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18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19号
S/PRST/2011/19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20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主席声明
2011年10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6630 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1年10月12日安全理事会第6630 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2007年2月21日(S/PRST/2007/3)和2008年5月12日(S/PRST/2008/14)主席声明以及秘书长题为‘确保和平与发展:联合国在支持安全部门改革中的作用’的报告(S/2008/39),强调建立一个有效、专业和接受问责的安全部门是和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同样,安全部门改革突出表明,实效、问责制和善治是相辅相成的安全要素。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联合国的大部分安全部门改革援助是在非洲国家实施和提供给这些国家。与此同时,一些非洲国家正成为这种援助的主要提供者。安全理事会欢迎这种非洲内部的合作,并强调,必须更多考虑关于安全部门改革的非洲观点。这包括加强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合作,以及与妇女和民间社会成员分享知识与经验。通过把安全部门改革努力的重点放在冲突后国家人民的需要和优先事项,将显著提高这种支助的合法性、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安全部门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并重申,在确定本国的安全部门改革方法和优先事项方面,有关国家享有主权并承担主要责任。这项改革应是一个由国家自主的进程,根据有关国家的具体需要和情况进行。安全部门改革努力的成功协调必须建立在全国共识的基础上,并由政治领导层和推动改革的政治意愿所驱动。安全理事会在这方面着重指出,各国在协调安全部门改革支助方面的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制定战略构想和改革参数;确定差距和需要;排定各方面技术支助的优先次序;避免捐助者所做工作的重叠。

      “安全理事会在考虑到推行改革的国家所受能力限制的同时,鼓励这些国家争取向安全部门改革分配本国资源,以确保这些改革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生命力。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改进妇女在有关防止和解决冲突以及维护和平与安全的讨论中的参与情况,并根据有关国际法鼓励妇女参加本国武装部队和安全部队。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鼓励建设一个面向所有人、包括妇女和其他弱势群体并顺应其需要的安全部门。

      “安全理事会意识到,区域框架作为多边安全部门改革努力的一个重要基础而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欢迎联合国和非洲联盟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以建立一个供其实施的非洲大陆安全部门改革政策框架。安全理事会鼓励其他区域考虑建立这样的伙伴关系,以更好地帮助交流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并建立提供安全部门改革支助的区域框架,在其中体现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参与。安全理事会又意识到,双边行为体和包括欧洲联盟在内的区域行为体向非洲安全部门改革努力提供支助,并向诸如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这样的组织在非洲安全部门改革领域采取的其他举措提供支助。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以往的主席声明指出,需要在建设和平的优先领域,包括安全部门改革领域,及早提供适当的支助,并指出安全部门改革方案对于防止冲突的重要性。鉴于非洲持续存在的冲突,安全理事会重申安全部门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并着重指出,应把安全部门改革努力作为更广泛和更全面的各种建设和平努力的一部分。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强调建设和平委员会和建设和平基金在支持安全部门改革,包括非洲国家的安全部门改革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安全理事会鼓励建设和平委员会继续促进参与其议程所列各国安全部门改革的本国和外部行为体之间的通盘协调和彼此协调。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联合国对安全部门改革所提供的支助必须在广泛的法治框架内进行,应有助于全面加强联合国的法治活动以及更为广泛的重建和发展工作。这将需要继续与有关的联合国行为体进行协调,从而确保以日益协调一致的方式行事。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强调,在努力推行安全部门改革时必须认识到有罪不罚问题。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维持和平行动在过去几十年已发生很大演变,从主要是监测停火发展到复杂的多方面行动,寻求执行建设和平任务和消除冲突根源。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注意到,为越来越多的维持和平特派团和政治特派团规定了以下任务:为建立安全部门框架提供战略性援助,并建设安全和执法机构在人权培训、保护儿童以及防止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等重要领域的能力,以支持国家安全部门改革方案,包括支持非洲的这些方案。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继续在适当情况下把安全部门改革内容作为联合国行动规划的一个固有组成部分。

      “安全理事会确认,联合国在支持各国努力建设可持续的安全机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赞扬联合国,尤其是维持和平行动部,包括安全部门改革股和机构间安全部门改革工作队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的联合国安全部门改革方法,为此制定指导意见,建设民事能力,建立协调机制以及与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尤其是与非洲联盟开展合作。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最迟在2013年初提交联合国为安全部门改革,包括为非洲安全部门改革所提供支助的评估报告,并考虑到联合国援助与防止冲突和建设和平之间的联系以及有关联合国机关和行为体的意见,就如何以最佳方式加强综合的联合国安全部门改革方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