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楚抚院王见峰[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2

顷者陵工告峻,仰仗鸿猷,费省工坚,功高赏薄,尚当有待也。承教,示一二领悉。谨款复如别幅。统惟鉴存。

一、五开之事[2],实林维乔寡谋以激之。若使当刘应被刺时,佯为查处行刺之人,而徐徐抚定之,亦必无事矣。今该道既认能处,始待之可也。

一、德安藩宫灾事,前偶有所闻,故直以奉告。今从宽尽法,在公自有鉴裁。但事已隔岁,久而不决,将来恐他人发之。今似宜速了。且主上睿圣,若其中有隙,亦难逃于日月之明也。

一、杨安诚既有华容例,具题相应。

一、屯田道事简,并之驿传,诚为省便。沈君有缺即补,必不久淹。若俸资已及,他转亦可。

一、留守司即进表一员,可裁也。



  1. 王之垣(1527年—1604年),字尔式,号见峰,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户部左侍郎。
  2. 五开之事:指五开卫(今贵州黎平)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