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山东抚院李渐庵[1]言吏治河漕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7

辱华翰,所示具尽事理,读之无厌。窃闻致理之要在于安民,欲民之安,责在守令。今主上年虽冲幼,已知注心邦本,然而上泽未能下究,下隐未能上通者,则以吏治欠核,而骫权挠法之豪、诡御窃辔之奸鲠乎其中故耳。

易卦颐中有物,必啮之而后合。故今振举纲维,精核吏治,章之以雷电,悬之以象魏,要在啮其物,去其鲠,使上泽得以下究,下隐得以上通而已。

二州佐既堪其任,何爱两知县而不以劝天下之能者?且提调学校,时县令下事耳。当此罢邑,民救死不赡,奚暇治礼义哉?况上有府佐,下有学官,岁时考校,亦自不妨也。

鬻爵诚为弊政,昨计部稍去太甚者,然未能尽拔根株。俟一二年后,将盐法、屯田经理就绪,内外储蓄少充,当尽罢之。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今计开纳所入,岁不过四十万,稍加剂量,致此固无难也。

向承教胶河事,时方议凿泇口,未遑论也。今泇口既罢,刘、徐二司空复议及此,适与公议合,故特属之。望公协恭熟计,共济此事。

仆以浅薄,谬膺重寄,主上虚已而任之。自受事以来,昼作夜思,寝不寐,食不甘,以忧国家之事,三年于此矣。今朝廷大政幸已略举,惟漕河、宗室未得其理。宗室事钜,不敢轻动,尚当有待;漕河则宜及今图之。了此一二大事,仆即纳筦钥,稽首归政,乞骸而去矣。

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所望海内英哲共助不逮。



  1. 李世达(1533年—1599年),字子成,号渐庵,晚更号廓庵,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左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