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382(200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383(2001)号决议
2001年12月6日安全理事会第443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384(200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以往关于阿富汗的各项决议,特别是2001年11月14日第1378(2001)号决议,
    重申对阿富汗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坚定承诺,
    强调阿富汗人民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前途,
    决心帮助阿富汗人民结束阿富汗的悲惨冲突,促进民族和解、持久和平、稳定和尊重人权,并与国际社会合作制止把阿富汗用作恐怖主义的基地,
    欢迎秘书长2001年12月5日来信通知安理会,2001年12月5日在波恩签署了关于在阿富汗重新建立永久政府机构之前的临时安排的协定(S/2001/1154),
    注意到临时安排意在朝向建立一个基础广泛、对性别问题敏感、多族裔和有充分代表性的政府迈出第一步,
    1. 赞同秘书长2001年12月5日信中报告的关于在阿富汗重新建立永久政府机构之前的临时安排的协定;
    2. 吁请阿富汗所有集团充分执行这项协定,特别是与定于2001年12月22日就职的临时当局充分合作;
    3. 重申全力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并赞同上述协定附件2赋予他的任务;
    4. 宣布愿意根据秘书长的报告采取进一步行动,支持上述协定设立的临时机构,并在适当时候支持该协定及其附件的执行;
    5. 吁请阿富汗所有集团支持人道主义组织充分、无阻地接触需要援助的人,并确保人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保障;
    6. 吁请所有双边和多边捐助者与秘书长特别代表、联合国各机构和阿富汗所有集团协调,重申、加强和履行其承诺:只要阿富汗所有集团履行承诺,就与临时当局协调,协助阿富汗的恢复、复原和重建工作;
    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43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