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14(200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15(2003)号决议
2003年11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486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16(2003)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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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第242(1967)号第338(1973)号第1397(2002)号决议和马德里原则,
    表示严重关切中东持续发生悲惨的暴力事件,
    再次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包括一切恐怖主义、挑衅、煽动和破坏行为,
    重申希望见到这个区域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国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毗邻共存,
    强调必须在中东,包括以色列-叙利亚和以色列-黎巴嫩两方面,实现全面、公正的持久和平,
    欢迎鼓励国际四方以及其他方面的外交努力,
    1. 赞同四方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的永久性两国解决办法基于表现的路线图》(S/2003/529);
    2. 吁请当事各方同四方合作,根据《路线图》履行义务,实现两国和平、安全地毗邻共存的希望;
    3.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4862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