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河南巡抚梁鸣泉[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3

其一

胶莱新河,始即测知其难成,然以其意出于元翁,末敢遽行阻阁,故借胡掌科一勘。盖以胡固元翁所亲信,又其人有识见,不随众以为是非,且躬履其地,又非臆料遥度者,取信尤易也。

昨观胡掌科揭呈,明白洞切,元翁见之,亦慨然请停,不必阻之而自罢。以是知执事同者之言,虽极痛切,未免预发其机也。区区今处天下事,大率类此,虽竭尽心力,不过小补而已,终无能有所建明,此《易》所谓“屯其膏,施未光”者也。

王敬所在齐中政事何如?两司及诸郡长吏孰为可用?统希见教。不悉。


其二

胶河罢议,不惟宽东土万姓财力,且便数百年谬计一朝开豁,不致复误后人,诚一快也。胡掌科之勘议详明,元翁之心无意必,皆足以为后来处事之法,区区何知焉?误辱奖借,深以为愧。 别楮所云,一一领悉。


其三

今岁徐、邳河患更剧,将来漕事深有可虞。得通此一线以备不然,诚预防至计。但事关海防,理须慎重,一应造舟、设官,皆计虑周悉,庶可无虞。

昨所遣商贩,须换来面讯之。明岁且姑少载试行,若果通利,逐渐加之可也。统惟审图,冗不多及。


  1. 梁梦龙(1527年—1602年),初字应从,又字乾吉、干吉,号见田、鸣泉,官至吏部尚书、兵部尚书。谥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