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蓟镇巡抚陈我度言辞俸守制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9

唁贶再临,又辱别论云云,敢不敬承雅意。但孤暂留在此,实守制以备顾问,其与夺情起复[1]者不同。故上不食公家之禄,下不通四方交遗,惟赤条条一身,光净净一心,以理国家之务,终顾命之托,而不敢有一毫自利之心。所谓“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此孤之微志也。

况昨承恩眷,特使廪人继粟,庖人继肉[2],数口之家不啻足矣。若独辞上禄以沽名,又受私馈以自润,内欺其心,外欺其主,孤不敢也。

至于公比者之起,虽出孤意,然非敢市德于左右也。徒念蓟门重镇,抚台要职,辱与公为知己,故以仰托,冀有疏附后先[3]之助耳。公第绥和将士,保固疆圉,即所以酬圣恩、答相知,外此秋毫非所敢望也。

再违宠命,恐公不达鄙意而以孤为疏外于左右,故敢直吐衷愫如此。语率无次,万望矜原。其节间所惠,亦俱附璧来使,统希查照。


  1. 夺情起复:指官员遭丧未满期而奉召任职。
  2. 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典出《孟子》,指供给粮食与肉类。
  3. 疏附后先:语出《诗经·大雅·绵》,喻辅助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