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两广殷石汀[1]计招海寇两首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书牍06

辱示凤贼事。前闻闽人招之,已入彀矣,近又有出洋之报。仆窃料此贼目前恐未可得。何者?闽、广之人皆欲要以为己功。为闽人者,必将曰:“汝无归广,广中名为招抚,实欲杀汝也。”为广人者,亦必曰:“汝无归闽,闽中名为招抚,实欲杀汝也。”故贼疑而不决,归汉归楚,莫知适从,反使狡贼得以其间而纳吾接济之人,求其必用之物,久之复开洋而去,何处觅踪?是我以招抚诱贼,而贼亦以招抚啖我,非计之得也。

仆愿广中俱勿以招抚为名,但严兵以备之,禁海上人勿与接济。今公在广,料彼不敢辄肆。彼不得入广,必走闽,却令闽人招之,或可得也。闽、广皆在疆域之内,但欲得贼耳,何必功出于己乎?且掎之逐之,其功亦自有不容掩者。然仆所为必责之闽者,盖以此贼旧只于广中作贼,闽人未罹其毒。今使广人得之,不杀则无以泄地方之愤,杀之则广贼见听招者尚多,将令反侧者不安。若闽人得之,则杀之不为失信,赦之不为失刑,且料贼之心亦颇信闽而不信广也。惟公与金大参密计之,此所谓以与为取者也。

梧州盐税事,公所处一一精当,已下所司议行。

西省通盐,不惟于军储有济,且府江一带,咸有兵船往来,亦可以弹压猺人,通苍梧之气脉,诚百世之利也。今虽不用军卫舟中,亦宜量贮火器,阴寓武备,方可大疏。已下所司,一一覆允。


  1. 殷正茂(1513年—1592年),字养实,号石汀,同进士出身。