努力终止叙利亚境内的暴力和启动政治进程,表示注意到俄罗斯和土耳其就此发布的文件();
 
- 强调指出必须充分执行安全理事会所有相关决议,特别是第2254(2015)和2268(2016)号决议;
 
- 期待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政府和反对派代表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会议,认为这是由叙利亚主导的政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017年2月8日在联合国主持下在日内瓦恢复谈判之前的一个重要步骤;
 
-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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