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陕西提学李翼轩[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1

承示查改书院并田粮事,一一明悉,必如是而后为芟草除根,他日亦不得议复矣。但军屯难以招买,只宜募军佃种纳粮,幸惟裁之。

比审学政精明,风标峻整,旦夕部议公平,必当为举首矣,慰甚。令弟高掇,小儿得附榜末,通家世谊益契深矣,何幸如之。



  1. 李维桢(1547年—1626年),字本宁,号翼轩,明朝文学家、政治人物。隆庆戊辰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为“嘉隆末五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