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中华文库
| 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作者:张居正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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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清丈之议,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况齐俗最称顽梗,今仗公威重,业已就绪。但恐代者或意见不同,摇于众论,则良法终不可行,有初鲜终,殊可惜也。今虽借重冬曹[1],愿公少需以毕此举,慰主上子惠元元之心。
其二
辱华翰,知东土岁丰民安,无任欣慰。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若但草草了事,可惜此时徒为虚文耳。已属该部科,有违限者俱不查参,使诸公得便宜从事。昨杨二山[2]公书谓:“此事只宜论当否,不必论迟速。”诚格言也。
大蠲之举,仆日夜以为念。俟各处清丈俱完,或另有一正大题目,然后请旨行之。差役文册略览一过,具见经理之密。中间处分孔氏朝贡一节,极为得中。
然仆窃以为:今亲王俱不朝贺,孔氏何必亲行?朝廷亦不必借此以为重。渠每岁一行,族人、佃户科派骚扰,不胜劳苦。沿途生事百端,军民避之无异夷虏。及至京师,淹留数月,待私货卖尽然后启行,此岂为观光修贡者耶?窃以为宜如王府例,每岁只差人进马入贺,不必亲行。或当朝觐之年,预期奏请,得旨而后行,亦为简便。公如以为可,疏请之。若今岁,则彼听勘未结,自不宜来矣。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