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天巡抚胡雅斋[1]言严治为善爱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9

辱华翰及别楮,捧读数过,不胜浣慰,不胜敬仰。盖吴中财赋之区,一向苦于赋役不均,豪右挠法,致使官民两困。仆甚患之,往属阳山公稍为经理,而人心玩愒日久,一旦骤绳以法,人遂不堪,谤议四起。然仆终不为动,任之愈力。

今观公所措画,不吐不茹[2],式和厥中,积岁恃顽强梗,咸𫖯首祗奉约束。盖至是,吴人始知有法,而阳山公之经理于始者,赖卒成之矣。虽然,此吴人之福,而彼不知也。

夫富者怨之府,利者祸之胎。而人所以能守其富而众莫之敢攘者,恃有朝廷之法故耳。彼不以法自检,乃怙其富势而放利以敛怨,则人亦将不畏公法而挟怨以逞忿。是人也,在治世则王法之所不宥,在乱世则大盗之所先窥,乌能长有其富乎?

今能奉公守法,出其百一之蓄以完积年之逋,使追呼之吏绝迹于门巷,驯良之称见旌于官府,由是秉礼以持其势,循法以守其富,虽有金粟如山,莫之敢窥,终身乘坚策肥,泽流苗裔,其为利也不亦厚乎?故仆以为此吴人之福,而彼不知也。

夫婴儿不剃首则腹痛,不痤则寖疾,而慈母之于爱子必剃且之者,忍于其所小苦而成其所大快也。仆窃以彼中于执法之吏,当户而祝之,而又何谤议为哉?况今明主在上,是非审核,即有流谤,适足以速祸而自毙耳,何能为?何能为?愿公益坚初志,以永肤功。



  1. 胡执礼(1539年—1589年),字汝立,号雅斋,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五年升应天巡抚右副都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
  2. 不吐不茹:语出《诗经·大雅·烝民》,意为刚柔并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