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蓟辽总督张崌崃[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2》和《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3

其一

辱手翰,领悉。谂节钺临边[2],夷情安妥,慰甚。

黄酋近闻已赴西市[3],惟镇静以处之,彼之伎俩有尽,终当入苙也。差人回,渠有何说?若只寻常诳赏之言,惟付之不闻耳。

土酋已入辽左,蓟门亦甚戒严。西酋诸部皆有随行者,闻顺义宿疾又发,冬春之间恐难起也。


其二

青酋见顺义,原为已事,乃索我通事,托言属夷,殊可恶也。如再来缠扰,只以礼拒之,毋曲徇其情,致堕奸夷之计。

来谕谓“战可恃而后和可坚”,最为得策。惟公著实行之,不徒为目前支吾之计,边圉幸甚。

青酋东行祭神,亦往年常事,但载甲以行,委属可疑。已行该镇防备。北路缺,未奉命之先,本兵已推董一元[4],此人亦可用也。


其三

青酋既认二弟东犯,亦见畏顺。俟其回巢罚处为当。然此酋与东虏合从,不独今岁为然。今虽罚惩,恐亦不能终禁。此后但责令探得东虏作贼的耗,即飞报我知,使我得预备,亦足以明彼心迹。即去秋士蛮入辽左,其中亦岂无贡市之夷?幸大同、山西于市场上侦得消息,密以告仆,即夙戒蓟辽整旅以待,故无大失。然亦未曾深究西虏也。番文奉返,诸惟鉴存。


其四

辱示,青酋既有罚处二弟之意,宜就机告于顺义处之。黄酋之不直东虏,岂是忠心?彼盖亦欲效东虏所为,为顺义所制不得肆,见东虏东掠,西市两利并获,故不平于心耳。渠去秋在云中,亦曾明告顺义言欲作贼,顺义答之云:“宣大是我买卖地方,汝不可胡做;别处我亦不管。”观此,则其心岂不欲为东虏所为者耶?

公所论其来使,词严义正,足以尊朝廷之体,消逆乱之萌。须著落顺义处之,彼虽老,素为诸部所畏也。鄙意初谓不必奏闻,后思其事关系颇重,似非诸公所能自了者,待计画已定,期于必遂,乃以上闻可也。

然犬羊无信,惟利是趋,即经此处分,他日亦不能缚其手足。此后宜责令侦得东虏约从消息,即飞报我知。在彼得阳明其心迹,在我得阴为之备。即今秋土蛮纠众犯辽,其中亦有西虏。幸贾大同、高山西于贡市时得些消息,走报于我,即夙儆该镇预为之备,故虏虽众而在我无失。比者甯前虏原不多,而在我反有损折,此其豫与不豫相远矣。

近得郑公书,只云青酋部众东犯之事未审虚的,此言过矣。夫虏,犬羊也,能保其不变乎?蓟镇属夷,岁岁入贡,亦岁岁作贼。辽人不能归咎于蓟镇,岂能责望于宣大乎?夷情多变,惟在随宜审处之耳。


其五

中路罚处事,部覆已前,因圣寿故少选[5]耳。北路事必从顺义处分,乃为妥当。各酋久处塞外,不得入市,彼亦自累。我但严备以俟之,终当入苙也[6]。东犯消息出于哈酋之口,必为真的,已密报该镇夙为戒备矣。若有紧切的耗,幸一面见教,一面即报环洲公[7]知之。



  1. 张佳胤(1527年—1588年),字肖甫,号泸山,又号居来、崌崃山人,明朝文人、政治人物。嘉靖戊戌进士,万历间累官蓟辽总督。
  2. 谂节钺临边:“谂”意为知悉,“节钺”指符节与斧钺,代指总督权威。
  3. 西市:指宣府、大同的马市。
  4. 董一元,明代宣府前卫(在今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明朝边将。
  5. 少选:指稍作延迟。
  6. 入苙:典出《孟子》,喻陷入圈套。
  7. 吴兑(1525年—1596年),字君泽,号环洲,明朝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