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巡抚郑范溪[1]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8

辱示虏情,具得其真。今计惟当急图自治,以观其衅耳。

张宪副之被论,人皆以为枉,当时言者殆有所承望。彼时公似不宜与之会同,盖是非之在人心,自有不容枉者,岂可徇人以为毁誉哉?

顷科中复有言者,要当请圣断行之。


  1. 郑洛(1530年—1600年),字禹秀,号范溪,赠太保,谥襄敏,明朝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