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顺天张巡抚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2

两承翰示,一一领悉。前奉明旨所查,惟朝觐遣牌驰驿者,即所参苑寺、太原二人,亦足以应诏矣。若概及其他,恐干连人众,所伤者多。今姑为隐涵,后若再犯,即达官显贵,亦不能少贷矣。

旧染颓俗,久难骤变。彼顽梗玩肆之人,以为法虽如是,未必行也。今量处数人,以示大信于天下,庶几有所惮而不敢犯乎?然惟在各抚按以实举行,不致废格诏令可耳。今台谏诸君屡奉严旨诘责,常虑无以塞明诏,苟搜得一事,如获奇宝,一经指摘,声价颇损。故愿诸公之毋舍己以徇人也。

至于三司官,在本省地方,夫马廪饩,用之自不为过,惟出境则不可。若宣大之于蓟辽,则地隔两境,各有军门统属,自难以相通。若奉敕者,则不在此例矣。辱垂询,谨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