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四川巡抚张澽滨 中华文库
| 答四川巡抚张澽滨[1] 作者:张居正 明 |
|
其一
承华翰及颁布条约,一一领悉。但导民以行不以言。孙子云:“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过也;约束已明,申令已熟,而士不用命,则士之过也。杀之无赦。”故能使乡人女子皆赴汤火、冒白刃而不避。
今治吏亦然。科条既布,以身先之。有不如令者,姑令之申之。申令已熟,则不问官职崇卑、出身资格,一体惩之,必罪无赦。如是,即欲今之为吏者皆袭黄、卓、鲁[2]可也。若徒以言语教诏之,虽口破唇焦,毕竟何益?
且昔之治蜀者,皆以严效,远则诸葛孔明、张乖崖[3],近则王浚川[4]。语曰:“不习为吏,视已成事。”狂瞽之见,惟高明择焉。
其二
承示乌蒙事,谨悉。大都土夷挟仇讦奏,乃其常态,其中隐情亦多难察。久之彼当自定,不必一一审核也。
前言情可贞者,偶有所闻,即以奉告,求得是非之实耳。不意科中即有言者,所言亦即前揭中语,似皆得之于蜀宦也。今公不必置辩,但付之按君虚心核实。如贪迹果实,秉公斥之;如有枉抑,亦宜明白声言,勿以成心处之也。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