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天巡抚胡雅斋[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11

其一

前报吴中水灾,大疏先至,已奉旨下部议覆。后见水利疏有“恶党聚众抢夺”事,窃谓逆乱之萌,亟宜早折,故不及下部,径拟旨严禁。公徒见水利旨先发,谓赉疏人后期,实不然也。

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朝廷亦何尝坐视不为拯救?叵奈[1]吴俗轻狡,动为捏造。家居者谓公督赋严急,见灾不报;宦京者谓不必行勘,径宜蠲免。而两都台谏遂有以此为言者,不穀惟镇之以静,纷纷之论一切请罢不行。会少司马虚席,即用公陪推,而群议始息。

公坚定初心,无摇浮说。主上明圣,国是久定,期不令任事之臣见铄于众口也。


其二

吴中蠲恤,部覆虽不能尽如所请,然比之嘉靖甲寅、辛酉,已为优矣。但逾格之恩,宜从上出。皇明祖制,凡优免税粮,当内定于心,临期便决,勿使人先知,要名于外,良亦为此。乃闻公以议蠲分数,遂传布于民间,彼中士民方蒿目以望,而朝廷又不能尽从其请,则恩出于下,怨归于上矣。今宜如部议,宣布上德意,从实举行。



  1. 胡执礼(1539年—1589年),字汝立,号雅斋,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五年升应天巡抚右副都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