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蓟镇郑范溪[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3

承示得胜市已竣,上谷罚处亦已就绪,则三镇岁事毕举矣,慰甚。顺义使恰酋处置上谷罚处甚力,此顺义之忠也。乃兄弟不听其令,而骂恰台吉,亦顺义之辱也。便中宜遣使一谢之,一激之,以为后来张本。



  1. 郑洛(1530年—1600年),字禹秀,号范溪,赠太保,谥襄敏,明朝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